国土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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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实施“七五”普法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为保障,努力实现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目标,为加快“建三圈兴三业”,打造“千年临水健康”发展品牌,努力建设宜居宜业的省会后花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局根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我局法治宣传教育首要政治任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宣传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以“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月等为节点,认真学习宣传宪法修正案,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自信、宪法自觉。充分利用各种专项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节日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三、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深入学习以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为重点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切实发挥好各级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

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在我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五、加强行政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为主线,系统加强对行政法基本法律的学习,全面提升法律素质,围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热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探索建立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矛盾;探索建立矛盾预警、疏导、调处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社会矛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法规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六、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增强社会管理的能力。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及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进一步畅通诉求通道,引导公众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进一步加大通过法律法规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的力度,维护公平正义,依法保护公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七、不断加强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以我县国土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为重点,加强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定期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反腐倡廉意识,促进国土资源廉政法治文化建设,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八、积极推进国土资源法治文化建设。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利用我局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普法宣传专栏等大众媒体的优势,吸引更多的公众参与,不断拓展国土资源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努力创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氛围,培育具有国土资源特色的法治文化。在以往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的基础上,要重点加强对《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等一系列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在土地审批、办证、违法案件处罚等工作中要自觉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规范,进一步促进程序公正。

九、在全社会营造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氛围。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专题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熟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了解国土资源现状,在全社会营造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氛围,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自觉性。

十、做好“七五”普法中期工作。按照县“七五”普法规划及决议要求,对“七五”普法中期工作进行总结,进一步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学有榜样、干有方向。

十一、开展《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学习宣传。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切实增强全民普法工作力度。

十二、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制定我局普法责任清单,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认真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实行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切实履行普法责任,把普法融入各项服务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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