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扶贫工作总结
20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狠抓落实之年和作风建设之年。按照《市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计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健康扶贫再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扶贫2020年工作总结及任务分工的通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度工作总结》和《省健康扶贫2020年工作总结及任务分工》的要求,各单位2020年要具体落实好以下5个方面、24项重点任务。
一、完善贫困人口就医综合保障,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
(一)落实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扶贫政策。全面落实财政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政策。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下降50%,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医药费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按不低于55%的比例支付。(基层卫生股配合医保部门落实)
(二)切实保障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水平。将地中海贫血、结核病、癫痫、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等我市常见地方病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确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类达到36种,其中Ⅰ类8种,Ⅱ类28种。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到住院水平,即: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Ⅰ类、Ⅱ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10万元和5000元。协调医保部门,进一步简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认定、就诊、报销程序,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慢病患者就医、报销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所有贫困慢病患者能够就近看病,按规定获得报销。(基层卫生股配合医保部门落实)
(三)提高补充保险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对贫困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补偿后的剩余费用,由补充保险分别按目录内90%、目录外75%的比例进行补偿,使贫困患者住院最终实际报销补偿比达到90%以上。(基层卫生股配合扶贫部门落实)
(四)加快平台建设全面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在定点医院建立“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平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贫困人口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统一通过平台与医疗机构结算,贫困患者只需支付自负费用。(医政股配合医保、民政部门落实)
(五)严格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综合施策管控医疗费用,加强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主要控制指标的监测和排名通报,严格实施考核问责,确保2020年全县医疗费用增长幅度降到10%以下。(医改办负责)
(六)探索建立政府、社会、慈善相结合的"爱心"救助兜底机制。对贫困患者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补偿后仍有困难承担个人自负费用的,以及不需住院但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精神病、失能性疾病等特困患者,鼓励各医疗单位探索建立政府、社会、慈善相结合的"爱心"救助兜底机制。(基层卫生股负责)
二、开展大病和慢性病分类救治,让贫困人口"看得好病"
(七)全面实施大病救治。在继续实施10种大病免费救治的基础上,对贫困人口患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15种重大疾病,实行专项救治政策。对15种专项救治的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付费总额控制。贫困患者在二级定点医院救治费用先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基本医保报销不足定额标准80%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足到80%,再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核报18%、个人负担2%;在三级定点医院救治费用先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基本医保报销不足定额标准70%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足到70%,再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核报27%、个人负担3%。(医政股、疾控股分别负责)
(八)提升救治质量。实行救治医院定点管理,强化定点救治医院质量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加强业务培训考核,强化单病种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救治病种临床路径,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优化救治服务,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医政股负责)
(九)加强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和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贫困人口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做实做深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优先为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提供慢性病防控和健康管理,深入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的规范管理。充分利用家庭医生签约制度这一有利条件,为贫困慢病患者提供更个性化、更切合实际的帮扶途径。(疾控股、基层卫生股分别负责)
(十)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在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设置贫困家庭结核病治疗专用床位,免费为贫困家庭结核病患者提供抗结核病治疗药品和健康管理服务。(疾控股负责)
三、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贫困人口"方便看病"
(十一)加强县域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实施国家《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确保全县建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中医院),提升县域综合服务能力。全面建成覆盖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互联互通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医政股、医改办分别负责)
(十二)加强医联体建设。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安排县内最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实现医联体建设全覆盖。进一步推进热敏灸医联体建设。(医改办牵头,医政股、中医股配合)
(十三)推进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探索建设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平台,为贫困人口提供基于个人健康档案的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分级诊疗、康复等全过程的健康服务。(医改办牵头,医政股、疾控股、基层卫生股配合)
(十四)建立二级医院对口帮扶长效机制。压实帮扶责任,帮扶人员到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工作时间计入职称评审条件。完善帮扶关系和帮扶模式,加强评估指导。(医政股负责,人事股配合)
(十五)加强医疗卫生人才综合培养。实施乡镇卫生院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项目,实施订单定向培养乡村医生项目。开展对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相关技术培训。支持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允许、鼓励直接面向人才市场选拨录用医技人员。加强急需紧缺人才队伍建设。(人事股、医政股、基层卫生股分别负责)
四、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和健康促进,让贫困人口"少生病"
(十六)开展健康促进三年行动计划。指导推进健康促进县和健康场所建设,组织乡村医生、计生专干等基层卫生计生人员,加强能力建设,发放健康传播材料,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提升群众健康素养,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宣教股、疾控股、基层科卫生股分别负责,县健康教育所协办)
(十七)引导建档立卡人员建立绿色就医理念。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每个贫困人口建立一份准确、完整、规范的电子健康档案。卫生计生人员和结对帮扶干部要耐心沉下去,全面细致地了解建档立卡人员的健康需求,使建档立卡人员的基本医疗和合理的健康需求得到保证。同时,也要加强健康知识宣传,纠正少部分建档立卡人员存在的不正确的就医观念,消除医疗消费的攀比心理,让所有建档立卡人员懂得是药三分毒,能看门诊的不住院、能口服的不打针、能打针的不点滴,药品和医用材料不是贵的就是好的,只有适合的才是最好的。(医政股、基层卫生股分别负责,宣教股配合,县健康教育所协办)
(十八)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强化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扶持力度。加强水质监测工作。以乡、村为重点,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爱卫办、综合执法监督股分别负责)
(十九)加强农村妇幼公共卫生项目。深入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逐步推开儿童早期发展项目。为农村适龄女性开展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实现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全覆盖。(妇幼股负责)
(二十)将脱贫攻坚与落实生育政策相结合,倡导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妇幼股、指导考核股分别负责)
五、进一步落实健康扶贫政策
(二十一)加强精准识别和精准施策。根据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情况,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在贫困人口数据比对的基础上,对新增、返贫贫困人口及时动态开展因病致贫返贫补充调查。根据每名因病致贫返贫贫困人口的不同情况,实行精准施策、分类施治。(基层卫生股负责)
(二十二)加强健康扶贫数据报送和系统管理。动态管理健康扶贫信息数据,落实专人负责本辖区健康扶贫数据统计、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和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数据报送。严格数据报送制度,报表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逐级上报。加强与扶贫、人社、民政等部门的数据交换共享,建立本地一盘棋的管理思路,进一步提升精准识别、精准施策。(基层卫生股负责)
(二十三)强化责任意识和作风治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和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健康扶贫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将健康扶贫作为攸关脱贫攻坚成败、决胜全面小康的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靠前作战,工作人员全力作战,落实重大政策、解决重大问题。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全面系统清除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作风问题,不搞姑息迁就、下不为例,对专项治理不安排、不督促、不落实或发现问题不整改的坚决问责。(基层卫生股负责)
(二十四)做好政策培训和政策宣传。加强基层卫计和扶贫、驻村帮扶干部培训,提高健康扶贫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制订健康扶贫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动员基层卫计干部,采取适当形式,全面覆盖基层扶贫干部、卫计人员、贫困群众,提高健康扶贫政策知晓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基层卫生股牵头,宣教股配合,县健康教育所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