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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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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县公共资源交管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 积极开展工作创新,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监管,有效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更上新台阶。1-5月份,共完成工程类交易103宗,交易额达11.08亿元。

一、优化招投标服务工作

1.实行新的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本次改革的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面向全县建筑企业,凡注册地在我县的建筑企业,经审核通过可以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办理方式分转账缴纳和保险保单两种形式自主选择,截至目前,共34家建筑企业通过审核办理了年度投标保证金。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建筑企业,在我县各级交易平台参与投标均不需再缴纳单次投标保证金,减轻了建筑企业的资金和人员压力。

2.做好重大项目监管服务。完善县重点实事工程监管服务工作联系制度,做到“特事特办、随到随办、不到催办”,主动对接,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快速高效推进重点实事项目交易监管服务工作;完善“绿色通道”机制,实行重大项目优先备案、优先安排、优先处理,对尚不具备招标条件的,积极推行模拟审核和预备案,重新梳理服务重点工程六项制度,细化服务细则。

3.优化备案流程增速提效招投标效率。我办创新举措优化招投标备案流程,制定服务指南,明确备案所需提供的资料、办理时限、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等。按照“跑一次是常态,跑多次是例外”的原则,在备案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缩短招标文件备案时间,使原先需要5个工作日的招标备案流程缩短至2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举措

1.应用交易电子化。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中已全面使用网上交易系统,逐步推进工程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提高评标工作效率和评审客观公正性 。

2.深化招标代理管理改革。因招标代理机构不再需要取得资质证书即可承办招标代理业务,有关部门无法通过发放资质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进行限制。为深化招标代理管理改革,我办制定《XX县工程招标专员工作制度》,加强与各建设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强化各建设单位工程招标投标内部监管职责,减少招标代理人员违规行为发生,促进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对招标代理机构实行 “两阻断”,即:开评标现场阻断招标代理与评标专家的联系和阻断招标代理与监管人员的单独联系。加大打击力度,与公安经侦大队建立案件联系制度,对招标代理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同时,制定《招标代理负责人约谈制度》,对违规行为实行企业负责人约谈。重视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计划实施招标代理人员在象承接业务自愿参加综合业务能力考评制度。全面推行无纸化交易,网上留痕、网上操作,堵塞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的漏洞。

3. 制定招标文件范本和具体操作规范。制定涵盖房建、市政、水利、公路等各个行业,涉及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各项类别、各种规模的招标文件范本和具体操作规范,明确投标人资质、类似业绩、资信分、技术标评分等设置的前提条件、具体操作、评委抽签和招标文件审核办法,尽量缩小建设单位和监管单位的自由裁量权,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今年,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招投标监管提要》、《招标代理工作规范》、《房建、市政电子招标文件示范范本》等。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管理

1.根据《XX县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象政发〔2009〕148号),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管理的若干意见》,本办法细化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工作,明确了组织机构、招标人主体责任、联合督查机制等内容。

2.开发标后管理跟踪系统。由系统自动对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施工进度等时间节点进行自动提醒、管理。系统自动对接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中标后的合同定立和履行、规模控制、项目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施工分包、设计变更等环节进行跟踪落实,确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时,有助于串围标线索排摸,营造公开、公平的招投标环境。

四、规范村级工程项目管理

1.开展指导督促2020年度村级工程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年初,根据县纪委的统一安排,我办对村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对乡镇、街道村级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并对各地存在的问题分门别类,与各有关负责同志逐一对接,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督查。

2.加强对接,协调处理村级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主动做好服务,对村级工程项目简易项目的金额范围进行探讨,在五类简易工程类型外,围绕乡村振兴适当进行扩权。同时,加强指导,进一步明确村级工程项目申报、民主决策、公开公示、台账资料等方面的内容。制定《XX县村级工程集体自建项目管理办法》及完善《XX县村级工程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补充意见。

2020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 进一步理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体制

目前已与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等部门签订工程招投标监督处罚权委托协议。建议县政府进一步充实我办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问题,解决监管执法的合法性,确保职责明确、权责对等。同时,建议将县公共资源交管办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并,实行统一监管体系下的统一平台建设,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完善招投标办法

为完善目前评标办法,我办通过走访建筑企业了解情况,目前评标办法主要存在两种建议,大企业提出建议,要求规模比较大的项目,评标办法参照宁波市评标办法,采用技术标评分制,有利于提高大企业中标率;另一种本地中小企业的呼声则是,要求以保护本地企业出发,继续采用先进企业两次摇号法,税收加分,摇号中标,提高本地企业中标率,如果技术标评分,中小企业中标率极低。对照两种问题情形利弊分析,我办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起草评标办法择优机制及资格预审办法,试行设计项目评定分离等,对个别重大工程项目从规范化转化为选优选强、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角度,探索评标办法,适当提高门槛。

三、进一步规范基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及村级工程项目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平台建设,完善基层平台发包办法,制定出台《小型工程发包办法》,办法出台后将组织各镇乡街道分管领导、联络员及招标专员进行业务培训。完善村级工程管理办法,按照工作安排, 6月底前完成《XX县村级工程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改及出台《XX县村级工程集体自建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村级工程管理体制,明确乡镇(街道)监管主体地位,强化对村级工程中各项环节的监管,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指导。

四、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队伍建设

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营造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认真贯彻XX县“六争攻坚、三年攀高”抓落实专项行动,落实《县公共资源交管办干部行为规范“十不准”》,认真弥补交易监管工作中的“短板”, 创新学习方式,拓宽学习领域,不断提高学习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刚性约束。严格遵守廉洁各项规定,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端正工作态度,提升服务能力,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创建学习型、服务型、规范型、廉洁型机关,不断提升机关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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