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2020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一、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印发了《中共XX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转发湖北省国土资源系统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办法的通知》,规定了市、县、乡三级国土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清单。
二是全面推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印发了《XX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清单》,修改完善了《中共XX市国土资源局党组议事规则》,推行了重大决策事项法制合法性审查制度。
三是加强法治建设督察。印发了《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建设及普法工作督察活动的通知》,正在组织开展全系统法治建设及普法工作督察。推行了法治建设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法制科向局党组会报告了全系统法治国土建设工作情况。
四是严格执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上半年承办土地登记行政应诉案件5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60%。
二、推进普法常态化
一是建立普法清单制度。印发了《XX市国土资源局普法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普法目标、完成时限以及责任单位。
二是拓展普法覆盖面。组织开展4·22世界地球日宣传周活动,联合省国土资源厅、省地质局在矿博园举办了全省4·22世界地球日启动仪式,XX一中学生、地质地勘队伍等200多人参加了活动。组织开展6·25全国土地日宣传周活动,邀请市检察院专家、湖北师范学院教授为全系统300多人作了公益诉讼、宪法、监察法等辅导讲座。结合企业服务“双千”活动,开展了国土资源法律宣传进企业活动。
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与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基层国土文化建设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正在督促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在乡村、社区建设一批土地基本国策宣传栏、不动产登记政策公开栏,刷写一批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宣传标语,修缮一批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借助微信、微博、网站等平台载体开展了普法宣传。
三、推进执法标准化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完善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制定细化了执法巡查工作规范和巡查台账格式,探索推行违法行为法律后果告知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支队、大队、基层国土所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和单兵设备,做到执法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有证可考。组织起草了《XX市城区依法没收非法占地新建建筑物的处置意见》并准备提交市政府讨论,妥善解决执法过程中的遗留问题。
二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了执法人员数据库,制定落实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通过随机抽查矿业权年检、储量动态检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实施情况,实现了行政执法网上信息查询共享。
三是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组织开展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267件,收缴罚没款524.91万元,没收违法建筑物3.65万平方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8件;组织开展了土地例行督察专项行动,核查土地卫片图斑1326个,核查面积37926.03亩(耕地11205.67亩),其中,疑似违法图斑1118个,面积17817.1亩(耕地10062.69亩),已举证消号873个,进一步规范了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开展土地出让金(违约金)清缴行动,对历年欠缴以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办证但需追缴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的项目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欠缴土地出让金(违约金)项目64 宗,其中:已依法追缴25宗,追缴到位6699万元;提请司法诉讼15 宗,正在追缴12717万元;其他待追缴项目24宗,涉及评估价金额11197万元。
四、推进管理规范化
一是加强清单动态管理。建立部门行政许可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收费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公布落实了公共服务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提高履行公共服务的能力。更新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和指南,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查询运行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容缺受理、信用管理、互联网+服务等制度规范,办理行政审批144件,办理不动产登记35306件,出具不动产查询证明24442份,提高了审批服务效率。
二是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其他类权力等36项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接入“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并按照全省统一的格式编制了服务指南。
三是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健全完善主动公开信息目录清单,拓展国土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范围,探索建立土地和矿业权资源配置“黑名单”制度,主动信息公开1373条,依申请公开5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
四是加强法律风险防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动态巡查制度,每季度检查基层国土资源部门落实执法巡查制度情况,健全完善“早宣传、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早报告、早查处”机制。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制度,每季度检查城区国土资源部门落实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制度情况,建立“早预警、早提醒、早介入、早会商”机制。加强城市地价管理,正在制定城市标定地价,规范和限制土地出让地价议定裁量权。
五是推进法治制度化。在清理机关制度、查漏补缺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制度目录清单,完成了工作例会、公务接待等制度修订工作,用制度约束和规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