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总结
2020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开启新时代林业生态建设新征程的起步年,做好2020年森林资源工作。上半年,以各专项行动为动力,狠抓森林防火和涉林案件查处,强化林地征占用管理,突出禁牧封育督查,进一步加大林业法治宣传力度,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全县森林资源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一、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结合防火宣传月、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组织全所民警、辅警,深入全县街道、车站、社区、人员聚集场所、清真寺、农贸市场、公交站点、中小学校、幼儿园、企业、部分村组、重点林区等,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彩页、摆放展板、悬挂横条幅、播放视听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禁牧封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防火重点时段,通过网络媒介、县有线电视播放、移动公司手机短信发送森林资源管护公益广告、信息10万余条。通过广泛宣传,真正使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家喻户晓,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
结合我县开展干部素质提升年、干部作风转变年活动。一是通过理论学习、案例研讨、实践操作、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强化了专业知识、提升了业务技能。二是通过积极参加全国公安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我所6人全部取得中级执法资格。三是在XX茹河律师事务所聘请了法律顾问,利用社会资源助推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森林公安民警提供执法办案的司法服务。四是积极邀请县法制办、检察院开展涉林执法工作调研,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奠定了基础。五是按时召开森林派出所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提升党员民警、辅警的党性觉悟。
三、林区维稳职能充分发挥
一是把林区治安与森林防火工作融为一体,通过加强日常林区巡逻、隐患排查等措施,打牢了“防”的基础。防火期实施巡查管控、设卡检查等措施,落实了“管”的手段,春节、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二是强化林区情报信息搜集、汇总、研判,初步构建了打、防、管、控于一体的治安防控体系。三是完成了林区禁毒、禁牧封育等综合工作,受到了县公安局、林业局领导的一致好评。四是按照区防火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对40名森林防火队员进行了各类扑火器具培训,提高了队伍应急扑火能力。
四、涉林违法犯罪打击有力
上半年,我所共出动警力1200余人次,清理检查木材经营加工场所、野生动物活动区域48处,清理非法占用林地场所23处,配合县林业局森林资源自查图斑183.8589公顷206处。接处警48起,受理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5起,野外用火1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9起,滥伐林木1起,盗伐林木1起,其他3起,调节矛盾纠纷20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人员15人,批评教育98人,罚款75301.4元。尤其是针对中央第二环保督察“回头看”2起转办案件,我所快速反应,快查快办,消除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