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2020年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2020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有效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一)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2020年大气环境质量年度目标: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为40微克/m3,力争控制在35微克/m3以内,空气优良率91.5%。截至6月17日,XX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54天,占总天数的比率为91.7%,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6.6个百分点。PM2.5(细颗粒物)浓度均值为35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2.2%。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处于全省第二方阵。
(二)水环境质量得到提升
2020年水环境质量年度目标: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和省级考核断面水质比例分别达到75%和90.91%以上;XX市城区4个水厂水源地水质和省级考核饮用水水源地优良率达到100%。1月—5月,XX市地表水水质状况总体为优良。市辖区抚河地表水12个监测断面和地表水县界13个监测断面所有监测项目均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市城区南区、荆公路、抚北、钟岭水厂、汝水生态水厂等5个水厂水源地水质均达到了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水质状况为优。全市地表水水质指数呈大幅上升趋势,我市国考、省考和市考的22个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和达标率均为100%,临水河口监测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全市16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和达标率均为100%。我市水气环境质量处于全省第一方阵。
(三)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
编制实施了《XX市土壤污染防治2020年工作计划》,完成了全市第一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调查、现场信息采集和录入等工作,第一批122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省级质控现已通过了省级专家的审核。对重点行业企业、尾矿库、城镇垃圾填埋场、简易垃圾填埋场、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等进行核实增补,增补调查地块51个。对2020年以来124块拟收回、已收回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地块和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再开发利用地块进行了调查核实。对11块疑似污染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已完成调查10块,正调查1块。对全市企业危险废物的产生、转移、贮存、利用及处置进行排查,进一步加强了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持续推进XX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市政府领导多次进行调度和推进,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该项目计划于7月底开工建设。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于今年2月26日投入运行,烟气排放指标达到欧盟标准;南丰县、崇仁县两个区域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进,即将正式开工。市行政中心61个单位已经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东乡区已在2个小区开展了垃圾分类试点,覆盖人口1000多人。
(四)总量减排工作进展顺利
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20年,我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20年减少3.52%、氨氮排放量比2020年减少3.54%、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20年减少0.78%(这3项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在2020年年底即提前完成);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20年减少0.56%以上,此项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完成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主要工作:一是完成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扩建工程。二是完成了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调查摸底工作,拟淘汰87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三是已完成深化水泥、有色冶炼企业达标排放治理的情况排查,将督促宜黄县龙达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安装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废气处理设施,南城县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实施废气治理提标改造工程。
(五)生态文明建设得到升级
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优良。我市生态系统保持稳定,森林覆盖率66.1%,有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其他生态功能区等52处,占全市国土总面积16.9%,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国土面积27.3%。资溪县被授予第一批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目前,我市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6个、省级生态县2个、省级乡镇79个、省级生态村102个、市级生态村616个。2020年,我市进一步加强了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积极推进资溪县申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今年1月,我局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推动资溪等县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肖承贵副市长专程赴资溪县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调研和督导。广昌县申报省级生态县通过了省厅的验收,宜黄县启动了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6月5日,结合世界环境日,开展了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万人签名活动。此外,乐安县正在做好省级生态县的申报前期准备工作。
(六)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加强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例行检查。1-5月,对4个县(区)12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了辐射安全监督检查;规范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做好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工作,初次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3家,办理延续(变更)8家。正在对全市116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进行梳理,督促55家需要办理延续的单位在6月底完成延续工作。积极做好迎接辐射应急盲演考核准备工作,先后3次参加省厅组织的到金安铀业就今年辐射应急盲演国考前期准备工作的考察、调研和《江西省辐射事故应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专家审查会,以及省辐射站组织的赴四川成都的学习交流。完善和健全了我市辐射事故应急机制。依据2020年12月市政府发布的《XX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拟订《XX市辐射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完善和健全我市辐射事故应急机制。认真办理辐射信访件,共办理辐射信访件3件,办结率100%。截至目前,我市辖区内未发生辐射事故。
(七)生态环境保护组织机构与制度进一步完善
今年4月,我市调整了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组建了新的环委会,成立了十个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市环委员会由市委书记肖毅和市长张鸿星任主任,各分管副市长为副主任。建立了绿色发展、自然资源保护、城市污染防治、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农业污染防治和河湖水库污染防治等十个专业委员会,明确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制定了市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工作调度制度》等六项工作制度,出台了《XX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总体工作实施方案》,30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印发29个。目前,正在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攻坚战
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一是开展城市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市中心城区64个建筑工地均建设了冲洗平台,市区道路每天确保洒水5次,主干道每天洒水8次以上。加强渣土运输管理,200多辆商砼车纳入GPS系统监管;500多辆渣土运输车安装全密闭装置,已安装GPS定位系统监管达432辆。二是开展城市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规餐饮烧烤7起,责成停业整改24家,处罚金额3.5万元,安装油烟净化装置542家。三是开展工业废气治理专项行动。大唐国际XX发电公司全面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超低排放;现有5家水泥行业企业、7家有色冶炼企业全部完成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提升改造;169家挥发性有机物产生单位全部完成信息系统的填报工作,各地正在按照整治方案开展整治,计划于今年11月底进行整治验收工作。四是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市生态环境局与市直8个部门联合印发了《XX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启动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市交警支队开展黑烟车抓拍,共抓拍黑烟车约160辆,对已抓拍到的黑烟车,形成抓拍证据链。五是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专项行动。市政府办印发了《XX市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建立“全面覆盖,网格清晰,分级管理,层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属地管理体制,推进秸秆禁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加强网格监管,将采取“现场检查+无人机”的巡查模式,利用无人机监控系统,在敏感区域、重点场所强化日常监管。制定了《XX市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及奖罚办法》,建立全市秸秆禁烧奖罚机制,对全市11个县(区)、XX高新区和东临新区农作物秸秆(包括垃圾、生物质等)露天焚烧行为的管控成效进行考核,并以火点数、黑斑面积进行量化,奖罚资金每年总计1300万元,由11个县(区)、高新区、东临新区财政分别交纳的备罚金100万元组成。对未发现火点(黑斑)的县(区)予以奖补;对发现火点(或焚烧黑斑)的县(区)扣除备罚金100万元,并按火点5万元/个和黑斑5万元/亩的标准加处罚金。六是开展城市烟花鞭炮禁放专项行动。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在市城市建成区和城市建成区外重点场所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全面禁燃以来,特别是自市建成区禁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以市建成区两大片区,10个一级网格(街办、乡镇),76个二级网格(社区、村委会)为抓手,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房管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临川区、高新区以及中心城区街办(乡镇)进行大联动,全民大参与,开展宣传教育、督促检查、制止劝阻、执法查处等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强化了清明节期间我市建成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市烟花爆竹禁燃领导小组提前布置,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管;对全市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将实施整体关闭。目前,我市已有10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已签订自愿退出申请书。截至今年5月,市中心城区共立案查处违规燃放140起,行政拘留22人,罚款处罚118人,罚款5.47万。2020年3月28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XX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为我市打击违法燃放违法销售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禁售烟花爆竹规定更有利于从源头上制止违法燃放行为。七是开展化工园区整治专项行动。制定了《XX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化工园区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职责和要求,确保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全市排查化工聚集区和存在化工企业的工业园区8个,排查化工企业93家。其中,关停退出化工企业3家,拟转型升级20家,已完成11家,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了清单和台帐,实施分类整治。八是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制定了《XX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市“小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整治。截至4月,全市共排查“散乱污”企业47家;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46家不符合产业政策且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进行关停取缔,对1家经过整改可以达到相关要求的企业进行了整合搬迁;加强监管,建立了“散乱污”企业台账,防止问题整治不到位或死灰复燃。
(二)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攻坚战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是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扩建。我市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厂12座(市中心城区1座、县区11座)。其中,东乡区出水标准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其他均执行一级B排放标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的函》,要求城镇生活污水厂在2020年底前须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其中,宜黄县、金溪县、黎川县、临川区须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提标和扩建任务,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和扩建拟投资金额约77932万元。目前,市中心城区、宜黄县、金溪县、黎川县、临川区、南城县等6个污水处理厂正在开工建设,其中,金溪县计划于2020年9月建成、宜黄县计划于2020年10月建成、黎川县计划于2020年12月底前建成。崇仁县、资溪县、广昌县、乐安县、南丰县等5个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加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管理。我市现有工业污水处理厂11座,其中东乡区、高新区、乐安县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其他均执行一级B排放标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加强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20年6月底前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其中金溪县须在2020年9月前完成提标改造任务,宜黄县须在2020年10月前完成提标改造任务。全市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和扩建拟投资金额约62346万元,目前,金溪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已于2020年3月底开工,计划于9月底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宜黄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已于2020年11月底开工,计划于10月底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崇仁县、广昌县、黎川县、临川区、南城县、南丰县等7个工业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三是改善临水河口监测断面水质。2020年11月,国家考核临水河口监测断面水质出现下降情况,影响了国家对我市地表水考核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政府肖承贵副市长每月调度,各相关县(区)积极作为,迅速排查污染源,并对排查出的问题抓紧时间整改。开展了农村污水治理试点工作,采取微动力一体化工艺处理生活污水,沿线乡村庄排水渠已设置隔离网,减少垃圾入河现象。XX高新区聘请武汉中仪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井下机器人电视摄像等先进检测技术,对已建成的290公里的雨污管网情况及139家涉水企业管网对接、排污情况进行调查摸排,以彻底解决雨污混流现象。自今年1月19日肖承贵副市长召开改善临水河口水质专项整治推进会以来,抚河临水河口水质有明显改善。今年1—5月,临水河口监测断面水质除4月为Ⅲ类外,其他4个月断面取样水质均达到Ⅱ类(该断面国家水质考核目标为类Ⅳ)。四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制定了《XX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工作。截至5月,各县(区)排查出的37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中,已有34个补充完善审批手续;有2个已封堵,有1个新入河排污口完善审批手续。106个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中,有104个已完成整改,有1个已封堵;92个2002年10月1日之前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均已进行登记;13个2002年10月1日之后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已完善审批手续。五是打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了《XX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县级以下地表水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排查整治、水源基础信息调查、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保护区划定等工作,现已完成了169个供水千人以上的县级以上水源地基础信息的调查和填报,划定了47个乡镇级千吨—万吨的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已获得市政府批复);划定完成了8个万吨以上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已报省政府批复)。完成了10个乡镇级千吨—万吨的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划定(正在准备进行专家评审)。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推进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督促相关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市人大2020年“环保抚河行”检查采访活动反馈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每月对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与通报。截至目前,市人大2020年“环保抚河行”检查反馈的3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8个,其他10个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均为需要采取工程性措施整改的问题(含备用水源建设),正在按整改的时限有序推进。目前,我市正在加快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市中心城区备用应急水源已累计完成工程投资5100万元,完成了汝水大道与汝水生态水厂及钟岭水厂原水管连通、宜黄河过河输水管安装、与临川水厂取水泵站原水管连通等,主体工程预计2020年12月完工;崇仁县、金溪县、资溪县、黎川县、南城县已建成备用应急水源,宜黄县、南丰县正在建设中,东乡区、乐安县、广昌县正在进行前期论证等工作。六是加强黑臭水体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市城区完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市城区凤岗河、梦湖城以西片区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以及相关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制定了《XX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防治三年攻坚战实施方案》,并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力争我市城市建成区保持无黑臭水体的良好环境状况。七是加快县(区)出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建设。为实时掌控临水河口断面周边各县(区)水环境质量状况,厘清责任,我市正式启动了临水河口周边水域微型水质自动站的建设工作,共设立了8个微型水质自动站。现8个微型水站的基础设施已建成,仪器设备正在采购。八是制定《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为加强抚河流域水资源保护,防治抚河流域水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市立法工作计划,我局牵头起草制定了《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现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同意并报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一审,拟于今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二审。
(三)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攻坚战
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一是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行动。根据《XX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一季度,清理了71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其中,生活垃圾堆放点58个,建筑垃圾堆放点7个,采掘业废弃原料堆放点3个。治理方式采取将原垃圾堆放点垃圾立即转运至正规的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再对原堆放点进行封闭、消毒、覆土,最后栽种植被进行绿化。二是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已列入全市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按照“先期试点、逐步推进”的原则,决定在市行政中心、东华理工大学XX校区本部(北区)、丰源宜合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先期试点。三是开展危险废物处置专项行动。对全市企业危险废物的产生、转移、贮存、利用及处置进行了排查与整治。2020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95281.39吨,自行利用/处置量88231.5吨,转移量22782.6吨,截至2020年底,累计贮存量36325.06吨。对2020年医疗废物产生、处置情况进行了排查,全市620家各类医疗诊所纳入危险废物监管平台。2020年,我市医疗废物产生量为1583.8733吨,上年贮存医疗废物13.6326吨,处置量1596.4583吨,截至2020年底,贮存量1.0476吨。
(四)坚决打好农村农业污染防治攻坚战
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行动方案》。一是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有效管控,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制定了《XX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0—2021年)》和《XX市不同村庄类型的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方案》,分三年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0年底前,广昌、资溪、乐安、崇仁、金溪和南丰等地实施整县连片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其他县(区)优先在抚河流域沿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乡镇所在地行政村、中心村、大村等地推进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2020年底前,其他县(区)整县连片推进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完成三年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任务的70%;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任务。二是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根据《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20—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2020年我市须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80个。我市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在省政府下达80个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增加2个,调整为82个目标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3个。三是开展县级以下地表水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了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底数、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完成了166个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信息调查和填报。各相关县(区)正在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截至2020年5月,全市各县(区)排查乡镇级万人千吨水源地58家,其中已完成水源保护区划定及边界标志设立25家,其他未完成的33家万人千吨水源地正在抓紧时间整改。
(五)坚决打好自然生态保护攻坚战
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区问题的整改。我市将绿盾自然保护区的环境问题列入《省级环保督查整改工作方案》中推进问题的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全市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0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0%,其中马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自然保护区内的23座水电站已关停14座,目前,水利部门正在按要求对自然保护区的水电站制定一站一策整改方案,确保2020年前完成整改任务。
(六)坚持问题导向,有力有序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等突出问题整改
1.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市委肖毅书记、市政府张鸿星市长分别就中央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多次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并经常听取工作汇报、深入现场督导,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绿色发展、工业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城市污染防治、河湖水库污染防治、自然资源保护、交通运输污染防治、追责问责、宣传报道等10个专项工作小组,按照整改领域分工负责、协调推进、督导、核查各类问题整改落实。
2.全面整改督察反馈问题。在继续抓好2020年督察反馈11个问题整改的同时,认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我市的14个问题整改,市委办、市政府办于2020年3月1日印发了《XX市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鄱阳湖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另外,《省环保督察整改方案》已印发,并上报省委、省政府。
3.强化日常调度和督导督办。每月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国家环保督察办现场督查反馈问题、华东督察局现场检查反馈问题和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反馈信访件的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及时上报省整改办。为全面掌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全市成立了5个督导组,自2020年3月份起,每2个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进行一次现场督导,及时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确保我市整改方案落实到位。针对发现的问题,市整改办已对20个相关责任部门累计下达整改督办单等文件60余份,文件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以及整改目标,以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4.进一步加强销号管理。严格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组织整改责任县区和市直部门严格按照《XX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抚环督改〔2020〕26号)程序进行销号,组织人员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销号初审,严防敷衍应付、弄虚作假和污染反弹问题。
5.推进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2020年11月29日至12月22日,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存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环保反馈问题整改差距较大等五个方面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围绕反馈问题,研究整改措施。6月15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制定了《XX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呈报省委、省政府审定。
问题整改进展情况。(1)2020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其他7个问题均为全省共性问题,正在扎实推进,全部达到时序进度。交办的31件信访件中:已整改完成29件,其他2件均为宜黄县新悦达工业废物处置问题,目前正在有序推进。(2)2020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其他12个问题正在有序推进。其中“宜黄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长期偷排污水至雨水管网问题”和“宜黄县新悦达公司非法倾倒工业废料问题”2个个性问题今年内完成整改,其余10个问题为全省共性问题,且有8个整改时限为长期坚持。(3)2020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的149件环境信访件:截止今年5月底,已完成整改的132件,占比88.6%,申请销号的130件,占比87.2%,正在整改之中的17件,占比11.4%。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的有关文件要求,2020年底信访问题整改应该完成80%以上,2020年底基本完成整改。(4)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提出的53个问题,截至6月4日,已完成整改36个;其中今年2月省政府调度的2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5)2020年全市“共抓大保护”环保大检查发现的374问题。截至6月份,已完成整改319个,其他55个问题的整改正在有序推进。
(七)环保执法监管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铁腕治污”效果明显
一是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净土持久战”等三大系列专项执法行动。2020年1—5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紧紧围绕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开展饮用水源专项执法检查、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打击“黑工厂”、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等系列专项环境执法活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100余人次,排查企业1780多家次,责令整改325家次,责令停产整改45家,关停取缔25家,对72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335.825万元。4个配套办法案件21件,其中查封扣押2件,停产限产3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15件,拘留15人,移送刑事拘留案件1件,拘留1人,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杜绝环境污染问题死灰复燃。二是强化对重点区域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今年以来,为督促金溪县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尽快达标排放,以及查明临水河口国家考核断面总磷指标超标原因,市环境监察支队多次开展了“零点行动”和夜间突击检查,先后对金溪县工业园区工业12家重点涉水排放企业、临川区才都工业园区和宜黄县工业园区重点涉水排放企业,以及崇仁河支流涉磷排放的企业进行“零点行动”和夜间突击检查,对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三是进一步加强涉磷排放企业监管。为使我市地表水总磷浓度逐年上升态势得到有效控制,水环境质量得到提升,我市开展了涉磷企业排查整治专项执法行动,要求所有涉磷企业均按规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截至目前,全市50家涉磷排放企业已有42家按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有2家涉磷企业因长期停产暂缓安装,其他6家未完成安装的企业已责成限期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八)积极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按照国家、省普查办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了全市污染源普查对象填报、审核、集中会审、现场复核、质量核查、数据质量提升等工作,今年5月底,完成了污染源产排污量初算。强审通过率、核算通过率均达到100%。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我市建立了普查存档制度,研究出用wps软件相关功能,自动生成企业存档封面及插入页的工具与方法,为普查资料进行归档提供了便捷的操作方式。
(九)落实“放管服”改革,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进重点项目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缩短环评审批时限。对市政府重大工程项目、跑项争资需出具环保手续的项目实行审批“绿色通道”。2020年5月我局审批了省重点项目江西德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片新型半导体材料等新材料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在此过程中,我局积极主动的与省生态环境厅、XX高新区生态环境局、企业等多方面沟通与协调、缩短了环评审批时间。至2020年6月15日,我局共审理行政许可45个,其中环评审批文件41个(报告书36个、报告表4个、复核1个),排污许可证4个。对于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报告退回3个,对于拟落户于XX各县(区)工业园区的20个重污染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二是加强环评审批改革。重点围绕简化办事程序、精减办事材料、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环评改革措施。优化网上备案“一次不跑”改革,清理前置条件,优化总量管理,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办事程序,实行环评审批统一受理,完善审批制度,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能。三是完成了2020年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模底调查工作。完成了2020年应发排污许可证摸底调查和2020年应发排污许可摸底调查,全市21家水处理行业,计划计于6月30日前全部完成水处理行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工作。四是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的实施。积极做好与省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厅)派出的技术编制团队的对接工作,协调好XX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做好《“三线一单”编制基础数据收集清单》工作,做好各单位的衔接,及时提供资料。目前,省环科院编制团队对我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已完成了初稿,并对各县(区)政府及市直成员单位征求了二次意见。
(十)加强环境宣传与信息化建设
今年“6.5”世界环境宣传日,我局围绕“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主题,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推动社会各界和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携手行动,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XX。一是与临川区“知联会”联合举办纪念“6.5”世界环境日户外活动,开展环保咨询、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宣传;二是开展环保警示教育,先后3次组织观看《环保局长》影片;三是开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中节能XX环保能源有限公司、XX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向公众开放参观,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讲解,宣传环保相关技术知识,开展环保科普活动;四是制作6.5环境日主题宣传产品,收集、组织资料,制作展板、宣传单、宣传册、宣传横幅及环保购物袋等;邀请各级媒体进行报道;在网站、两微等平台进行宣传。五是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在各地组织开展对涉及民生的环保问题进行大曝光。六是近期将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或我局会议室)组织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介绍我市1至5月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及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了环保智慧平台,互联网+政务服务达到100%。
(十一)继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
一是抓好机构改革方案的落地,有序推进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对市生态环境局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XX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和《关于深化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按照省厅和XX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要求,市编委会专题听取了我市垂改工作和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汇报,同意增设市生态环境综合监控信息中心,定编7人,为县(区)生态环境局增加行政编制制定了指导性原则和要求,对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2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举行挂牌仪式,标志着XX市生态环境工作掀开了新的篇章。3月27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抚办字[2020]51号)。同时,设立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和XX市东临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XX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和市委编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快推进县(区)环保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抚编办发[2020]4号)规定,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协调增加行政编制和职能整合、人员转隶工作。重新组建金溪县生态环境局,由原参公事业单位改为行政单位。按照《关于深化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市、县(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名称规范为XX市生态环境执法局,由市生态环境局管理,县(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名称规范为XX市××生态环境执法局。目前,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协调整合国土、农、林、水等部门职责和人员正在进行之中。二是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组建抚河流域环境执法队伍。为贯彻落实省委刘奇书记在XX视察调研以及在XX深化区域合作加快发展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市政府从市财政拨专项经费保障市生态环境局组建一支抚河流域综合执法队伍。通过强化集中执法、统一执法、规范执法,从严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杜绝环境违法行为,促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三、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深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武装。局党委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学习规则,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今年以来,已开展了6次专题学习。全面推广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和“江西干部网络学院”网上学习。落实每月一次党员固定活动日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特别是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多举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大家政治意识、自觉意见,强化理论武装,提升理性思维层次和水平。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推进机关作风建设。认真围绕开展“为谁执政、为谁执法”专题教育活动、“三问” 大讨论(“我们的差距在哪里?为什么有差距?我们怎么办?”)、“五型”政府建设等学习教育,结合我局实际,在全局开展了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强化了制度的约束和管控;开展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专项排查活动,逐个对照“四个方面十二个具体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开展“回头看”活动;开展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杜绝“吃喝、赌博”问题发生专项治理,开展了学通报、找问题、抓整改、作承诺活动,全局干部职工人人向局党委作出庄重承诺,自觉做到“九个严禁”;开展了扶贫领域问题专项整改行动,结合局扶贫工作实际,逐条对照中央巡察反馈问题,梳理问题清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局党委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反思,进一步提升了意识、增强了责任、推进了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正风肃纪。认真落实了主体责任。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分层级、分类型签订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加强警示教育,分两批次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到市廉政教育基地——“四香戒”馆,接受纪律警示教育、重温入党誓词,用身边发生的案例,警醒干部职工。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让大家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党委书记约谈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班子成员约谈分管科室负责人制度。落实节前廉洁提醒、关爱,预防节日腐败。加强日常监管,党支部配备纪检员,对机关作风和办公秩序进行经常性抽查和检查,点名道姓的通报批评,时时提醒大家遵规守纪。四是严肃执纪问责。先后对局机关作风检查进行通报;对被江西广播电视台曝光,反映的崇仁生态环境局不作为慢作为作风问题在全市进行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对乐安2家“小散乱污”企业关停不到位的问题全市进行通报;对市环境监测站推进工作慢、工作不力的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四、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对江西工作重要要求,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使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治生态得到进一步净化,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组织、纪律和作风保证。继续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有力有序地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突出重点抓攻坚,加强督查调度,定期对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视情予以函告、通报、约谈,以严格的督导推进工作落实。认真抓好监测监察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完成机构改革任务。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面对污染防治攻坚战这场大仗、硬仗、苦仗,我们将坚定信心,牢记初心和使命,迎难而上,敢于担当,奋力拼搏,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努力赢得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胜利,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