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社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履职尽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深化“接您回家”活动。连续数年在春节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时期开展“接您回家”活动,并逐年创新活动内容,打造“接您回家”活动升级版。通过开展“温暖回家路”“喜看新变化”“创业在家乡”“就业送岗位”等系列活动,鼓励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去年11月,我县被纳入全国第三批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县。二是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制定印发了《临泉县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及配套服务政策,在全县28个乡镇(街道)、395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设立了就业创业综合服务窗口,以打造“活力临泉、创业高地”为目标,大力推进返乡创业“1333”工程,通过组织化推动全民创业,打通政府服务创业群体“最后一公里”。三是激发创业就业热情。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成功举办三届“能工巧匠大比武”,全面提升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大力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热情,加快我县技工大县建设步伐。2020年,全县返乡创业6617人,新增各类创业实体11964个,带动就业17000人。
(二)就业扶贫工程成效显著。一是积极开展贫困劳动者技能培训。筛选一批符合贫困劳动者实际需求的培训项目,开展送培训下乡技能脱贫培训。2020年,开设58期技能脱贫培训班,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2830人。二是开发各类扶贫公益性岗位。在全县开发了395个镇村扶贫、社会管理、就业社保等扶贫公益性岗位,扶贫公益性岗位上岗330人,扶贫辅助性岗位上岗2000人。三是鼓励支持各类经营实体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制定出台了《临泉县经营实体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补助办法》,2020年,全县各类经营实体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2300人,有力地带动了贫困劳动者就业,加快了贫困村脱贫步伐。
(三)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一是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制度全面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30190人。二是创新养老保险认证和缴费方式。突破以往固有模式,在“方法创新”上挖潜力,在“便民利民”上做文章,以“金保工程”平台为依托,以信息技术为手段,推出了互联网手机APP认证的方式。建立以双目人脸识别技术为主,其他认证为辅的认证服务体系。通过灵活多样的认证方式,对全县10831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和享受遗属补助人员进行了生存认证。三是加强与银行合作深度。邀请社保卡合作银行进驻社保服务大厅,设立社保卡银行窗口,提供“一站式”快捷服务,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办理补换卡及激活等社保卡业务,践行“最多跑一次”的服务理念,极大地节约老百姓办事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
(四)人事人才工作不断推进。一是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录招聘工作。做好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为基层建设提供人才支撑。2020年,为政府序列招录公务员57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6名。招聘中学教师490人,定向培训农村教师248人,招募“三支一扶”14名,有力地充实了基层人员力量。二是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审批专业技术职务聘任456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变动278人。三是做好考核和工资福利工作。审核2020年度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1453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16674人。审批机关单位正常晋升级别档次工资710人、事业单位晋升薪级工资3954人,办理职称、学历变动变动工资1859人,调整乡镇工作补贴1603人,办理调动人员转移工资关系212人、退休手续343人、一次性抚恤金173人、遗属补助1134人。
(五)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始终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准绳,以维护劳动者核发权益为宗旨,认真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我县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2020年,主动监察、巡查全县各类用人单位102家,涉及劳动者10000余人;协调处理投诉举报、网络舆情、信访案件等劳资纠纷案件142件。对违反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书18份;配合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欠薪案件9 起,有力震慑了欠薪和非法用工等违法行为,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坚持调解为主,调解先行的原则,今年共办理劳动争议仲裁件共108件。
二、存在问题
一是人才总量不足、高层次人才缺乏。我县现有各类人才总量较少,尤其是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匮乏。我县是贫困县,地方财力困难,虽然县里制定了一系列引进人才的措施,但与发达地区的人才优惠政策相比还有差距,致使我县大量优秀人才外流,高层次人才也引不进、留不住。二是社会保险扩面难度加大。我县新增规模企业较少,困难企业缴费难。社会保险扩面重点的个私企业具有用工随意性大、人员流动快的特点,此类企业和员工参保的积极性不高。灵活就业人员劳动关系不稳定、收入低,而随着全省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逐年增长,社会保险费缴纳数额随之增加,致使参保人员无力承担,参保缴费能力不足。三是就业形势更加严峻。目前,高校毕业生、新成长劳动力、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群体的就业压力逐步加大,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与结构性矛盾并存,就业数量增加与就业质量矛盾进一步显现,提供高质量的就业岗位与群众需求还有较大差距,我县就业工作面临任务重、难度大的双重压力。四是扶贫车间建设管理水平亟待加强。部分乡镇在推进扶贫车间建设工作过程中不主动,包括前期建设地址选址的反复及施工过程中的工期延误等,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交付使用。个别扶贫车间杂物、生产原材料以及易燃物品等摆放混乱,存在安全隐患。部分扶贫车间招商不精准,带动就业人数少,带贫率较低。个别扶贫车间利用率不高,入驻的企业存在季节性生产现象。五是劳动者权益维护有困难。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而我县部分企业和个私企业不按规定为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在处理欠薪问题上,建设工程领域垫资施工、转包、层层分包及挂靠问题普遍存在,致使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常发生。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一)突出提升就业质量,全力做好就业创业工作。一是继续深化“接您回家”活动。把“接您回家”活动引向深入,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不断创新活动内容,注重实际效果,擦亮“接您回家”这张创业就业工作“新名片”。二是大力推进全民创业。推进创业服务年活动,全面落实鼓励全民创业各项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完善服务体系,鼓励引导更多的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业,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三是促进各类群体就业。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激发各类群体就业创业。进一步统一城乡就业援助制度,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和退役士兵等群体就业工作。四是深入推进就业脱贫工程。认真抓好贫困劳动者技能脱贫培训,大力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加强扶贫车间和扶贫驿站建设管理,着力提升带贫率。
(二)突出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做到应收尽收。以私营企业、灵活就业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积极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巩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各项参保工作,持续推进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以高风险行业为重点,不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生育保险实施范围扩大到各类用人单位。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社会保障全覆盖工作,全面完成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目标任务。二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金调整工作。提高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加大重大疾病救治力度,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及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三是加强基金监管。加强对医疗保险“两定”单位日常监督管理,加快医疗保险异地结算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实行城乡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全程计算机操作,全力推进“金保工程”信息系统上线。
(三)突出科学规范有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和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办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网上报名等工作。为事业单位新入编的专技人员建立逐人登记卡,完善事业单位有关人员职称信息工作。积极举办各类人才招聘会,全面引进各类人才。二是强化公务员队伍管理。继续落实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规定,规范参公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公务员能力提升计划,配合省、市做好公务员招录,完成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任职定级工作。三是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范公开招聘工作,积极探索符合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招聘方式。认真做好全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四是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级别工资和晋升薪级工资审批,以及事业单位职称变动晋升工资和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的工资核定工作。
(四)突出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向乡镇、社区延伸,继续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二是进一步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全面推行用人单位诚信评价和工资集体协商,组织开展清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全力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进一步加快仲裁机构标准化建设步伐,改善办案条件,提升案件处理能力。四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继续开展各类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用工等情况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安排职工超时加班等突出违法问题。做好由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和重大违法行为的预防排查工作。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系,快速查处重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