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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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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

今年上半年以来,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市民政局工作要求,以积极融入杭州都市圈为契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职责,推进XX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XX做出应有贡献。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焦兜底脱贫和低保整治,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1、切实做好低保兜底保障。一是按时发放低保金。农村低保保障1308户、2027人,发放低保金445.79万元,覆盖面达3.87%;城市低保保障700户、1106人,发放低保金286.3万元,覆盖面为2.99%。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三聚焦”要求,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确保脱贫攻坚建档立卡户和边缘户应保尽保。健全完善低保动态调整退出机制,给予一定的渐退期过渡,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实现稳定脱贫。深入开展“查民情,知民意,解民忧,暖民心”活动,主动发现,及时纳入。三是扎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结合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省委巡视和市委扶贫专项巡察的整改工作,从4月9日起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农村低保全面核查工作,从源头上进行逐人逐户地毯式排查,通过排查,全区没有发现“以权谋私,违规享受”、“关系保”、“权力保”、“人情保”等问题。出保227户345人(36户45人即时出保;187户296人出保,给予12个月渐退期;4户4人出保给予6个月的渐退期),76户121人保留低保待遇。

2、深入开展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改革创新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相结合。着力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努力打造统筹衔接、政社互补、高效便捷、兜底有力的多层次综合救助新格局,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体系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切实兜住兜牢兜好民生保障底线。相继出台《XX区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方案》、《XX区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批权限委托下放乡镇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XX区申请低保(低收入)量化认定操作规程》(试行)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引导我区社会救助综合改革稳步推进。

3、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更有质量。2020年散居五保年供养标准提高到550元,集中供养院民保障标准650元,医疗费用基本实现托底。建立五保供养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落实散居五保对象包保责任制。全区4所敬老院全部达到星级标准。

4、扎实开展临时救助。根据临时救助对象实际需求,将建档立卡对象纳入救助范围,1-6月份保障297户,发放资金100.26万元。

(二)聚焦养老产业和三级中心建设,进一步发展养老服务

制定出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落实三级中心任务,打造呈坎镇、岩寺镇、杨村乡、富溪乡4个乡镇级中心,文峰、丰乐2个社区中心,上街、下街、坑上、杨村、富溪、坤沙等6个村级中心的建设,确定呈坎镇养老服务中心为市级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落实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三级中心建设奖补资金和政府购买开展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赡养协议签订、探视走访三项工作服务经费26万元。发放高龄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134.65万元。

(三)聚焦扫黑除恶和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1、扎实开展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工作。一是开展美丽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提高建设水平;二是结合西溪南镇实际,开展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示范点建设;三是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大体检”和积分管理试点工作;四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和乡村振兴工作。

2、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认真按照社团及民非单位登记管理条例,依法依规,履行民政机关登记管理职能。一是严格登记。变更登记2家(变更法定代表人),注销1家。二是狠抓年检。年检工作实行网上与纸质年检同步,目前共年检70家。三是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目前,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全面完成。

(四)聚焦殡葬改革和服务提升,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1、严格做好殡葬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开展殡葬整治专项行动和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完成植绿覆绿整治40座,拆除活人墓5座;二是大力推进火化工作,全区火化率达100%;三是开展公墓年检工作,规范殡葬管理秩序。四是落实惠民殡葬补助,一季度惠民19人,发放补助资金1.54万元。

2、提高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按上级要求开展国典、省典2-8部分词条编纂工作,目前已完成国典、省典词条定稿工作。根据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重新修订我区行政区划图和城区标准地名图,目前正在同相关单位进行校对工作。

3、依法开展婚姻收养登记。坚持依法登记,提高服务水平。1-6月共办理结婚登记318对,离婚登记114对,补发结婚证95对,补发离婚证5对。上半年婚检率大有提升,参加婚检人数307对,95%以上的新人参加了婚检;依法开展收养登记,认真落实《收养法》,坚持做到“两严一管”。

4、全面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9名孤儿基本生活权益,发放保障金4.86万元。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强化监护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主体责任,开展受委托监护人监护能力评估,落实定期走访和重点巡查机制,支持引导社会力量为其提供关爱服务。

5、推进残疾人福利工作。不断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符合政策规定的1277名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对820名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1-6月共使用资金72.818万元。

6、强化救助管理服务。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做好滞留人员安置照料工作,加大流浪乞讨源头预防和治理,进一步做好街面巡查协同机制建设。截止目前共救助54人次,救助金额695元。

7、大力发展慈善事业。贯彻落实《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济困等慈善事业。

二、下半年工作谋划

(一)继续推进民生工程,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

一是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提高救助标准,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阳光公平”。从7月1日起实现城乡低保统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65元。二是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居家养老、社会养老等创新养老模式。三是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信息网络化水平。广泛运用信息技术,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效率和水平,有效杜绝人情救助、关系救助、错救和重复救助等现象发生,方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保障。

(二)继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升城乡居民自治水平

一是不断提升城乡居民自治水平。继续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村(居)”创建工作,加强城乡居民自治管理的能力和效果。二是巩固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水平。大力推进“三社联动”,以政府购买服务为牵引,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工作者为骨干,加快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公益性社会组织向社区延伸,确保社区治理格局不断优化。三是继续推进美丽社区建设 ,将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大体检”行动,探索村规民约积分制管理。

(三)继续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严格依法登记管理,狠抓全区社会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区属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作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典型,以党建工作成效促进全区社会组织大发展。

(四)继续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发挥民政社会服务支撑作用

一是全力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运用工作。二是着力公墓建设规范化管理,强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进程。规范殡葬服务市场,严格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巩固殡葬整治成果,稳步提高火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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