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省质监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共同努力,艰苦工作,认真落实全国质监系统执法打假工作会议和省、市质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发展重点和群众利益焦点,认真履行质监执法打假职能,通过采取专项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组织市、县两级质监稽查队伍开展执法打假工作,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一、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质监局相关部署,我局制定并印发《庆阳市2020年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方案》,转发省局《2020年执法打假工作总结》,全市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500人次,检查企业(商户)1400余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1起,涉案货值总计11.5万元,查办大要案2起,移交公安机关1起,办理省局12365投诉举报案件27起,受理消费者咨询52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万元。其中市局本级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起,移交公安机关1起。全市未出现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安全问题。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质检利剑”专项行动和区域整治部署落实情况。遵照《XX省质监局2020年“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方案》精神,我局结合实际,认真部署开展了以农资、汽柴油、建材、消费品、保障民生计量等为重点的“质检利剑”专项行动。
1.组织开展春、秋季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为认真贯彻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局的相关安排部署,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违法行为,保障农业生产,我局制定印发了《庆阳市2020年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方案》等文件,各县区局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执法打假工作计划,动员部署,扎实推进,使农资打假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春、秋季农资专项行动全市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88人次,检查7家化肥生产企业(其中3家停产)、1家农膜生产企业。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农资生产企业执法检查要求,主要从执行标准、出厂检验、产品标识、计量器具 4 个方面对上述农资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正宁县质监局根据监督抽查报告,处理1起不合格化肥案,货值1.2万元。
2.有序开展汽柴油执法打假行动。根据市政府对全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的统一安排,市、县质监系统积极联合商务、公安、工商、安监等部门,以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沿线、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以成品油批发零售、加油站为重点环节,组织全市开展汽柴油打假行动,严厉打击缺斤短两、掺杂掺假、生产、销售劣质汽柴油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市质监系统全年共抽检车用汽柴油产品44批次,检出40批次,合格率100%。
3.建材打假深入出击。根据《XX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关于开展2020-2020年全省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甘质监发〔2020〕221号)文件安排,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开展建材“质检利剑”专项行动,深入建材生产企业进行检查,严查无证生产和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行为,依法查处非法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建材产品行为。部分县区对辖区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巡查,针对工程使用的钢筋、水泥等建材产品,重点抽查了螺纹钢、圆钢等14个批次,极大地维护了重点工程建设质量。庆城县质监局还对其辖区的1家化工原料生产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48人次,检查建材生产企业197家,查处违法案件2起,涉案金额5.2万元。
4.结合企业产品质量承诺相关工作,落实消费品“质检利剑”行动。我市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重点消费品生产领域生产企业极少,根据工作安排,市局对全市家电、家具、洗涤用品、童装、校服生产企业进行了摸排调查,按省局专项文件要求,对两家校服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了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宣传。
5.围绕保障民生计量,深入开展加油机计量专项整治行动。加油站计量专项整治行动。根据《XX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关于开展加油站计量执法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甘质监执〔2020〕58号)精神,我局制定下发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加油站计量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全市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10人次,车辆50多辆次,对全市80家加油站339台加油机进行了执法检查,各县(区)质监局未上报查处违法案件。
(二)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和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落实情况。
根据省局《2020执法打假工作总结》、2020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和2020年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行动等文件安排,我局严格执行《质量技术监督电子商务产品执法协查工作规范》,围绕促进互联网+,深入推进电子商务领域执法打假。开展以消费品为重点的电子商务产品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问题整治。对我市8个县区的电商服务中心进行了摸底调查,调查表明,我市电商主要以苹果、黄花菜、小杂粮、白瓜籽、杏制品、核桃、小米、黑木耳、土蜂蜜、羊肚菌等农林产品和以香包、刺绣、剪纸、皮影等民俗文化产品为主,产品质量稳定,市县局未接到相关质量投诉。
(三)汽车三包和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缺陷消费品、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工作。我局在处理好消费者日常汽车质量投诉的同时,对城区汽车销售企业、4S店的汽车三包服务、汽车召回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有效督促了汽车经销企业自觉执行“三包”规定及推动召回的自律意识,推动了售后服务质量的改进和提升,为全面落实我市汽车经销企业和汽车4S店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定基础。
(四)开展淘汰落后产能专项检查情况。根据《XX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严厉查处违法生产建筑用钢材行为的紧急通知》(甘质监执〔2020〕3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局开展生产建筑用钢材专项执法检查,并同步开展摸排清查。此次行动共检查辖区内建筑用钢材经营户20家。各县(区)质监局联合发改、环保、工信等部门对“地条钢”企业进行摸排,我市未发现地条钢生产企业。
(五)能效标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根据《XX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20年能效标识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甘质监执[2020]250号)要求,我局转发通知,积极安排部署,从9月下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相关产品能效标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六)执法打假信息化平台应用情况。一是12365直报系统运行情况。根据省局对12365直报系统应用的要求,市局及八个县区局均指定专人兼职负责12365直报系统的每月填报,也配备了用于填报数据的电脑。市局每月填报12365数据仅为各业务科室开展的日常监督检查人次,主要工作就是督促、汇总各县区局填报数据。二是“单兵”系统运行情况。截止目前,市局及庆城县局“单兵”系统已配备并运行正常,在3月14日局长接线日当天市局领导通过“单兵”系统成功与省局进行了互动。三是“通知到”手机APP运行情况。截止目前,市县质监执法信息员成功开通了该手机APP,并成功建立了上下级对口部门。
(七)执法队伍建设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办案水平。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廉政准则、质监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内容,对执法人员开展思想教育、理论教育。今年,我局共组织全市质监系统2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国家质检总局举办的执法打假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13名执法人员参加了省局举办的执法打假业务培训班,组织11名执法人员参加了省局举办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查处业务培训班。通过对农资、建材、电商、电梯监管等领域的执法打假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市质监系统执法打假工作水平和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执法能力。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搞好责任落实,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作风和纪律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文明执法水平。严格执行《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执法“十条禁令”》,落实稽查执法责任制,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同时我们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给予行政处罚的,严格按照告知、听证程序,告知违法事实、处罚依据、陈述、申辩或听证权利,文明执法,以理服人,礼貌待人,树立了质监稽查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总体来说,我市质监稽查执法打假工作坚持围绕中心、主动出击的指导思想,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维护了产品质量安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生产领域企业基数少,企业技术力量薄弱,监管难度大,执法手段单一。二是稽查工作人员少,设备差,不能够完全满足新形势下稽查工作的需要,质监稽查执法打假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量大面宽,受机构编制影响,县区稽查执法人员力量严重不足,有的县区稽查队执法人员只有1人,平时靠各队室配合才能开展工作,而且执法车辆、经费等也不能保证,监管效果不明显。三是近年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急剧增加,特种设备投诉案件明显增多,对质监稽查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互查为契机,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全局重点工作和稽查工作总结,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一要继续抓好“质检利剑”行动、“双打”行动、农资、建材、民生计量等专项整治工作。二要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督促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质监各项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素质过硬的质监稽查队伍,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奠定坚实基础。三要进一步规范全市质监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四要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统一部署、投诉举报事项外,其他所有检查事项均纳入“双随机”抽查工作。五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质监执法职能,让公众理解、关注、支持、监督质监部门的工作,同时鼓励群众对周围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并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监管的良好氛围,树立质监部门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