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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区脱贫攻坚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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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区脱贫攻坚工作总结范文

20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的关键一年,也是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区上下要团结一致,统一思想,协调行动,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全区脱贫攻坚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2020年脱贫攻坚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和扶贫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提高扶贫质量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全面落实脱贫攻坚政策为抓手,突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强化责任担当,聚力破解难点问题,全力推进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确保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二、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目标

在巩固现有脱贫成果的基础上,2020年计划脱贫176人,其中,镇计划脱贫155人,工农乡计划脱贫21人,村实现脱贫摘帽。继续加大健康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兜底保障等工作力度,全力做好产业扶贫和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确保所有贫困人口在“两不愁三保障”的基础上早日实现脱贫。

三、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一)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巩固精准扶贫基础

1.加强动态管理。紧盯现有276名贫困人口,规范建档立卡程序,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持续做好脱贫退出、返贫纳入和新识别贫困人口认定;按国家、省、市要求,建立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机制,及时剔除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口,做到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有序退出及年度信息采集和数据维护。(责任部门:脱贫办、工农乡、镇)

2.完善基础资料。做好脱贫攻坚基础数据与建档立卡档案、大数据平台的有效衔接,确保数据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完善贫困户台账,准确反映贫困户家庭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和帮扶成效。规范村级精准扶贫档案,逐步实行挂图作业电子化管理,力求做到精准识别、因户施策、脱贫退出、巩固提高、返贫动态“五个真实可靠”。(责任部门:脱贫办、工农乡、镇、各包保部门)

3.提高脱贫质量。严把退出时序、退出标准、退出程序、核查比对、评估检查“五个关口”,确保脱贫人口稳定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要求。进一步落实区乡村各级在脱贫验收中的责任和相关行业部门单项验收责任,杜绝“数字扶贫”“造假扶贫”问题发生,对精准脱贫失责问题进行倒查追责。村脱贫摘帽工作要严格按照贫困村退出验收标准和程序真实上报申请资料。(责任部门:脱贫办、工农乡、镇、各包保部门)

4.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一手抓贫困人口脱贫,一手抓已脱贫人口的巩固提高,加强对已脱贫人口的跟踪评估,定期入户了解生产生活情况。落实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减贫不减力度的要求,继续强化对已脱贫人口帮扶,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完善保险、救助等风险防范机制,减少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确保退出贫困户稳定脱贫。(责任部门:脱贫办、工农乡、镇、民政局、教育局、卫计局、就业局、各包保部门)

(二)贯彻精准扶贫政策,按需落实帮扶措施

5.抓好产业扶贫。积极推动村与昌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合作,高价流转土地500亩做花卉苗木基地;继续动员周家洞酸菜厂在我区签订大白菜保价订单,实现1000亩耕地的种植业结构调整;推进永治村赤芍、反魂草、黄芪、黄芩四类中草药2000亩种植基地项目,实现整村贫困家庭脱贫致富;继续采取“入股分红”模式,将10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投入市明朝乾绿色禽蛋养殖专业合作社入股分红。全面推进村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建设,继续做好光伏扶贫项目。同时,各村和包保部门积极谋划,大力拓展特色农业,帮助贫困家庭挖掘可持续发展的致富增收途径。(责任部门:工农乡、镇、各包保部门)

6.抓好就业扶贫。围绕市场需求和群众意愿,结合2020年春风行动和国家第三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为重点,抓好全区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工作,进一步挖掘贫困户脱贫致富内生动力。做好就业政策宣传、就业需求和岗位信息采集,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定期举办精准扶贫招聘活动。积极开发农村保洁、绿化、农村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等公益性岗位,大力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让特困户家庭实现就近就业。(责任部门:就业局)

7.抓好教育扶贫。全面监测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适龄学生就学情况,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继续减免贫困家庭学生相关费用,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学生无因贫辍学。不断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投资550万元改造镇村小学,投资30万元为镇村小学、村小学翻建围墙,教室保温、维修操场。加大农村学校设施、设备购置,投资40万元为农村学校购置教学一体机、图书、体音美器材等。强化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积极补充新教师,解决乡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缺员情况,加大教师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乡村教师教学水平。(责任部门:教育局)

8.抓好健康扶贫。完善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建档立卡贫困户签约服务管理率达到100%,做好贫困人口参合工作,确保参合率达到100%。全面开展50种大病集中救治,进一步摸清底数,更新信息台账,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和“一站式”结算服务。实现区域内医疗资源共享,找准市级医疗联合体切入点,有效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5%以上。做好“万名医师健康扶贫巡回医疗”工作,推动医疗工作重心和优质医疗资源“双下沉”,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为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健康保障。全方位开展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做到健康扶贫政策家喻户晓。(责任部门:卫计局)

9.抓好政策兜底扶贫。继续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推进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的“两线合一”,将低保标准提升为每人每年3800元;扩大救助覆盖面,提升救助比例,将全区贫困户中重度残疾人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贫困户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及时给予“急难”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的保障作用。稳步提高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确保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家庭稳定实现“政策性”脱贫。全面落实残疾人精准康复行动、精准就业工程、“两项补贴”制度、家庭无障碍改造、扶残助学等工程项目,最大限度的缓解贫困残疾人的支出压力。(责任部门:民政局、区残联)

10.抓好危房改造。制定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年内完成农村贫困户家庭危房改造8户。提高补助标准,保证房屋质量,切实保障基本住房安全。(责任部门:住建局)

(三)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脱贫内生动力

11.不断改善人居环境。统筹环境保护、社会经济发展、农村实际需求三方面因素,将乡村特色、绿色发展融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围绕“道路畅通、村容整洁”要求,切实改善村容村貌,打造更加优美、整洁、有序、文明、舒适的人居环境。做好乡村道路美化绿化和养护工作,集中解决道路难行、院落破旧、垃圾乱放、生活方式落后等突出问题,持续推进畜禽污染防治和中小型畜禽养殖企业综合治理,引导群众建规范房、用卫生厕、除不良陋习。同时,大力开展集中整治和全域无垃圾活动,重点整治各类影响村容村貌和环境秩序的问题。(责任部门:农林局、工农乡、镇)

12.提升脱贫内生动力。加强政策宣传,加强思想教育,强化扶贫与扶志(智)相结合,推动贫困群众摆脱精神贫困。践行村规民约,引导贫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觉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风尚。坚持正向激励措施,抓好脱贫致富先进典型的宣传教育,营造“我要脱贫”“脱贫光荣”的良好氛围。大力开展“造血”式扶贫,采取扶贫小额贷款、项目扶持等方式,将脱贫增收的主动权交到贫困户手里,让贫困群众感知小康生活是奋斗出来的,不是等、靠、要来的,使脱贫底子更扎实。(责任部门:宣传部)

四、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严格落实区乡两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责任。各乡镇、行业部门、包保部门每季度向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汇报一次工作,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底绩效考核。充分发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加强对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和检查考核,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水平。

(二)强化调研督查

各乡镇、行业部门、包保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影响脱贫攻坚成效的突出问题。区建立脱贫攻坚督查制度,组织相关行业部门成立综合督查组,对行业部门工作落实、扶贫资金监管、涉农资金整合、农村危房改造、驻村帮扶等重点工作进行督查,促进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地。

(三)强化舆论引导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的扶贫政策,全面宣传脱贫攻坚取得的显著成效和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宣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代表人物、典型事例,及时总结提炼可推广、可借鉴的典型经验以及特色亮点工作,不断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营造脱贫光荣的良好氛围。做好先进典型案例的推荐报送工作。

(四)强化资金监管

严格落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每季度对全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通报,落实监管责任。联合纪检、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扶贫领域项目资金专项督查,严肃查处随意贪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两查两保”专项行动。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事项。健全重大涉贫事件处置反馈机制,加强扶贫舆情管理。

(五)强化考核验收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贫困对象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严格贫困退出验收指标,防止贫困人口“被脱贫”、贫困村“被摘帽”,杜绝弄虚作假和违规问题发生。扎实做好年度拟摘帽贫困村各项工作,顺利通过市级验收核查和第三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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