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总结范文2020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乌组通字﹝201X﹞9号),以及旗委组织部《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前党组发﹝2020﹞9号)文件精神,镇党委积极行动,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开展集中排查。为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的纪律,进一步加强党员的管理提供组织保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奠定扎实的组织基础。
一、摸排情况
各党支部通过党员名册、入党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支部大会决议、组织生活记录等,对党员基本信息、组织关系转接、交纳党费和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流动等情况进行摸底核查。围绕《方案》指出的五类重点排查人群,通过在各党组织活动阵地张贴公告等形式,逐一排查,层层上报。4月15日,全镇累计排查出失联党员6名。通过分析各党支部上报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和经查找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党员汇总表,我镇失联党员集中分布在外出务工党员、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党员和社区人户分离党员三类人群中。
二、工作做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摸排工作,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1、建立了六类台账,即:农村党支部填写《农村外出经商、异地居住党员调查表》;社区党支部填写《转入社区的大中专毕业生党组织调查表》,《纳入社区管理的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党员调查表》,《纳入社区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党员调查表》;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填写《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中解除劳动关系党员及破产企业党员调查表》;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填写《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后异地居住党员调查表》。
2、规范《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做到内容全、信息准。
严格执行党员组织关系回执制度,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规范组织关系转接,对应当转出组织关系的,及时办理转出手续;对已转出组织关系、因客观原因未能落实的,转出党组织要主动与党员取得联系,继续履行管理责任,做好转接等工作;对于流动党员,由流出地党组织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活动证校验工作;新转入党员填写《党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详实掌握党员信息,保证管理到位。
三、下一步打算
1、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宣传,让党员、群众知晓相关政策文件,鼓励党员、群众参与,做好不合格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2、加强督查指导。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党组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进行抽查,对抽查过程中,发现思想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3、加强教育管理。对取得联系的党员重新纳入组织管理,并加强思想教育,督促严格按照党内相关规定参与党内组织生活,提高党性认识。
4、平稳顺利处置。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6名党员,按照《方案》要求,依据党章、党内有关规定和《察右前旗处置不合格党员办法(试行)》,拟按程序进行自行脱党除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