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总结范文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传达学习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文件、会议精神,并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以局长同志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领导重视,推动扫黑除恶落实。
局领导班子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排查长效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辖区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的情况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斗争。要求市政综合执法队伍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苗头要及时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全体人员提高警惕,真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局领导班子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广泛开展宣传,壮大扫黑除恶声势。
加大宣传力度,在市区和各乡镇的人员流动密集区内悬挂宣传板,在市区各企事业单位led屏上持续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大力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利用市政综合执法队伍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引导舆情,坚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最大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四、下一步工作
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认真组织排查违法建设治理、占道经营整治、生活和建筑施工噪声治理、非法倾倒垃圾治理、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治理、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养以及其他涉及城管执法领域的以暴力手段阻碍城市管理执法、为各类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的涉黑涉恶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