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审计局的指导下,在局党委的直接领导下,积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区委区政府十二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要求,认真学习和执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国家卫计委《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及《四川省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规定要求,遵循查错纠弊,维护法纪,促进管理的宗旨,完成了既定目标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内审责任
局党委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审计工作的重要性,非常重视内部审计工作,把内部审计工作纳入年初重点工作计划,并制订了内审工作方案、目标、考核办法。为认真做好内部审计工作,我局及时对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强化内审力量,进一步明确了内审工作职责。同时,为扩大内部审计影响,进一步规范我区卫生计生系统财务管理,局领导还注重利用各种机会,深入组织学习了《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XX区差旅费用管理办法》、《XX区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等财经法规,进一步增强了法制意识,大大减少了财经违纪行为,有效遏制了经济违纪案件的发生。
二、强化重点,严把内审质量
内部审计工作有助于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控制、改善风险管理、完善治理结构,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目标的实现。在内部审计过程中,按照中华人民审计署令第4号《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进行实务操作,严把审计程序、审计实施和审计报告关,严格执行审计制度。重点围绕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建设维修、内部控制、绩效考核及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等方面,实事求是地分析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深层次揭露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同时,实现了内部审计为单位目标而服务的思想理念,进一步促进相关单位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和内部检查制度。全年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责任审计2个,审计时间为2020年9月至2020年7月,审计金额总计2490.77万元,提出建议14条,单位落实审计建议12条。
三、提高认识,增强内审业务
内部审计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审计工作必须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寓监督与服务之中。内部审计归根到底是一种内部管理行为,它的目标是为了加强内部管理,为管理者服务。我们内部审计的主体是下属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性质是对各医疗卫生机构一种评价活动,评价对象主要包括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医疗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几个方面。针对自身内审素质情况,我局积极参加上级各项内审工作会议及培训工作,邀请区级医疗机构内审人员参与,并向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进行咨询、学习,从不同程度上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四、存在的不足
内部审计与规财股合署办公,共4人,无内审专职人员,兼职内部审计人员仅2人,审计力量远远不能满足卫生计生系统内审需求,不少被审单位主动申请要求内审,但因力量原因无法满足。原已开展的离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内控制度评审因人力不够无法开展,若审计人员得不到有效充实,将给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造成较大影响。
总之,经共同努力,我局的内部审计工作得到了有效的开展,对本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起到了有效的监督管理,堵塞漏洞,防患未然,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同时,内部审计工作也得到了区审计局和局党组的高度评价。在今后的内审工作中,我局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积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争取更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