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范文2020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和“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增强深化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我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是省内最早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市县之一。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18次、市政府党组及常务会12次、全市干部动员会议2次、领导小组(扩大)会议10次和工作推进会19次,学习上级精神,研究部署工作。市委主要领导亲自批示扫黑除恶相关文件,亲自部署查办“关系网”“保护伞”案件;市政府主要领导坚持深入一线督战,一线协调解决问题,切实扛起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印发了《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等配套措施,从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等方面进行具体部署,确保各项工作高效顺畅运转。
截至2020年7月5日,我市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17个,其中涉黑团伙2个,涉恶团伙15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6人,刑拘在逃15人,缴获各类枪支13支、各类刀具65把,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约1.2亿元。
市检察院共批准逮捕103人,向市法院移送起诉10件32人,报送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涉黑案件2件46人;市法院已开庭审理9件31人,审结案件8件28人,对16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达57%。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28件31人,结案18件,查结1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正在查处12人。其中,通过群众举报,2020年4月27日,侦破了以潘某、韩某畴为首的铺前“4·28”涉黑有组织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8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5000余万元,打响了我市扫黑除恶“第一枪”;通过中央督导组转交线索,侦破了文城镇颜某川高利贷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扣押车辆7辆,冻结资金7.9万元;通过省第一督导组转交线索,侦破了林某为首的文城“4·23”涉恶高利贷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3600余万元;通过群众举报,侦破了以林某为首的抱罗“3·2”涉黑有组织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9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2600余万元;经省公安厅指定案件管辖,我市公安局协助澄迈县公安局侦破了王某挺为首的蓬莱“3·7”涉黑有组织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5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亿余元,等等。
我市还围绕各类治安乱点进行集中拉网式清查和整治,开展扫除“黄赌毒”等专项行动,2020年以来,共破获涉黄涉赌涉毒案件824起,刑事拘留391人,行政拘留1219人,特别是成功查处了“抱罗镇10·16”开设特大赌场案,对赌博违法犯罪分子形成了高压震慑;破获“盗抢骗”案件2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3人,打掉犯罪团伙16个,挽回损失340余万元;全面部署打击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共取缔非法采砂点49处,取缔非法堆砂点195处,立案侦办非法采砂案件42起,其中破获“砂霸”刑事案件3起、“运霸”案件1起;聚焦电信网络诈骗等金融乱象,打掉部督符某燕被诈骗的跨省电信诈骗犯罪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破获案件90多起,挽回群众经济损失20余万元。2020年,全市刑事案件同比下降25.6%,治安案件同比下降25.3%,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得到进一步提升。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深挖根治和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下一步,全市上下将紧紧咬定“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从七个方面再加压、再发力,全力夺得新的胜利。
要在思想认识上再加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把开展专项斗争贯穿到推进海南XX国际航天城建设全过程,紧盯破坏营商环境、影响社会和谐、侵蚀发展成果等突出问题,层层传导压力、严督实导、真抓实打,用具体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要在宣传发动上再深化。围绕中央督导指出的“六个方面”共性问题、省委提出的“六个整改到位”工作要求,以及“村霸”、“套路贷”、侵占集体土地、“黑物业”以及新型违法犯罪等重点问题,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热情,全力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
要在线索摸排上再发力。继续开展线索大排查大清底行动,进一步发动群众、收集线索,最大限度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增强广度、深度和准度,深挖彻查涉黑涉恶问题和“关系网”“保护伞”线索,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进行深挖细查,不轻易放过任何一条有价值线索,确保问题线索全部清零。
要在协作配合上再优化。进一步建立完善统一受理、分类核查、相关单位共同负责的“保护伞”线索联合审核机制和重大案件快侦、快捕、快诉、快判协作配合机制,落实好双向移送及结果反馈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着力形成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要在源头治理上再深入。健全完善职能部门、行业监管工作制度和措施,有针对性地补齐监管漏洞和工作短板,从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上持续发力,做到依法治理、标本兼治。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治安乱点专项整治行动,对治安问题突出、情况复杂、治安混乱的镇场,实行挂牌督办整治。并持续强化高利放贷、赌博、集资诈骗、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整治力度,全面净化治安环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要在办案质效上再提升。强化执法办案人员学习培训,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质量意识,始终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做到侦查取证全面,批捕起诉快速、法律适用精准、刑罚执行严格,全面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扎实推进“涉黑涉恶在逃人员追逃”“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三个专项行动,确保达到预期工作效果。
要在考核问责上再加压。对标对表扫黑除恶职责任务,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人责任,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人负责。加强监督检查问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特别是对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打造XX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