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2020年控辍保学工作总结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筑府办发〔201X〕42号)文件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问题,推动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我局制定下发了《XX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和《XX区2020年“控辍保学”宣传活动月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按照方案开展了相关工作。现将我区“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我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为确保“控辍保学”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成立“控辍保学”工作组织机构,设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控辍保学”工作相关事务。严格执行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认真落实“七长五书”控辍保学机制,层层签订“控辍保学”“七长”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并认真履行职责。我局多次召开“控辍保学”工作部署会,将具体工作方案、工作日程印发至各校委会、中小学,对“控辍保学”相关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各校委会、中小学按照实施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切实开展了“控辍保学”相关工作。
二、形式多样,广泛宣传
充分利用“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控辍保学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确立“治贫先治愚,治愚靠教育”的思想,把“送子女入学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法律要求变成家长或监护人的自觉行动。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和学校的积极性,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真正把控辍保学各项政策落实到每个家庭每个学生。集中力量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宣传力度。
全区各校委会、中小学校通过校园广播、家长会议、宣传专栏等时间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做到“控辍保学”宣传到户,扩大对外宣传影响力。切实做到多层次、全方位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宣传,真正做到覆盖面广、切入面深。全区公路沿线、学校附近、乡镇街道等公共区域悬挂宣传标语100余条,制作宣传电子屏幕9个,印发宣传资料7万余份。同时,还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知识专题现场咨询。
三、多方动员,扎实控辍
利用寒、暑假期间,尤其是利用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之机时间,各中小学组织班主任、科任教师深入学生家庭进行家访,建立健全辍学学生台账和包保台账,做好记录,对有辍学倾向的学生进行跟踪调查,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残疾儿童少年、流动流浪和留守适龄儿童少年、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等特殊群体。加大对家访工作的力度,确保其按时到校上课。同时,各学校积极协助乡镇、社区、村(居)委会动员劝返辍学学生复学,对去向不明的学生,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和所在乡镇、社区报告,切实开展联合工作机制,确保全区“控辍保学”工作得到落实、取得成效。
四、及时总结,积累经验
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全区各校委会、中小学及时收集整理工作资料,及时对工作情况进行详细总结,积累经验,反思不足,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目前,我区没有一名学生因贫失学,全区小学辍学率为0,初中辍学率为0.6%,全区中小学辍学率均控制在指标范围内。
总之,在“控辍保学”工作中,我区将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联动工作机制,着力强化全方位、多维度控辍保障,切实落实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等各方面控辍保学责任,避免少年儿童因学习困难或者厌学而失学辍学、因贫失学辍学、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因呵护关爱缺失而辍学,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且不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