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是一个包含范围很广的概念。广义地说,“宅基地”、“福利分房”都是住房保障制度的一种具体形式。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住房保障个人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_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_]2号)文件精神,今年城市住房用地供应的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是:“稳供应、保民生”,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所需用地为重点,及时编制公布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认真实施,确保20_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地,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总量的70%,确保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总量。现将我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土地供应情况汇报如下:
一、保障性住房项目土地供应情况
根据省住建厅提供的《晋中市20_年保障性住房年度新建项目基本情况及进展统计表》,我市20_年保障性住房年度新建项目共计81个,面积共计1872.29亩。截止目前,我市已供应保障性住房项目共计21个,面积共计545.07亩,其中:廉租住房项目土地共计17.51亩;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土地共计9亩;经济适用房项目土地共计402.09亩;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共计116.47亩。在未供应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中,有17个项目已办理预审,面积共计1051.45亩。
我们严格按照省厅和市政府的要求,依照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逐宗督促相关用地单位积极办理用地手续,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出具办理保障性住房供地手续时所需的材料,在材料完备的前提下,我们为用地单位加快办理供地手续,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一是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编制及落实存在一定难度,供地计划数大量节余。
从今年全市住宅用地供应情况来看,各县(市、区)编制的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用地规模偏大,盘活存量难以解决。主要原因是在制定计划和统计时口径不统一,未考虑实际用地中利用存量土地等因素。用地计划是按照房管等部门确定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意向以及改造计划来测算的,许多利用原址、多余安置房源和政府回购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无需供地,造成计划用地大于实际用地面积。各县(市、区)需要依据当地实际情况科学调整今年的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切实把计划落实到地块,并进一步加快供应进度,争取在年底前完成任务。
二是跟踪监管难到位。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行为,违规操作、边报边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现象时有发生。
一是由于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批后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中,尚未真正实现批、供、用、补、查全程监管;二是部分廉租房项目,是由政府实施的中央新增投资项目,为保证施工进度,存在未批先用、边建边报的现象。
三、今后在进一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土地供应方面需要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实行务实的年度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政策。按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测算、确定供地计划,要根据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情况测算,并核实存量土地项目是否为利用原址、多余安置房源和政府回购,不需要供地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合理的制定年度用地计划,使供地计划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是进一步加强批后监管,规范保障性住房用地秩序。要严格执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信息公示和公布工作。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批后监管和执法监察,要依法查处违规操作、未批先用、擅自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规范用地管理秩序。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棚户区改造涉及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需要把棚户区改造与危旧房整治和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保护结合起来,严防大拆大建。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20_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的工作重点,为确保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实,供地政策贯彻执行到位,今后我们要重点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克服各种困难,确保完成今年保障性住房供应计划的任务。
根据宁波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要求。我市积极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和资金要素制约等困难和压力,不断创新、不断强化政府责任、不断加大要素投入力度,全力以赴抓好住房保障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_年住房保障工作实施进展情况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目前我市住房保障的良好工作格局已经基本形成,各项工作亮点纷呈。
(一)保障政策体系全面完善
这几年,通过对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人才公寓的销售,以及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及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申请,基本摸清了我市住房困难家庭对保障房的需求状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完善了住房保障相关政策,上半年,我们在《奉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奉化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并得到了实施,标志着我市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二种形式(实物与货币)、三条途径(租、售、补)、“五房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的确立和完善。
20_年,我市根据宁波要求,开展了住房保障_周年回顾总结活动,加强政策研究与梳理。化大力气完成了《奉化市城镇住房保障的回顾与展望》的成果课题、《奉化市城镇住房保障政策文件汇编》、《奉化市城镇住房保障大事记》、奉化市城镇住房保障历年数据统计及有关文字图片的整理收集工作。在奉化市住房保障专栏网上进行了系统的发表和宣传,对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的进一步形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工程建设任务超额完成
根据《20_年宁波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规定,今年,我市需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00套,新开工城市旧住宅区(含城中村)改造安置房350套;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734套。
1、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90套
我市根据社会力量参与公租房建设的文件精神,落实了新开工奉化市滨海新区力邦社区公租房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7万平方米,总投资2.5亿元,共490套,超出任务数的245%。目前,该项目主体已全部结顶,现正内外墙粉刷及门窗安装。
2、新开工城市旧住宅区(含城中村)改造安置房1300套
该项目位于岳林街道金峰路以东、金海路以南。总建筑面积16.65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2.49亿元,总套数1300套,超出任务数的370%。由于提早谋划,该项目已于去年底提前开工,目前,即将建成完工。
3、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734套
黄家塘限价房二期:该项目于20_年年底正式开工建设,总投资1.1亿元,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共计414套。该项目于今年年初竣工。
亚德客地块公租房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23826平方米,投资7000万元。建有四人间、两人间和单间323套。已于今年10月份竣工。以上项目合计737套,顺利完成任务。
(三)分配销售工作顺利推进
自去年起,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开始进入全面分配销售阶段,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分配销售工作圆满完成。
1、经济适用住房分配销售:542套经济适用住房已经全部完成分配销售。
2、推出销售黄家塘限价房二期414套,超出任务数207%。分配销售工作自5月21日起,接受申请受理。共有389户家庭参与申报,其中373户符合条件的准购家庭名单在7月24日的《奉化日报》公示,并完成了选房、签订合同、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等相关工作。
3、推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1399套:超出任务数437%。今年9月26日,推出明化公共租赁住房一期、二期1076套房源的配租工作。目前,申请工作已经结束,共有1172户住房困难家庭进行了申报。今年10月,推出亚德客地块公租房323套。分配对象主要面向亚德客企业职工,从而超额完成了配租320套公共租赁住房的目标任务。
4、推出销售黄家塘人才公寓198套,超出任务数396%。房源销售工作于今年8月推出。经审核,共有80户家庭符合条件,顺利完成推出销售50套人才公寓目标任务。
5、廉租住房保障力度持续加大。今年我市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审核工作已全部结束。在去年保障997户的基础上,由于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条件的变动,退出126户,新增250户,今年实际享受补助的保障对象共计1121户,补助金额共计327.6473万元。目前,所有符合条条件的困难家庭都已于6月中旬领取了租金补贴。实现了廉租住房保障的高水平“应保尽保”目标。
(四)信息公开和阳光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
今年,我们继续抓好工程质量建设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和“阳光工程”创建活动,做好迎接住建部工程质量检查的有关工作。根据“阳光工程”建设要求,我市开通了“奉化市住房保障专栏”,网页设计、内容编辑和制作效果获宁波市住建委的高度肯定。
在具体实施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实行每项保障房工程项目的领导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公开、公平。在经济适用房一、二期的申购过程中,从工程土地征地开始,项目设计、立项、找投保、施工、监理、分配销售、后续管理等过程中涉及的文件资料、政策依据、光盘照片、收集齐全后全部在网络平台上公开发布,特别是工程建设信息上,我们做到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和项目清单的公开,同时对工程的进展情况每月发布一次。在保障性住房分配的退出信息上,我们把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都及时在网络专栏上公开发布,使广大困难群众都能明确政策、及时申报。
在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我们强化检查监督,在施工现场设置项目施工主体责任标牌,公开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落实责任人,明确建设工期和责任分工。平时每半个月一次定期召开保障房建设现场专题会,商量研究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相关问题。良好的管理机制,有力地保证了保障房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在住建部6月份的年中检查过程中受到了好评。
(五)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推进
为确保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我市建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了专职网络管理员负责住房保障信息工作,将工程建设信息、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按规定收集整理后,统一在网络体系专栏上公开发布。
对所有的保障房源和保障对象根据书面资料,收集整理后,建立一户一档,对保障房工程建设进度和投资额度做到市政府网一日一报,国家统计网一季一报,对及时了解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详细情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加大保障宣传力度,及时处理信访投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我市住房保障中心设定编制和人员经费30人,专门从事住房保障的政策制定、工程管理和分配销售。今年,我们继续加强住房保障中心机构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型组织建设,开展“抓队伍促业务、抓业务强队伍”建设,强化《奉化市住房保障中心考核办法》,着力建设以住房保障为己任,自我超越、精益求精,总结反思、配合默契的组织文化和工作氛围,为制度化地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七)危旧房屋排查解危工作强力推进
根据宁波市政府的文件精神,我市制定下发了《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危险房屋解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启动解危专项行动,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并成立了以陈志昂市长为组长的解危工作领导小组。
从20_年12月底开始,我市开展全市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启动解危专项行动。一年来,全市共检查30104处(幢),其中要求鉴定部门安全鉴定1066处(幢),鉴定面积66348平方米,经鉴定在册CD级危房34处(幢),面积22682平方米。对鉴定出来的危房,我们及时撤离居住人员共218人,同时,通知各镇街道制定解危方案,落实解危措施。
截止目前,全市危房已解危12处(幢),面积8493.6平方米,解危率35%,超额完成在册城镇危房总幢(处)数的25%以上解危目标任务。“菲特”台风后,组织对城镇受灾房屋进行排查,对在册危房进行“回头看”,确保灾后房屋安全,督促落实解危措施。
二、认清形势、强化保障,提前谋划20_年住房保障工作
住房保障进入到现有阶段,面临着土地、资金和管理的多重困境,所以,仍然任重道远。因此,进一步要求我们一手抓规划任务,一手抓要素保障;一手抓政策完善,一手抓分配销售;一手抓工程建设,一手抓后续管理。为此,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重点要强化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
结合已建房源的配租配售工作,全面评价我市城镇住房保障实施情况,拓展保障思路,深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要把握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之间的政策衔接,特别是廉租住房并轨到公租房的政策衔接,做到保障条件清楚,分配依据清晰,确保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能根据困难程度落实相应的保障政策。
(二)要抓紧落实20_年住房保障目标任务
一要抓好计划新开工的公共租赁住房三期2万平方米、300套,城市棚户区(含城中村)改造6万平方米、500套的建设任务,确保按时开工;二要完善黄家塘保障房小区的后续施工和配套建设,使之真正成为我市第一个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保障房住宅小区;三要全面建成明化小区公共租赁住房一期、二期项目,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三)要完成20_年保障房销售分配任务
要认真研究黄家塘剩余保障房的销售分配工作,把销售分配工作做细、做实、做公平。一要根据市人才办的审查意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人才限价房的再销售分配工作;二要做好限价房二期剩余房源的销售分配,力争明年完成全部销售,回笼建设资金;三要在今年推出公租房1076套房源基础上,完成分房交房任务。
(四)要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工作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人才限价房的保障对象已经相继入住或即将入住,要认真排摸入住对象的基本情况,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住户做到一年2次入户调查,逐步形成保障房住户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实行规范的小区物业管理。对于公共租赁住房,一是要根据《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制定相应的入住条例;二是要建立每户家庭的信誉档案机制;三是引进公益基金,建立人文关怀机制,由社会力量帮助真正的困难住户;四是引进优质物业公司,实行规范化管理。
总之,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应该说领导是重视的,措施是有力的,成效也是明显的。特别是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入住率都比较高,还有今年滨海新区力邦社区公租房项目的推出,不但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问题,同时也解决了落户企业的后顾之忧,为促进滨海新区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今后的住房保障工作,我们将以先进地区为标杆,继续大力实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政策,按照构筑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全覆盖、立体化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的要求,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努力促进奉化的保障房建设和管理更上一层楼,为全面建设“住有所居”的小康社会,为让低收入群体过上更有尊严的幸福生活而努力奋斗。
20_年,县房产局在市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围绕年初制定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稳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锐意进取,圆满完成年度各项任务目标,解决了一大批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同时,积极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逐步改善了城镇居民的居住环境。现将_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新开工目标任务按时完成:20_年上级下达我县新建棚户区目标任务5100户。我县共分解为7个项目,共完成新开工任务5302套,完成任务目标104%。7个项目分别是:张玉皇安置区725套,目前已基本建成,正在进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富康佳苑(赵集)安置区494套,旧县安置区(二期)412套,富民家园三期760套,八里安置区(旧县)996套,友谊安置区二期(开发区)1088套,城中片区安置区(永兴昂里湾)827套,6个项目正在主体施工,项目建设正在稳步推进。
2、续建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20_年市政府下达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任务1436套,已完成1436套,占目标任务的100%。
3、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有序进行
20_年底前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项目共15158套,截至目前,已完成公租房分配入住12852套,分配入住比例84.7%,20_年度申请审核工作全面完成,房源已于12月底全面完成预分配工作。
4、租赁补贴发放按时完成
20_年上级下达300户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我局实际发放305户,占年度任务的102%。
5、积极回复信访事项
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针对区城镇居民、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住房职工申请租赁补贴、实物配租来信来访,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抽调专人、对信访人逐一核实、调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程序申报;对不符合申报人条件的,当面解释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的相关政策,让信访群众知道政策,了解政策、读懂政策,按规定要求健全信访档案并回复。
二、房屋征收工作完成情况
1、房屋征收工作稳步推进
20_年我局积极配合县政府开展房屋征收工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户数约857户,面积约10万平方米;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涉及被征收户数2931户,面积约47万平方米。
2、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有序推进
我县对被征收的住户实行货币化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对于安置房无法满足部分被征收人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问题,我县实行购房券货币化补偿。20_年我局购房超市共接收购房券户数763户,接收购房券金额5.6亿元,销售商品房套数约813套,销售总面积约9.77万平方米。
三、具体推进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
我县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任组长,房产局局长任副组长,发改、财政、规划、国土、重点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解决住房保障工作推进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了对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
2、强化目标责任
接到上级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后,住房保障办公室逐一对任务分解,落实具体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实行科长负责制,落实专人负责,紧盯项目实施单位,对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汇报,对项目工期倒排、进度倒算,合理安排各项程序,交叉进行、同步推进,做到了程序不减、周期缩短,确保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同时抓好租赁补贴的申报受理、入户调查、部门会审、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和年度审核等关键环节,以精心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了租赁补贴按时发放。
3、强化制度、建设管理工作
我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明确分工,制定部门相关责任,要求限时办结,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推进。
20_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住建局的业务指导下,我们认真执行省、市住房保障制度,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我局20_年的住房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保障房建设及分配情况。我县廉租住房(和雅小区)项目,位于_X章华台路西段北侧,占地11亩,总投资8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共有6栋楼,198套住房,套型面积约49.8平方米。目前廉租房已进入销售阶段。今年4月份以来,我们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在县城区广泛宣传发动,真正达到家喻户晓。通过宣传发动,三个办事处申报了560多户,经居委会、办事处、住建局层层把关审核,多方位公开公示,共认定有320户符合廉租住房入住保障条件。并且于20_年11月21日在县人民影剧院进行了公开摇号分房仪式,共有186户保障对象分的保障房。对于摇号的整个过程邀请了县领导,监察局人员现场监督,保障对象代表上台全程参与,同时司法局公证处人员现场公证,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达到让社会满意,让保障对象满意,把实事做好,好事做实,将此项工作作为政府亲民爱民、提升形象、维护公平、清正廉洁、消除腐败的政治性工作来抓。
(二)保障房项目申报情况。我县申报的20_年廉租房项目,占地16046.67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总投资6000万元,套型面积均为50平方米,共1000套。项目相继做了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办理了立项文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可证。有效保证项目能及时开工。另外为了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决策,我县决定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为此我县正在积极申报20_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三)廉租房补贴发放情况。我县的廉租住房补贴工作从20_年开始,并且逐年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增加覆盖面。20_年底保障户数2118户,保障人数6410人,共发放资金约230.7万元。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水平。每年,我们都通过参加业务知识学习和平时开展业务工作检查等方式,及时传达贯彻住房保障有关文件精神,提高从事住房保障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规范审核程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我们都严格按照规定,本着严肃负责的态度,按审核程序予以认真审核,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则及时实施相应保障。
(三)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我县在住房分配及住房补贴的申请及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政策,对申报上来的城镇低收入保障家庭向社会公示,并对外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走访调查,确保了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将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切实落实到城镇低收入家庭。同时我局逐步建立健全了办事公开、限时办理、统计报表、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各项工作制度,并将办事内容、办事时限都进行了公开,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建立了规范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于保障性住房财政资金,我们严格要求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保障对象“一户一折”,未出现资金挪用现象。
(五)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廉租住房规范化管理,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狠抓资料和档案等基础性工作,及时报送统计报表,建好“一户一档”,并根据变更情况进行调整。及时公开和更新住房保障工作信息,实现廉租住房动态管理。加强住房保障电子信息化建设,实现了数据的'及时录入、维护、更新及上报,满足了管理、查询、统计分析的需要。
三、存在问题
一是对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状况难以核实。
二是保障机构不健全。廉租住房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动态性、连续性很强的工作,包括廉租住房保障计划的制定及实施,对低收入家庭的申请、受理、审核、入户调查、公示、复核、登记、年度审核及退出等工作,这些工作需要政府管理部门制定统一政策,由具体实施机构承担。但目前的部门、人员设置难以适应住房保障工作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做好廉租房(和雅小区)入住及管理工作,确保入住对象满意。
(二)做好保障住房的申报、审批、建设、管理、分配以及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加强对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并结合我县实际,将逐步扩大保障范围。
(三)不断完善保障住房建设、管理等相关制度,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廉租住房管理的新思路,积极鼓励廉租住房入住家庭通过自身努力改善经济状况来解决住房问题,让更多的家庭享受廉租住房。
为了落实党和国家的住房保障政策,解决我市市城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步伐。我市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工作,以勤奋务实的态度全面完成了本年度任务目标,现将本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_年住房保障工作情况:
(一)明确任务
20_年湛江市下达我市住房保障任务为:
1、建设廉租住房55套;
2、租赁补贴36户;
3、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34套;
4、棚户区改造304户;总数任务为829套。
(二)领导重视
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保障性住房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我市今年十大民生大事之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经常过问住房保障工作,市政府还专门召开会议,部署住房保障工作,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分管领导积极负责,经常听取住房保障工作汇报,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办公,及时解决具体问题,确保住房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三)抓好落实
1、落实责任。为确保住房保障工作落到实处,我市把该项工作责任层层分解齐抓落实,已制订了《文明市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实施办法》、《20_年文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计划》,明确房管、住建、发改、国土、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的职责,房管部门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统筹和监管工作,各相关部门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各负其责,积极支持,共同合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2、落实土地。我市在土地资源有限、存量少的基础上,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结合本市实际,抓好土地落实:
(1)通过招拍挂广场二路、环市路城南车站傍、安票南环路、星平育才小区等地块,以捆绑形式解决棚户区用地1005099.97;
(2)各建设单位利用本单位自有土地,划出部分作为公租房建设用地,共解决项目用地5699.28;
(3)市政府划拨清风北路26地块,解决保障性住房用地6094.94。
3、落实资金。本市20_年保障性住房所需资金5744万元,我市在资金较为困难的情况下,想方设法从多方解决资金问题,具体渠道如下:
(1)中央专项资金支持360万元;
(2)省专项资金支持250万元;
(3)湛江市财政资金支持397.2万元;
(4)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廉租房资金100万元;
(5)本级年度财政拨付公租房资金448万元;
(6)各公租房建设单位共自筹1434.4万元;
(7)在栅户区招拍挂捆绑中解决2176.5万元;
(8)尚缺口资金577.9万元。
(四)强力推进
为确保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我们抢时间,争速度,克服种种困难,强力推进保障房的建设。我市今年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11个,共建设793套,45428.93万平方米,计划投资5744万元,目前,在建445套,竣工348套,完成投资3667.4万元,其中:
1、棚户区项目2个,共建设304套,15479.23平方米,计划投资2176.5万元。目前,在建258套,竣工46套,完成投资1372万元;
2、公租房项目8个,共建设434套,27199.7平方米,计划投资3122万元。目前,在建132套,竣工302套,完成投资2195.4万元;
3、廉租房项目1个,共建设55套,2750平方米,计划投资445.5万元,目前,已完成基础工程,完成投资100万元;
4、租赁补贴36户,已按月直接从银行发放到户。
(五)加强管理
1、加强廉租房的动态管理。从廉租户的确定到入住,都严格按照申请、初审、复核、摇号、公示、审批等程序办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对全市1260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建立档案,为加强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管理创造了条件。
2、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20_年11个住房保障项目,我市要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层层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加大对质量巡查、安全条件审核、竣工前检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保障质量合格。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我市保障性住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1、除本级财政按规定渠道归集资金外,缺口资金融资存在一定困难;
2、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很少,影响保障房储备项目用地落实;
3、住房保障建设协调督促机制还不完善。各个建设单位在立项、报建、拨款等环节的资料不按规定时间报送,至使各项目资料难以按时收集;由于人员少,项目建设进度情况收集难以到位。
三、20_年度计划情况
在20_年的基础上,将再接再励,围绕全年工作目标,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工程,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城镇低收入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二)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筹集,切实确保建设资金到位。
(三)进一步做好廉租住房的宣传发动工作,创新工作方式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使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跃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