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力加强价格监管,全力整顿和规范价费秩序,有效地保持了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物价年度工作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20__年,市物价局在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指导关心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我市的“三比”目标,以“服务经济发展,创新价格管理,理顺价格矛盾,规范收费秩序,强化监督检查,提高队伍素质”为出发点,积极发挥价格职能,努力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全面、持续、健康发展。
一、落实价格工作会议精神,价格管理工作实现新突破
1、强化涉农价费管理。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大力促进农民减负增收。此外根据上半年农资价格上涨较快的情况,我局及时出台了化肥价格干预措施,平抑价格,保护了农民利益。
2、完善农村价格网络建设。一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全市已建立了23个乡镇价格监督管理站,聘请了242个村级义务物价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义务物价员进行价格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价格管理知识方面的学习培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使其尽快进入农村价格管理工作的角色,切实发挥作用。二是制作了乡镇价格监督管理站铜牌,统一管理,让每一位农村义务价格监督员持证上岗,亮证监督,履行职责。三是制定了《海门市乡(村)物价员工作职责》、《海门市农村价格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乡镇价格监督管理网络通讯录》,方便了农村第一线价格监督管理人员加强学习、沟通联络,取长补短,促进工作。
3、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我们积极疏导价格矛盾,理顺价格关系,利用价格杠杆积极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今年3月,我局对市污水处理中心运行状况及费用支出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根据上级政策和邻县市水价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对水价调整方案进行研究,召开了调价听证会。在此基础上,通过新闻媒体对调价意义进行了大力宣传,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使调价方案一次得以通过。另外配合电力供应部门在全市范围进一步推广居民生活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工作,经测算,分时电价平均每千瓦时0.447元,比现行电价降低7.3分/千瓦时,既给百姓带来了实惠,又扩大了物价部门的社会影响。
4、关注价格热点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抓住政府关心、群众关注的教育、医疗和房地产三大价格热点问题,从实践“三个代表”的政治高度,认真对待。一是加强教育乱收费的查处工作,今年二月份起,针对近年来学校收费中发现的问题,以事前服务与事后监督相结合为原则,我局抽调人员会同教育、纪检等部门,对全市30多所中小学新学期开学工作进行服务指导。同时对去年教育收费专项中25所学校的检查结果进行处理,共查处违规金额173多万元,并根据中小学的实际情况,对14所中小学的部分违规金额收缴入库近50万元。二是开展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根据统一部署,对海门人民医院等9家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查出价格违法金额近300万元,要求存在问题的医疗单位及时进行了纠正,并逐一进行审理。此外我们对去年查处的22个乡镇卫生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问题进行处理,合计入库4万多元。三是实行价格政策提醒制度,为营造强烈的市场价格监督氛围,督导广大经营者诚实劳动,遵纪守法,我们通过向经营者发放提醒函等方式积极宣传价格法规,到目前为止,共向经营者发放提醒函500多份。
二、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涨价项目出台得到较好控制
1、从紧控制涨价项目出台。今年4-6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5.5%、6.5%、6.0%,连续3个月同比累计已超过国家发改委规定的4%的控制线。为保证我市市场价格稳定,我局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市场价格走势,明确从7月至11月底对各类提价项目一律暂停出台,同时还进一步加强了价格监测和市场价格管理,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对拟出台提价项目的部门和企业,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2、做好农民拆迁安置房的价格管理,确保市政重大工程项目顺利推进。今年上半年,我们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民拆迁安置房的价格管理工作,先后对九家开发企业申报的20.8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房价格进行了审核把关,对开发建设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及时疏导,从而确保了市政府重大工程的顺利推进,受到了市领导的表扬。
3、做好商品房价格调查、规范、制定工作。今年二月,根据市领导的指示精神,我局对市区商品房价格现状进行了认真调查摸底,比较客观地分析了商品房价格上涨的六大客观因素,形成了“关于我市商品房价格有关情况的汇报”,报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有关领导审阅后,获得了充分肯定。市政府领导在有关会议上说:物价局对商品房价格管理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商品房价格上涨是由诸多因素造成的。
1、依托优势,开展成本认证工作。价格以成本为依据是市场运行的客观规律,合理的价格水平既能保护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利益,又能体现价格水平的合理性、公正性。因此,我局依托定调价的职能,开展了热电厂蒸汽价格、学生公寓价格、乡镇自来水厂的售水价格、房产开发公司等重要商品和服务收费的成本认证13件,认证金额2392.05万元,开展银行不良资产、抵押贷款资产评估52件,评估资产额达5986.11万元。
2、《道路交通法规》、《行政许可法》相继实施后,涉案物品评估面临着巨大的冲击,特别是道路车财损评估。根据这一现状,我们加强了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合作,从提高服务质量入手,使服务对象信任我们,提高了生存率、竞争力。1-10月共开展法院涉案财产评估41件,评估价值450万元,开展道路车财损评估990起,鉴定总值677万元,实现经济收入56万元。受理刑事案件406件,比去年同期上升70%。
五、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打造阳光、诚信物价。
1、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打好贯彻落实的思想基础;认真清理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明确价格工作中行政许可的范围,废止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政许可文件,为实施《行政许可法》打好执法基础,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要监督,侵权要赔偿。
2、落实挂钩联系措施。注重发挥价格部门政策准、信息广、核算精的优势,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重点企业进行调查摸底,选择12家企业作为帮扶点,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帮助企业分析成本和费用情况,收集市场信息,搞好决策服务,千方百计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3、大张旗鼓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将文明创建工作贯穿价格工作全过程,在创建内容上注重扩大和延伸,在创建形式上注重丰富多彩、活泼生动,在创建效果上讲究实事求是。
①创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文明行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文明行业建设工作计划制定、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并与科室层层签订了创建目标责任状,确保创建工作不留死角,做到了两个文明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落实、同步发展,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抓的工作网络。
②加强价格宣传。充分利用“两台一报”、“物价工作动态”等载体,介绍我局在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上的具体做法,局领导多次走进电台“政风行风在线”栏目,接受群众咨询,解答价格热点和疑难问题。今年我局又在电视台《江海时空》专栏中开设专题,重点宣传价格政策法规、报道价格工作动态,介绍价格常识等,社会反应良好。
③切实转变观念,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我局要求所有科室都要达到群众满意的文明窗口标准,特别是认证中心要争创规范化认证中心,具体服务中做到“三声”、“四心”、“五个一样”,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接待来客热心,办理业务细心,提供服务诚心,处理复杂问题耐心”,“对待大小单位一样,工作忙时闲时一样,接待生人熟人一样,服务集体个人一样,接受表扬批评一样”。动员全体机关干部强化“全局办认证,办好认证为全局”的观念,积极拓展新的服务领域,让价格认证工作成为服务地方经济的又一亮点。
④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建章立制,确保价格法律法规、部门职责、价格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对外公开价格审批项目、审批程序、办结时限及办理结果,价格行政处罚规则、程序、结果,对内公开财务管理规则及运行状况、人事管理规则及运行状况、大宗物品采购、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⑤加强价格调研工作。今年我局把5月、6月作为价格工作调研月,从局领导到一般干部,人人都有调研课题,大家带着问题寻找对策,运用调研成果促进工作。今年我局组织力量先后完成了12篇调研文章,在调研中查找存在问题,寻找解决方法。
⑥以纪念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成立20周年为契机,举行集价格宣传、法规培训、为民办实事、机关作风建设、宏扬“价格卫士”精神为一体的庆祝活动,邀请专业文艺演出机构举办专场演出,刻录光盘用于对外宣传。
⑦认真开展“价格服务面对面”主题活动。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为纽带,价格举报中心为窗口,认真处理好每个来电、每次来访,及时梳理价费矛盾。开展价格服务“上街头、进社区、下乡镇”活动。局机关定期组织“上街头”活动,每季组织一次价格服务下乡镇活动,广泛宣传价格知识和价格政策,发布价格信息,现场协调处理价费矛盾。
⑧开展招商引资和扶贫帮困活动。我局把招商引资和结对帮扶弱势群体作为文明创建的延伸,积极开展部门招商引资工作,在有组织、有领导、有目标的前提下,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加压指标,已实际到帐25万美元。今年市委市政府又对“三老”优抚对象结对帮扶作了调整,我局对新安排的老复员军人丁国范的生活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并在全市结对帮扶优抚对象工作推进会上与之签定了结对帮扶协议书。
我局去年成功召开城乡电力同网同价听证会,重新核减理顺殡葬服务收费标准,依法取消了广播局每户30元的磁卡押金收费,同时对教育“一费制”收费、卫生部门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国土部门农民建房收费进行了检查、规范。因在二oo四年工作突出,在二oo五年3月的__物价工作中,我局荣获“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价格监测三等奖”等殊荣,并作了《宣传与检查并重,求真务实谋发展》的经验交流。
在新的一年里,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我局全体职工统一了认识:以二oo五年省州物价工作“放得开、管得好”工作思路为指导,并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心开展工作,致力提高价格调控、监管能力。全体职工在成绩面前不自喜,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围绕州局工作目标及我县实际,紧锣密鼓地开展了工作,为我县物价工作谱写了新的篇章。
一、以先教促整改,强化服务意识
自 ___元月开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后,我局结合先教办各阶段明确要求,不断组织学习,根据县先教办的要求既做好“规定动作”,又做好“自选动作”,有效保证了先教活动取得实效。在先教活动期间出简报2期;我局党员捐款为联点乡结对党员购买农用物资,支持他们搞好农业生产;对人大、政协委员提出的交通、教育收费的提议,我局高度重视,在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下,已分别作了详尽答复。通过学习、反思、评议等活动,每名党员增强了党员意识、党性观念,全局为民服务的观念随之深入,“群众利益无小事”成了单位职工工作的动力,单位整改工作收到了实效。
二、搞好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加强农资价格的监管
我局争取资金,印制下发了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牌,全县5个工委,34个乡镇,175个行政村均在显著位置公示,全县公示率达到100%。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牌内容涉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使“老百姓明白交费、各单位阳光收费”,深受群众赞许。我局将进一步督查各收费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切实为群众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从政策上开辟绿色通道,以利农民减负增收。
鉴于今年农资价格波动大,我局克服人员、资金等困难,除准时向州物价局上报市场农资价格监测数据外,还组织专门人员对化肥、农膜、农药等农资价格进行检查。通过各方努力,使我县农资上涨趋势有所缓和,化肥由原82、83元一袋回落为77、78元一袋,农膜、复合肥等农资价格也有一定下调。今后我局将继续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优势,密切关注农资价格走势并积极应对,以促进农资流通,保证农资供应,对扰乱农资市场的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予以严惩。
三、着眼规范,加大对教育、医疗等收费的监督
针对群众“上学难、看病难”的呼声,我局联同相关单位认真督查教育部门“一费制”执行情况,基本上规范了金阳中学、城关小学等学校教育收费;我局下大力规范医疗服务收费,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对县医院、天台医院等作了检查,加大对医疗药品虚高,滥设收费项目的检查力度,查处违纪金额9万余元,已上交财政11430元,其余的惠顾步入规范化管理。另外,对县医院未报审批的ct检查费和家化病房床位费作了明确要求。
同时,我局保证“12358”价格投诉电话的畅通,上半年接受各类价格投诉18起,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电力等收费,对咨询及投诉,我局均热情解答,及时予以反馈。四月份创业居民小区对电网改造收费来信投诉,我局根据文件、政策,积极予以解释、协调、防止了恶性上访事件。我局今后将强化管理就是服务、“有为才能有位”的观念,争取党委、政府对依法治价工作更多的支持。
四、严格程序,搞好价格认证工作
仅__年1月至6月,我局价格认证中心接受公安部门委托,办理刑事案件8件,鉴证金额3万元,有效、及时地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接受各类社会主体和行政执法系统委托,办理资产评估4件,鉴证金额近30万元,有效地维护了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以年审、换证为契机、清理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
从发布年审、换证公告后,我局用近两月的时间,协同财政局整顿规范各单位收费行为,已有92个《收费许可证》通过年审,新办7个,另依法共取消收费项目25个,变更收费项目6个,注销《收费许可证》2个。为增加收费透明度,还把年审、换证情况,特别是涉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发生变更的情况,通过广播电视、公告等形式广而告之,扩大社会宣传面、知情面。
通过全局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局在上半年做了些群众关心、关注的工作,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受到老百姓好评。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基层物价工作,为我县“打造平安金阳,构建和谐社会”尽一份薄力。
今年以来,区物价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放管服”、“新旧动能转换”重点工作,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为契机,稳妥推进我区价格改革,着力强化价格调控、监管和服务职能,积极为我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现将局领导班子思想、工作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抓好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理想信念。
(二)注重学习,不断提高领导能力。主要组织学习党和国家现阶段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有关纪律规定,学习价格法律法规,做到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履职到位,警钟长鸣。
(三)团结协作,集体行使职权,班子成员之间做到思想常见面,工作常沟通、遇事多商量,多研究,不搞一言堂或个人说了算,重大工作问题或需要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项,坚持以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会议形式集体研究决定。班子中形成讲政治、讲正气、守纪律以及一心一意搞建设,全心全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内部制度建设规范履职行为
班子始终把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作为事关物价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来抓。作为增强物价战斗力的重要举措来落实。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起思想和制度两条防线,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和抵御各种诱惑的能力。按照区委有关要求,工作中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重点开展了警示教育、廉政建设专项教育和拒腐防变经常性教育。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局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
(二)认真接受社会监督,规范班子成员及执法队伍工作行为。在工作上,始终同反腐倡廉、行风建设相结合,整体推进。
(三)加强理论学习。建立健全局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班子成员思想政治高度、大局意识。通过学习,凝聚大家的自信心和责任心,将全局工作紧紧围绕到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上来。20_年局中心组共集中学习15次。
三、主要工作情况
(一)开展了公办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3处学校进行了经济制裁,上缴财政金额14万余元,对37处学校下达了收费提醒告诫函。联合区教育局对辖区内110余所民办家幼儿园开展了收费公示专项检查。经过规范,城区民办幼儿园收费公示状况大有改善,收费公示率及“一费制”执行率已达到95%以上。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幼儿园的价格违法行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二)今年以来,共受理“12358”价格举报平台投诉、举报案件83件,“12345”市长热线转办价格投诉案件1280余件。所受理的价格举报案件都已按时办结完成,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回复,回复率100%。价格投诉举报热点问题主要为物业服务收费、停车收费和民办教育收费。
(三)配合市物价局对辖区内15家房地产销售企业及五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了明码标价的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了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四)根据国家发改委工作部署,我局于春节前对城区几处大型批发市场的50余家烟酒经营场所进行了提醒告诫。同时,也对城区10余家大型超市的价格行为进行了提醒告诫。对不执行明码标价及存在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商家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在中秋、十一等节日前夕,也组织开展了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
(五)今年共向省市物价部门及区委政府报送价格信息30篇,各类价格监测报表均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无一次迟报漏报。
按照市物价局工作安排,开展了小麦、玉米、食盐、花生、猪肉等农副产品价格调研和重点监测,并及时将调研情况上报。
(六)今年以来,共办理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案件173件,标的额1180余万元。所有涉案价格鉴证案件均按时办结完成,无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意识还不到位,需要结合物价工作进一步抓落实。
(三)充分发挥物价工作特点,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服务理念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谋划
(一)继续强化班子政治意识、中心意识、学习意识、服务意识,率先垂范,带动全局工作整体提升。
(二)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检查,对涉企、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加大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力度,及时对“12345”、“12358”受理的各类价格举报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确保回复率达到100%。
(三)做好市场商品价格监测,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价格预警机制,为政府价格应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及时、准确上报山东省价格监测信息平台各类价格信息及分析。
(四)加强价格认证服务政府、服务司法、服务社会的职能,严格认证程序,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价格认证工作质量。
(五)按时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我区实现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15年度我县物价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会议精神,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运用价格杠杆作用,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为促进我县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一、各项业务工作进展情况
(一) 收费管理
一是严格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为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创新收费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收费管理工作水平,今年取消了收费许可证制度,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共取消《收费许可证》132个,其中行政事业性113个,经营性19个。
二是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工作。我局今年对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清理。通过清理全面落实针对小微企业免征的收费项目15项,涉及国土、农业、畜牧、住建、质检、林业等部门;调整收费标准11项,涉及环保、人社、国土、人防办等部门;取消、暂停收费8项,涉及国土、工商、人社、民政等部门。同时,放开部分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
(二) 加强调定价政策落实,做好价格管理工作。
为稳定市场商品价格,对于国家每次出台的调价政策,我们均认真进行市场监测跟踪。今年共调整了18次成品油市场价格,其中10次降价8次提价。我们及时对县内各加油站点的销售情况进行了监测,掌握价格调整的落实情况和市场反映情况,并及时上报反馈。
(三)抓好涉案物品的价格鉴证工作。
今年价格认证工作以服务司法、服务社会、服务政府为导向,充分发挥价格认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今年我局价格鉴证中心共办理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评估鉴证80件,评估涉及金额274.58万元。出具的价格结论均公正、客观、科学,为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提供的可靠的价格依据。
(四)做好农本调查监审工作。
今年农调工作开展了农户生猪养殖成本专项调查及农户专业种植情况调查。完成农户种植意向、农户存粮售粮、农户农资购买、小麦玉米种植成本预测等情况报表共计36份。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台账和日登记薄制度,使上报数据更加准确。
(五) 加强物价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开展积案扫尾工作。今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对20__年度遗留的案件进行了结案扫尾工作。对检查发现存在违价问题的21个单位进行了处罚,实行经济制裁216500元。
二是继续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和报备工作。进一步确保商品房销售“一套一标”、“一房一价”。实现报备案件3起。
三是积极打造“12358”价格违法案件举报平台。
充分发挥“12358”举报电话的监督作用,今年共办理群众投诉案件5起,解答群众价格咨询62件。较好的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了物价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亮点工作情况
20__年物价局亮点工作着眼于我县经济发展需要,结合物价工作特点,全力做好我县项目建设和重点工程建设中的价格评估认证工作。尤其是对于核工业园项目建设中因恶意索赔、非法阻工导致的价格纠纷标的物(青苗、树木、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评估、认证,以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我们确定一名副局长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并抽调3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过硬的精干人员成立专项评估工作小组,做到责任到人。全程跟踪项目建设进程,及时发现排解价格纠纷隐患。共完成因征地而涉及的苗圃、地上构筑物、青苗等此类价格评估案件5件,保证了园区工程项目的顺利施工。
一、认真做好收费年审工作,从源头上规范收费秩序
完成20__年度收费年审换证工作,共对全区21个部门的206家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审验和换证,并对相关数据加以统计、分析。
20__年全区收费总额为6.09亿元,比去年减少了0.03亿元,下跌0.49%。收费总额占当年财政总收入比重为4.70%,占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为10.55%。
二、强化本职职能,认真做好定调价工作
对全区42所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调整做好前期调研工作,为2所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备案;同时对洛社水韵园、长安街道百大春城e组团、百大悦水园一期等3个商品房物业项目核定了前期物业费收费标准,对堰桥街道水岸雅苑1个商品房小区前期物业收费标准进行了备案。
三、加强监测力度,掌握市场价格动态
继续开展好价格监测工作,在完成和一季度一样的常规监测工作基础上新增特色农产品销售价格监测,主要是选择了洛社杨市王鸽养殖场的生猪、乳鸽和洛社万寿河草菇基地的草菇等三个特色农产品,对其销售价格进行监测。
四、落实商品房明码标价政策,维护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
继续贯彻落实好省、市房地产政策,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做好我区商品房一房一价的备案工作。二季度共对我区5个房地产开发公司的6个项目进行一房一价备案,备案面积达22.53万平方米,可出售商品房总面积19.37万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4.68万平方米,备案均价为7078元/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备案面积为1.44万平方米,备案均价为4613元/平方米;多层住宅3.49万平方米,备案均价为4897元/平方米;商业用房9.76万平方米,备案均价为13460元/平方米。
五、走访服务企业,落实惠企减负政策
二季度继续跟踪服务并走访省、市级重点项目(工程),贯彻落实好我局“走基层、听民生、强作风“实践活动方案,重点走访了玉祁“锦绣铝业”公司2次,调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资金供需情况,听取企业对政府的各种建议和要求等问题,提供价格信息和咨询服务,协调解决价费矛盾和争议,跟踪督查各项涉企、惠企价费减负政策的落实情况。
六、开展价格鉴证,维护司法公正
依法、客观、公正、合理积极主动地开展价格鉴定,上半年共完成各类价格认证案件397件,标的额795.90万元。其中:刑事案件126件,标的额 229.73万元;交通事故车辆、财产损失案件263件,标的额232.21万元;行政执法案件6件,标的额75.70万元,价格认证2件,标的额 28.53万元。为维护司法公正、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