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节文体活动方案
2020年春节即将到来,为了满足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喜庆的节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把握新时代主旋律,宣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就,充分展现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进一步提升文化软实力,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努力推进富裕、幸福、美丽新XX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2020年春节期间文体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XX县2020年春节文化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广局,乔晓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活动安排
2020年春节共举办十二项文体活动。
(一)秧歌
主办单位:县文广局
协办单位:延长石油集团有限公司XX采油厂、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XX县中达焦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规 模:秧歌队240人以上
组建一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突出陕北地方特色文化的秧歌队。从2月9日至2月19日(正月初五至正月十五)由县文广局安排过街表演和慰问相关企业。
(二)义写春联
主办单位:县教育局、县水务局
承 办:县文化馆、县书画协会
时 间:1月21日至1月30日(腊月十六至腊月二十五)
地 点:四路口广场、红都广场、杨家园则镇、马家砭镇、李家岔镇、余家坪镇、南沟岔镇、涧峪岔镇
(三)象棋比赛
主办单位:县扶贫局、县邮政局
承办单位:县体育指导中心、县象棋协会
时 间:2月7日至2月9日(正月初三至正月初五)
报名时间及比赛场地由主办单位具体安排。
(四)春节文艺汇演
主办单位:县人社局、住建局、司法局主办第一场;县畜牧局、房产局主办第二场;县审计局、民政局、税务局主办第三场;县房屋征收局、县医院、工商局主办第四场;县联创办、物价局、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主办第五场;县农业局、盐务局、科技局主办第六场;人行、信用联社、农行、建行、工行、长安银行、邮储银行主办第七场。
承办单位:县文广局,县曲艺家协会、县唢呐道情协会
时 间:2月13日至2月19日(正月初九至正月十五)
地 点:四路口广场
(五)拔河比赛
主办单位:县总工会、县煤炭工业局
时 间:2月13日(正月初九)
地 点:四路口广场
(六)太极拳展演
主办单位:县农发办、县国土局、县中医院
承办单位:县文广局、县太极拳协会
时 间:2月12日至2月13日(正月初八至正月初九)
地 点:红都广场
报名时间由主办单位具体安排。
(七)城区美化、亮化装饰
时 间:1月26日至2月27日(腊月二十一至正月二十三)
1.沿街悬挂“中国结”、红灯笼
主办单位: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地 点:南门至农民街原佳佳超市丁字路口;金融街至淀粉厂;安定东路东头至安定西路西头
时 间:1月28日至2月27日(腊月二十三至正月二十三)
电信公司负责南门至农民街原佳佳超市丁字路口;移动公司负责金融街至淀粉厂;联通公司负责安定东路东头至安定西路西头。2月27日(正月二十三)后,在县城管执法局的指导下由各单位分别予以拆除。
2.县城街道行道树、红都广场、瓦窑堡休闲长廊及城区主要大桥亮化美化
主办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八)乒乓球比赛
主办单位:县经发局、县环保局、县交通局、县城管执法局
承办单位:县文广局、县乒乓球协会
时 间:2月7日(正月初三)开始比赛
报名时间由主办单位具体安排。
地 点:瓦窑堡大酒店
(九)XX特色文化电视展播
主办单位: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时 间:1月28日至2月20日(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
(十)非遗展品展销会
主办单位:县卫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规划局、县旅游局县商务局、县气象局
承办单位:县文化馆、县收藏协会
时 间:2月12日至2月19日(正月初八至正月十五)
地 点:县文化馆展厅
(十一)新春主题诵读会
主办单位:县林业局、县安监局、县统计局、县粮食局、县招商局、县重点公路建设办
承办单位:县图书馆
协 办:县作协
时 间:2月14日至2月19日(正月初十至正月十五)
地 点:四路口广场
(十二)足球比赛
主办单位: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移民办
承办单位:县文广局,县足球协会
时 间:2月14日至2月18日(正月初十至正月十四)
地 点:秀延中学
四、各镇(街道)春节文化活动
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镇(街道)的春节文体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好面向群众的公益性文化娱乐活动,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要坚持热烈喜庆、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纪律规定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一系列要求,坚决防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制定各项活动的安全应急预案,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确保节日安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周密组织,统筹安排,精心筹备,把各项活动任务落实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人。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积极参与,夯实责任,密切配合,同心协力组织好春节文体活动。县文广局要做好组织、指导、策划、协调等工作;县公安局要做好活动期间的安保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安保应急预案,保证足够的警力,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县安监局负责活动期间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县卫计局负责活动期间医疗救护工作;县消防大队负责活动期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县交警大队负责活动期间的车辆管理及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县城管局负责活动期间有关城市设施的拆移和管理工作;县林业局要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县供电公司负责活动期间的电力供应保障工作。
(三)营造节日氛围。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活动宣传,并结合各自的行业工作特点,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县委通讯组、县融煤体中心要切实做好宣传报道和录制工作,体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及亮点,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确保节日安全。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春节期间开展文体活动必须要向公安、文广等部门报批,严禁孔明灯燃放。同时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五)净化节日文化市场。县文广、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文化市场的监管工作,认真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治理,重点对歌厅、网吧及图书音响制品经营场所进行整治,进一步净化节日文化市场。
(六)厉行勤俭节约。各镇(街道)、各部门开展文体活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七)规范活动秩序。凡在本《实施方案》以外的文体活动,必须报县公安局、文广局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