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事故、灾害或事件主要来源于如下领域:工业事故、自然灾害、城市生命线、重大工程、公共活动场所、公共交通等突发事件。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应急情况紧急救援预案方案范文5篇,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更好地适应现代化医院管理的需要,预防火灾造成的危害,保护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根据我院住院患者多、人员密度大,如遇突发火灾把我们的损失降到最低点,特制定突发事件预案。
一、院内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如遇火灾或其它自然灾害等,由医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并安排疏散、救助及灭火。
防火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组织机构及成员电话(内部)
火灾应急领导小组设在总值班室。电话:
总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按以上名字先后排列次序依次为后备总指挥和副总指挥。
三、各机构成员职责
1、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负责起动应急预案,向外界求援和新闻发言人。
2、副总指挥:负责事故现场应急预案的实施。
3、后备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不在的情况下,按以上名字先后排序执行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职责。
4、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外联系,保障通讯畅通。
5、物质保障组:负责救援物资的保障供给。
6、维修及运输保障组:负责保证医院水、电的正常运行及各种车辆的完好状况,出现故障快速抢修,保障救援。
7、应急器材和人员调配:负责调用医院所有消防器材和救援人员,保障器材和人员的到位。
四、救援设备、设施的分布
1、病房楼每层有4个消防栓,各科内均有8公斤灭火器2具。
2、院内共有灭火器121具,分布在主要危险源及各科室。
3、车辆共有小车2台,面包车2台,救护车3台,客货车1台。
4、总务库房备有铁锹30把,扫帚50把,应急灯20套。
五、通讯联络方式
1、用医院内部电话联系,每科护办室均有电话。每个病房内均有201电话。
2、用外线电话或手机联络。
3、电话号码:医院内部电话直接拨后4位和手机:
六、事故报警
报警者必须说清楚事故地点、部位、事故性质,向外界求援报警,要说明车辆行驶路线,以免延误救援。
总值班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向供水站打电话启动消防泵,并通知防火领导小组全体人员。
供水站电话:______X
七、可能发生火灾的原因
1、吸烟:病人使用的床上物品均为纯棉制品,吸烟不慎将引起火灾。
对策:
1)医院是无烟场所,在住院时向病人及陪护人员讲清楚。加大值班护士的巡查力度。
2)由医院公安科组织人员每天五次进行检查,发现吸烟者,一次罚款10元,上、下午各二次,晚上一次。
2、病人用火不慎:医院不允许病人及培护人员用明火热饭,病人为自己方便,违规使用酒精炉等明火热饭有可能引发火灾。
对策:在病人来医院住院时对病人讲解清楚,医院每个科室均有微波炉,并对病人开放使用,需热饭时可以使用。科室人员发现病人违规使用,应立即制止。并说明危害性,请同病室的病人互相监督。
3、电器火灾:由于电路老化,打火可引发火灾。
对策:维修工作应对病房楼线路老化的地方定期进行检查,条件成熟时进行更换,在插座上增加漏电保护器。
八、如遇火灾发生,各科室值班大夫、护士应立即报警,
迅速组织好人员撤离,并关闭防火门,引导现场人员从安全通道迅速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
九、应急预案的演练及培训计划
1、应急预案演练、培训每年一次。
2、通过演练测试预案的有效性,检验应急设备、设施的实效性,确保应急人员熟悉他们的职责和任务,通过演练修订预案的不实之处。
3、培训内容:报警、疏散、防护、急救和抢险。
4、培训要有针对性、定期性、真实性、全员性,通过培训,提高全员的应急能力。
十、事故处置
1、发生火灾事故现场人员要奋力扑救,控制火势发展,立即向医院领导报警组织扑救,根据事故发展是否起动应急救援预案。
2、发生火灾事故,应首先保证病人及陪床人员的安全。
十一、事故后的恢复
1、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发布停止应急救援程序,恢复正常状态。
2、现场副总指挥布置、清点人数,统计伤亡人员,数据要准确,派人保护事故现场。
3、协助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检查事故现场和受影响的区域受到的损害。
4、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同时评估应急反应程序。
十二、外界救援
市消防支队电话:119
为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方针,特制定本预案。
1、公司消防设施步署情况及消防安全机构的状况
我公司消防水源有6处,分别位于公司五个选矿车间和公司办公楼,同时公司配备的消防器材有:灭火器具、消防水带500米,直流水枪6支、消防梯2架以及其它消防安全设施用具,灭火器配备于公司各防火部位,并定期检查。
公司成立了以领导班子为核心的消防安全机构组织,其下设委员分别为公司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并且成立了以保卫科为中心建立的专职消防队,其部长为专职消防队负责人,负责爆炸及火灾事故的现场总指挥,其下设消防队员有人,且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另公司各车间、合作坑口(选厂)、部室设义务消防组织及防火员,由保卫科统一领导指挥。
2、爆炸、火灾发生应急措施
(1)发现爆炸、火灾应立即报警
我公司在消防安全宣传上曾明确规定,任何部门和个人在公司发生爆炸及火警的时候,都应迅速报警到公司保卫科,由保卫科负责人统一指挥,负责出动、组织力量奔赴事故现场,同时负责上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常设办公室,如火情严重,在请示公司领导后,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以便调集足够力量,尽量地控制和扑灭火灾。
(2)爆炸及火灾战斗的展开工作
接到爆炸、火灾报警后,保卫科应立即进行组织并及时赶赴现场,首先对现场情况进行观察,如发生爆炸后,应立即控制现场,抢救人员及重要物资,视现场情况做出相应措施;如发生火灾,指挥员下达灭火的命令,各专职消防员按自己的分工,分别完成在接地下消防栓、铺设水带,选择水带线路,水枪手进入阵地,视情况需要搬设消防梯及其它必用消防器材,全部力量投入战斗,并保持现场通信联络,上报情况,调集人员,根据燃烧物质的性质、数量、火势蔓延方向、燃烧速度、可能燃烧的范围做出正确估计,布置合理的灭火方案。
(3)灭火战斗的扑救
在扑救中,灭火人员应保持冷静、有序进行,服从指挥,避免发生混乱,并且积极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在物资疏散中,不得堵塞通道,影响灭火行动,在扑救过程中,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①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
救人重于救火,在发生爆炸或火场上如果有人受到威胁,灭火消防员首要任务就是把人抢救出来,脱离危险区,运用此原则应根据火势情况和人员受火势威胁程度而定,灭火力量强时,可同时进行,为扑灭创造条件。
②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在扑救火灾中,应根据火场情况进行,如贵重物资和一般物资相比,应保护和抢救贵重的,火势蔓延猛烈的是控制的重点;有爆炸、毒害、倒塌危险的方面是重点;火场上下风向与上风向,下风向是重点;易燃、可燃物资集中区是保护重点;要害部位和其它部位相比,要害部位是重点。
③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
这个原则只对于不可能立即扑灭的火灾,首先要控制火势的蔓延,在具备扑灭的条件时,全面进攻,迅速消灭火灾,如不能消灭火灾,应控制火势发展,防止爆炸、泄露危险情况的发生,并立即上报情况,组织群众,协同作战,完成灭火任务。
3、公司爆炸、火灾的处理
公司建筑物主要包括公司办公楼、选冶车间、合作坑口(选厂)及其它一些平房建筑,当接到此报警后,保卫科消防员应立即组织,搬运消防设施赶赴现场,指挥员根据火情制定方案,当建筑物一端起火时,应从中间适当部位控制,建筑物中间着火时,应从两侧控制,以下风向为主,发生楼层火灾时,应从上下控制,以上层为主。在扑灭过程中,保卫科专职消防员应和事发部位人员协同作战,尽快扑灭火灾;在救火中,留意风向及控制飞火,防止引起的新的火源。
学校防火工作是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学校消防管理规定和各项制度,加强重点部位及学生宿舍的管理,配备好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把火灾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了提升学校的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的原因
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它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及其储藏室过于密封、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仍烟蒂等诱发原因。
二、预防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通道畅通,不堆物。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打“119”电话报警,同时上报局办公室和相关科室。
2、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迅速疏散。
1)人员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则,学校消防责任人和舍务教师应在第一时间,有序地组织学生疏散转移。
①火灾时,由于有烟气,能见度差,现场指挥人员应保持镇静,稳定好人员情绪,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事故。
②利用现场有利条件,快速疏散。下层着火时,楼梯未坍塌的采用低姿势迅速而下,有条件的可用湿毛巾,堵住嘴、鼻,用湿毯子围在身上从烟火中冲出去。
③高层着火时,疏散时较为困难,因此更应沉着冷静,不可采取莽撞措施,应按照安全出口的指示标志,尽快从安全通道和室外消防楼梯安全撤出,切忌用电梯或跳楼。火势确实较大无法逃生,可躲避到阳台、平台或关闭房门用湿毛巾堵塞门缝防止烟火进入,并用水浇湿房门,等待救护人员到来。
④火灾时,一旦人体身上着火,应尽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记不能奔跑,那样会使火越烧越旺,还会把火种带到其他场所。如旁边有水,立即用水浇洒全身,或用湿毯子等压火焰,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滚,把身上的火焰压灭。
2)物资疏散:火场上的物资疏散,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火势蔓延或扩大。
①首先疏散的物资是爱护那些可能扩大火灾和有爆炸危险的物资。例如起火点附近的油桶,液化气罐、化学实验室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堵塞通道是灭火行动受阻的物资。
②疏散性质重要、价值昂贵的物资。例如机密文件、档案资料、高级仪器、珍贵文物以及价值贵重的物资。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4、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灭火。
灭火扑救:初起火最易扑灭,在消防人员未到前,如能集中合力抢救,常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根据不同的火原因,可采取隔离法、冷却法、窒息法、抑制法,火灾现场指挥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迅速调集单位治安人员、义务消防人员等,集中单位内和临近所有灭火器,不要零打碎敲,集中使用对准火点,尽量抓住战机把火消灭,或控制住火势的发展,最后由消防人员彻底扑灭火焰。
5、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维持秩序。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消灭后的调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证据。如果在火灾调查人员未到之前火灾已经扑灭,失火单位应当把了解的情况向他们介绍,并将火灾现场保护工作移交给火灾调查组,配合调查组提供当事人或见证人。当火灾发生时要充分发挥共青团、治保会、义务消防队的作用,做好受伤人员的护理工作,医务室应备好止血药、绷带等必备药品,同时组织人员和车辆急送医院或联系医院对受伤人员的抢救。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本校内应消防安全方面所引发的紧急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确保学校的财产万无一失,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 加强领导,成立防火领导小组
学校组织成立防火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处理本预案下的突发事件: 组 长:___-x(法人)
副组长:___-x(副校长)
成 员:全体教职员工。
1、领导小组职责:
(1)掌握师生思想动态,注意化解影响安全稳定工作的矛盾。
(2)对师生进行政治形势和维护稳定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维护校园安全 稳定意识。
(3)把提高思想认识作为搞好安全防火的切入点,把严肃对待事故隐患当 作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抓落实。
2、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部门要重点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实行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
(2)要把防火作为安全工作重点,树立保证安全也是服务的重要目标,做到持之以恒,警钟长鸣。
(3)要加强学生进行安全防火的教育,把安全教育寓于各项活动之中,在新生入学、新学期开学时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在节假日和特殊时机进行有针对性的提示教育。
(4)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工作落实到位,抓好制度落实。
(5)各部门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并通过会议、谈话等多种手段来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忧患意识、防控意识。作到人人知消防,人人重消防的局面。
第二条 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的原因
(1)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和煤炉共用、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
(2)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对不符合要求的器材要及时更换,灭火器要及时更换灭火剂,抢修、抢救器材要处于良好待用状态,将防火、灭火建立在科学的技术保障条件下,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三条 预防措施
1 、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 、学校应当成立校义务消防队伍,选拔身强力壮的老师担任队员(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制定学校防火计划,绘制防火平面图,教室门后挂紧急疏散路线图。
3、学校应当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灭火器药品。
4、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和“三分钟”扑救。新生到校报到后的第一节课应当是接受消防安全教育。
5、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6、保持通道畅通,不堆杂物。
第四条 防火预案
发现火情后,要保持冷静,明辨方向和火势大小,火灾刚发生时,可视火势大小,用灭火器、自来水等在第一时间灭火,同时呼喊周围人员参与灭火和报警,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尽快搬离险地。值班教师首先引导学生进行疏散,要迅速用的消防器材力争把火控制、扑灭在初期阶段。
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到达现场并通知相关的各部门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手。 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工作人员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楼层,然后,再根据火情扩大附近区域,逐区域的通知
发现火灾呼救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学校领导视火情情况决定是否向“119”报警,晚间和节假日由行政值班人员决定报警与否。
第五条 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打 "119" 电话报警,同时报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和业务科室。
2、立即切断着火楼的电源。
3、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学生,同时由受过训练的教职工进行三分钟火灾紧急扑救。如三分钟不能扑灭明火,则迅速撤离。
4、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或者家属。
5、在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
6、灭火后立即通知律师,配合学校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查工作。
7、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追究责任,维护学校的利益,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为了在学校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全校师生能安全、快速地进行疏散工作,特制订本安全疏散预案,并进行实际演练。
一、领导小组
总指挥:___-x,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临时指挥最高负责人。
疏散引导组:校中层领导、班主任、老师,负责指挥师生进行疏散。 通讯联络组:___-x门负责与上级或有关部门紧急联系或求援事宜。
医护救护组:校医,校车司机,专门负责临时救护工作。
后勤保障组:___-x,负责消防物资准备。
灭火行动组:___-x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现场指挥负责人。
二、组织实施安排
1、火灾等紧急情况发生时,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全校师生疏散逃生,中层以上领导负责在各楼层指挥疏散,班主任及当时上课的教师负责组织本班学生疏散逃生。寝室生活老师负责组织本楼层学生疏散逃生。
2、具体疏散工作安排:
(1)教学楼楼梯口疏散指挥员安排:
总负责:___-x操场指挥:___-x
(2)教室内学生疏散指挥人员安排:
A、当时在教室上课的教师迅速组织学生排队,指挥学生用手绢或衣物重叠后捂住口鼻,带领学生弯腰、半蹲降低高度,有次序下楼疏散;
B、当时在办公室内的班主任、副班主任立即赶回本班教室组织学生,如情况危急,交通拥挤赶不回教室则前往最靠近办公室的楼道口等待本班学生,遇到本班学生后立即协同任课教师带领本班学生到操场,按体操队形安排集结学生
C、上体育课的班级立即在操场集合,由上课的体育教师带领学生到安全地带集合。
(3)学生公寓内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寝室生活老师立即报告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并按规定路线组织学生用湿毛巾或衣物重叠后捂住口鼻,弯腰、半蹲降低高度,有次序下楼疏散。
3、救护组人员安排:
(1)校医携带紧急药箱到升旗台处待命,及时处理伤病员。
(2)校车在江边大门待命,及时把伤情较重的师生送往医院。
(3)带领本班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后,不担任班主任的男教师如当时没有带班任务,则立即到升旗台处待命,参加救护组工作。
三、疏散要求与注意事项
1、 听到学校发出的警报声后,全校师生立即快速、安全进行疏散,不能再收拾物品。
2、疏散集合地点:按照体操队形在操场集中,如情况需要,再听从指挥疏散到校外。
3、疏散顺序:教师领队,学生排二列纵队,按出操集合顺序、规定的疏散路线,分班依次快速、安全下楼,不能抢先下楼,楼层低的年级要快速出教室或寝室为楼层高的年级让出通道,以免发生拥挤踩踏。
四、消防灭火紧急预案
1、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使用附近灭火器或消防栓进行灭火。如果火势无法扑灭,立即向学校办公室报警,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防火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立即启动消防灭火应急预案。
2、启动消防灭火紧急预案后:①通讯联络组派人到约定地点指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利用校园广播宣布学校进入消防安全紧急状态,公布火灾发生地点,需要疏散的范围。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通知相关各组,迅速投入灭火战斗,同时注意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 ②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立即赶赴现场,预案各专业组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接报后3分钟内赶到),组织安全疏散人员、物资和灭火扑救工作。 ③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预案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火源和气源,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启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火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扑灭不了,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队赶到,配合完成灭火任务。④疏散引导组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疏通紧急疏散通道,先疏散现场师生,再疏散危险品及物资。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⑤医护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配合专职消防队员抢救火场内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 如有受伤师生,进行现地简单处理后,送医院救治。⑥后勤保障组接到报警后,应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迅速调集准备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组织体系
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地方政府确定。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有关国际救援力量等。
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2.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事发地省(区、市)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涉及多个领域、跨省级行政区或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根据需要由国务院安委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在上报当地政府的同时应当上报企业总部。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中央企业和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灾难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2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具体标准见1.3)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当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1.1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响应
Ⅰ级响应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4.1.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1)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地方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上报国务院,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组织协调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2指挥和协调
进入Ⅰ级响应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中央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其总部应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医疗卫生救助
事发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卫生部或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的请求,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事故灾难发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6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4.7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国务院办公厅协调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4.8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4.9信息发布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发布工作。
4.10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省级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3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国务院直接组成调查组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救援装备保障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队伍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
6.2.2应急队伍保障
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6.2.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民航、交通和铁路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2.4医疗卫生保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救治能力。
6.2.5物资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储备情况。
6.2.6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国家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所需工作经费按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解决。
6.2.7社会动员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协调调用事发地以外的有关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时,地方人民政府要为其提供各种必要保障。
6.2.8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大城市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公众信息交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
企业与所在地政府、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6.4.2培训
有关部门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
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内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训的课程。
6.4.3演习
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6.5监督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2.2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7.3国际沟通与协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积极建立与国际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国际救援活动,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