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承诺制是在党的先进性建设中产生的一种创新性制度,其实质既是党员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也是为了达到开展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根本目的,即实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工岗位党员承诺书,仅供参考。
作为供电部一名共产党员,为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继续发挥好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在新的一年里我承诺如下:
1、加强理想信念和政治思想学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认真学习《党章》和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在思想上保持先进性。
2、转变作风,积极创新,在工作中不断努力学习,开拓进取,立足本职,做好各项工作,在工作实践中努力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时刻遵守作业时间和巡视制度,坚持现场跟班作业和持证作业,及时、安全、高效的处理公司地面生产系统及坑下故障。
4、认真做好每日巡检和用户设备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5. 做好班组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宣传用电的安全常识,合理、安全、均衡、节约的用水用电。
6、 时刻消除故障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持证操作,保证不疲劳操作,做到随叫随到。
7、必须了解和掌握所属电气设备的构造、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8、值班时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9、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和制度,严禁带电作业,停电后一定要挂停电牌,能闭锁的开头要闭锁。
10、积极参加矿开展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学习活动,在循序渐进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真正达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目的。
为了做好临时用电、用水等的安装、维修和管理,特承诺如下:
1.时刻遵守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管理、公司及项目的规定,保证施工对用电、用水的需求,随叫随到。
2.时刻遵守作业时间和巡视制度,坚持现场跟班作业(含用电、用水、电气焊等)和持证作业,及时、安全、高效的处理用电、用水等故障。每月在保施工需求的情况下,不超过2次的下班请假时间,如有急事需离开现场的必须附请假条且有主管人员签字,超过2次每月每次处罚100.00—500.00元/次。
3.按照国家有关用电布设、安装、使用、维护、巡视及资料管理有关标准和要求,认真做好每日巡检和用户设备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4.做好与项目、班组及塔机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宣传用电的安全常识,合理、安全、均衡、节约的用水用电。
5.时刻消除故障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持证操作,保证不疲劳操作,做到随叫随到。保证上班期间不喝酒,如因酒后上班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自动退场处理。
6.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通知有关人员,严禁隐瞒,保护现场,积极参与抢险。
7.完成公司和有关管理人员安排的工作,积极参与应急作业,严禁上班时间干私活和假公济私。
8.出现离职,需提前15天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次月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工资。时刻遵守公司及项目的其它规定。若违反以上各条中的任一条,每次处罚100.00---500.00元/条·次,
造成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作业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作业期间安全无事故。
(二)因个人违章行为造成事故的发生,其个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公司安全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有权进行现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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