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责任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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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承诺书是一种正式文件,用来明确个人或组织对于特定责任和义务的承诺,建立信任和确保责任的履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施工责任承诺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安全施工责任承诺书

安全施工责任承诺书(篇1)

为避免我单位江西省__有限责任公司上饶至万年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乙方)在德昌高速公路施工期间对甲方产生的一系列安全影响,乙方自当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护水平,对施工人员与机械进场严格要求,保障德昌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转。

施工负责人做出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协议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施工管理承担责任,承诺内容如下:

一、在工程施工期间,严格按照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西省高速公路安全相关规定,明确安全责任。

二、确保安全资金的有效投入,满足施工安全生产必备的条件。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避免因施工防护不当所发生的安全事故。

三、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生因人为的不安全行为,所导致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乙方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排除安全隐患,并且,乙方承担全部负责,与甲方无关。

承诺人:__

20__年__月__日

安全施工责任承诺书(篇2)

为避免我单位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饶至万年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乙方)在德昌高速公路施工期间对甲方产生的一系列安全影响,乙方自当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护水平,对施工人员与机械进场严格要求,保障德昌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转。

施工负责人做出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协议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施工管理承担责任,承诺内容如下:

一、在工程施工期间,严格按照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西省高速公路安全相关规定,明确安全责任。

二、确保安全资金的有效投入,满足施工安全生产必备的条件。

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避免因施工防护不当所发生的安全事故。

三、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生因人为的不安全行为,所导致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乙方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排除安全隐患,并且,乙方承担全部负责,与甲方无关。

承诺人:__

20__年__月__日

安全施工责任承诺书(篇3)

为减少工程对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的影响,确保道路施工顺利进行和该区域内的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承诺做到:

一、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在道路工程施工开挖前,负责落实施工区域外围维护(使用蓝色彩钢板实行全封闭施工),保证道路的整洁,并做好沿路各单位及居民的宣传、解释工作。在道路施工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gb5768-1999》等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施工作业。

二、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区域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协助并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组织工作人员,落实工程施工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组织管理和交通疏导措施,确保道路施工工程顺利进行和道路交通安全。

四、在工程施工期间,如有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因#工程施工而损坏,我方承诺照价赔偿给交警部门(或原样恢复)。

五、加强施工车辆安全管理,保证不使用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和拼(改)装车、农用车辆,进入高速公路施工作业,所有车辆按规定办理通行证件,教育和监督施工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不闯禁区、不超速超载、不违禁鸣笛、不强超强会、不疲劳驾驶、不占道停车、逆向行驶、

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交通安全监督,服从辖区交通民警的指挥和管理,主动协助交通民警做好交通疏导、车辆分流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施工对车辆通行和交通安全的影响。

七、施工作业完毕后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八、违反上述承诺,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的,我方将自觉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和处理,因此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安全施工责任承诺书(篇4)

本单位 (单位名称)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有序的消防安全环境,更好地遵守国家及我市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84号令)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二、 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巡视检查制度、夜间值班制度及消防应急预案,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进行扑救初起火灾和人员疏散的演练,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四、保证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五、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六、不在建设工程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七、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措施;不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及时清除。

八、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在制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作业完毕经全面检查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九、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十、不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不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不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

十一、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不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十二、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保证灵敏、有效、好用。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保证,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签名:

年 月 日

(本消防安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签订单位留存,一份由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安全施工责任承诺书(篇5)

甲方:

承包人: 身份证号: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承包人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承包人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承包人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承包人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电话或口头安全整改,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周记东 同志负责与承包人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权对承包人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承包人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承包人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承包人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7、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所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二条 承包人安全责任

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承包人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承包人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施工能力证明、历史业绩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承包人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承包人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6、承包人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承包人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承包人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承包人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片,同时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

9、开工前,承包人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承包人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0、承包人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进入与施工无关的场所,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1、承包人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临时电源线、裸线或直接在电源插座上以及使用电炉子等。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2、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3、承包人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

14、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承包人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承包人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5、承包人不得雇佣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劳改、劳教、少管人员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刑事拘留等人员,进入校园施工。

16、承包人在施工中应杜绝赤膊光脚等不文明现象,施工人员要搞好个人卫生,不得蓬头垢面,不得随地大小便。

17、承包人在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施工人员及施工负责人进行处罚。

第三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

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电话等书面或口头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四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承包人的安全保证金。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承包人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承包人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承包人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采取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承包人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的,甲方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承包人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承包人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承包人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承包人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承包人人员无故到施工区域以外的'地方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承包人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承包人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整改不及时,每逾期一天,承包人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八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一条 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承包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承包人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3、承包人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承包人编制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5、甲、承包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盖章)

承包人:(盖章)

日期

安全施工责任承诺书(篇6)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在心中,生命在手中”的安全理念,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和我会安全”,我单位特作如下承诺: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标识;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兼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四、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五、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承诺书,承诺书《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承诺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对企业内部的危险部位实施有效监控,杜绝“三违”现象,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八、我公司愿意自觉接受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业主、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监督;

九、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我公司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__

20__年__月__日

安全施工责任承诺书(篇7)

立书人承包广西巴马铂泉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工程,为确保工作安全,愿意遵守甲方如下之作业安全规定,并负完全责任,特签署本承诺书。

一、权责:

1.立书人承诺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对其所雇人员之工作意外伤亡,负全部职业灾害赔偿责任。

2.立书人承诺落实各项工作安全规范并遵守自动检查,倘有疏忽导致工作人员伤亡或任何其它灾害时,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概与甲方无关。若造成甲方之各项损失时,愿负赔偿之责。且若发生安全事故,愿接受甲方2000—5000元罚款。

3.立书人承诺若施工人员发生意外,由立书人派员送至医院救治,如伤者无人护送,须由甲方协助处理的,其相关费用仍由立书人负责。

4.立书人承诺专职或指定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人员进被施工厂前,需对施工人员作安全宣导施工中应经常经巡查施工区域,及时配合改善甲方所提出的问题点。

5.立书人承诺遵守甲方《外包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厂区管理规定》、《施工安全承诺书》等相关安全事项。

6.立书人承诺施工现场设置合理的施工安全通道,挂贴安全施工标牌及安全施工宣传标语。施工区域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设置防护隔离措施。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加栏护及封盖,必要时增设安全警示灯。

7.立书人承诺及时清运施工所造成之垃圾,以确保现场整洁。

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及证件管理

1.报建的项目,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持市场认可的安全资格证。

2.非报建的项目(零星维修工程等),指定安全管理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如焊接、切割作业、电工作业等),持安监、质监等部门颁发的真实、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料证。

三、施工人员管理:

1.施工人员依甲方入厂规定配戴证件。

2.施工人员须为成年人(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登高人员,无恐高症。

3.施工人员遵守甲方厂内的基本规范,如不准穿拖鞋、要走人行道、不准在厂内吸烟、严禁酒后上岗、不准乱扔生活垃圾等。

4.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须正确配戴安全帽;进入生产区域,须依规定穿戴衣帽。

5.立书人指派现场监工或督导人员,负责管理其工程全部工作人员并遵守甲方各项厂区规定,甲方有权将不遵守规定者驱离厂区或报警处理。

6.外包工程施工人员需穿施工方统一服装及配戴附有本人近期照的识别证,由工务负责人征得被施工部门的课长(含)以上人员同意方可进入车间,登记程序由工务负责人一次性统一办理,可使用单独表单,遇同一工程人员变更(含增加)时需及时登记并在“来访事由”

中标注说明。

(1)在生产车间施工时,施工区需做隔断,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外区域逗留。

(2)若无法做隔断或临时施工的区域,则需派监工人员(工务/被施工单位)全程陪同。

(3)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域,现场人员应予以制止劝离并反馈给工程负责人。

7.施工单位工人必须有与签约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文件;

8.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为签约单位正式员工,且有资料证明;

9.工程施工前,必须先签定工程合同,然后才能进场施工。

四、防火、防爆:

1.施工区域动火作业前,依规定取得动火申请,经核准后才施工。

2.在规定区域内动火作业;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等相关消防器材;对于溶剂、粉尘、原料作业场所采取防范其产生燃烧爆炸。

3.气焊设备、橡皮管、气阀、压力计、切断器保持良好使用状况,无漏气现象。

五、防止坠落:

1.作业中可能有物体坠落飞散之虞时,配置适当安全帽及其它防护具,作业高度在二米以上时,设护栏或护盖防护措施,落实配戴安全帽、安全索。若甲方发现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或安全带愿接受甲方罚款:第一次被发现未佩戴安全帽者罚款20元/人,第二次被发现罚款50元/人,第三次被发现将没收施工证及不允许此人进厂施工;第一次被发现未佩戴安全带者罚款50元/人,第二次被发现罚款100元/人,第三次被发现将没收施工证及不允许此人进厂施工。

2.土木营建工程工地四周之危险地区,设围栏或围绳,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出,并设置警告标志。

3.杜绝在高处投下工具或零星材料。

4.土木营建之施工架、鹰架依营造安全卫生设施标准履行。

5.高空作业防护需准备充分,施工人员正确配戴防护品(如安全带、安全帽等);登高人员需使用完整的攀爬工具(如人字梯等),同时下方有人看护。杜绝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不直接在采光带走动

六、搬运防跌采取之措施:

1.搬运有腐蚀性或多刺角之环境工作时,备手套、安全鞋、安全帽或面罩供作业人员使用。

2.搬运时应使用适当工具,钢索吊绳勿超载,除人员需佩戴安全帽外并严禁人员进入吊举物、吊车下方。

3.巨型庞大对象搬运时,指定具经验之专人担任指挥。

七、施工现场需安全用电。

1.凡接用临时电源从事作业时,事先经甲方许可后才能施工,未经许可不擅自接用电源。

2.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它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3.施工现场配备具有合格且安全的专用配电柜。

4.临时用电,设漏电开关作保护,由专业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不采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

5.所有插头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一擎多用。

6.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有可靠接地。

7.电气线路检修时,在电源开关上挂上「禁止送电」警示牌。

8.搬运或使用铁件时,注意不碰触到电气设备。

9.现场点焊作业时,电焊机之接地线不任意挂接于电气管路上。

10.未经甲方电务主管同意,不碰触或启闭高压开关及设备。

八、意外事故灾变处理:

施工中遇有意外事故灾变发生时,除就现场紧急处理外,立即报告甲方工程主管或现场主管,以协助采取有效措施。

九、施工场所卫生

施工场所卫生确保干净整洁,施工地设备及材料维护遮挡,施工地卫生及时清理,现场卫生未达到甲方要求,愿接受罚款。施工地设备及材料未做维护遮挡第一次罚款100元/人,第二次被发现罚款200元/人,第三次被发现将责令停工整改。施工地卫生未及时清理第一次罚款100元/人,第二次被发现罚款200元/人,第三次被发现将责令停工清理。

十、其它安全事项:

1.有限空间作业,配戴防护用具,并有专人看护。

2.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施工所需之吊车、脚手架、安全带等相关配套工具,依工程所需,准备完整安全的工具备用。

3.全力配合配合甲方相关单位开“工程安全会议”。

4.立书人承诺负责对所属施工人员宣导本承诺书相关安全、卫生相关要求,且愿接受甲方现场监工、安卫人员的检查、督导,若违反相关规定,愿接受相应处罚。

5.立书人承诺在工程进行中指派富有工程经验及合格之监工常驻工地,督促管理施工及要求品质。本工程甲方只负责最后品质之验收,但于施工期间甲方需派人至现场协调工程进度,立书人承担全部施工期间工程安全责任。

承诺人:__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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