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可以记录下阅读时的感想和收获,并写下当时的心情和一些想法,有助于抒发情感和启发思考。怎样才能写好高中读书笔记1000字?这里给大家提供高中读书笔记1000字,方便大家学习。
《复活》讲的聂赫留朵夫在精神上的复活,使他最后开始过全新的生活。他在福音书里找到了五条法则:对上帝要虔诚,不起誓,要忍辱,爱敌人,不反抗。他认为人们如果遵循这五条法则,并不断改过自新,便能够“获得最大的幸福,地上的天国也会建立起来”。他的灵魂得救了。托尔斯泰是俄罗斯最著名的作家之一,他在文学创作的同时,还宣扬“勿以暴力抗恶”,“道德自我完善”为核心的“托尔斯泰主义”,《复活》也体现了这一点。《复活》的“种子”是托尔斯泰的朋友科尼的故事,成为感动世界的名著。在那里,作家目光的犀利、描绘的精确、笔力的雄浑到达一个空前的高度。这与作品资料的严肃性是相贴合的。在那里,应对人类的苦难,作家持续了高超的镇静,然而读者却不得不为见到的景象而深受震动。托尔斯泰在那里的挖掘比以往要深。能够说整个俄国都被他翻了出来。他再现的艺术世界已经到达可作为一面"镜子"的程度。伟大的真实!正正因作品除去了浪漫主义的萎靡因素,因而整个显出了威力,如同米开朗琪罗的雕塑一般。然而这不是一座普通的雕塑,是一座宏伟的纪念碑。它把19世纪末整个俄国的现实熔铸进去,上方刻有穷人、贵族、狱吏、监犯、革命者、医生、学生……里面混合了忏悔、怜悯、宽容、无耻、欺诈、放荡……那里,作者唱出了人类艺术最崇高的歌:"我们为不幸者撒一掬泪,人世的悲欢感动我们的心。"
读完这本书后,我有了许多的感触。书中的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在大学时期是一个善良,充满活力,有着崇高志愿的青年。但当他担任上官职后却完全改变了,整日沉寂在享乐之中,早已忘记自己的狂热理想,变得腐朽,落魄,成为了一个真正的花花公子。直到在法庭上见到玛丝洛娃,他回想起许多往事,从而使他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可恶,便对于自己以前过的生活产生怨恨。为了赎罪,他给一些无辜的犯人起诉伸冤,将自己名下的一部分土地分给了农民,他彻底的改变了自己的生活,将自己从以前的腐朽中拯救了出来。这本书名叫《复活》,我想“复活”的就是聂赫留朵夫,是他自我精神的复活。而我从他的身上学到的最珍重的一点就是他的自我改变,虽然他以前也堕落过,但当他良心发现后,做了许多好事来弥补过错,这是任何人都值得拥有的。我想当一个人犯下错误时,不论这个错误是大是小,最好的办法就是深刻的检讨自己,承担自己所犯的过错。小短文 我想起了董必武说过的一句话:恶风纵使推千浪,正气终能慑百邪!
寒假中,我读了不少好书,但留给我最深印象的,要数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名著《海底两万里》。
《海底两万里》写于1870年。这部作品叙述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发生在一八六六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怪物,生物学者阿龙纳斯接受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他不幸落水,游到怪物的背上。其实这怪物并不是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潜水船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构造巧妙,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又经历了土人围攻、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布于世。
书中的主人公尼摩船长是一个带有神秘色彩,非常吸引人的人物。尼摩根据自己的设计建造了潜水船,潜航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迫害者,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己孤独的生活感到深深的悲痛。在孤独的生涯中他巧遇了阿龙纳斯并与他经历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事件。这部作品集中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特点。曲折紧张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读起来引人入胜,欲罢不能。
科幻小说是我一直都最喜爱的文学体裁,但并不是每一本科幻小说都像《海底两万里》一样富有强烈的可读性,它作为一本远见博学的小说,为对海底知识了解不详尽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整部小说动用大量篇幅介绍诸如海流、贝类、珊瑚、海底植物、海洋生物循环系统、珍珠生产等科学知识,是名副其实的科学启蒙小说。这本书的精妙之处在于完全自然的知识启迪,使人们对因景而生的各种想法和收获都得以牢固的保存。
在1870年能写出这样的小说并流传至今是极为珍贵的,它从头至尾贯穿的两个字:幻想。幻想自古以来便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力量源泉.直到今天,事实证明作者儒勒·凡尔纳的一切幻想都是有现实基础的,例如:海底森林,穿越海底隧道,一块沉没的大西洋洲。在未来世界,一切幻想皆成为了现实.在《海底两万里》中,尼摩船长说:"人类进步的实在是太慢了."幻想是进步的翅膀.100多年前的人的幻想在100多年后成为现实,探索是无止境的啊!
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
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在一次秘密集会上,牛虻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在罗马,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牛虻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牛虻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牛虻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
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啊。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高中的时候,老师上课时放过《边城》的电影,时隔有些久了剧情记不太清了,只记得结局不太美好。这几日读完《边城》,深深叹息,有些可惜,纯洁的爱情在故事的结尾并没有圆满的结局;又有些向往,向往边城的生活,人情质朴,风光秀丽。读完有很多感想,却不知道从哪里说起……
故事发生在民国初年,在湘西边境的一个小山城里,有一个老船夫,守着一条渡船,帮来往的人渡河。他与外孙女翠翠相依为命,17年前,翠翠的母亲与一名屯戍军士未婚生子,后来二人双双殉情。老船夫不想翠翠重蹈覆辙,一心希望把翠翠托付给一个可靠的人。在一次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邂逅傩送,从此心中埋下朦胧的少女情怀。傩送的哥哥天保也喜欢上翠翠,托人向老船夫求亲。兄弟俩人都爱上翠翠,他们相约唱歌求婚,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外出闯滩,遇意外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抛下翠翠出走他乡。外公因翠翠的婚事操心担忧,在风雨之夜去世,留下翠翠孤独地守着渡船,痴心地等着傩送归来。
小说里描写的人情景是那么鲜活那么让人觉得真实。纯朴真诚的人、难以言状的情和如诗如画的景都令人向往。
边城的人,里面的每个人都如此个性鲜明。翠翠,她善良无心机,如同一只小兽,美丽而羞涩,有着山里人特有的性格,温柔单纯,贤良淑德,勤苦耐劳。翠翠的爷爷,对翠翠呵护备至,为翠翠的亲事操心担忧,他是淳朴厚道却也倔强的老人。大老天保,个性豪爽、慷慨。二老摊送,好胜,志在四方。
边城里的情,我觉得里面真实的情感真的让人无比动容,爷爷对翠翠终生大事的忧虑,翠翠对爷爷深深的爱恋,这是祖孙之间的亲情;翠翠与大老二老之前的情愫,这是男女之间的爱情;邻里乡亲之间的友爱,这是纯朴的乡情。
边城,它是如桃花源般与世无争的存在。“白河下游到辰州与沅水汇流后,便略显浑浊,有出山泉水的意思。若溯流而上,则三丈五丈的深潭皆清澈见底。深潭为白日所映照,河底小小白石子,有花纹的玛瑙石子,全看得明明白白。水中游鱼来去,全如浮在空气里。两岸多高山,山中多可以造纸的细竹,常年作深翠颜色,逼人眼目。”充满了安静活泼、生机盎然的风景美,仿佛在我面前展开了一副优美的画卷,带我走进了世外桃源。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故事以此为结尾,我也以这句话作为读后感的结尾,希望故事里的翠翠能够等到她要等的人。
无意间看到《心细如发》的文章。文中,比尔·盖次的心思细腻真让我大开眼界。
比尔·盖次邀请一位朋友去参加他的宴会,一向豪爽的朋友这次尽管答应了他的邀请,但态度跟以往大不一样,显得异常勉强。心细的比尔决定让他的手下去探个究竟。原来,朋友是个心疼妻子的人,他的妻子苏珊因心血管疾病卧床不起,需要人照顾。比尔为朋友排除一切困难答应他的邀请而感动,决定为朋友做些事情。
宴会那天,朋友们都来了,将要开宴之际,一个坐在轮椅上的女子引起了大家的好奇心,推轮椅的人就是比尔。比尔兴奋地为大家介绍:“这位是我今天的特邀佳宾,她叫苏珊。”朋友正放心不下自己的妻子呢,这可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他热泪盈眶,感叹:“比尔真心细如发啊!”从此,他们成了推心置腹的莫逆之交。
比尔成为世界首富,跟他有注意生活细节的良好习惯是分不开的。
做个心思细腻的人,关注生活的每个细节,也应该成为我的良好习惯。
下午,季梓涵妈妈跟我说:“最近,孩子的课外阅读情况良好,能把看课外书看作一件喜欢的事情来做。预习复习情况还不太好。不过,有一回,在‘富兰克林成功表’上,夏老师写了‘表扬’两个字,那天晚上,她作业做得特别认真。......”
咳!这孩子,生活在老师的表扬里啦!
记得那天她妈妈在“富兰克林成功表”上写着:“妈妈不在家,能自觉做好功课,看课外书。”那么自觉,我当然情不自禁“表扬”一下啦!没想到,这并非刻意的举动,给了孩子莫大的欣慰,莫大的鼓舞!
看来,孩子是很在意老师的一举一动的,要特别注意自己的形象才是:
“无限放大孩子的优点,无限缩小孩子的缺点。”孩子有了优点,及时表扬。让孩子感到老师时刻在关注着他,给他以学习的动力!
孩子存在某些不足,或学习遇到某些困难,老师要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感觉到,并给予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无私的帮助,成为孩子坚强有力的后盾,使孩子不再迷茫,不再徘徊!
自然,事情做起来总比说起来复杂。有攀登高峰的勇气不一定有攀沿绝壁的行动,有滋润万物的柔情不一定有普降甘霖的能力!但是,我想: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心思细腻,只要坚持不懈,相信总有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的一天。林清玄说:“连石都可以撞出火来,还有什么可畏惧的?”
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细心,才能发现别人没发现的问题,才能把事情做到更好。
合上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在与圣人交流之中,我的灵魂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仁者爱人”。
贯穿整本论语的,就是这个“仁”字。无论你是达官显贵,还是市井庶民都应该拥有一颗仁爱、感恩的心,这样社会才会和谐,天下才能安定。几千年前孔子所奔走呼号,却为君王所摒弃的思想,在今天却显得犹为重要。在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人们的心灵似乎已经被急功近利的心所取代,这时候,让绷紧的神经放松下来,打开《论语》,洗去心里的浮华与尘埃,亦是一件快事。
于丹对于《论语》中的“仁”是这样解读的:所谓仁爱,可以拆分成5点,即恭、宽、信、敏、惠,而今天人要在这几个字中再加上一个安,即“爱”。子曰:“已所不欲,匆施于人”。这正是出于对他人的博爱;“事君数,斯辱矣,朋友数,斯疏矣”则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友爱。“爱人”在《论语》中已经不只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为人处世的哲学。
然而提到爱,就不能不提孝,孝在《论语》中有很高的地位,它作为一种爱的回馈,作为一种感恩的手段,作为一种传统美德流传,两千多年而不衰,“父母在,不远游”虽然看似平淡,却饱含对父母的关爱。那么如何才能行孝呢?孔子也给出了定义:“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意即: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父亲的教诲长期不改变,那么他可以算是尽孝了。看来,孔子认为,所谓尽孝心并不是只提供丰厚的物质。
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事的人,才可以算是真正的孝。“事父母要竭其力”,给许多还有追求功名利禄,被快节奏的生活的困的人敲响了警钟。《论语》作为中国文化的一面旗帜,一座丰碑,作为孝悌道德,礼义廉耻的最高准则,在纪录了一个时代的同时,也开创了一个新的时代。或许在那个战争连年,动荡不安的封建社会,君王所需要的仅仅是权力、是军队、是阿谀奉承、是生灵涂炭,而不是孔子、不是《论语》所宣扬的感恩,仁爱之心不仅适用于个人,更为整个国家与民族所汲取,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伟大蓝图的基础。
正如《论语》所宣传的那样,当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再冷漠,当人人都能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生活,那么社会就会安定,国家就会富强,人民就会幸福。《论语》所蕴含的内容,还有很多很多。这是一本无穷无尽的人生之书。阅读《论语》,你可以寻找内心的宁静,你可以认识爱的意义,你可以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笑对人生。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所以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悲剧,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
总之,《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
派克先生的《少有人走的路》是一本心理学的著作,但是全文读来却不难懂,生动的言辞仿佛利剑刺进心灵的深处,让读者于迷茫的黑暗中豁然开朗。全文对于自律,爱与自由宗教都阐述了作者的理解与深层次的解读,那是一种人性的张力,作者的灵魂仿佛并不属于这个世界,而是一种生命对于人性的呼唤。
人的痛苦在于人的拒绝,人不懂得以一种宽容的态度去看待世界或是周遭的人与事物,总是徘徊在拒绝的边缘。就像是现在的那些网络红人,他们并不甘于生命赋予的平凡,追求另一种另类的突破,可是结果呢,时光流逝,又有多少人能依稀记得他们那粗陋的脸庞轮廓。只因他们拒绝生命的平凡,拒绝成熟,拒绝人该一种人生态度,他们拒绝的其实只是他们的心灵的一种成长。这也是一种自律能力的缺失,一种对于人性清晰认识的状态。
正是基于这样的一种状态,他们又怎么会认识到究竟何为爱呢,爱是充实与空虚的孩子,爱是错综复杂,包含着生命的渴求与人生意义的硕果。爱有很多种,亲情也罢,爱情又如何,爱是心灵走向成熟的必经之路,没有爱的升华,又哪里得到生命的真谛呢。人活于世,只有坠入情网,才会真正体会到自己在社会的价值与肩负的责任感,只有爱的越深,这种责任感才会越发的明显与深沉。没有经历过爱的人,心灵永远会保有一份天真与幼稚,突破不了那层迷惘而走向真正的成熟与独立。
而在种种人性的探索的过程中,我们都应保有一份怀疑的态度,
并不是只有在科学研究上我们才需要怀疑,我们也要时常怀疑一下自己,怀疑自己的存在价值,从而重新定位自我的生命价值与意义,不让自己的存在只是流于一种教条主义,傀儡的活着,人之所以需要生活而不是生存,在于人的思想与生命的非凡。
所以看看吧,心智成熟有多么难,让心灵成长有多么难,我们如何才能勉力克服自身的种种局限?或许我们会排斥宗教,或许我们会认为科学深奥难懂,或许我们会认为艺术过于高雅我们无法涉及,再加上由于现在分工极细的因素,我们往往只局限于自己的行业中,似乎掌握更多的知识成为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我们往往安居狭小的心灵一隅而自娱——到很难进入须臾纳芥子的境界;事实上“对于别人教给我们的一切,包括通常的文化观念以及一切陈规旧习,采取冷静和怀疑的态度,才是使心智成熟不可或缺的元素”,而怀疑、自省、反思、进取、追求,的确是那么难。
少有人走的路,希望我们能走过去,走的坚持,走的无畏吧!
不管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欢乐地飞来飞去!
这首小诗是小时候牛虻和琼玛一齐学过的,这也是牛虻最终的笔迹,写完这首诗后牛虻被带到了刑场,在无数次的枪声后,他倒下了……
亚瑟的一生是苦痛的,但这个梦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他的传奇。年轻时亚瑟书中这样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长长的眉毛,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每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
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经过一系列痛苦的折磨后的牛虻(亚瑟)是: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以往那个像画一样的青年会变得如此难堪,一前一后的外貌比较,让我们感到了牛虻所经历的事是何等悲惨。
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是牛虻一生中最重要的俩个人,可是再一次忏悔中他向神父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的革命的行动和队友名字,以至于他们全部入狱。出狱后他不仅仅得知出卖他的是他无比敬仰得蒙泰尼里神父,并且神父就是他父亲。加上琼玛认为革命者的被捕是牛虻出卖导致,狠狠的打了他一巴掌他,一连串的打击使牛虻陷入了极度的痛苦之中,最终伪装自杀,逃到了南美。在南美洲,牛虻度过了人间地狱般的13年,流浪生活磨炼了牛虻。
牛虻在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后,拖着残损的躯体回到意大利,依旧继续他的革命事业,他就是“感情与革命”的绝唱。那是神父亲已经是红衣教主,而牛虻的革命事业正是反对宗教统治。命运总是要折磨牛虻,他要反抗他深爱的父亲,在矛盾的斗争中,牛虻身心疲惫,可是对于革命事业他从未放弃。在死之前,牛虻还是逼着他父亲:选择上帝还是选择他。
最终蒙泰尼里还是选择了他的上帝。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他不能做什么,他不能救牛虻,他不能救神父……伟大的红衣教主到了天堂必须会后悔,你所忠诚的上帝也可是如此吧,你还会爱上帝吗?你必须会后悔自我当初没选择牛虻吧!
“为了人生梦想扮做小丑,忍受着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牛虻做到了。
牛虻:为信仰赴死如散步
牛虻:终生只爱一个人
牛虻:革命与感情的绝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