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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妈妈给我买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之后,我就爱不释手,每天拿着这本书读个不停。你一定会问我为什么这么喜欢这本书?我现在告诉你:我读完这本书之后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我想:我要是也能像福尔摩斯那样屡破奇案的话那该有多好呀!《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既让人学到了破案的关键之处在哪,又让人体会到了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良苦用心。真是一本好书呀!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我们一定要多读书。尤其是我们小学生,小学是最需要加大阅读量的。
在寒假里,我读了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我对这本书很感兴趣,有几个故事让我记忆深刻。《蓝宝石之谜》、《显贵的主顾》、《显贵的主顾》。
《蓝宝石之谜》说的是:莫卡伯爵夫人的一颗贵重蓝宝石被盗了。福尔摩斯就开始调查真相,通过精确观察、推理,终于水落石出,罪犯得到了惩罚。
《显贵的主顾》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调查的过程中被打伤了,看到这里,我感到身上出了一身冷汗,真替他担心。虽然被击中了头部,但他依然很聪明。他还设了一个圈套,让坏蛋放松警惕,最终破了这个案件。
《显贵的主顾》讲了一个曲折的故事,银行家里的一个人,她叫玛丽。()他拿走了银行家的皇冠给了别人,银行家的儿子抢了回来,但玉石已损坏。银行家冤枉了自己的儿子,把他送进了监狱。福尔摩斯查清了案情,银行家的儿子清白了。
这本书里所有的故事都很生动有趣,扣人心弦。我觉得福尔摩斯非常聪明机智,胆大而心细。我很佩服他,要学习他做事的风格。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读完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沉着冷静,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离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中有《波西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其中的一个案例引起了我想要叙述的欲望,它的情节异乎寻常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便是《杀人的桔子核》。
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仔细的观察力,令我赞叹。有这样一个细节,当时正值雨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根据粘在他鞋尖的泥土,准确地推断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地方。在调查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重点,他围绕着信展开调查,最后他根据“3K”推理出与“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有关,他们经常杀人抢劫,并且在杀人之前总爱邮寄一些奇怪的物体……最后福尔摩斯凭借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敏锐的观察和强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凶手。
俗话说:“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我想福尔摩斯的非凡,在于他平日的勤奋,他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别140种烟灰,通过步伐大小知道凶手的年龄,通过刮痕可以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蛛丝马迹都成了他破案的关键。可见他观察和推理能力是多么强大。因而他才会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福尔摩斯是一个诞生于大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性格鲜明、个性突出的大侦探。
这本书中有许多精彩的章节,我记的最清楚的就是“沼地惊魂”这个章节。这一段的故事跌宕起伏,一环扣一环,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做为侦探的勇敢、机智和善于发现线索的智慧。还有一节我也记忆犹新,叫“氰水母”,讲的是福尔摩斯的好友来到海边游泳,可是游泳完后被人发现暴死于家中,死者身上有一条条可怕的红肿,重重线索会合后,发现杀手竟是海中的氰水母。
福尔摩斯是怎样成为举世闻名的大侦探的呢?其实这并不难,关键是要有一双善于发现线索的眼睛,还有能随时处理问题的大脑,福尔摩斯就是靠这两样东西成为举世闻名的大侦探的。当然,侦探也不是那么好做的,还得有勇气,这个也很重要。总之,我在这本书里学到了很多东西,他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
还有一个小意外,当时作者让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中与坏人同归于尽,受到了读者的强烈反对。廹于压力,作者让他又复活了,最后隐居在英国乡村,这才安了读者的心。
福尔摩斯是一个大侦探,同时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作为一个侦探,有着过人的勇气和机灵的脑瓜,值得我们学习。
亲爱的少年朋友们,你们读过曲折离奇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吗?如果没有阅览过的话,那就请你赶紧饱览这悬念重重但最后都快竹劈毛竹——迎刃而解、令你茅塞顿开的传奇小说吧!我相信,当你“一睹芳容”后,一定会被福尔摩斯那惊人的判断能力和非凡的观察能力所震撼,使自己对一切事物也有了更深刻更详细的理解。
书中的主人翁可想而知就是“咱地球人都知道”的侦探福尔摩斯,就拿其中一个最为恐怖、线索复杂的'惨案——《血字的研究》来述说吧。
一天,福尔摩斯接到一封来自花园街的电报,说是花园街发生了命案。福尔摩斯立马赶到事发现场,经过对现场的勘察,发现死者没有留下搏斗的痕迹,也没有自杀的迹象,所以他快刀斩乱麻确定一定是被毒死的。接着他又仔细检查了每一个角落,又根据事实作出相应的判断,因而产生了许多重要线索,案情渐渐明晰。最终,他确认了凶手就是霍伯,霍伯知道铁证如山,再辩驳,承认了自己作案过程,花园街命案宣布告破。
看完,如纤纤细手拂过平滑的琴弦,心久久不能平静。仔细观察、认真分析、善于思考往往能使费解的事物的真相水落石出,一切变得简单、思路清晰。“仔细观察”就是细心周密地察看或了解;“认真分析”是指慎重地将一个事物、一个现象、一个概念等分成若干部分,以了解其实质或确定其主要特征等;“善于思考”的意思是在为了形成一种意见或得出一种结论而进行仔细地考虑这方面很有才能。伟大发明家爱迪生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年轻时不学会思考,那就永远学不会了。”是啊,我们这个阶段大脑思想正逐渐转化得成熟,正在生长,如果你经常反复琢磨、思考、推敲,那么你的头脑思考能力、理解能力就变得很灵活,或许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总能思考出别人思考不出的答案。
他是一个一生都不可思议的作家。他的处女作《血字的研究》曾经连续遭到冷落,最后才得到一个感兴趣的编辑的鼓励,并接着写了一丛续文,却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巨大成功。他创作热情倍增,干脆弃医从文。许多编辑部向他高价征稿,这时他简直到了整个事业的巅峰。可他并未从成功中意识到他所塑造的人物形象--福尔摩斯在广泛的民众心里已产生了那样深刻的、不可改变的印象,受到了许多人的景仰、崇拜与尊敬,而近乎草率的在《最后一案》里让他遇难丧生--他认为再精彩再长的小说也应有个结局。谁知这竟导致了一场轩然大波:公众感到莫大的遗憾甚至愤怒,以至于对他进行威胁与漫骂。他这才突然警醒,不得不继续创作来挽回失误。这些后写的文章也受到了公众的极大欢迎,然而由于家境已大大好转,冲淡了他的创作热情,它们到底没有早期作品成功,这也是自然而然的。
遗憾的是,由于侦探小说的产生是出于人们消闲,寻找刺激与趣味的需求,因此阿.柯南道尔的小说并没有被正统的文学所重视,然而他所刻画的成功艺术人物—————歇洛克.福尔摩斯早就成为侦探小说领域内的首屈一指、不可磨灭的形象。
在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长着长长的鹰钩鼻,下巴方正,头戴礼帽,身体消瘦,爱带手杖,嘴衔烟斗的人永远活在我的心中。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破了许多离奇的案子,如血字的研究,五个橘核,蓝宝石……
福尔摩斯在破血字的研究这一案子中,在距凶案发生现场还有100多米左右的地方,就坚持下马,仔细的用双眼观察地面。他一会留心的观察地面上有没有马车经过的痕迹和凶手留下的脚印,一会又紧锁眉头,好像在思考什么,不放过凶手留下的任何线索,寻找破案的证据。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一时半会解决不了的问题。学习福尔摩斯善于观察,善与探究,善于思考问题的精神。还有跳舞的小人这一案子扑朔迷离,案情很难进展。但福尔摩斯敏捷的思维,严谨的推理成功的解出跳舞小人的秘密。最终抓获了罪魁祸首阿贝·斯兰尼,让埃尔·西波特里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因为福尔摩斯在黄面人这一案,由于下结论过早出了错误,但他知错就改,我们也要学习这种精神。
如果我们身边多几个善于思考,善于观察的人,那社会上坏人会越来越少,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和谐,国家就会变得更富强!
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福尔摩斯经典探案集》里面讲的是一个个真实,惊险的故事。
其中一个故事是这样的:
福尔摩斯有一次去旅游住了酒店,睡觉起来发现自己的金表被偷了,他就去找酒店负责人,商量找出偷金表的人,酒店负责人知道福尔摩斯是有名的侦探就同意了他的提案,之后,负责人把所有酒店里的人都聚集起来,以后,把发生在酒店里的事情告诉了大家,福尔摩斯发给了每个人一个草,说“那个人拿到最长,那个人就是偷走金表的小偷”大家一看只有一个人拿着的草是短的其余的人的都是一样长的,之后,大家用疑问的眼神看着福尔摩斯说:只有短草的没有长的草呀,难道有那么多小偷吗?
福尔摩斯说其实拿到短的草的人才是小偷就是小偷,大家更疑惑了,问:你刚刚不是说长的事吗,现在怎么变成懂的是小偷了?福尔摩斯说其实我发给大家的草都是一样长的,小偷因为心虚所以把草弄断了一小段。
我觉得这本书即可以长知识又可以长语言能力也可以让我们长长见识凶杀案件等等。看了这本书之后,写动脑筋题也很容易,所以我要多看这本书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明白。但是我很爱看侦探书。那一次,我在书店里四处寻觅,发现了一本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楼顶宝藏失窃案》,我又惊又喜,急忙捧起读了起来。
这本书写的是一位大侦探福尔摩斯带着助手华生和一批由穷孩子组成的“特搜队”在英国四处侦破奇案。有一次,一栋高楼的主人在自家阁楼上找到了暗阁,并在里面找到了祖先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失窃了,主人很着急。福尔摩斯却不着急,用常人不理解的破案手段破案,还让“特搜队”四处找线索,没有多久就把这一桩奇案破掉了,犯罪的人被抓时还没明白这是怎样回事呢!
读完这本书后,我又看了福尔摩斯破案全集等书。我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先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透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我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能够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忙:应对老师布置的同一作文题目,我的写作风格新颖,常常被老师表扬,在作文竞赛场上也小有收获。在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手段,竟在游戏中成了VIP!我做语文课外作业时,用新语答题,老妈反而说我答得好……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那两次做手术时,我也很少因剧痛而呻吟或痛哭。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愿你和我一样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