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心得要记录自己印象深刻或者觉得有价值的内容,包括重要的知识点、技能和经验等。写《飘》读书心得感受有什么要注意的呢?这里给大家带来《飘》读书心得感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放假前语文课上老师的一句话:“《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小说的经典之作,主人公斯嘉,美丽,自私,勇敢,执著,坚强,不受约束的真实个性,很是值得大家认真一读。”勾起了我对这本书的阅读欲望。两天的时间,我仅用两天的时间将它从头至尾仔细的看了一遍,不说废寝忘食,至少也叫得上是如痴如醉。我被主人公斯嘉的美丽、勇敢、不管不顾、自由、执着吸引;我对斯佳面对困难所表现出来的大无畏精神佩服;对她有时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而愤恨;对她对白瑞特的爱和默默付出感而不觉而惋惜;对白瑞特最后的离开表示遗憾……
我承认斯嘉很自私,她可以为了泄愤勾引了已有未婚妻的查理,哪怕她对他无一点爱意,只是为了自己的任性而已。为了获得拯救塔拉的税金,她宁愿去找他深恶痛绝的瑞德,并以嫁给他为代价,知道得不到好处后,他又用欺骗的手段抢了自己妹妹的男朋友弗兰克,而不顾妹妹的痛苦和羞辱,这只是为了钱。
但是我们从斯佳身上看到更多的却是刚强,永不服输,无论是面对战争、母亲和父亲的去世、还是女儿的夭折,她都是最刚毅、最坚韧的一个。就是在小说的末尾,虽然生活给了她一个沉重的记忆,但她却依然努力活着,为着希望,勇敢面对未来。
斯嘉身上另一个让人难忘的的就是她的执着。对艾希礼的爱情就是最好的证明她从来没有放弃过对他的爱
然而也正因为这种坚持让斯嘉失去了那本应属于她的爱,白瑞德一直深爱着她但她却一直陷在艾希礼的爱情中不能自拔,当斯嘉认清她一直以来所追求的仅仅是虚幻是光环时,她却失去了瑞德的爱!这就是小说中可悲的斯嘉,她无法把握、珍惜眼前的幸福,她用一生的精力和情感去追求一个光环,最后留下的是永远的痛苦永远的悔恨,一切都随风飘逝。现实生活中又何尝没有像斯嘉这种情形呢?我们身边已经拥有的幸福友情、亲情我们是否用心去体会了?不然的话我们是否也会像思嘉那样留下永远的遗憾?
当然这本书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再熟悉不过的那句话:“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我们要时刻饱含对未来的希望,哪怕面前有再大的困难,也不能因为一时的失败便认定了终生的失败,人只有像思嘉那样坚强、勇敢、自强不息、充满希望才能创造一片崭新的天地。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星还闪亮的智慧。文学让我几乎明白了一切。
《飘》的情节历经几次大起大落,它以郝思嘉的三次婚姻为主体,谱写出一部壮丽宏伟的爱情史诗。
郝思嘉的三次婚姻都是有目的性的,没有爱情的婚姻。在一次次婚姻的受挫失败后,她并没有绝望灰心,而是从零开始,从头再来。她是美国南北战争后美国精神的象征。虽说南北战争中以奴隶政策为主的南方惨败,但是,在战争的洗礼后,郝思嘉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成熟,学会了冷静。面对被战火毁掉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重新开始,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馁,重新开始,她热爱祖国,热爱土地,并像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
郝思嘉的第一次婚姻,因为听到自己的中意之人卫希礼将和媚兰结婚,十分气愤。她打算在第二天的宴会上夺回卫希礼,但是没有成功。一气之下,就任性挑逗媚兰的哥哥查理,并答应了查理的求婚。但婚后一星期,婚姻就于查理在军营里病故而草草结束。
第二次,郝思嘉在白瑞德的帮助下,带着媚兰回到老家。但因老家被北军洗劫,一片狼籍,她为了300美元的地产税,勾引亲妹妹的未婚夫甘扶澜。后来,一个黑人抢劫了郝思嘉,甘扶澜和其它三k党人要为她报仉,北军派人镇压,多亏白瑞德带他们转移才离开,但甘扶澜被打死。
第三次是白瑞德向她求婚,婚后,两人虽然过着豪华生活,但郝思嘉却总是忘不了卫希礼。后来,她才明白卫希礼无能,而精明能干的白瑞德才值得去爱。但此时白瑞德早已离她而去,郝思嘉决心把他找回来,此时她才28岁,还是年轻美丽的。
郝思嘉的能干与坚强鼓励了许多人,并且就像书中所说的那样:“明白,又是另外的一天了。”
“骆驼王子”这个名字是一匹野骆驼的。
它是一匹受着成年野骆驼宠爱的“王子”,是一匹活泼、听话、乖巧的小野骆驼。
这里有一群为保护后代敢去牺牲的野骆驼,有两只雪豹想吃掉“骆驼王子”,于是四匹成年野骆驼围成一个圈,保护了中间的“骆驼王子”,雪豹对这四只成年野骆驼进行了疯狂的攻击,可是这四匹伤痕累累的骆驼,始终不后退,拼死保护“骆驼王子”,这种爱让我震惊,这种爱让我惊叹,这种爱让我震撼。这四匹成年野骆驼自己的身体,为后代遮风挡雨雨,它们挡住了敌人的疯狂攻击,他们誓死保卫后代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
还有一次,正在青春叛逆期时的“骆驼王子”,不听话吃了黑楂树的叶子,疼痛不堪,发出阵阵呻吟,四匹成年野骆驼迅速赶到它的身边。这种叶子只有吐出来才能好,于是一匹躺下,当它的“枕头”,两匹在它的肚子上按摩,一匹保护着它们,直到它安全了。这又让我感到了,种群至高无上的爱,虽然“骆驼王子”不是自己的,但却爱得比自己的孩子还要深,这真是让人敬佩啊!
真是一匹受腻爱的、幸福的“骆驼王子”。
《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实践为背景的爱情小说,小说以亚特兰大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背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
初读《飘》时。对小说的女主人公的感觉是矛盾的—既有些讨厌,但又不得不敬佩她。讨厌的是为了功利,为了钱等不择手段,而选择婚姻,甚至不惜损害自己的妹妹,抢走了她的未婚夫;讨厌她面对白瑞特的爱时,那愚蠢的固执,但她的勇敢与坚强和那份艰苦创业的精神又不得不让我敬佩。
再读时,突然间感觉:斯佳丽那种对金钱和土地的狂热追求是可以理解的,在那种战争爆发的动乱的社会,她一个女子却要独自承担起养活包括自己情人和情敌在内的一大家人的重担,那是多么繁重的担子啊!况且,在亚特兰大,作为一个妇女,平时出门就也许会遭到别人的非议,可她,为了担负起此重担,不得不与黑人做生意。
斯佳丽就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斯佳丽认为自己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爱她,就像白瑞特说的那样,阿希礼是一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是撞得一鼻子灰。可是斯佳丽却不明白,越是得不到,难以实现的,就越追求不舍,可是,到最后才发现,她最爱的人—--一直就在自己身边却不曾意识到,等到明白时却为时已晚。但斯佳丽就是斯佳丽,她没有绝望,她只是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斯佳丽,始终是这样一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读《飘》时,对斯佳丽面对困难所表现出来的大无畏精神佩服;对她有时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而反感;对她对阿希礼迟迟不肯防手的愚蠢固执而气氛;对白瑞特对斯佳丽的默默付出而倍感愉悦;对白瑞特最后的离开表示惋惜。
很容易被书中的人物所感染,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就像斯佳丽每次面对困难时的乐观,有时自己遇到不顺的时候,也会轻轻地对自己说一句:“Tmorrowis another day !”
美国作家玛格丽米切尔女士生平唯一的一本长篇小说--------《飘》。
从出版到今一直深受读者的喜爱。根据《飘》改编而成的电影——《乱世佳人》,在放映当年也是一举囊括奥斯卡多个奖项。
故事发生在美国战北前后,佐治县塔拉庄园里的大小姐斯佳丽奥哈拉是小说中的女主人公,与体弱多病、多愁善感的妹妹截然不同,这个在红土地上成长起来的女人精力旺盛、大胆叛逆。
她浑身散发生命的活力,勇敢地追求年轻英俊又有绅士风度的阿希礼威尔克斯。然而阿希礼却不肯接受,因为赌气所以她嫁给瑞特巴特勒闯,他一直深爱着斯佳丽,而她把所有精力都在阿希礼身上。
最后,瑞特离开她,才发现阿希礼只不过是一个影子,于是觉得应该把瑞特追回来……
斯佳丽这种无惧无畏的精神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人真是怪。十几年前读《飘》的时候,我是喜欢郝思嘉的。可最近,无意中拿起旧书重读,却深深地被媚兰吸引住了。难道是年龄的缘故,人的思想真的会改变的吗?
哪个年轻女孩看了《飘》不喜欢郝思嘉呢?漂亮不说,又聪明倔强,周围总有男人围绕着。特别是有瑞德这样有魅力的男子始终追随,宠着,太过瘾啦!还有,她十分有个性,当在众多男孩子中间鹤立鸡群的艾希礼,最终婉言拒绝了她的爱,一怒之下,顺手扔出一只花瓶!这不是旧贵族的淑女风范,却很符合当今潮流,“野蛮女友”的典型呀!她在募捐舞会上,因为寡妇身份无法跳舞,而急得团团转的样子,真是可爱!
而在亚特兰大沦陷时,赶着马车,带媚兰逃往塔拉。还有,北方逃兵闯进塔拉,举起枪干掉他那一幕,又表现得顽强坚定。她穿着母亲窗帘做的新衣服,瞪着据瑞德说在一尺之外的手枪对面看到的绿眼珠,靠撒谎把自己嫁给了弗兰克,努力撑着木材厂,多么的狡猾!最后,当知道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这时瑞德已经对她深深的失望,决定要离开她的时候,她依旧平静地把下巴高高地翘起。这个时候,是多么地喜欢这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郝思嘉啊!
可是现在,我不这么想了。我注意到,在庄园聚会上,媚兰安静地坐在一旁,她瘦小的身体一点也不显眼。募捐舞会上,她痛苦而毅然地摘掉手上的结婚戒指,捐给了部队。在亚特兰大沦陷的那天,因为临产,她虚弱的身体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可她不动声色,我能想象到一个虚弱的产妇,临产之后躺在颠簸的马车上行进数十公里时是怎样苍白的脸。可从没有对郝思嘉说过她的痛苦,而因为在这场逃难与郝思嘉逐渐建立起来的感情,使得媚兰从始自终默默站在郝思嘉的身后,时时刻刻保护着她,维护着她。北方逃兵来的时候,她拖着虚弱的身体,拿着沉重的大刀,准备随时帮助郝思嘉。冷静地出主意帮助郝思嘉那北方逃兵埋起来.当亚特兰大所有的人都拒绝与郝思嘉交往,是媚兰坚持立挺着她。甚至在艾希礼与郝思嘉的隐情被人发觉,传遍亚特兰大时,她仍毅然决然地站在郝思嘉的一边。
而她是对他们之间的事情,一直知晓的。最后,她死时,米德大夫愤恨地对郝思嘉说不要对她忏悔!永远背着沉重的十字架吧!不要去伤害这个善良的女人!可媚兰仅仅是善良的吗?不,应该是伟大的,代表了一种传统性格的女性形象。坚韧,内敛,勇敢,贤良。如果说郝思嘉是一位有冲劲,敢做敢为的新女性,那么,媚兰是旧阶级贵族中最值得尊重的典型妇女。
即使是到了现在,几百年后的今天,媚兰的身上仍有我们值得欣赏的光辉。我们承认,《飘》一书,把媚兰过于美化了。可能是作者太宠爱她的缘故。把她描绘得过于完美,几乎找不到缺点。如果有缺点,就是不算美丽,和郝思嘉正好是个对比。我一直在想:媚兰真的没有私心吗?在这点上,作者描写得很模糊。尤其不能接受,临死时表露出实际上一直以来都是知道郝思嘉与艾希礼多年来的暧昧关系的。她真那么大度的吗?而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她聪明的缘故。她什么都看得清楚。其实,艾希礼与郝思嘉根本没有什么,也不可能有什么。她放任他们,是最明智的举动。
相比较,郝思嘉真是一个糊涂虫。爱了艾希礼多年,到最后,媚兰去了,才发现根本就不爱他。瑞德才是最爱。而瑞德呢,已经被她伤害得退缩,失望。象瑞德说的,她要艾希礼。不过是小女孩想要洋娃娃似的,可她要来有什么用呢?她嫁过三个男人,其实从来不懂男人。她那套把戏,不过糊弄一下小男孩而已。或者弗兰克这样老实的老家伙。
翻开手里的《飘》,纸张已经发黄,发脆。若不小心,手指会把纸张碰破。这样的书,拿在手里非常有岁月感。觉得自己就象这手里的书一样,终究有一天容易碰破,易碎。而书籍本身的内容是不会碎的,书中人物的精神也不会碎。如果有灵魂,我也不会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