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书笔记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跟踪学科前沿和研究进展。写好狼图腾读书笔记350有什么技巧?这里给大家整理狼图腾读书笔记350,方便大家学习。
茫茫草地,繁星点点,群群牛羊,真真狼嗥,还有勤劳的蒙古女人,英勇的蒙古男人,构成美丽的额仑草原,也构成了《狼图腾》这本书的主旨背景。
蒙古游牧民族终日与狼作战,却把“狼”作为自己民族的图腾。这个问题让北京知青陈阵百思不得其解。在他的毕利格阿爸的讲述下,他对狼简直到了痴迷的程度。老人曾带他观看过“狼群打围战,”他亲眼看到了狼群的团结精神和令人难以置信的战术;他还在“军马场事故”中见识到了狼巨大的杀伤力;狼群神出鬼没,来无影去无踪……这一切,都使好奇心旺盛的陈阵滋生出一个大胆的念头——养一匹小狼。一天,他幸运地掏到了一窝小狼崽,得到了一匹真正属于自己的小狼。陈阵在饲养小狼的日子里,学到了许多从书本上学不到的关于狼的知识,但是小狼长大后,因为受不住“囚徒”般的待遇,终于充满“狼性”的死去。额仑草原也被农区来的“盲流”和干部整成了沙地。
本书从美丽的额仑草原讲起。讲述它一步步败落,最终以悲剧收场:陈阵的小狼死了,毕利格老人去世了,狼群被赶跑了,额仑草原也沦为沙地。《狼图腾》告诉了我们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更讽刺了那些因愚昧无知把草原整成沙地的人。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必须保护环境,保护我们身边的每一丝绿色。
本书还对人性进行了深掘。为什么蒙古骑兵仅用汉人不到一半的人数就打垮了宋朝的大队人马,统治中国近一个世纪?这是因为蒙古人有在几百、几千年来与狼的长期对抗与斗争中训练出来的能以一当十、以一当百的“狼性。”而汉人早已是农耕民族,习惯了安逸的生活,没有了战斗力,有一种“羊性。”汉人讲究以和为贵,不主张战争,但是,如果一个民族失去了战斗能力,甚至失去了自我保护的能力,那将是十分危险的,甚至会被毁灭。此外,狼具有非常团结的精神,也是值得我们人类学习的。
还有一点,狼崇尚自由。即使自己为争取自由而死,它们也感觉毫不足惜。故事中陈阵饲养的小狼就是这样。这种自强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是狼身上特有的,它们从不会向任何人、任何困难低头。
只可惜,这一切已经成为过去,成为人们永远的回忆。虽然额仑草原变为沙地,狼图腾在每一个蒙古人心里已经成为永恒。静默里,只见那蓝蓝的腾格里,碧绿的草原,勤劳的人民……
曾经有人向我推荐过《狼图腾》这本书,这本书使我感触颇深,精彩的情节,令人反思的行为使我把这本书看了一遍又一遍。一本好书是经得起人反复翻阅的,所以在今年暑假里我又再次拿起了这本书并写下了这篇读后感。
《狼图腾》这本书的主角陈阵是一个到蒙古插队的北京知青,他被蒙古那神秘的风俗文化所吸引,被蒙古那神秘的狼所吸引。
狼是一种自由的象征,他们是草原民族的兽祖,宗师,战神与楷模,蒙古的游牧民族对狼有着深深的崇拜。书中当毕利格老人得知陈阵养了一匹狼之后生气地对陈阵说:“狼是送蒙古人的灵魂上腾格里的神灵……”这里就体现了蒙古人对狼的至尊崇拜,他们认为狼是不可驯服的,若是将狼驯化了就是将狼的自由剥离了,就是将狼的灵魂囚禁了,是要受到腾格里的惩罚的。这也体现了他们对自由的重视。
虽然文中陈阵驯养了小狼,但书中结尾里小狼还是回归了自由,哪怕是死了。“风声呼啸、白毛狂飞,小狼像一条金色的飞龙,腾云驾雾,载风载雪,快乐飞翔,飞向腾格里,飞向天狼星,飞向自由的太空宇宙,飞向千万年来所有战死的蒙古草原狼的灵魂之地……”这里就是对自由的描写,对自由狼的描写,“飞”字写出了小狼生前从真正未拥有过的自由。自由是人活着的精神支柱,狼是自由的,所以蒙古人崇拜它们,尊敬它们。
文明,是一个社会安定发展的基础,是人重要品质之一。在《狼图腾》中有出现猎杀天鹅的剧情,写的是当时从内蒙古农区来的30个民工在新草场扎下根后在那里猎杀天鹅、掏天鹅蛋的事“牧民们疑惑和气愤的看着民工,他们不明白为什么这些穿汉人衣服的蒙古人也对草原神鸟这么残忍,竟敢杀吃能飞上腾格里大鸟。”杨克也长叹“我过去认为中国的农耕文明总是被西方列强侵略和欺负,可没想到农耕文明毁坏游牧文明,同样残酷狰狞。”在我看来,这不仅是两个文明之间的毁坏,更是人们文明意识本身的损坏。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当时的法律是多么的不全面。而生活在这个和以前相比法制已相对完善的现代社会的我们已是很幸福了。
看着文章里那些对猎杀天鹅,破坏草原的描写,看着文章尾声谈及的新到草原的汉人们杀草原狗吃狗肉还有那被步枪猎杀的半大的老鹰,我的内心就忍不泛起一种深深的悲伤,我的眼睛就忍不住酸涩起来:将来还会有美丽的天鹅湖吗?将来的草原还会有“风吹草低见牛羊”吗?文章里写到过毕利格老人唱过的一首歌:
百灵唱了,春天来了。
獭子叫了,兰花开了。
灰鹤唱了,雨就来了。
小狼嗥了,月亮升了。
……
而陈阵听了这首歌后,心里所想的却不如歌词里描绘的这么美好:以后草原上的孩子们还能听懂这首歌吗?到了那时,他们也许会问:什么是百灵,什么是獭子?灰鹤?野狼?大雁?什么是兰花?菊花?
这就是一种悲哀,一个民族的悲哀,一个国家的悲哀。人们的文明行为的衰退与文明意识的弱化必将使一个国家走向落后。所以现在的我们就应更注重文明意识的培养,一起用自己的行动构建起一个欣欣向荣的法制社会。
小时候我们读过很多关于“大灰狼”的故事,就如作者所述几乎都是贪婪、残忍抑或蠢笨,而狐狸却总是机智狡猾又可爱。其实只有真正与狼打斗过的草原人才懂狼、了解狼,大自然在没有比狼进化的更高级更完美的野生动物了,它们团结、有耐心、组织严谨、分工明确,狼是大自然界最有家庭观念的动物,而母狼也是最有母爱的动物,她为救出身陷囹圄的小狼,会不惜牺牲自己也要把孩子抢回;而狼王或公狼在逃离时一定会把最隐蔽、最好躲避捕杀的逃生之路留给母狼和小狼。但草原是无比残酷的,它对草原上所有生命的生存能力的要求太苛刻,稍稍迟钝笨拙一点就被无情淘汰,这也使得狼群面对伤、残者,如若影响它们的速度,必然会给它一个痛快的了断,而狼也不会因为被同类所杀而留下仇恨反而带有一点感激,因为它们宁可战死也不病老终死,这样的了断也算是战场上的英雄。
自看《狼图腾》后对狼就充满了敬意,因为是狼让进化为人类,让马更精良,让草原可以维持一种平衡,而那些大型的猛兽如:老虎、狮子,不被歌颂,是因为它们单打独斗,而没有真正促进其他动物的进化。然后当人类崛起后,工农业代替了牧业后,作者笔下的大草原已不复存在,什么惊心动魄的狼马大战,什么的蒙古包,什么的马背上的民族,什么的天鹅都完全葬送在人类的手里。草原荒漠化,战马成为旅游工具或照相的陪衬物,猎狗都被捕食,天鹅也不捕杀,所有的美景我们只能通作者的文字来想象。
最近我爱上了一本描述动物的小说——《狼图腾》,它以妙趣横生的写作手法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书里有北京知青陈阵,热情好客的蒙古族人民,还有令人敬畏的老猎人,更有那称王称霸的草原狼,勇敢机智,本书的思想就是从外族人与狼的打交道之下展开的。
这本书是作者姜戎30年的心血,他细致地描绘了俩个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来到蒙古额仑大草原,在一次掏狼崽的任务中收养了一只小狼,通过他们与小狼的朝夕共处,产生生死之情。
文章引用大量的比喻句、拟人句生动形象地刻画出大草原上狼生活习性和它特有的多面性。
狼生性凶狠毒辣,为了生存,不惜一切代价用其超常的智慧才能捕食猎物。其中“狼与老兔决斗”这一片段当我胆颤惊心。小狼看到又肥又大的老兔,先亮出狼牙,使其畏惧三分,接着伸出前爪,试探动静。老兔也不甘弱抬起强有力的后腿像重炮一般,猛地一击,差点踢瞎小狼的左眼。小狼立刻退后三步,绕着老兔转圈试探几回,终于发现它的弱点,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老兔的面前,张开强有力的双爪,抓住兔头,使劲一拉,发现那对巨炮并没有伤害它,再用更大的力气往身边扯,等老兔气力用尽,无力挣扎时,用锋利的牙齿无比精准地咬住老兔的气管,直至于死亡,最后张开血盆大口,把老兔咀嚼的只剩下几颗牙齿。在适者生存的大自然里,只有强者才能存活。
大草原上的狼追求自由独立,拥有不屈不挠的高贵灵魂。小狼拒绝被人类用铁链牵着走,每次主人要牵它时,总会遭到他的极力反抗,露出狼牙,好像在告诉人们,我要自由,要想用铁链拴着我走,就给你颜色看看。即使人们强制套上铁链,它会一动不动趴着,哪怕脖子上已经勒出一条血痕,也可忍受死亡绞索的疼痛,仍然不放弃尊严。这是它们与宁愿被牵的动物最大的区别。
狼也除人类以外天下第一兵家,对近战、野战、奔袭站、游击战和运动战都了如指掌,很早就发现低音比高音传递更远……
狼的力量、机敏、纪律性等于或大于人类,这是狼称霸草原的原因。
合上这本书细想书,以前以为狼是残暴的侩子手,可实际上无论食与杀,都不是它们的目的,而是为了心中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独立和尊严。作为人类也一样,要活的自由,活的独立,才能在社会上获得尊重,才能获取立足之地。
今天,我又读了《狼图腾》,情节十分动人。
文中讲了两个不同的观点,一个是以包顺贵为代表的观点,他们的观点是把草原上的狼消灭的一干二净,把狼彻底赶出大额仑草原。另一方是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观点,他们的观点是,狼是保护草原的卫士,不能把狼赶尽杀绝,否则草原也就没有了。
我知道毕利格老人为什么不把狼打尽,因为老狼除了爱吃牧民的羊羔,还爱抓老鼠吃,还爱吃黄羊、旱獭、野兔。通过读故事,我知道这些个野动物,可都是草原的大害,它们吃起草来,比割草机还厉害,相当于好几倍的草原牛羊马吃的草量,而它们的繁殖率也相当高,一只野鼠一年要下四、五窝崽,一窝崽就十多只,不到一年功夫,这些崽又长成成鼠,又繁衍其下代,这一年下来好几千只野鼠,要祸害多少好草呀!
野兔也是同样,光靠区区几百草原牧民根本难以消灭这些野动物,而有了草原狼,则不同了,他们会把一窝窝野鼠,野兔叼出来,吃掉,为草原保护了有限的草源,看来没有狼可真不行,假如,草原再也没有狼了,那黄鼠、野兔势必成灾了,它们会把草原啃成不毛之地,到那时,草原真就变成沙漠了。
这样的事例,我在一本书中也看过,有一个小村子,那里的人非常喜欢吃蛇肉,于是,人们把这里的蛇全杀光了,因为老鼠的天敌没了,老鼠可就超级猖狂了,生的小老鼠太多了,像没有狼的草原一样,田地里到处是老鼠,这里成了老鼠的天下,见到人都不会害怕。
因为老鼠数量太多了,根本消灭不完,一时间老鼠成灾,只要老鼠经过的地方,植物全部啃光,连稻穗根都被吃的一干二净,庄稼遭到了灭顶之灾,人们都不知道为什么老鼠那么多,其实是因为人们自己造成的灾难,后来,一位懂农田的老人,才又让人从外地买回几条蛇,这时却为时已晚,真是个惨痛的教训呀!
古代的人都知道弥补过失,我们现代人为什么还有像老包那样的蠢人呢?既然不懂牧业就不要装懂,难道非把草原变成沙漠才明白毕利格老人的话吗?我从始至终赞同毕利格老人的观点,我们应该退耕还牧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