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心得可以帮助人们积累经验,从而更好地应对困难和挑战。那要怎么写资本论读后感个人心得呢?这里提供一些资本论读后感个人心得,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我今日午时看了《资本论》,感触也是比较多的,他主要的特点是汇集了各家之所长,再加上他理解的东西,经过学习,给我的理解带来了帮忙。
一、劳动价值论
(1)价值:
它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它是不一样商品进行交换的比例的基础,它反映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劳动量决定的。作者从商品入手,阐述了价值,他认为商品一方面满足了自我的需求,另一方面能够做为交换商品的筹码,等价交换其他所需要的东西。他还
分析
了价值的形式和货币,认为从他的交换形式是从个别的偶然现象到一般的价值形式,而它的最高形式就是货币,货币能够使商品流通更加便捷,更加直接,它证明社会生产的不一样阶段。
(2)剩余价值
随着技术、劳动力和工具的发展人们制造商品已经满足自我的生活,还有剩余的商品能够换成货币,货币积蓄到必须数量的时候就构成了资本。资本是从劳动力、合作分工、工具的革新等等来的,他说增加剩余价值能够有两种方法,就是延长
工作
时间和缩短必要的劳动时间,可是从此刻的角度来看,延长工作时间的方法已经不适合了,此刻国家的劳动时间已经规范化,可是我们资本家能够提高劳动者的效率,来榨取他们的剩余价值,还能够用工具革新,新的生产方式、管理组织形式、提高劳动者的素质等等来提高工人们的劳动效率。
(3)资本的积累
资本积累就是把一部分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它不是满足资本家自我的嗜欲,他是为了投入资本来赚更多的钱,投入新的生产,剩余价值能够分为生产资料和可变资本,不是像《国富论》把剩余价值都能够转化为可变的资本。
资本的积累造成阶级两极分化的社会现象,一方造成生产过剩,另一方则造成生存的压力,他说:“对直接生产者的剥夺,是用最残酷无情的野蛮手段,在最下流,最卑鄙和最疯狂的贪欲的趋势下完成的。”可见他对资本家深恶痛绝,可是我们为这本书是为资本家写的,对资本家怎样剥削工人有指导作用。
二、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学说
他主要对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进行分析,将社会生产分为:生产资料的生产和和消费品的生产,他认为全部商品的价值总量是同价格总量相符的,然后价值(社会的)能够变为价格(个别的),这要经过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
三、关于地租
由于土地资源有限,大多数土地由少部分人占有,所以土地资源应对工业化浪潮也是十分重要的一项,此刻农民把一部分工资交给资产阶级,自我却当一个田户,这是小块土地所有制占统治地位的国家的谷物价格低于
市场
价格所造成的,在资产阶级社会制度下,小块土地所有制,不断的衰退,它排斥了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的社会形式、资本社会的积聚和大规模的畜牧和科学的不断扩大等等。
他的著作指导着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道路,也为我们公民指导着我们自我价值实现的目的。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
劳动价值论是指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批判地吸收了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价值论的合理资料,建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可高度概括如下:一是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它是不一样商品进行交换的比例的基础,它反映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二是创造价值的唯一要素是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其他任何生产要素都不是价值的源泉,创造价值的劳动是抽象劳动,即无差别的人类脑力体力的耗费,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但它不是价值的源泉;三是创造价值的劳动是活劳动,即正在进行的生产过程中耗费的抽象劳动,物化劳动作为过去劳动的凝结物,在新的商品生产过程中只能转移自身的价值,而不能创造价值,商品价值中不包含任何一个自然物质的原子。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彻底的一元价值论。
二、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必要性
(一)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客观历史条件与现时代存在巨大的差别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任何科学原理都是对特定条件下的特定问题的分析。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产生于130多年前工业化初期的蒸汽机时代,而当时的生产方式、劳动形态、商品形式和财富构成等都与当今有着巨大的差别。所以,分析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能脱离对那个特定时代特点的分析,概括地讲,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客观历史条件主要如下。
第一,劳动形态主要表现为体力劳动。工业化初期,社会生产主要集中在物质生产领域,非物质生产部门的比例相对较小,劳动形态主要表现为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大工业生产中的体力劳动。所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以物质生产领域的体力劳动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虽然马克思也涉及到对非物质生产领域(服务贸易行业)的分析,但由于当时这些部门在整个社会生产中所占的比例很小,影响力微乎其微,所以当马克思在谈到服务贸易时说:“资本主义生产在这个领域中的所有这些表现,同整个生产比起来是微不足道的。所以,能够完全置之不理”。
第二,劳动过程的知识含量不高。工业化初期知识、科学、技术不够发达,劳动过程的脑力支出、知识含量不高,简单的、以体力支出为主的、按时间计算的劳动是主要的劳动形式。所以,马克思还不可能对科技创新劳动在创造价值中的独特作用加以系统论述。
第三,指挥、管理劳动还不能作为独立的劳动形态。工业化初期,随着产业革命和生产力发展,一边是资产者财富的积累,另一边是无产者贫困的加深,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创立之初,应对的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尖锐斗争,劳动价值论创立的使命就是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不合理性和被新社会制度代替的必然性。在当时,指挥、管理主要还是资本家的职能,而资本家行使指挥、管理的职能与剥削目的是结合在一齐的,而绝大部分劳动者是被指挥、被管理、被剥削的。所以,马克思就不可能把指挥、管理劳动作为创造价值的独立劳动形态来研究。
(二)当代劳动特征的变化向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提出了挑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的不断推进,很多新情景、新问题涌现出来,社会劳动出现了许多新特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有了新的实践土壤。可是,按照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服务性劳动、科学研究劳动、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经营管理劳动,由于都不直接创造物质产品,都不创造价值。这一原创含义,与现实经济活动存在着巨大的矛盾,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遇到了一系列挑战。
第一,服务性劳动。第三产业又被称为服务业,在第三产业从事的劳动可称为服务性劳动。第三产业问题,是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时为了研究的方便而抽象掉的经济现象。第三产业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迅速发展,则是马克思未曾预料到的经济现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第三产业的发展程度已成为一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据统计,在西方发达国家和亚洲的一些新兴国家,第三产业产值所占的比重已达60%~70%。在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第三产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目前已占到GDP的13以上,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大大提高,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比重日益增大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向理论界提出了一系列需要解决的理论问题:服务性劳动是否是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是否都创造价值?
第二,科学研究劳动。当代世界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异常是在进人知识经济、新经济时代更是如此。科研人才的多少和水平的高低、科技创新本事的大小、科技对生产的装备应用程度和在经济生活的普及程度,早已成为决定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大小的重要因素。科学研究工作作为劳动的重要形式,在生产经营中经过提高已有产品的生产效率或发明出新的产品,能够创造出巨大的社会财富,使全社会的商品价值总量大大增加。如果坚持认为所有科学研究方面的劳动都不创造价值,就会严重压抑和打击这些人员的进取性。
第三,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与当时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相适应,马克思重在研究和论述物质生产劳动。马克思也提过“精神生产力”这一概念,但没有进一步研究和论述。现代经济条件下,人们物质生活的消费得到了较大的满足,消费结构从温饱型向发展型和享受型转变,人们越来越注重精神文化生活上的满足和享受,精神产品的生产部门得到很大发展,也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生产任务,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精神劳动是一种艰辛的、探索性的复杂劳动,它创造了精神产品,而这种精神产品极大地满足了人们对精神文化的僻求。对于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中国来说,应当把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作为重要的课题来研究和探讨。
第四,经管管理劳动。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生产范围扩大,产品日益精细、丰富,就越来越需要科学的组织与管理,经营管理劳动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异常是在现代高科技时代,对管理的要求更高.,现代经济社会的管理者,必须具备专门化的知识储备。同普通工人的简单劳动相比,管理活动是管理人员从事的复杂劳动,管理劳动不是一般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而是高级的脑力劳动。所以管理劳动不仅仅创造价值,并且随着社会提高,其创造的价值会远远高于普通劳动者的劳动。
三、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现实可行性
(一)劳动价值论中的经济范畴会随着现实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马克思同历史上的经济学家,异常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在方法论上的重要分水岭在于:马克思认为,经济范畴是经济现实关系的科学抽象,而随着经济的现实关系的变化,经济范畴也应当相应发生变化。马克思指出,从方法论的角度看,经济生活、社会经济结构、生产方式都不是“结晶体”,而是一个“变化的机体”。因而,人们认识社会生产方式和经济变化规律的范畴,也不是永恒的,而是处在不断变化发展和否定的过程中。有些经济范畴的内涵,会随着经济现实的变化不断更新其资料和性质,有些经济范畴只说明必须历史阶段的经济现象,随着历史的发展,实质上它已不再适用,这时它只会作为人们认识经济现象的历史痕迹保留下来,而一些新的经济范畴会代替旧的经济范畴。
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是立足于商品经济社会的,劳动价值论是对商品经济现实关系的一种理论反映。没有商品经济社会的存在,就不可能有劳动价值论。我们应当看到,商品经济发展的历史是长期的、有阶段性的,这一发展过程必然决定着劳动价值论要随着历史发展不断地向前推进。所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是僵化的教条,而是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的科学体系,创新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对商品经济现实关系的一种确切反映,是科学体系发展的必然途径。
(二)马克思为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和创新留下了广阔的理论空间
马克思有关生产劳动的论述对我们有很重要的启示,为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留下了广阔的理论空间。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么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他之后说,“这个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马克思指出,“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此刻不必须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马克思又同时指出,“可是,另一方面,生产劳动的概念缩小了。资本主义生产不仅仅是商品的生产,他实质上是剩余价值的生产。”上头论述证明: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范畴的内涵也是随其研究问题的发展而不断扩大的,生产劳动这一概念的含义不是固定不变的。在社会化大生产总体劳动中,生产劳动的范围不只是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还包括不必须要自我动手的科研、管理工作等。
马克思认为,“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这种区分本身,……即同劳动独有的特殊性毫无关系,也同劳动的这种特殊性借以体现的特殊使用价值毫无关系。”马克思在考察服务劳动时,曾明确指出,服务是“以劳务形式存在的消费品”,“服务有必须的使用价值(想象的或现实的)和必须的交换价值。”在今日社会主义条件下,随着第三产业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含义也应当有所发展和变化,必须探讨和重新认识服务性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
(三)我国学术界的五次争论为劳动价位论的发展和创新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建国以来的五十多年,我国学术界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大范围讨论有五次,包括涉及“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值规律”和“生产劳动”等劳动价值论基本资料的前三次讨论,以及20世纪90年代初期关于“价值创造源泉”问题、世纪之交由“深化劳动和劳动价值论认识”再掀热潮的后两次讨论。
我国经济学界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五十年间的五次讨论,留给人们的思考和关注是深刻隽永而又经久不息的。总的来说,尽管每次争论的主题不完全相同,但争论发展的方向是一致的,即在遵从科学指导思想的基础上,跟随时代的变化,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取得的成就来看,劳动外延的扩大得到了越来越多学者的认可。第三产业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科技人员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企业主的劳动是否也有创造价值的一面,这些问题从马克思的有关社会劳动和管理劳动的二重性的论述中都能够找到支持的证据。并且从逻辑的推演和历史演进的角度,这些劳动成为价值的源泉并不真正构成问题。几十年来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争论取得的重大进展。为“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指明了方向,积累了很多丰富的理论财富,为创新劳动价值论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资本论》核心和关键理论剩余价值理论
《资本论》通篇可以说是围绕剩余价值理论来展开,剩余价值理论是《资本论》的一条主线。理解剩余价值理论,对我们理解和掌握《资本论》价值理论体系至为关键。剩余价值理论是人本理论,具有科学性、优越性。我们可以从三方面来深刻领会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学术价值。
而现代市场经济的发达国家推行的利润分享机制、劳资集体谈判机制、保护劳工立法机制、累进式所得税机制、遗产税和土地税机制、社会福利和补贴机制、政府干预机制等,表明西方发达国家虽然实行市场经济,但没完全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这说明了,在社会生产发展中,同物的作用相比,人的作用更具有决定性。同时也说明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对资本主义剥削的论述,揭示了社会发展的方向和生产力发展的途径。
因此,为促进生产力的更快发展,纯市场交换机制导致的按生产要素分配,是需要有不同利益集团的平等协商和政府干预等其他机制作补充的。只有在利润分享机制中充分考虑人本主义因素,将人的贡献与物的贡献加以区别,才能符合社会规律,促进社会进步,体现人本关怀。
剩余价值理论符合社会主义实践规律
我国现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没有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及实行社会所有制的能力,只能在市场经济中把握社会主义方向,实行以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经济体制。非公有制中必定存在剩余价值。科学地运用剩余价值理论来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这并不是剥削,并不是背离了社会主义消灭剥削的本质。因为剩余价值在社会主义国家中被我们集中起来了,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关系国计民生的大的工程项目的开发和发展都是离不开这些集中起来的资金。
《资本论》是马克思耗尽毕生心血的结晶。《资本论》把高度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统一在一齐,是一部系统的、逻辑严密的经济学著作。它批判地继承了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科学成分,深刻地论证了资本主义产生、发展、灭亡的历史必然性,肯定了它的历史地位,揭示了它内部不可克服的矛盾及其必然被社会主义所代替的客观规律。它不仅仅是一部经济学巨著,而且是一部哲学巨著、一部科学社会主义巨著,是马克思主义的百科全书,是“工人阶级的圣经”。
关于《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和目的,马克思指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
关于《资本论》的资料,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开篇时指出;“在第一卷,我们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作为直接生产过程考察时呈现的各种现象,而撇开了这个过程以外的各种状况引起的一切次要影响。但是,这个直接的生产过程并没有结束资本的生活过程。在现实世界里,它还要由流透过程来补充,而流透过程则是第二卷的研究对象。在第二卷中,个性是把流透过程作为再生产过程的媒介来考察的第三篇指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就整体来看,是生产过程和流透过程的统一。至于这个第三卷的资料,它不能是对这个统一的一般的考察。相反地,这一卷要揭示和说明资本运动过程作为整体考察时所产生的各种具体形式。资本在自己的现实运动中就是以这些具体形式互相对立的,对这些具体形式来说,资本在直接生产过程中采取的形态和在流透过程中采取的形态,只是表现为特殊的要素。因此,我们在本卷中将要阐明的资本的各种形式,同资本在社会表面上,在各种资本的互相作用中,在竟争中,以及在生产当事人自己的通常意识中所表现出来的形式,是一步一步地接近了。”这是马克思对《资本论》前三卷研究对象、资料和理论结构的概括和说明。
《资本论》的体系是“一个艺术的整体”,它的结构是“科学的辉煌成就”。《资本论》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为研究的基础,以资本作为研究的主体,以剩余价值作为研究的中心,以资本内在矛盾发展作为研究的主线,以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规律作为研究的目的。在抽象范畴上升到具体范畴的科学叙述方法的指导下,整个理论体系透过矛盾形态演化、范畴演进和规律转化,揭示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特殊的社会历史性质及其发展的历史趋势。
《资本论》问世后,对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仅成为无产阶级和共产党人的必读书目。而且得到资产阶级学者的承认。英国《经济学家》周刊2002年12月21日发表的文章《共产主义后的马克思》,文章中承认马克思主义具有强大影响力。文章中一些论断还是客观的,给人启发的。文章讲到了1999年,BBC评选“千年伟人”,卡尔·马克思名列榜首,而爱因斯坦、牛顿、达尔文则分列二、三、四名,证明“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位哲学家、社会科学家、历史学家和革命者所取得的成果在这天仍然得到学术界的尊重。”文章明确指出:“马克思在许多方面都是正确的:比如资本主义的许多问题、全球化和国际市场、经济周期和经济决定思想的方式等。马克思很有先见之明。”“马克思遭到了误解。东欧和前苏联实行的共产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扭曲。”“请你务必丢弃前苏联和东欧实施的共产主义,但千万不要丢弃马克思。”“这位伟人在许多问题的看法上都是正确的,他就应得到更多的承认。”文章说:“马克思思想的影响力远远不止于人数日益减少的自封的马克思主义者,他的许多假设、分析的特点和思维习惯在西方思想界甚至更大的领域都广为流传。”由此,看到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与伟大。
消费升级关键一:建立“知的资本”认知的能力
看到本书时,相信你跟我一样,对书名也有一点疑惑,究竟什么是“知的资本论”?
让我们先回到消费升级的概念里。实际上,日本的经济发展,也经历过消费结构升级的变化。增田宗昭称之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物质大匮乏时期。“商品的价值就在于它本身,所以只要是商品就能卖出去。”听见这样的描述感觉很亲切,作为八十年代生人的我们,对这样的生活似乎还有一些印象。常常听父母讲,那时候去商场买一双上海皮鞋厂生产的皮鞋,可是不得了的事情,掏钱买东西还要看营业员脸色。买家电也一样,经常断货,排队、有时候需要等候三五十天,才能把一台电视买回家。
第二阶段,物质大满足时期。“已经不再是只要是商品什么都能卖的田园牧歌般的时代了。价值的中心由商品本身转移到了选择商品的场所,即平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其实有一点像中国目前消费社会的情状。传统百货遭遇巨大挑战,不正是因为电商平台、购物中心的涌现吗?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迁移完成,为顾客创造更大价值的平台受益更多。
第三阶段,个性化消费时期。“人们的消费活动不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单纯地提供平台已经无法再增大顾客价值。”从国家层面提出的供给侧改革、去库存化,简单理解就是市场供大于求,而企业应该需要思考合理、健康、持续地拉动内需。阿里集团的研究院早年便提出C2B的商业范式,最近总参谋长曾鸣先生,又提供了S2B的思路。本质上,都是对物质大满足之后,企业层面应对供给侧改革、去库存化的落地思路。
增田宗昭认为日本消费社会正处于第三阶段,需要“知的资本”来解决企业目前遇到的问题。这里的“知”就是一种提案的能力,一种设计的能力,“将头脑中的理念和想法付诸形状,呈现在顾客面前的作业。”包括不体现在财务报表上的,有行业经验的门店店员、有审美能力的策划人员等等。
他在书中表达了对传统企业运营的担忧,他认为在消费升级的社会发展过程中,财务资本在前两个阶段非常重要,可是消费社会发生变化,企业的基础也必须跟随变化。“知的资本储备量关系企业的生死存亡。”
《资本论》,是马克思的著作,是以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为指导,经过深刻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规律,同时也使唯物史观得到了科学的验证和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资本论》运用唯物史观的观点和方法,将社会关系归结为生产关系,将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从而证明了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历史过程。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作为一种结合生产关系解释分配关系的学说,不仅仅对剥削问题作了科学分析,也为科学解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各阶层人民的实际作用和应得利益奠定了理论基础。可是,我们应当看到,目前它面临着来自两个方面的挑战,一个是一些人试图借助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分配理论,否定剩余价值论的学术成就;另一个是一些人将剩余价值理论看成是不需要随社会经济条件变化而发展的自然科学理论,从而窒息了剩余价值理论的发展路径。所以,针对上述挑战做出回应,深化对剩余价值理论的认识,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对于剩余价值论的本质解释,马克思在分析商品价值构成结构时,以往提出过一个十分著名的公式:C+V+M。C是指生产资料包括设备、原料等的价值,V是以工资形式出现的劳动力的价值,M是以企业主利润形式出现的剩余价值。马克思认为,C作为投入资本,只是把所购买的设备、原料等的价值转移到新的商品中去,并没有增加新的价值量,仅有工人付出的活劳动的价值V,才是创造出新价值M的唯一因素。马克思由此说明,企业主的剩余价值或利润,是由雇佣工人的劳动创造出来的,而这种创造过程并没有得到任何工资补偿。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剥削现象的描述实际上是实证和抽象两种方法并用的,虽然剩余价值理论未能确立,但并没有影响《资本论》成为工人的圣经,原因在于:
第一,剥削现象是客观存在的,是工人切身体会到的。马克思把工人劳动创造的价值形象地说成,一部分是为了弥补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劳动”,另一部分是为资本家创造的“剩余劳动”,十分直观并且简单明了,很容易使工人理解。第二,马克思虽然不是凭借严密的逻辑力量证明了剥削现象的存在,但在《资本论》中列举了很多骇人听闻的事例,描述了资本家对工人进行残酷剥削的事实,这种实证方法的巨大力量弥补了他的抽象思维方法的缺陷,甚至使许多虔诚地信奉他的理论的人,对剩余价值理论的科学性,从来没有产生过丝毫的怀疑。也就是说,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虽然失败了,但他用实证的方法对剥削现象的描述却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最终还是实现了写作《资本论》的根本目的。在马克思看来,资本家总能获得剩余价值或利润,资本家永远是资本家,而工人只能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只能绝对贫困下去,工人永远是雇佣工人,两者之间不存在转化的条件,他没有为劳资关系互相转化供给理论依据,不能解释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逐步缓和以及工人阶级相对贫困化的现象。按照琼?
罗宾逊的理论,财产的私人垄断导致剥削的产生,垄断条件如果发生改变,既可能使有的资本家因为破产而沦为雇佣工人,也可能使有的工人因为劳动成果的积累而发展成为资本家,她的理论既能够解释劳资关系的对立,又能够解释劳资关系的转化。在我国现实生活中,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劳动者同时也可能是股票持有人,许多人已经具有劳动者和资本所有者双重身份。琼?罗宾逊从垄断或不平等竞争的社会关系中解释剥削现象,其理论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不仅仅能够说明以资本为手段的剥削,还能说明以其它垄断条件为手段的剥削,尤其是能够解释贪官污吏凭借手中的权力来攫取社会财富的“权力剥削”行为。剥削是以必须社会的价值确定为基础确立起来的经济范畴。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剥削现象的产生虽然以不等价交换为前提,但不等价交换现象不都是剥削现象。这是因为,在决定市场价格的垄断和竞争的诸多因素中,包括自然垄断因素、历史构成的垄断因素、人为的垄断因素、社会制度造成的垄断因素、商品交换过程中偶然出现的垄断因素、供求关系变化引起的垄断因素,等等。市场主体利用这些垄断条件参与竞争就会出现不等价交换,显然不能把这些不等价交换现象都当成剥削现象。由于经济行为都包含着对垄断条件的利用,因而从利用垄断条件进行竞争这一点上,不能区分剥削与非剥削两种不一样的经济行为。社会主义承认市场经济中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就必然承认在必须范围内和必须程度上的不等价交换的合理性,亦即承认市场主体利用价格经过正当的垄断和竞争获得必须利润的合理性,并在法律制度上予以保护。利润作为商品的成本与收益之间关系的表现,同时也体现着市场主体之间的收益分配关系,是市场经济的特有现象,不是资本主义的特有现象。
如果消灭了利润,市场经济就不存在了。无须否认,肯定在必须范围内和必须程度上不等价交换的合理性,就包含着承认劳动市场在必须程度上的不等价交换的合理性,从劳动市场本身就存在着买方垄断因素的事实来看,这就等于承认必须程度的剥削现象存在的合理性,因而历史地、发展地看,社会主义是限制和逐步缩小剥削范围直至最终消灭剥削现象的长期发展过程。按照现行的法律规范来衡量,社会所允许的劳动市场以及其他市场的不等价交换现象,在性质上不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也就不属于剥削现象,仅有超出法律限定范围和程度的不正当经济行为,才属于不合理的经济行为。由于剥削是包含着道德标准的经济范畴,仅有根据不一样的社会状况或历史阶段才能作出准确的解释,因而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不能把利润完全看成是剥削的结果,而要根据时代的变化,赋予不一样时代的剥削概念以不一样的涵义。
传统意义上的剥削是指买卖劳动的不等价交换关系,只要是以劳动市场的买方垄断为基础的不等价交换,就是对卖方劳动成果的剥削或侵占,只要劳动作为商品来被动地出卖,本身就意味着剥削。从这个意义上说,解决劳动不该成为商品的问题,彻底消灭剥削现象,是社会主义社会长期的历史任务。剥削作为对我国现实的一种经济现象的理论描述,是以承认劳动买卖关系存在着不等价交换为前提的,是指买卖劳动超过必须限度的不等价交换关系,劳动的买方垄断不直接构成剥削,仅有利用垄断条件超过了规定的界限才构成剥削,这是现阶段确定剥削行为的客观标准。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消灭一切剥削现象,包括利用劳动市场的垄断条件进行剥削的现象,使劳动不再具有商品的属性,劳动者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成为名副其实的社会主体。
社会主义现阶段的目标,是把传统意义上的剥削现象控制在必须的范围内,承认劳动市场必须程度的垄断具有合理性,把超过规定界限的劳动市场的垄断视为剥削现象,并依法予以取缔。这就决定了我们所说的消灭剥削现象,不是空想社会主义的乌托邦,而是把梦想与现实辩证统一齐来的实际运动和发展过程。在这一点上,我们不仅仅把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先进的社会制度去实行,将其看作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并且更重要的是,把社会主义当作一个从初级阶段逐步发展到高级阶段的渐进的历史发展过程,不可能短期内就能到达梦想的目标,最终消灭剥削现象必然要经过相当漫长的历史阶段和艰难困苦的奋斗历程。我国经济学界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五十年间的五次讨论,留给人们的思考和关注是深刻隽永而又经久不息的。
总的来说,尽管每次争论的主题不完全相同,但争论发展的方向是一致的,即在遵从科学指导思想的基础上,跟随时代的变化,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取得的成就来看,劳动外延的扩大得到了越来越多学者的认可。第三产业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科技人员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企业主的劳动是否也有创造价值的一面,这些问题从马克思的有关社会劳动和管理劳动的二重性的论述中都能够找到支持的证据。并且从逻辑的推演和历史演进的角度,这些劳动成为价值的源泉并不真正构成问题。几十年来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争论取得的重大进展。为“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指明了方向,积累了很多丰富的理论财富,为创新劳动价值论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我国现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没有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及实行社会所有制的能力,只能在市场经济中把握社会主义方向,实行以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经济体制。非公有制中必定存在剩余价值。科学地运用剩余价值理论来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这并不是剥削,并不是背离了社会主义消灭剥削的本质。因为剩余价值在社会主义国家中被我们集中起来了,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关系国计民生的大的工程项目的开发和发展都是离不开这些集中起来的资金。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是对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也说明了剩余价值论是社会主义本质论的理论基础。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前提,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途径。
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指出利润全部被生产资料的占有者独占了,工人仅获得作为劳动力再生产的补偿的工资,这就是资本主义剥削存在的原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剩余价值理论应结合社会主义实践进行研究。社会主义社会承认劳动者对劳动力资本的所有权,工人的劳动力资本也参与到了利润的分配中,并且在不同的所有制制度下利润也不仅仅是只被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所独占。
通过理论的内在逻辑推导可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和剩余价值等经济范畴仍然存在,并对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起促进作用。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资本家剥削雇佣工人的关系不同的是,在社会主义国家、集体和劳动者之间是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平等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