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书笔记可以记录下你的想法和灵感,以便在以后回顾时可以参考。月亮与六便士的读书笔记怎么写才规范?下面给大家分享月亮与六便士的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后这段看得想哭,咋回事。
不用罔顾其他想法,确实,很多人都明白要勇敢追求月亮。
但是,难道追求月亮才是一条美好有意义的路吗?
对于不同阶层的人们来说,这个月亮也是不一样的吧!
还有很多人,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心中有何月亮。难道他们活的就没有意义了吗?
可怜的'是,斯特里克兰如若最终没有出名,他是否就更可悲?现实中有很多人终其一生也找不到他的月亮,也实现不了,还要一再的折磨自己,我觉得,首先要了解自己的能力所在,然后再去找寻那盏月亮吧!
毛姆写作的客观角度,一直不深不浅得了解斯特里克兰的那些故事,确实给了我们更多的想象空间,在最后,作者那段话,让我很感动。
对于不在一个世界的人,你甚至无需让他们多了解你一个眼神。这正是我所缺的,我一方面在乎外界,一方面又鄙视着外界对我的任何反应,因为我有时很怕社交。做一个客观的中立人真的很难,做一个不在乎外界想法的人更难。如何真正得朝向自我内心,是我要解决的问题。
此本书中,了解了很多人性,不一定毛姆说的都一定对,但是很是让人深思,下本是否要开始看人性的枷锁和面纱了呢?
是一本翻开后会推动着读者不停读下去的书。毛姆对人心理状态理解的深刻,以及对人性描写的准确,都让人忍不住对他的描述反复重读。
以高更为原型,这样带有传奇色彩的故事变得更加真实。从旁观者的角度跟随画家的经历,从最初的不理解,到对他处境的同情、好奇,再到理解他的决定、被他的坚持打动,虽然他一生的经历都远离我的生活,但折射出的影子却让人时常联想到身边时常发生的事情。
在逐渐理解他后,画家对梦想的追逐和投入特别打动我。他仿佛是被梦想召唤,全身心投入其中,他对世俗的一点接触完全是为了达成精神的圆满。他忽略肉体享受,不顾任何人的眼光,只为追逐美而竭尽全力。
自私与包容,热情与冷漠,相反的状态与性质可以同时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人真是复杂的`矛盾体,做出的事在不同立场下也有了不同的意味。冷漠的背后有对其他事情的执着,热情的爱与付出或许只是为了不合适的占有,看似不幸的人生可能在他人眼里是巨大的幸福。读完忍不住想,事情的对与错本不是绝对的,每个人也都不必适应世俗标准的评判。一旦意识到人的多元性,抛开那些标准,每个人本都可以更包容一些。
如果说变形记体现的是一个人的价值在于对家庭、身边的人贡献,月亮与六便士传递的则是一个完全相反的生命观。
主人公斯里兰卡抛妻弃子(忘记了是不是有小孩来着),抛弃体面的工作,奔往异地画画,因为画卖不出去,也险些被饿死。以世俗的眼光来看,斯里兰卡不仅对她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也成为别人眼中落魄可怜的人。
但看了这本书的人,会体会到斯里兰卡的这种精神是多么的宝贵,斯里兰卡的生活是多么的让人羡慕———那种可以只专心于绘画(绘画实际上体现的是斯里兰卡对精神的追求)而不被一切枷锁束缚的境界。
斯里兰卡是天才也是幸运儿。他在生命的某个时刻被神所感召,明确了人生的追求,完全跳脱了社会结构下的人的身份。从传统的角度上,我们是如何评价一个人的?普通人的成功是家庭美满、事业有成。不普通的人的成功是推动社会进步,是对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比如科学家、政治家等等,这些人太不普通的暂且不讨论。我们常常接收到一个这样的价值观:我们要成为一个对他人,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才能加深我们生命的质量。这样的.价值观没有什么不好,毕竟如果人人都奉行这样的准则的话,每个人都积极承担自己在社会结构中的责任的话,社会就能够维持稳定。
可是,在一部分追寻生命的意义的人的心中,人的一生居然要为他人而活,一个人的价值居然要依靠对他人的贡献来衡量,似乎是不能被接受的。或许,一般人是不会被“人生的意义”这种重大问题所挑战的。
月亮与六便士除了斯里兰卡,施特略夫也是引我深思的,他很可悲,但他也很善良,他爱他的妻子胜过了爱他自己,把房子和财产留给妻子和斯里兰卡是他的必然选择。在我心中,是分不清施特略夫是偏正面一点还是负面一点。为爱不顾一切的勇气让人肃然起敬,他超越了那些“利己主义”,但这也造成了他的可怜……
但我开始思考,为什么斯里兰卡的为画画不顾一切,我是高度认可的,而我却对“利己主义”嗤之以鼻,似乎“鼓吹奉献”是人们对于“利己主义”的对抗,这三者这间的区别是什么?
是因为“利己主义”追求的东西太俗气?而斯里兰卡的追求太高尚?也似乎是“利己主义”一方面想占尽好处,另一方面又不想直视自己的无耻,粉饰自己。而斯里兰则完全不会,他承认他的无耻,接受一切指责,并且不打算因此而改变的潇洒让人欣赏。
斯里兰卡实际上对抗的是什么?是在枷锁之下生活而不自知,也不自拔的人吗?总之,斯里兰卡是一个“极点”,我们由于各种原因,不可能实现他那样的状态,但希望我们不要在别人订立的框架下活着,可以去探索然后追逐自己认为值得的。
终于花了一个多星期的时间,把这本备受推崇的经典给泛读了一遍。
这本书带给我最深的印象就是斯特里克兰德的这段惊世骇俗的观点:
“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搞恋爱。这是人性的一个弱点。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需要一个女性。但是一旦我的情欲得到了满足,我就准备做别的事了。我无法克制自己的欲望,我恨它,它囚禁着我的精神。我希望将来能有一天不再受欲望的支配,不再受任何阻碍地全心投入到我的工作上去。因为女人除了谈情说爱不会干别的,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到了可笑的地步。她们还想说服我们,叫我们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爱情。实际上爱情是生活中无足轻重的一部分。我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女人是我享乐的工具,我对她们提出什么事业的助手、生活的伴侣这些要求非常讨厌。
“要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你,除非连你的灵魂也叫她占有了,她是不会感到满足的。因为女人是软弱的,所以她们具有非常强烈的统治欲,不把你完全控制在手就不甘心。女人的心胸狭窄,对那些她理解不了的抽象东西非常反感。她们满脑子想的都是物质的东西,所以对于精神和理想非常妒忌。男人的灵魂在宇宙的最遥远的地方遨游,女人却想把它禁锢在家庭收支的账簿里。她以无限的耐心准备把我网罗住,捆住我的手脚。她要把我拉到她那个水平上;她对我这个人一点也不关心,唯一想的是叫我依附于她。为了我,世界上任何事情她都愿意做,只有一件事除外:不来打搅我。”
我只想说,这哥们儿之所以对女人有这种能称得上是歧视的态度和认知,除了他本身就是一朵艺术奇葩以外,也与他生活的那个时代背景有关。即使18世纪末的英国社会对女性的尊重比同时期中国清朝要好很多,但也无法改变彼时女性仍然是男权社会附属品的事实。从小说中可以看出,那个时代,体面的.女性都是靠男人养活的,或者是靠祖产生活,自食其力是不光彩的,所以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在丈夫离开她之后,即便用自己的能力创立了一间利润可观的打字社,她也不愿意承认、不愿意谈及这些成果来源于自己的运营和才干,而是打着被丈夫抛弃者的牌子摆起一副弱者的姿态来获取社会舆论的同情,仿佛这样,才能证明她的体面和价值,清白和无辜。
我想,搁到如今这个时代,有这种执行力和社交手腕的女人,无论她丈夫是为了梦想,还是为了女人而离开,对她来说都没什么大不了的。她甚至可以活的更精彩一些——至少不会摆出弱者的姿态来获取同情,而是收拾心情后来个华丽转身,一跃成为自信独立、魅力四射的广告界女强人。
这本书吸引我的还有思特里克兰德在生命最后几年生活的那片南美海岛,那迷之存在的地方,遗世而独立。或许那就是我们这些尘世中人心中的乌托邦,心中向往却永远不能抵达的远方。
地上有六便士,天上有月亮。你选择哪一个?
起点文都没这么假的,怎么会有这么多人推崇呢?
当然看看那个时代,普通人束缚可能比较多,这部小说唯一的价值也就剩下那点“为了理想放弃优渥的生活”了。其余的全是糟粕。首先,主人公完全不是高更的性格。高更热爱女人,热爱他的孩子,高更的妻子读过之后说,这不是她丈夫的性格。这种相当冷酷自私的画家,画的东西又恐怖惊人的,我觉得像毕加索多一点。毕加索坑害了很多情妇,死的死残的残,这个剧情是不是很熟?
其次,毛姆书中夹带了太多仇女言论。人性共同的恶,他让女人承担骂名。其时女子依附男人是社会常态,毛姆对性格菟丝花的.女人极尽嘲讽,又不挖掘深层内涵,纯粹把恶意撒在女人身上。
最后就是人设超级不合理了,杰克苏都没这么苏。起点文的男主至少长得帅又有钱才有女人投怀送抱。看看这个男主,穷困潦倒,长得丑,性格冷漠,这种人居然会有女人扑上来,还为了他自杀?就算穷渣男也要嘴甜的。还有那个他的老婆,年轻漂亮自带房产,做家务赚钱带孩子,非常喜欢被家暴,十七岁看上一个五十岁的穷丑老头。一开始不喜欢他的女人会爱上他然后自杀,一开始不喜欢他的男人会为他破例而且崇拜他。
夹带私货的仇女YY文,那么多文青还一个劲自我感动,发那些让人看不下去的感悟。我对国民阅读思考能力不抱希望了
故事讲的是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疾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
试想你的一个朋友,有份还不错的工作,有个幸福的'家庭,虽谈不上无忧无虑,但也过得充实。平日里他处事低调,话也不多,以至于大多时候你都想不起这样一个人。偶尔看到他发的朋友圈,你想起他,随手也点了个赞。似乎我们都有不少这样的朋友,然而你能想象这样一个朋友突然离家出走吗?再听到他消息的时候,他已经到了巴黎学画画,为了自己的梦想,为了成为一名画家。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但不同以往,这并不是一个追逐梦想的人经历艰难最终实现理想的故事。
他的梦想道路注定异于常人,因为他是天才。一半冷酷,一半热情。他毫无顾虑的抛弃了自己的家庭,只留给太太一封信,我不回来了。没有原因,没有歉意,到像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只是他真的再也没有回来。后来的故事他对待生活、周遭同样的冷酷,甚至到了极致。他自私、他目无他人,拒绝任何世俗,所以他也无所顾及。但他同样也是无辜的,因为他的眼中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像是在追求梦想,更像是追逐自己的厄运。然而他有多冷酷,就有多热情,画画像是唤起了他的灵魂,生命也被赋予了新的意义。他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面对生活的贫困潦倒、疾病缠身,他没有犹豫过,只凭极致的热情驱使前进。不为出名,不为认可,在生命的最后画出一幅伊甸园式的伟大杰作,却被要求在他死后付之一炬。
他是天才,不疯不成魔。历史的长河需要天才,但更多的芸芸众生。每个人都有梦想,在追逐的路上会遇到形形色色的阻力,大到生活压力,小到柴米油盐。理想和现实像是一对冤家,每当我们怀揣梦想赶在路上,总是显得不那么尽如人意。然而他们也并非非黑即白。月亮与六便士,梦想和现实,一半坚守,一半妥协。当梦想照进现实,请保护他。
有人说,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六便士随处可捡,而我只珍惜那片月光。
——题记
每个人身边都会有一个默然的人,人们只知道他家境殷实、沉默寡言,又有谁能想到他将有一天会离家出走呢?《月亮与六便士》中的查理斯·斯特里克兰德便是其中的一个。
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个在证券交易所工作的普通的经纪人。他的前半生中,他安守本分,在爱社交的妻子旁扮演着一个普通的丈夫,有时甚至被妻子扣上“十足的小市民”的称号,有谁能料想,他在某一天忽然辞别了妻子,抛弃了儿女,一个人栖息在巴黎的破旅馆中。这是怎样一种随性超脱?当所有人都认为他在巴黎的某个大酒店中花天酒地,妻子认为他出轨时,他独自一人固执而古怪地画画。他只上过一年夜校的绘画课,没有人欣赏他的画作,而且他只有百十英磅来供给他追逐心中的“月亮”。但他丝毫不在意:“我告诉你了,我必须得画画,我控制不了我自己。”正是这种常人难以想象与理解的.坚定,使他最终来到了太平洋上的一个小岛——塔希提,在那儿实现了他的涅槃。
有些人会如此谴责斯特里克兰德:他粗鲁无礼、蛮横冷血、固执己见,但在这些词的背后,是他对绘画的执着追求。查理斯从来未因绘画能为他带来什么物质财富、荣华富贵而选择绘画,他仅仅只是热爱罢了。当他栖息在巴黎,在塔希提时,他过着比颜回“一箪食,一瓢饮”更清贫的生活。但他的内心是多么的富有:他热爱自己的绘画事业,他有一个令他痴迷的小岛,他有一个可以令他不断追求的梦想,这便够了。
人的一生,除了吃喝等生活上的必需,剩下的就是自己心中所想,所追求的事。当年的伦敦,俯首皆是六便士,而查理斯却选择仰望天空的月亮。他的仰望不是对自己的满足,而是对生命的一种最高礼赞,他来过这世上,他完成了生命赋予他的光荣——做自己想做的事,为了他心中那一轮“明月”,他葬身于大火之中,与其最杰出的作品一起。正如毛姆本人所说的:“他可以说死而无憾了。他创造了一个世界,也看到了自己创造的世界多么美好。临了,在骄傲和轻蔑的心情中,他又将它毁掉了。”他执着地追逐着梦想,尽管其带来的物质回报微乎其微,但他所带给后人的勇于追梦,不为世俗流言的示范熠熠闪光。
人生路上,哪有谁不畏世俗流言?但《月亮与六便士》告诉我们:当我们在社会的滚滚潮流中前进,一定要抬头看看天上的月亮,它警示着你,始终不要放弃梦想、放弃初心。并且,无论身处何方,年龄几何,都要记住:我们要选择一生中最想为之努力的事物,并为其自由而奋斗。当我们有勇气作出决定时,就已经身处生命的自由之中了。
在许多时候,我也迷惘过,甚至天真地认为自己是个无用之人,但是毛姆教会了我一件重要的事:随心所欲,不要让自己为别人所活,那么当你真正热爱一项事业时,你便成功了。其后,我慢慢地放平了心态,生活并非只有灰色的自卑和他人的嘲笑,还有诗和远方。当然,还有埋藏在自己内心深处的梦想。所以,大胆追梦吧!当你仰望天上的月亮时,它的清辉是地上的六便士无可比拟的。
愿每个追逐梦想的人,无意将生活摔得支离破碎,却让灵魂更加伟大。
追逐梦想就是追逐厄运。
——后记
世人将这本书奉为经典,我不置可否。可能是因为太久不读外国小说了,思维逻辑有些跟不上作者,甚至在某些方面想反驳作者。首先是文体,因为我对这本书除了知道它是名著外,其他方面一无所知,所以开始看的时候以为这是作者的亲身经历。后来发现是和现实有联系,但不是作者,而是以高更为原型的。我对高更也不了解,所以单纯地评价斯特里克兰德先生,他是一个毫无人性、任性妄为、孤独的dreamer。为了儿时的梦想——画画,他抛弃妻子;斯特洛伊夫先生对他有救命之恩,他却欺朋友妻,而且他只把朋友妻当成模特,厌烦了就弃如敝履,朋友妻以自杀结尾,他毫无愧疚之情,他非常看不起女人,认为女人满脑子都是情情爱爱,是男人的附庸,贱得很,鄙视他。作者视角的主人公也绝非善类,他把一切都当作笑谈,以上帝视角冷眼旁观,他的冷漠和斯特里克兰德如出一辙。这本书夹叙夹议,嬉笑怒骂,其中不乏人生哲理。
只有诗人或者圣贤才会相信,在沥青路面上浇水,百合花会长出来回报他的辛勤付出。
人们把面具佩戴得天衣无缝,连他们自己都以为成了和面具一样的人了。
人类骨子里具备编织神话的才能。这种才能让人们贪婪地在那些出类拔萃的人物的生涯中捕捉各种让人惊讶或者令人迷惑的事件,杜撰出传奇,随后发疯般地深信不疑。这是浪漫对平淡无奇生活的一种抗议
我从写作中汲取的教训是,作者得到的回报应该在创作的乐趣中和思想负担的释放中;对其他东西都不必介意,无论表扬还是苛评、失败还是成功,都应该在所不计。
格言还不是愚钝的人用来模仿智者的呆板器具
“为什么可人的女人要嫁给枯燥的男人呢?”“因为脑子好使的男人都不娶可人的`女人啊。”
有些人是社会机制的一部分,因此他们才能存在于社会之中,也只能靠社会活着。他们像身体里基本的细胞,而且,只要他们保持健康,就会在那个巨大的整体里被吞没
女人有种无法摆脱的毛病,就是一心想和愿意倾听她的人絮叨自己的私事
我告诉你我得画画。我管不住自己。一个人掉进水里,游泳游得好或坏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不得不挣扎出来,否则就会被淹死。”
为什么你会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能像石头一样扔在沙滩上,让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便捡起来?美是奇妙的东西,奇怪的东西,画家经过折磨灵魂才能从这混沌的乱世找出来。画家把美创造出来,可美不是所有人都能辨认出来的。你要想认出美来,就必须重复画家的那种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