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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不堆砌辞藻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狗猫鼠》——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清算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老在配合时嗥叫,令人心烦;第四,它吃了我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我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这篇文章取了“猫”这样一个类型,尖锐而又形象地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人。
猫捉老鼠本是天经地义,然而不知是物竟尽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猫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狗。狗拿耗子再不是多管闲事了。
猫是鼠的天敌,猫从小就是吃鼠长大的,而就算是天命也有变数,总有向小猫挑衅过的硕鼠,也有被群鼠欺凌过的病猫,但这些和猫吃过的鼠相比,远可以被忽略。
不过病猫的个案会提高猫的警惕,至少成为被鼠欺负的病猫是猫的一种担心,这是猫的推理,而猫就是吃鼠的猫;硕鼠的事迹放飞鼠类的梦想,每只鼠都幻想成为那只鼠,这是鼠类的逻辑,但鼠就是鼠。
强势的猫忧虑,弱势的鼠梦想,而猫和鼠就在这种杞人忧天的紧迫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中进化的,相同的是大家都需要夸大事实。旁观者或觉本无可改变,而当事者却活在自己的逻辑里,总体的趋势也并不影响个体的奇迹,所以天真总会被印证。
狗为什么会喜欢捉那脏兮兮的耗子,我没有像巴甫洛夫那样做过实验,所以并不清楚,但据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娇贵品种例如狮子狗、哈八狗和一些长得像狐狸的不知名儿的狗大都捉不了耗子,能捉的只是那些并不怎么惹人喜爱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劣种狗,黄狗就是其中的多数狗族。黄狗是何许狗也?就是本来是经常吃人类排泄废渣,但随着抽水马桶的发明和禁止随地大小便的明文规定便被砸了饭碗,因而经常耷拉着脑袋在街头流浪的狗。因此可以说是黄狗取代了猫的地位。
黄狗抢了猫的饭碗,猫儿们自然心有不甘,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地去找黄狗的麻烦。若是一只猫在街头碰上了一只黄狗,他便会受了静电感应一般立即竖起全身的毛发,翘起尾巴,蹬紧了后腿,准备与黄狗大干一场,若是黛玉式的腼腆黄狗,自会绕道而行,算是万事大吉;若是鲁达型的粗暴黄狗,他便会凑上前去比试高低,要与那猫自然畏惧,便立马大吸一口空气,鼓大肚皮,撑起身子,然后小吼一声,佯装猛虎下山,试图唬住黄狗;那狗却不作丝毫退让,硬是要与他干到底。那猫儿早已被吓得撒了一滩猫尿,终是没辙地逃走,并言今天没空,某年某月某日再好好干一场云云。
那狗也倒霉,又在街上撞见了猫儿,这回可不是一只,而是一群。然而那狗照旧是泰山压顶而声色不动,先是露出几颗犬牙,接着狂吠两声,甩动尾巴,白壁无瑕头便溜,然后是一群猫儿追杀一只黄狗,再然后是漫天飞舞的狗毛。
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我不知道应读该用手中这杆笔去抨击哪个赞颂哪个,心中只有一种同情,发自内心的同情,同情生于那个适者生存,而大多人都不是适者的年代的鲁迅。记得有个老师说过:鲁迅的文章,只适于浏览而不是品味,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也许,这就是鲁迅,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狗猫鼠》这篇文章表达了鲁迅对狗、猫、鼠三种动物的看法。他仇猫,也要打“落水狗”,喜欢的是家中吃墨的隐鼠。
鲁迅也不喜欢猫,觉得它以大欺小,还慢慢折磨弱者,觉得他因能力而故作媚态,还发出让人厌恶的嚎叫。鲁迅这样一说,也确实让人厌恶。
但在我的生活,中我对狗、猫、鼠却有不同的看法。我一向认为狗调皮、机灵、忠诚、可靠。虽然有时看着有点儿傻气,却是人类的好伙伴。猫呢,她灵活、可爱、有着强烈的好奇心。虽然有时有点儿调皮、爱斗、却不至于暴力。老鼠呢,我对它充满着心理阴影。有一次我上阁楼时,它正好爬过我的脚,我给吓了个半死。老鼠对我来说特别神秘。
一开始读到狗猫鼠这篇文章,有许多段落都让我感觉晦涩难懂。我只好就我明白的段落来讲讲我的读后感了。
鲁迅不喜欢狗,觉得他愚蠢、没见识。在《自然史底国民童话》中动物们说象弓着背,狗就傻里傻气的说弓着背的猫就是象,着实傻到没底。
鲁迅倒是喜欢那弱小的小隐鼠。觉得他可怜、灵活、娇小、可爱。在鲁迅的笔下,确实是只有趣的小宠物呢!
我想鲁迅的想法也不会与我相差太多,他为何对猫、狗如此厌恶,又对鼠如此喜爱呢?仔细看看才发现:这文章多处提到了人。细细琢磨,才明白了鲁迅先生的比喻。那猫不就是爱持枪凌弱的人吗?狗不就是自以为学识渊博的“富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吗?那弱小的鼠正是社会上那些受人欺凌的人民。这篇文章正是鲁迅对欺压、误导者的不满,对苦难人民的怜悯与关怀的表现哪!
从小学起,我就听说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这本书,直到今天,我才第一次翻开这本含着浓浓的文学之蕴的书。
鲁迅先生原名周树人,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浙江绍兴人。他出生于一个破落的封建家庭,从小勤奋好学,后因家庭一次变故 ,饱尝了世人的冷漠和蔑视。1920年,东渡日本留学,当他目睹国人的愚昧和麻木不仁时,毅然决定弃医从文,用文笔来唤醒国人的灵魂。回国后,先后在北京、杭州的几所大学任教。1981年,第一次用笔名“鲁迅”发表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奠定了新文化运动的基石,从此开始了辉煌的写作生涯。
《狗。猫。鼠》这篇文章讲了自己不喜欢猫的原因。作者先用一大串道理写出了猫的可恨,又写理童年时猫吃掉自己心爱的小隐鼠的故事。说明自己从那时起见猫就打,最后又转了一下,写自己现在不打猫了,只是呵斥,又借机比喻了中国的官兵,批判了现实。
鲁迅仇猫的原因文章中说了很多方面:他幼年养的隐鼠,据说是被猫吃了的,虽然后来知道是长妈妈踩死的,但是仇恨猫的感情已经建立;猫在吃老鼠的时候,总是尽情地玩弄,类似人类的幸宰乐祸、折磨弱者。而且猫的媚态是作者最为深恶痛绝的。鲁迅利用对猫的这种媚态的蔑视,嘲讽了反动派的丑恶嘴脸。
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让我受益匪浅,作者深厚的知识积累让人钦佩,渗透其中的对现实的批判更使文章充满斗争性,让人回味无穷。
那是一个迷信权威的世界,“我说二二得四,三三见九,也没有一个字不错。这些既然都错,则绅士口头的二二得七,三三见千等等,自然就不错。”权威这个角色,在人们心中留下了太大的影响,人们往往盲目的去迷信他,去相信他,也强迫自己的子孙相信他,我们茫然从他的手中接过了知识,这知识却堵住了我们的求知的欲望,大多数人会想:既然我们已经知道知识了,又何必去钻研呢?就这样,一个错误的知识往往占据了人们的大脑几百年。
哥白尼提出了现在已经熟知的日心说,但当时的人们都只相信地心说,日心说的支持者很少,甚至有一位名叫布鲁诺的科学家为了维护日心说而被烧死,虽然日心说被提出很久后才被注意,但它引领人们找到了真理,摆脱了错误。
而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物体的下落速度和重量成正比,但年轻的伽利略不信这个邪。他在比萨斜塔上进行实验,推翻了统治千年的教条。明明只要自己亲手实验一下便可证明的错误,却能成为流传千年的教条,权威的影响太大了,它统治了人们的身心,让人只懂得相信权威而不明白探索真理。权威的话,也毒害了人们的求知欲。
让我们擦亮自己的眼睛,不要一味的迷信权威,要相信真理,用自己的双手亲自去验证真理!
最近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感触颇深,夕拾的朝花、童年的回忆,夹杂着酸、甜、苦、辣。我不得不承认鲁迅先生的骂功真的很一流,以致于他的骂猫也搞得人心惶惶,生怕是什么暗讽。
鲁迅先生的笔从来都被人们比作“匕首”,现在一看,果不其然,连这么一本小小的散文集都充斥着愤怒的火焰,使我在看的时候也存着一丝严肃与谨慎。我不得不说:鲁迅先生的文章有些晦涩难懂,以致于《狗、猫、鼠》我读了两三遍也没有搞明白。鲁迅先生的风格真是奇怪,一会儿又赞扬猫、一会儿又仇恨猫。但是实际上他是热爱动物、热爱自由的,他在万生园中看见猴子翻筋斗、母象请安,会破颜一笑,但也会感到不舒服,甚至悲哀,这种多余的聪明还是没有的好。
鲁迅先生不喜欢猫,原因也是很多的,他不喜欢猫,是因为猫伤害了他的隐鼠,可是后来知道真相后,他还不喜欢猫,对猫还有种憎恶,可见幼小的时候,埋下的一些东西,习惯是一辈子也挥之不去的。其实,鲁迅先生喜欢隐鼠也是由于父亲的缘故,他一直记得父亲讲的故事爸爸墨猴当成隐鼠,隐鼠一些惹人烦的行为,也会让年幼的鲁迅感到有趣,不难看出鲁迅天真且对事物充满了好奇心。童年的鲁迅,还没经历沧桑与磨练,还显得活泼可爱。
鲁迅先生写到“其实人禽之辨,本不是这样严”。“他们适性任情,对就对,错就错不说一句分辨话。”其实人本身也能做到这一点的,只是你鲁迅先生说的,一步一步进步后,就开始堕落了,说空话还不知道自己说的违心之论。人类这些小聪明,其实还不如没有,有了也倒是多事,被造物主视为多余的聪明。也表达出了鲁迅先生对小聪明极其不屑的一面。
至于鲁迅先生读的《自然史底国民童话》里猫和狗结仇的事情,自是有些不讲情理,我认为我们对那个故事也不必去理会。恰正是那个故事,说明了狗小心眼儿这件事,可是现实生活中狗其实也不是这样的。
每个人都有童年,只是童年的过法不一样。鲁迅先生的童年自然比我们要坎坷的多,经历不同,对事物的看法观点也就不同。实际上其中鲁迅先生的观点一些我并不赞同,多少还夹杂着一些童年的经历和长大后的世故带来的偏见。其实这点也并不奇怪。
总之,我认为《狗、猫、鼠》是我读的最有趣的一篇文章。我读过很多回忆录,《朝花夕拾》是其中最与众不同的一本。夕拾的朝花也一样红!
鲁迅先生的文笔一向是很犀利的,像一支支锋锐的标枪,总能准确无误的刺入当时昏庸无能的执政者的咽喉。狗·猫·鼠正是这样一篇文章。
文中对“狗”的描述不多,暗讽了目光短浅又自以为是的人,却用了大幅笔墨描述了猫和鼠。猫性情残忍,喜欢捉弄折磨弱者,虽与狮虎同类,却又带着让人恶心的媚态,猫自己要是身材再高大些,还不知道会怎样的狂妄。这种隐喻的手法暗讽当时反动文人的丑恶嘴脸,入木三分。鲁迅先生仇猫的理由最初很简单,只为了“它们在我的耳朵边尽嚷的缘故”。真正让他恨起这些猫,是因为他最爱的隐鼠被猫吃掉了。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对鼠的描写也十分有趣,特别是用“老鼠数铜钱”来描述老鼠遇到敌人的绝望和惊恐,体现了作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过人的洞察能力。那些跳梁的大老鼠显然是让人厌恶的,它们有损无益,只会破坏和偷窃,而猫呢,虽是饲养着的,却吃饭不管事,而且大多声张虚势,本事不足。隐鼠倒是个有趣无害的蝎西,它弱小可爱,喜欢“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却“慰情聊胜无”,给鲁迅带来了有关“墨猴”的遐想与快乐。尽管作者后来知道了隐鼠并不是被猫给吃了,但他还是讨厌猫。与其说鲁迅先生讨厌猫,不如说是借“猫”来表达他对反动文人和政客残忍无耻的行径的痛恨与鄙视!
鲁迅先生一身正气,但他所处的年代黑暗、腐朽、不平等,他用笔作为标枪,用力投中一切黑暗腐朽、麻木不仁的现实。狗·猫·鼠这篇文章生动有趣,却饱含深意,足以让当年所谓的“狗、猫、鼠”们无地自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