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县海洋与渔业局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和县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局的坚强领导下,以现代渔业强县建设为目标,深化渔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强化海洋综合管理创新,推进渔业资源修复振兴,加强平安渔港建设,打造“蓝色铁军”队伍,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以省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创建为契机,加快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改革,促进渔业产业转型升级。全年水产品总产量60.1万吨,同比减少0.8%,渔业总产值59.9亿元,同比增3.87%。
渔业产业转型步伐加快。突出产业引领,2020年共建设梭子蟹、对虾、大黄鱼、紫菜等四大主导产业15万亩,产量1.857万吨,产值12.9亿元;实施生态养殖,推广“蟹虾贝”“虾鱼”等立体生态混养模式6万亩,“虾菜”“虾草”等生态循环养种模式1000亩,建成跑道式流水养殖槽3组(9条),新增2个省级大黄鱼良种场;远洋渔业健康发展,年产量1.03万吨,同比增2.44%, 产值1.08亿元,同比增14.3%。
一二三产业融合进度提速。启动省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创建,完成《象山县省级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象山县水域滩涂养殖规划(2020-2030)》评审,出台《象山县休闲渔船发展规划(2020-2020)》,全国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有序推进,东门渔村获全国“最美渔村”称号;加大水产龙头企业培育,2020年新增水产龙头企业5家,其中省级1家,市级2家,县级2家;全力打造“象山海鲜”、“象山梭子蟹”品牌,注册梭子蟹图形商标6个类别,“东海十足鲜”2个类别,完成“象山大黄鱼”、“象山梭子蟹”等4个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总价值达24.68亿元,成功承办杭州梭子蟹推介会,协办县第十五届海鲜美食节。
渔业发展基础全面夯实。推进避风锚地、水产种业园区等重点工程建设,完成投资1.07亿元;完成养殖池塘标准化建设4607亩,投入资金1586万元;积极开展金融保险创新,承保南美白对虾、梭子蟹、紫菜等养殖面积17321.29亩,大黄鱼网箱养殖水体21.65万立方,收取保费866.05万元,提供保障资金9990.18万元。
积极实施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推进海洋综合管理创新,全面开展海洋强县建设,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海洋督察,海洋生态、资源环境逐步改善。
海洋服务保障要素持续强化。2020年共解决用海保障面积72.9公顷,其中建设填海造地面积47.7公顷,完成公共用海备案登记面积73.5公顷;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12宗,抵押面积61.6公顷,抵押价值16607.3万元,共征收用海项目海域使用金2375.6万元;推动象山1号海上风电场、中国•浙江海洋运动中心(亚帆中心)项目用海报批。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组织编制《象山县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方案》;积极开展渔山列岛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已投放礁体413个共2.468万空方,占总空方的65%,累计投入资金约1800万元;持续实施增殖放流,全年在渔山列岛、南韭山、象山港、蟹钳港等海域增殖放流种苗5亿尾(粒),投入资金34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200%;实施松兰山、花岙岛等7个蓝色海湾、海岸带整治修复工作;继续开展韭山列岛保护区中华凤头燕鸥招引与监测,共监测到中华凤头燕鸥20只。
海洋管理创新进程持续加速。加强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完成了海域动态监管核心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调试;探索浅海滩涂养殖用海确权发证,在高塘岛乡试点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浅海滩涂养殖用海确权工作实施意见》;推进无居民海岛产权分割试点,启动海洋经济运行监测和评估工作;编制完成《南田岛“和美海岛”建设实施方案》,努力争创南田岛国家“和美海岛”试点。
全面贯彻落实新伏休制度和省人大常委会幼鱼保护决定,全力开展“一打三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圆满完成全国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启动会,并受到国家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副省长孙景淼的高度肯定;“滩长制”工作在全国推广,“一打三整治”工作为全省、全国提供“象山样板”、“象山经验”;渔政执法大队被农业部评为“亮剑2020”系列渔政专项执法行动成绩突出的集体,渔场修复振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组织领导不断加强。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及两名常委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一打三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明确了相关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协调市场监管、经信、公安等八部门创新“四位一体”的执法监管模式和刑司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海洋渔业资源保护“一盘棋”;建立18个综合督导组,指导和督促相关部门和镇乡(街道)强势推进“一打三整治”工作。
执法力度不断加力。积极开展“一把手在行动”,强化属地管理和部门联动,创新开展“五战五清”行动。全县共开展各类执法检查3000余次(其中海上执法651航次),清理禁用网具5000余顶,串网1万余米,查扣违禁渔获物约12.6万公斤,查获违规作业渔船180艘,其中“三无”渔船66艘,依法立案180起,移交公安机关43起,涉案人员216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74人,已判决22人;初步完成“船证不符”渔船整治2319艘,其中套牌渔船828艘。
滩涂管理不断创新。创新滩涂管理模式,全面实施“滩长制”,制定、出台《象山县“滩长制”实施方案》,确定滩长、副滩长和护滩员三级责任人共计268名,其中滩长116名(34名为县级领导),副滩长34名,护滩员118名,确保全县滩涂有效监管。开展巡查1200余次,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查处滩涂“三无”渔船38艘、入海排污口2个,打击非法占用、破坏海岸线2起。
民生保障不断推进。全年共发放2020、2020年度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共计9.426亿元,惠及渔船6056艘次;全面实施减船转产,共拆解渔船498艘,总功率达6.99万千瓦,下发补助资金5.41亿元,实现“五年任务一年完成”的目标;实施渔民养老保险,共参保5400人,落实政府补助资金达1180万元。
渔业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牵头制定《2020年渔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和《渔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与18个镇乡(街道)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形成乡镇(街道)、渔村、渔船责任监管树状结构;加强教育防范,共发送气象、事故预警等信息73次25.9万条,开展各类培训85期,共4763人次;深化渔船第三方检验检测,全年共检验渔船1800艘,同比增加205%,确保实船登船率100%;推进渔业安全信息化管理,完成渔船终端设备更新、固定式定位仪、渔船进出港系统终端安装,合计投入资金2620万元。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全力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形成《象山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推动象山港湾水产苗种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放心主体和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完成《2020年度象山县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开展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共完成水产品抽检124个,捕捞鱼类70个,无公害产地水样3个,养殖产品快速药残检测400个,水产品总体合格率为100%;水产苗种检疫有序展开,2项指标通过农业部水生动物防疫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测试。
海洋生态安全执法进一步推进。积极开展“海盾”、“碧海”、“护岛”行动,全面开展海岛、海洋、海域的执法检查,合计开展各类执法检查118次,出动执法人员356余人次,查处各类案件14件,有效维护了海洋生态安全。
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和“象山铁军”建设为引领,全面深化干部队伍建设,“忠诚、担当、务实、清廉”的海洋与渔业“蓝色铁军”初步形成。
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全面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以及省市县各级党代会精神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书两报告”制度和“三会一课”,坚持党政一把手“五不分管”原则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共报备“三重一大”88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召开各类专题学习10余次,全面完成县委巡察组提交的20项问题整改,组织召开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会,落实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把选人用人关,共招录参公人员2名,临聘人员13名,完成42名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聘任工作,推荐4名同志为县管副职后备干部,推荐提拔县管干部2名。
作风建设全面强化。深化“岗位对责、绩效对账”和“双对双排”干部考核机制;健全内部审计体制,成立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出台《象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内部审计实施办法(试行)》;完成党代会、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共41件,处理各类信访举报件37起,满意率、答复率均达100%;积极开展“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打通中梗阻,提升执行力”抓落实专项行动,开展青年干部读书会10期,以点带面,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机关效能建设全面增强。深入实施“阳光工程”、“民生工程”,共梳理“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38项,其中37项为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最多跑一次”达100%。办理渔业船舶登记共计3699艘,捕捞许可2107艘,船舶检验许可2368艘,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5114项,同比增加62.1%;创新“一站式服务外包”模式, 渔业资源增殖费缴纳、年检登记、许可年审等代办服务率达80-90%;畅通渔民办理渔业互保、抵押贷款、渔船签证等渠道,办理渔船抵押贷款973起,共9452.2万元;参加保险渔船3038艘,收取保费5797.15万元。
一是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依旧严峻。海况因素复杂,渔船编组生产缺位、渔民安全生产意识不强等导致渔业生产安全隐患凸显,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人证不符”、“证业不符”、“船证不符”等现象依旧存在,挂靠渔船安全监管难度依然较大。
二是渔业转型升级步伐尚需加速。我县养殖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薄弱,转型速度缓慢;水产品加工技术含量低,产业链短,渔业电商平台及拳头产品缺乏,渔业产业整体融合性不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仍然存在隐患,水产品主体责任落实有待加强,水产养殖违规用药等问题未能彻底解决。
三是海洋综合管理尚待强化。海域海岛管理仍处于粗放阶段,陆源污染难以有效控制,象山近岸海域呈富营养化状态,面临严峻的区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压力;由于管理力量和专业能力不足,海域海岛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精细化管控有待加强,依法用海用岛意识尚未提高,海洋生态、资源保护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是“一打三整治”监管压力较大。由于不同作业类型渔船开捕时间不一致,拖虾渔船开捕以后擅自改变作业类型从事拖网作业现象普遍,扰乱渔场正常秩序,导致守法渔民反映强烈;此外海洋捕捞活鲜水产品鉴定难度大,进口、暂养水产品界定困难,从检查情况来看,既缺乏操作细则,省专家组又无法满足基层日常检查需要,存在着较大的监管压力。
2020年是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海洋与渔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由“海洋大国”向“海洋强国”转型,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部渔业工作会议提出实施渔船“双控”制度和渔业资源总量控制,省“大湾区”、市“拥江揽湖滨海”战略启动,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提出了坚定不移实施“双突破双驱动”战略部署,动员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要“更加主动迎亚运、更为积极促发展”,象山将迎来“亚运时代”,为我县海洋与渔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动能。同时,随着渔业资源衰竭、产业转型升级缓慢、渔业安全形势严峻、海洋综合管理有待提升等短板的制约,发展中需要突破的矛盾和问题增多、难度加大。站在新时代的发展起点,海洋与渔业工作必将抢抓机遇、攻坚克难、追赶跨越、合力创新,努力在国家、省市县各级战略部署中体现更多的“象山海洋和渔业”元素,提供更多的“象山样板”。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时代发展理念,以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厚植海洋与渔业发展新优势,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定不移实施“双突破双驱动”战略,以省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和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为契机,全面实施精致渔业、惠民利民、平安渔港、创新驱动、美丽海洋、蓝色铁军“六大”工程,实现海洋与渔业新跨越,创造新业绩。
(二)主要目标。水产品总产量56.8万吨,渔业总产值59.7亿元,完成政府性投资达到1.3亿元。全年渔业安全生产总体平稳,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总体达标。
(三)工作重点。
1.实施“精致渔业”工程,全面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开展现代渔业建设,深化渔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继续推动农业部渔业健康示范县、省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农产品安全县创建;开展海淡水池塘生态化建设,稳步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继续建设大塘港区域养殖尾水示范点,打造美丽池塘;发展生态高效绿色水产养殖业,精心打造梭子蟹、对虾、大黄鱼、紫菜四大主导产业核心区2.5万亩,推广全浮流式紫菜养殖、海水池塘分区养殖、“稻鱼共生”等新模式,新建跑道式养鱼10组;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积极引导远洋渔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远洋渔业企业管理,投入6.3亿元发展太平洋金枪鱼和南极磷虾捕捞,加快推进毛利塔尼亚海洋捕捞过洋性探捕项目,力争全年远洋渔业产量1.4万吨,产值1.5亿元;以“互联网+渔业”为抓手,打响“象山海鲜”、“象山梭子蟹”品牌,发展水产精深加工、电子商务、冷链物流等新业态;集聚休闲渔业要素,重点扶持的“里海荷塘”和“西沪港滨海休闲渔业基地”,规范休闲垂钓产业有序发展;实施种子种苗工程,探索碳汇渔业发展,谋划“渔业小镇”和“特色渔业村”打造,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构建渔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2.实施“惠民利民”工程,全面助推“三渔”发展进程。按时、按规发放渔业生产成本补贴;普及渔民养老保险,解决失海渔民养老问题;推进紫菜烘干机设备改造提升,力争纳入国家农机补贴范围;深化农村集体养殖水面经营权流转交易与抵押登记工作;创新渔业养殖保险品种,推进梭子蟹、大黄鱼、紫菜风力指数等创新试点和扩面推广工作,落实政府补助资金220万元;积极推进渔港经济区建设,完成宁波市水产种业园区和象山县渔业船舶防台避风锚地改扩建工程建设。
3.实施“平安渔港”工程,全面强化安全执法监管。推动渔业生产安全信息化建设,投入资金1226万元,全面完成渔船北斗船载终端设备升级换代,在石浦港周边渔港码头、重点锚地增设视频监控点;探索船员手机APP线上培训模式,继续推进第三方渔船检验;按照“依港管船”理念,创新港口管理模式,在环石浦港地区试点5个港口管理站(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加强对10人以上高危渔船的执法检查力度,加速“船证不符”和“证业不符”整治;以国家农产品安全县创建为抓手,持续强化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好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推进水产品质量合格证和追溯体系管理,加强对重点品种的监控检测,依法严查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以西沪港、蟹钳港为重点,推广船耕机等生态清涂方法,坚决取缔滩涂养殖用药;持续做好“海盾”、“碧海”和“护岛”等专项执法行动,建立督查通报机制,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国家海洋督察的整改落实,切实维护海洋生态资源安全。
4.实施“创新驱动”工程,全面推进海洋与渔业管理。积极推进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区“四梁八柱”改革项目,继续探索浅海滩涂养殖用海确权和海岛产权融资工作,出台《象山县浅海滩涂养殖用海确权发证实施意见》和《象山县水域滩涂养殖规划(2020- 2030)》,开展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工作,努力争创南田岛国家“和美海岛”试点,推动海域海岛储备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分割试点;全面实施“湾(滩)长制”,明确县、镇、村三级湾(滩)长管理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考核办法,深化过程管理,打造示范湾(滩)2个,促进海洋环境、生态、资源的综合管控和有效保护。
5.实施“美丽海洋”工程,全面深化资源修复振兴。坚持“陆海统筹”,强化海洋环境保护,落实捕捞渔船“双控”制度和渔业资源总量管理,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坚决贯彻省人大“幼鱼保护”决定和新伏休制度,以“五战五清”行动为抓手全面推进“一打三整治”工作,高压严打,立体管控,持续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和违反伏休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实施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加速花岙岛、石浦港、东门岛生态岛礁和蓝色海湾整治修复项目建设,完成中央资金3.2亿元;健全海洋生态保护体系,提升渔山列岛、韭山列岛国家级保护区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渔山列岛国家级海洋牧场建设,加大人工鱼礁投放力度,增殖放流1.8亿尾(粒),促进近岸海域农牧化;投入300万元,采用“人工+机械”的方法在墙头镇试点大米草治理,试点面积3000亩。
6.实施“蓝色铁军”工程,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水平。事业的发展,关键在于人,锻造一支“忠诚、担当、务实、清廉”的“蓝色铁军”是实现海洋与渔业跨越式发展的组织保证。开展“十九大”精神学习,深入实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主题教育活动,努力增强全局干部的“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开展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推进“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和“打通中梗阻,提升执行力”抓落实专项行动,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分类推进渔船“多证合一”或“多证联办”,完善“一站式”服务外包”和监管分离;深化“双对双排”工作,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完善评优评先机制,探索中层干部末位调整、淘汰制度,深化青年干部读书会活动,完善执法中队、海上联合执法中心机制建设,提升执法效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确保层层传导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弘扬廉政文化,引导党员干部涵养良好家风,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