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基层指导
1、突出政策落实,抓好两孩服务和多孩控制“双提效”。深入贯彻落实《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制定落实相关配套措施,鼓励群众按政策生育。一是加强母婴设施建设。县计生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县共计划建设母婴设施4个。其中公共场所1个(XX长途汽车站)、医疗机构3个,全部达到国家标准。二是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认真做好全国生育状况抽样调查,根据国家、省、市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口径实施调查,确保调查质量。对出生人口进行“月监测、月分析”,密切掌握人口发展形势。2020年,全县共出生13415人,同比减少611人;其中二孩出生7303人,同比减少137人;全县出生率为13.99‰,自然增长率9.53‰,与2020年基本持平;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0.86,同比(全年108.60)增加2.26。三是严控政策外多孩生育。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全县共刷写规范化标语436条;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生育,清理上报政策外多孩出生703人,占总出生比例为5.23%。
2、推进“一次登记、全程服务”工作。强化基层信息化建设,全县、乡、村级全部配齐生育服务登记设备,509名村卫生计生专干通过专业培训,村(社区)实现现场登记和网上办证。建立“宿州市健康家庭一卡通平台”,优化整合全员和妇幼管理系统,促进生育登记和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计划免疫证等有机结合,推进个人信息一次性登记、多部门共享、优生优育一站式服务,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3、推进计划生育服务“微创新”。全县15个乡镇卫计办、1个开发区卫计办均建立计划生育服务“微信”公众号,197村(社区)均建立计划生育微信(或QQ)服务群,全年共发布计划生育政策、卫生健康知识、健康脱贫知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计划生育办事项目等信息近8000次,落实节日问候、温馨祝福、联系群众9400多次,不断提高群众对卫生计生知识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4、健全“村为主”和“月督查、月通报、月积分、月奖惩”工作机制。县级每月下发实施方案,每月对乡、村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调度,督促基层落实卫生公卫服务和计划生育“村为主”机制。每月通报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不断提升卫生计生整体工作水平。
(二)流动人口
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制。一是全力推进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工作。重点加强与浙江、江苏、福建等流出人口较多省市的协作,完善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工作站服务管理。积极开展双向协作,通过义诊、卫生计生政策咨询、健康知识有奖竞答、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流出人口宣传卫生计生政策,提供健康宣传服务。2020年,我县共与流入地交流信息10940例;为流出人口办理生育登记2395例,办理婚育证明等其他相关证件264例。二是全方位推动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大力开展留守儿童及其家庭健康促进活动,完善健康关爱措施,建立了 “五位一体”留守儿童健康关爱管理体系,形成了 “八个一”工作制度。2020年,我县在泗城镇朱桥社区城市生活e站、思源学校,建成留守儿童健康关爱e站2所。定期组织健康教育专家为留守儿童讲解健康知识和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建立了“学校、健康e站、家庭”三位一体的关爱网络,做到学校教师指导、家庭亲情陪伴、健康e站专业辅导,共同营造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大环境。
(三)家庭发展
1、认真落实“三项制度”。一是2020年我县共确认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3421人,共发放资金338.568万元;全县共确认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116人,共发放资金53.4672万元。二是我县2020年节育奖全覆盖,已经兑现上环98人,兑现奖励金0.98万元;非二女扎2人,兑现奖励金0.1万元;二女扎5人,兑现资金3.95万元。历年二女扎奖励164人,奖励资金8.2万元。
2、扎实兑现“法定政策”。一是2020年我县共确认应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8247户,已经兑现8247户,共发放资金292.5395万元,已经兑现至2020年年末。二我县破产改制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2020年共确认发放对象373人,共发放资金111.9万元。
3、强化特殊老人医养结合。一是根据《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泗政办秘【2020】42号)和《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XX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医养结合的实施意见》(泗政办秘【2020】71号)文件规定,2020年全县共确认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失能老人 19人, 共发放护理补贴资金11.52元;共确认65周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有自理能力老人39人,发放护理补贴资金11.4万元。 二是为58位计生特殊家庭65岁以上老人实现了医疗兜底。
4、加大家庭发展能力建设。我县利用省卫计委开展家庭发展“十百千”工程创建的有利时机,选取泗城镇朱桥社区、开发区衡尤社区作为家庭发展服务中心创建试点单位,紧紧围绕着力提升全民健康、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水平,不断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有效提升家庭发展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支持体系为目标,满足群众在生产、生活、生育、养老、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目前创建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并正常开展各项活动。
5、严厉打击“两非”行为。2020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卫计部门关于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宣传为先导,以防治为重点,以跨区协作为抓手,以重点打击为手段,促进了打击“两非”工作的扎实开展。2020年全县共办结“两非”案件7件,其中大要案4件,普通案件3件。已全部录入全国“两非”平台。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一)基层指导
1、强化配套措施,稳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一是加快推进母婴保健设施建设。2020年9月底,辖区内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 (含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疗卫生机构、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场所)配置率达到80%以上,力争100%;用人单位女职工休息哺乳室配置率达到50%以上。二是推进“一次登记、全程服务”工作。健全“宿州市健康家庭一卡通平台”功能,落实生育登记、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等实名登记制度,规范生育登记与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流程,推动生育登记与婚前检查、孕产期保健等生育服务有机整合,促进信息安全共享,推行网上登记、多证合一,实现“一次性登记、全过程服务”。三是维护良好生育秩序。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法规政策宣传,控制政策外多孩出生,鼓励群众按政策生育。
2、围绕群众满意,落实计划生育和健康教育优质服务。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服务。每月25日左右和各重大节日、卫生计生公共宣传日期间,各乡镇(街道)在重要集市和人员聚集处开展卫生计生宣传活动;县、乡、村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或QQ群,发布卫生计生知识(全面两孩政策、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养老保险计生家庭优待政策、生育服务登记和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母婴设施建设、健康素养、XX便民服务平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内容),群众对卫生计生政策和健康知识知晓率在95%以上。二是开展定期入户访视服务。制定乡村入户服务计划,每月针对服务对象,落实近距离的宣传、访视、帮扶、救助和计生事项办理等服务,发放卫生计生知识宣传单和村级卫生计生专干联系卡,切实方便群众联系咨询、了解权益、解决问题,不断满足群众健康幸福生活需求。
3、坚持“村为主”和 “月督查、月通报、月积分、月奖惩”经常性工作制度。县级每月对乡镇的基础工作、重点工作进行安排、督查、通报,坚持“月督查、月通报、月积分、月奖惩”工作制度。
(二)流动人口
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工作。定期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摸底,采集流动人口信息,及时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切实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信息反馈质量。二是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卫计基本公共服务。完善提升三湾社区、朱桥社区城市生活e站功能,开展2020年省级示范城市e 站创建,进一步拓展服务内涵。大力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及健康家庭创建活动,普及基本健康知识和理念,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三是扎实推进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工作。依托学校、留守儿童活动室等阵地,建设留守儿童健康关怀关爱中心;四是深化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工作。2020年,在进一步完善南京区域协作工作站服务管理的基础上,新建一个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工作站,打造“XX人之家”区域协作品牌。
(三)家庭发展
1、健全利益导向体系,加快建立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保障。加强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帮扶力度,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长效扶助机制。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落实民生政策与计生奖励扶助政策之间的有效衔接,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各项奖励(特别)扶助的覆盖面。
2、推行信息化建设。按照上级要求,大力推行信息化的管理应用,加强奖励(特别)扶助数据库的分析利用,准确完成录入确认工作,提高奖励(特别)扶助确认及时率、准确率和数据质量。
3、继续加强“十百千”工程建设,把家庭发展服务中心创建做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力争每一个乡镇和开发区都创建一个家庭发展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