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全生产总体思路和要点
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刻吸取“2·14”祖保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坚定不移淘汰不安全落后产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效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严抓严管、真抓真管、常抓常管,依法治安、重拳治安,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发展态势。
工作目标:努力实现“两坚决三下降”的目标,即坚决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全市生产经营性事故总量、伤亡人数、职业病新增发病率持续下降。
一、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1.深入学习宣传。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广泛宣传到每个党员干部,每个企业员工,筑牢安全生产思想基础。
2.狠抓贯彻落实。制定出台《市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安委办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作用,建立完善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理顺铁路、电力等行业跨区域监管体制。全面启动“乡镇安监站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做好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处(市安委会推荐的园区联系点)安监站标准化工作,工业园区、林场、风景区要落实专门的安监机构和人员。进一步完善企业实名制监管,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逐一分级明确行业管理、专业监管、综合监管等方面监管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出台我市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并报送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备案。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以《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为抓手,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做到依法生产经营和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按照企业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指导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实现“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发挥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领域树立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标杆企业。
4.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市乡两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述职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修订完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依法依规界定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完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5.强化目标管理考核及责任追究。按照《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制定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强化较大及以上事故防控情况考核,严格实施“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加大安全生产在政府绩效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考核中的权重。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建立安全生产领域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追溯制度,严肃查处相关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严格事故直报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
三、有力强化依法治安
6.严格规范执法。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推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分类别、分层级、全对接”的计划执法。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和联合执法,全面实行执法全过程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坚持“四个一律”严厉打非治违,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大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奖励和宣传力度,破解执法“宽松软”难题。
7.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审议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基层监管执法情况。建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评议机制。
8.强化执法保障。依标准落实执法经费,配齐配强执法人员、执法车辆、执法装备。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充实监管执法人员,进一步推动村(社区)设立安全生产监管员。加快推广应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实现执法信息共享。
9.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对所有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调查、严肃问责,在规定时间内结案;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长负责制、挂牌督办、调查报告批复结案、事故防范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评估等相关工作制度。
四、着力提升综合防控能力
10.加强风险和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把“想不到”“认不清”的问题纳入视线、有效管控,严防各类安全事故。按照“分级监控、实时预警”的原则,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地区和行业要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督促企业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定期开展风险点排查、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分级管控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和交办制、台帐制、销号制、通报制)向企业延伸,健全完善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群众投诉举报、主管部门检查、依法处罚等制度,推动企业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督促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和督办不力的,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1.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着力构建集规划设计、重点行业领域、工艺设备材料、特殊场所、人员素质“五位一体”的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制度体系,减少高风险项目数量和重大危险源。把安全风险管控、职业病防治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行部门联合审批制度。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12.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按照《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煤炭行业安全发展的意见》的要求,坚决淘汰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小煤矿。积极推进煤矿技改扩能工作,督促煤矿严格按照技改设计批复组织施工,严防“以矿养矿,借技改生产出煤”,按上级规定要求完成技改任务并通过验收取得证照。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推行煤矿采掘机械化和正规工作面开采。坚持“先抽后采,抽采达标,变废为宝”的瓦斯治理要求,按照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加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切实提高瓦斯防治技术水平。加强煤矿水患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探放水措施。提升煤矿灾害防治能力,着力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13.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针对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冶金工贸、特种设备、旅游、教育、消防、烟花爆竹、燃气等重点行业,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集中整治攻坚,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
14.加强城市风险防控和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桥梁、管线管廊、燃气、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测维护。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和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城市安全事故。
15.加强农村农业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安全监管。依法厘清有关部门农村建房、修路、架桥和农田水利建设、种植养殖、沼气池管理等农村农业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以及脱贫攻坚、易地搬迁等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农村危房、危桥、危路的安全监管,避免漏管失控引发安全事故。
五、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16.建立网格化安全监管体系。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明确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牵头部门和工作任务,明确网格员、安全监管责任人和联系负责人,力争到2020年底初步建成覆盖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监督管理对象的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
17.健全职业病监管体系。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的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体系。加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开展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现状评价、调查摸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执法,抓好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引导工业园区积极创建职业卫生示范园区。
18.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进行备案、培训,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广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每年至少演练一次以上。
19.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淘汰落后不安全设备装置和工艺,强化先进安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积极开展“智慧安监”工程建设和安监视频会商系统,全面建成与省联网的安全监管与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完善道路交通卫星在线监控装置的使用和管理,逐步建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在线监测预警管控系统。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预警等重大安防技防工程建设。
20.深入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扎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突出对未达标高危企业的重点监控,切实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没有达到标准的,要立即进行整改,整改之后仍未达标的,必须依法提请关闭。
21.加强企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依据相关情形将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22.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制度,督促保险机构充分发挥事故预防和风险管控作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等一系列政策,制定实施工伤预防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办法。促进全社会提高安全生产投入。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23.扎实开展“2·14”全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精心组织“2·14”全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日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各企业事业单位也要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警示教育活动。
24.深化创建工作。继续利用“安全生产月”、电视台《安全为天》栏目,广泛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安全新闻宣传工作,推进安全生产“七进”活动。继续推进安全生产示范市、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企业创建以及“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平安农机”“青年安全示范岗”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知识进校园等活动,着力培育安全管理文化。
25.加大培训力度。大力培训党政干部、企业法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等重点人员,提高重安全、懂安全、善抓会管安全的能力。扎实推进从业人员特别是“三项岗位人员”培训与考核工作,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培训。严格安全培训执法检查。
七、切实强化安监队伍建设
26.着力打造安监铁军。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政治站位,坚决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执法严明、作风务实、清正廉洁、待遇优厚的安监铁军。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完善对安监人员的激励机制,并给予相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