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攻坚帮扶工作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并贯彻落实得驻村帮扶办【2020】24号文件关于“同志在全省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推进会上讲话”精神,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相关要求,对扶贫领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现将自查及整改工作情况报告总结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单位帮扶责任人自身认识不到位。今年相关部门及乡镇对部分帮扶对象进行了调整,由于工作衔接问题,造成有的干部对自己的帮扶对象不明确,从而影响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单位干部帮扶贫困户不够深入的问题。干部职工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工作懈怠,有少数干部对于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及致贫原因了解不够,缺乏深入贫困户的调查走访。
三是扶贫措施不精准、因户施策不到位的问题。对于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分析不到位,导致对于有的贫困户未能制定精准的扶贫方案及措施,因此扶贫工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四是宣传工作不够深入。群众的发展意识与观念滞后,思想认识、法律意识不强,对宣传的有些政策理解有偏差,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尤其是在筹资建设方面,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未从思想上根除落后观念,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的效果。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单位与乡镇和驻村帮扶办衔接沟通,及时明确单位帮扶责任人。我局于近期积极和联系点进行了联系,做好单位帮扶责任人名单梳理工作。
二是精准掌握贫困户基本信息,明确帮扶责任人职责。要求单位干部一定要清楚了解自己结对的贫困户,落实自身帮扶责任,做好相关帮扶措施;
三是加大走访力度,确保帮扶工作准确到位。单位帮扶责任人要加强责任意识,定期深入帮扶对象家中开展走访活动,对生活、生产相关信息进行更新了解;
四是对照相关要求对自身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对照县委政府关于脱贫驻村工作的进度,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五是强化宣传。利用各种载体大力宣传精准扶贫政策法规,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和脱贫攻坚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熟悉党和国家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只是国家的事、政府的事,而更重要的是他们自已的事,是让农民群众确确实实得到实惠的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引导他们自觉地、积极地、主动地参与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