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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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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自查报告

2020年1-7月,全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在县委、政府领导和市委政法委、市多解办指导下,坚持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五中全会及十九大会议精神,以排查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以构建“平安和谐XX”为目标,紧紧推动绿色发展,建设亲水XX,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一年来全县没有发生全国、全省、全市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进京赴省到市信访越级上访明显下降;涉法涉诉进京非正常访、重复访明显下降;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215件,成功调处2104件,成功率达95%。防止群体性上访8件130人,防止群体性械斗6件115人,无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案件。一大批突出矛盾纠纷,如信教群众在谢河小学旁修建庙宇、XX中学学生运动会上死亡等纠纷得到有效化解,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全县各级调解组织积极参与扶贫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截止6月,共排查调处扶贫攻坚领域矛盾纠纷431件,为我县扶贫攻坚工作顺利作出了贡献。人民群众对大调解工作满意率达91%。

一、进一步完善多元化解组织网络体系

(一)扩大调解网络覆盖面。县上设有1个县级多元化解协调中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中心,28个县级部门调解室,;乡镇(街道)建立73个多元化解协调中心,1115个村(社区)调委会,16个企业调委会。完善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争议、环境污染、教育医疗、交通事故等15个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在全县61所千人以上学校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室。在城镇小区、农村院落、市场(商场)、车站(码头)、工业园区(景区)建立面向群众的一线调解“窗口”117个。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

(二)强化组织保障,配齐配强调解员。73个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为多元化解协调中心主任,副书记为专职副主任;28个县级部门一把手为部门调解室主任,分管领导为调解室副主任;同时选拨熟悉法律、政策,知晓社情民意、德高望重的同志担任各级调解组织调解人员;与综治办联合发文《网格员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协助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组织网格员协助开展矛盾纠纷录入的通知》,将全县网格员纳入调解员队伍。完善调解员选聘、培训、考评和“调解能手”命名等激励机制。推行分级分类培训制度,重点培训调解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技巧,每年对全县3382名调解员轮训一次,不断提高全县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二、全力预防矛盾纠纷发生

(一)推进多元化解文化建设。将调解文化与依法治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调解文化大院、调解文化小区等基层文化建设为载体推进调解和谐文化建设。我县在休闲娱乐人流量大的滨江路、桂博园打造调解文化长廊,在中心镇建了100余个调解文化大院(小区),其它乡镇要建有调解文化宣传专栏或调解文化墙146个。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搞好法律“七进”活动,提高全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多元化解宣传。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扎实开展多元化解集中宣传周活动,结合实际适时开展日常宣传,融法治宣传教育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全过程,引导人民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出动宣传车23台次,悬挂张贴标语108条,办墙板报12期,展板167个,设立宣传站点67个,手机短信1300条,发放宣传资料2.5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4万余人。

(三)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南充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制定《XX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积极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满福坝新区、老鸦火车站、定水汽贸城等30个省市重大工程项目建设、118个县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进行了稳定风险评估,效果明显。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反馈纠错机制,消除引起矛盾纠纷多发的因素,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

三、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

(一)强化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和各级调解组织广泛开展“下访寻问题、就近解难题”活动,进村入户,听取意见,了解诉求;组织排查本辖区本系统的矛盾纠纷,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全覆盖、无疏漏的排查网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滚动排查长效机制并定期研判、动态分析。县、乡镇、街道、各部门每周定期排查,每月定期研判、动态分析;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天天排查,随时上报。率先创建“24365市民生活服务中心”平台,依托该平台收集、传送、指派、反馈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指派,早预防,早处理,早稳控。去年已收集、传送、指派、反馈、处理各类矛盾纠纷133件。

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中,共排查突出矛盾纠纷60件,主要涉及房地产两证办理、征地拆迁安置、农民工工资、聘用人员索要养老金待遇等,其中房地产领域突出矛盾纠纷14件最多,占23%。全国两会前夕,认真摸排13种高风险矛盾纠纷,包括老上访户罗某、谢某等人及农村电影放映员、退伍复员军人、94-97级未分配大中专生等利益群体,对每件高风险矛盾纠纷,定包案领导、定包案单位、定调解人员、定化解期限、定稳控措施,严防死守,防止因矛盾纠纷赴省进京上访,确保十九大顺利召开。

(二)加强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各责任单位对排查受理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汇总、梳理,明确办理责任主体,提出调处建议,做好受理反馈,县乡两级调解中心通过发出通知书等形式,将调处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就地解决一般矛盾纠纷;乡镇和部门主动调处乡镇和系统内部的矛盾纠纷;县上领导包案化解重特大矛盾纠纷。认真分析矛盾纠纷原因、趋势,对本辖区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按照“六个逐一”落实化解稳控责任(逐一分析研判、逐一找准症结、逐一评估风险、逐一包案化解,逐一明确要求、逐一落实稳控),提高调处效率,减少信访上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做好群众代表参与评议工作。下发了推广群众代表参与调解制度的文件,复杂纠纷邀请群众代表评议调处;总结推广不同类型矛盾纠纷依法调解的“案例工作法”,规范调解行为,强化依法调解,如背靠背调解法、亲情化解法、三级联调法、走访调解法,总结出我县调解工作“十二决”,法治网、四川法制新闻网等媒体刊载。

(四)健全多元化解衔接联动机制。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三大调解”之间的流程;建立大调解与司法裁判、行政裁决(仲裁)、信访工作对接渠道,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行非诉调解司法确认制度,合理引导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对已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增强基层非诉调解的法律权威;加强大调解的效力衔接,对调解组织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确保其法律效力。

(五)充分发挥网格员职能。网格员是我县服务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县委、县政府的“千里眼”、“顺风耳”。为整合利用各方资源,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有效破解“执行难”,县综治办、县多元化解办、县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网格员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协助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网格员接受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派参与本地民间纠纷的化解,也可主动排查介入先行调解网格内的简易矛盾纠纷,受聘网格员调解的矛盾纠纷,纳入当地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个案补贴范围。网格员接受人民法院委派,委托、邀请调解的案件,根据其调解工作量大小以及调解成果、按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调解案件补贴标准给子相应的经费补贴。县网格化服务中心要形成工作台帐,将网格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以及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等工作纳入对网格员的目标绩效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奖励,对工作懈怠、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奖金。

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取得新成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县要在2020年全面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决策部署,今年1月15日,县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1月22日,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分工方案》(南多解〔2020〕2号)。这两个纲领性文件,构建了我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总体框架,一个以矛盾纠纷化解主体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多元、矛盾纠纷处理手段多元的良好局面正式形成。

(一)调解工作取得新成绩。半年来全县没有发生全国、全省、全市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进京赴省到市信访越级上访明显下降;涉法涉诉进京非正常访、重复访明显下降;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215余件,成功调处2104件,成功率达95%。防止群体性上访8件130人,防止群体性械斗8件125人,无民间纠纷引起自杀,特别是无民间纠纷引起死亡1—3人的刑事案件。

(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取得新进展。县仲裁院受理案件101件,调解结案75件,进入诉讼渠道18件;劳动监察大队调解处理劳动争议156件,主要涉及农民工工资;企业、工会等调解人事争议52件。

(三)行政复议工作获得新突破。凡是县委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都必须要法制办从法律上去把关,法制办审查通过的才能颁发,避免侵害群众利益引起矛盾纠纷。全县行政复议受理案件6件,办结5件。

(四)诉非衔接工作有新经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诉非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全县约72名调解员进驻各法庭调解室,协助法官调解矛盾纠纷。县法院以县大调解中心名义,向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委托、委派调解案件325件。上半年,县法院直接调解成功561件,委托、委派调解案件245件,调解成功201件,成功率82%,其中司法效力确认15件。县人民法院派出2名法官,在县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公示赔偿法律依据、赔偿标准、处理程序等,让当事人明算帐,大多数交通事故通过调解得到处理,极少数调处不成功的由当事人起诉到巡回法庭立案判处,大大提高了交通事故处理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五)服务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取得新实效。制定《“调解跟着项目走”活动实施方案》,全县148个重点项目都建有矛盾纠纷调解机构,每个项目都落实一名县领导担任首席调解员,建设、国土、环保等部门和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相关同志担任调解员。对30个省市重点项目矛盾纠纷,县委政法委派出工作人员担任每个项目调解联络员,协助收集矛盾纠纷信息,参与协调处理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协助采取稳控措施,做好稳控工作。县委政法委将会同县纪委、县目督办等部门加强对项目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督查,对工作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相应扣减目标考核分值,对职责不落实引发矛盾纠纷事态扩大、激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的责任。共排查调处项目矛盾纠纷139件,保证了重大项目正常推进。如天津亿联五金建材城前两年,拆迁农户阻工挡工,数百名业主集体上访,租金拖欠严重,资金兑付困难,严重影响该省重点项目建设。XX县深入开展调解跟着项目走活动,汇集公安、司法、市管、经信、城管等多方面力量,多管齐下,多元处理,规范市场秩序,规划停车带、垃圾场,打击不正当竞争,清收租金500余万元,指导、协调、推进市场稳定、发展、繁荣,四川长安网、南充新闻网刊载了我县调解工作服务项目建设工作经验。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个别乡镇和单位不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没有纳入“一把手”工程,每月未没有召开矛盾纠纷综合研判会议,不认真分析矛盾纠纷原因、趋势,对本辖区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未按“六个逐一”落实化解稳控责任(逐一分析研判、逐一找准症结、逐一评估风险、逐一包案化解,逐一明确要求、逐一落实稳控),导致信访、上访不断,甚至发生民转刑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今后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目标考核,落实领导干部综治实绩档案管理,作为其晋升提拔、评优评先依据。

(二)发展不平衡。机关单位做得好一些,企业做得差。我县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大调解组织机构、人员、场地落实较好,工作开展不错;但是企业落实差,比如国有银行、新华书店、盐业公司、电信公司等企业设立调解室,没配备调解员,没有排查化解台帐,几乎没有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今后要专门组织企业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提高进度。

(三)保障力度差。我县是百万人口大县,矛盾纠纷多,工作任务重,县大调解中心(多元化解中心)近4年来都还有一个人,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工作。近4年,每年大调解个案补助仅10万元,调解员每调解成功一件纠纷仅补助9元钱,还不够调解员电话、车旅费、卷宗成本,严重影响工作开展。今后要多汇报,也请市上领导多督促。

(四)矛盾纠纷信息录入差,录入不及时。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按照南司发(201)63号文件规定,认真做好四川省多元化解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工作,每月25日—28日录入当月排查调处的矛盾纠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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