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和法治为民,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精神要求,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XX区人民政府在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执法严格公正文明、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1.认真安排部署。为统筹安排全年法治政府工作,我区制定印发了《2020年度XX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XX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衡量标准、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落细,依据《XX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要求,按照职能职责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组织实施。
2.精心组织实施。区人民政府紧紧围绕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执法严格公正文明、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等7项主要任务,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责任限时化”的思路,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3.加强督查考核。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制定考核细则,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纳入全区目标考核,建立平时指导督查、半年检查总结、年度评价考核机制,分别于6月中旬、11月下旬对法治政府建设及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实现了年初建账、年中对账、年末查账,以督查考核倒逼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全面推行集中办理、并联审批的物理整合,基本实现了网上审批和一站式办理。截至2020年末,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单位27个,进驻分厅单位5个,进驻政务大厅集中办理事项710项,进驻各分厅的集中办理事项356项,部门进驻率达100%,事项进驻率达96.5%,80%事项实现“一网通办”,“不见面、马上办”审批事项达83.2%。
2.落实“三个清单”动态管理制度。一是持续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对我区321项职权事项进行统一规范,实现了“三级四同”。二是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目录清单,按照要求对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停征、免征和调整。三是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负面清单制度。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实际,认真实施《石嘴山工业园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3.优化政府机构及职能。一是根据上级部署和职权法定原则,将2个事业单位并入行政机构;1个事业单位剥离其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二是公布政府定价项目清单,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大幅缩减,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全面放开。
4.完善市场监管方式。一是优化商事服务,全面实施“先照后证”、企业“多证合一”和个体“两证整合”改革,企业开办时间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二是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方式,全年共开展双随机专项检查16次,跨部门双随机专项检查13次,抽查各类经营主体1500家次。19个执法单位建立“两库一单”,跨部门联合检查体制基本建立。
5.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了《XX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督促成员单位在“信用·宁夏公共信息平台”按时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区发展和改革局与区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XX区税务局、人民银行XX支行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分局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机制,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奖惩机制广泛应用到招投标活动、纳税信用分类管理、信用贷款额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定等领域,使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6.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对我区20家社会组织围绕政社分开、健全章程、履职尽责、完善诚信自律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通过登记和参加年检,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二是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立“政府主导、财政牵头、部门协同、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开展校园安保、环境整治、政府法律顾问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三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托“雪亮工程”,强化平安XX建设,搭建完成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平台,严格落实综治负责人责任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城乡社会治理格局。四是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共搭建了94个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平台,实现了公共法律平台全覆盖。五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主责“三大责任”落实,2020年度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目标以内。六是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2020年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79家(次),药品经营使用单位548家(次),诊所、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87家(次),我区食品、药店、诊所及村卫生室案件查办率均达到100%。七是推进社会自治。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创建,在全自治区22个县区中排名第六;我区39个行政村和43个社区完成了村规民约修订,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实现全覆盖。
7.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生态立区,大力实施“三治”工程,98家“散乱污”企业分类清理整治实施阶段性清零。坚决打赢蓝天保护战,取缔淘汰落后产能,改造超低排放火电机组,空气优良天数增加9天,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1%、9%。全面落实“河长制”,该项工作在2020年22个县区考核中位列第3名,获得优秀等次。贺兰山攻坚清理整治工作得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肯定。大力实施国土治理和绿化行动,严厉打击盗采滥采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因地制宜实施山地复垦,着力实施国土增绿行动,2020年新增营造林7700亩。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循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备案审查制度。2020年XX区发布规范性性文件2件,依规定分别向石嘴山市人民政府、XX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备,报备率、审查率、纠错率均达100%。
2.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发展需要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2020年重点对涉及证明事项、知识产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清理国家、自治区、市层面的证明事项27项,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在清理中未发现我区有涉及产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需废止或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依法决策意识明显增强。为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我区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强化在决策前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的刚性约束。2020年共审查9项行政措施、5份行政协议、3项其他涉法行政事务。
2.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政府及组成部门推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和诉讼、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和规范性文件起草修改中的积极作用。2020年法律顾问为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提供法律意见40余条,代理诉讼、参与行政复议案件26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近100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00余份,参与调解民间纠纷近200余件,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审查修订合同10份,协助处理其它涉法事务16件。乡镇(街道)及政府组成部门均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村居法律顾问实现了全覆盖。
(五)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重点领域执法改革。一是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改革,成立劳动监察执法局,建立权责统一、高效便民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二是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将红果子镇列入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赋予行政职权108项、公共服务事项权12项,为乡镇执法体制改革积累经验。三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衔接机制,各行政执法单位信息录入反馈检察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件,移送率达100%。
2.着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农牧、劳动监察等重点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上级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探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确保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合法。其中,市场监管领域建立案审会制度,率先探索实施三项制度。劳动监察执法领域建立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规范执法相结合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实现了近5年来农民工投诉案件数、投诉人次和欠薪总额三项指标三下降。
3.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严格落实执法信息公示制度。重点执法部门建立执法流程图,城管、司法行政等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并结合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开展工作。借助信息化手段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公安部门实施的高清视频监控“雪亮工程”、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随时检”等信息化执法设备有效提高了执法效率。严格落实执法职责,大力打击违法行为。截止年末,全区履行行政执法责任主体的26个单位共实施了145件行政执法案件,重点打击了在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领域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起到了处罚一批教育一片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关系。二是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对政府工作报告承诺的事项尤其是民生实事中承诺的事项,努力兑现到位。三是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了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2.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一是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2020年办结率分别为81%、88%,答复率为100%。二是畅通网络问政、意见征集、问卷调查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舆论监督,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回避、不推诿,及时整改到位。
3.加强行政监督、审计监督。一是在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等部门和岗位,严格落实分事设权、分岗设权、分级设权、定期轮岗等制度。二是做好本级财政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等各项审计任务,实现审计全覆盖。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加强案件评查,通过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反馈执法不规范、罚没物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紧盯整改落实。
4.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一是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建立公开基本目录体系。二是建立代表委员参与区政府常务会和政府开放日制度,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三是全面公开政府重大决策事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社会公益事业等政府重点领域信息。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健全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借鉴“枫桥模式”,依托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平台,整合部门和群团组织调解资源力量,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840件,化解纠纷1769件,化解成功率98%。其中,区司法局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律师通过释法说理,成功将136名上访人员中的106人引导入诉讼途径依法表达诉求,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约达80%。
2.创新方式方法,扎实推进“七五”普法有序开展。抓住“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学习宪法法律。通过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区级领导干部专题学法、机关工作人员网上学法测试、学法档案及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有效实现了机关工作人员普法全覆盖,营造出国家机关干部带头学法良好氛围。把握“关键时期”,培塑青少年法治意识。通过深入校园开展法治讲座,狠抓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注重培树青少年法治素养自学生时代养成。依托打造阵地,丰富普法内容和形式。通过打造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开展法律”八进“活动、运用微信、微博、网络等新媒体技术,使法律知识信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不断丰富普法内容、拓展普法渠道,扩大普法受众人群。调动普法资源,形成齐抓共管普法工作格局。通过细化“四清单一办法”,充分调动各种普法资源,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经过不懈的努力,在年底,顺利完成了自治区“七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和“七五”普法中期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XX区被推荐为2020年度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县区,并以公示。
3.积极改革信访工作制度。着力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全面打造“互联网+信访”,2020年受理信访件84件,按期办结率100%,满意率100%,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100%,满意率100%,参评率97.5%。
4.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复议工作。2020年,我区行政诉讼案件共27件,其中:通过庭前调解当事人撤诉11件、败诉9件、正在审理3件,判决驳回4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1件,出庭诉讼率40.7%。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办结1件,办结率100%。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落实公务员晋升定级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坚持把法律知识作为初任公务员、培养中青年后备干部的必修课,将集中学法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对工作人员考核内容及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2.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学法制度,坚持把宪法、法律纳入政府理论中心组和各类培训班学习的重要内容,先后举办了3期专题法治培训班,依托宁夏干部教育网和XX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在线学习,参学率达100%,及格率达100%。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不均衡,各部门之间差距较大,法治人员紧缺,依法行政能力不足。二是个别部门和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部分牵头部门未承担起相应责任,未按时完成《XX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年)》中的目标任务。三是个别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决策的认定不清晰,界限把握不准确,不经合法性审查就向上级呈报的现象时有发生,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的程序、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重实体、轻程序、执法依据的掌握和应用不到位、行政执法不规范的现象依旧存在。
三、2020年工作要点
(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一是认真谋划部署,制定印发《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任务清单、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二是在上年度示范创建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对照考评细则,合理的制定实施方案。三是加大督察力度,按照上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突出考评重点,优化考评程序,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
(二)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优化政府结构职能。结合机构改革,调整优化职能配置。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确保权责清单同“三定”方案有效衔接。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开展“套餐式”政务服务工作,力争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继续开展“三减一提升”活动,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材料减少60%以上,90%以上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三是推行新型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防止监管不到位的现象。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三)加快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一是建立完善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常态化。二是注重法律顾问作用。提高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行政应诉、合作项目洽谈、遗留问题破解等方面的参与度。三是强化依法行政制度。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制度。
(四)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石嘴山市XX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推进综合执法,发挥红果子镇综合执法试点和区综合执法局的集中执法职权优势,提高执法效率。二是推行新型行政执法模式。重点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执法模式。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二是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联动机制。三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共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