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土资源局农村土地所有权确权工作总结报告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和《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精神,切实维护农民土地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登记制度,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区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截止2011年底,已全面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到组工作。本次确权登记发证共涉及20个镇(区、园)、249个行政村、9351个村民小组,共发放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21385本。现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结如下:
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回顾
本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按其工作任务性质分四个阶段进行,即准备阶段、宣传发动阶段、权属调查阶段和审核登记阶段。现根据各阶段的工作特点作一简要回顾:
(一)准备阶段
1、建立组织。为了加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国土、财政、农工办、农委、水利、交通、民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组织和实施等日常工作。各镇(区)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保证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全面展开。
2、资料准备。制定、印刷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所需的表格约3万份,整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资料2。2万份,打印土地利用现状图249份,整理征地、使用土地批准文件1600余份。同时将整理好的资料分发给各村,作为各村开展权属核对的基础资料。
3、业务培训。为了让村、镇干部和国土所人员尽快熟悉并掌握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分局及时编印下发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业务须知》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镇村干部培训材料》,同时,派出业务负责同志,分别到各镇对镇村干部进行针对性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参加调查和确权的全体工作人员思想统一、政策熟悉、任务明确,提高了他们实际操作能力。每个村参加培训人员不少于2人,全区参加培训的镇村干部达630余人。
4、组织试点。土地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基础性强、政策性强、技术性强,各地的历史状况不同,调查要求和标准也不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进一步摸索和总结出适合我区实际的集体土地确权规定和技术路线,我们按照“点上试验,以点代面,积累经验、全面推开”的原则,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并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三余镇新华村作为试点村。通过试点,统一了操作程序、标准和做法,为全区确权登记工作提供了技术上的保障。在此基础上,各镇(区)也选择一个村干部工作能力强、有代表性的村作为试点村。为全面铺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宣传发动阶段
1、广泛宣传。区政府于2011年9月23日组织召开了全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动员大会,明确了本次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要求。各镇(区、园)广泛开展宣传发动,采取动员会、座谈会、设立宣传点、张贴标语等形式,并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情况,引导和教育农民群众积极参加到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工作中来,确保了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进行。
2、推举村民代表。推举村民指界代表,涉及村民的知情权,关系到确权工作的合法性。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指界人由该农民集体依法推举产生,按要求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我们根据各镇村实际情况,主要采取两种推举方式:一种是由村民小组农户代表直接表决;另一种是由村委会推荐村民代表候选人,经所在村民小组表决或上门到户征求各农户意见,由农户代表进行签字确认。无论采取上述哪种方式,都必须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相关事宜决议书》上签字。每个村民小组一般确定两名村民代表,参与调查指界和申请土地登记。
(三)权属调查阶段
核查权属界线工作是整个工作的重中之重,决定了登记发证的准确性和合法性。我区2007年开展了1:5000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在镇、村两级干部的大力支持下,对农村土地权属界线进行了实地调查,镇、村、组之间都签订了权属界线协议书。2008年开始的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我局根据村组合并和区划调整情况,对村组界线、名称作了修改。这些调查成果为本次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提供了详实的基础资料。但由于村组合并、人员调动等原因,不少地方存在着指界人员不完全熟悉情况,指界不准确的情况。为提高此次确权登记发证的准确率,我们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形成的成果资料为基础和依据,打印出每一个村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组织熟悉村、组界线的村民代表,到实地按登记发证的要求重新进行核对。实地界线与第二次土地调查界线一致的,直接采用调查成果,进入权属审核环节,实地界线与二次土地调查界线不一致,存在偏差或错误的,现场进行标注,并做好文字记录,以供修改数据库权属界线使用。
(四)、审核登记阶段
一是确保发证质量。为了保障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推进,切实保障成果质量,我们根据内外业各自特点,建立了“国土所自查、专业队核查、分局抽查”的三级检查责任体系,层层把好质量关。即:国土所主要对村民小组推举指界代表的合法性、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所标注的权属、地类、界线的准确性、登记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重新修改的权属、地类、界线的准确性负责检查把关;专业技术协作单位主要对有问题的权属、地类、界线进行实地核查和修改,并对宗地图的质量和准确性负责;局地籍科主要对确权登记材料组织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限时整改。同时,坚决把好发证关,对新发证书进行资料再审核、现场再核对,确保发“铁证”,不发纠纷证,不留后遗症。
二是确保工作进度。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确保2011底前全面完成我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到组工作,我们做到统筹安排,措施跟进,在工作方法上,采取内、外业穿插进行;在工作时间上,采取“5+2”、“白加黑”工作模式;在时序进度上,采取倒计时的方式,特别是在联网审批阶段,因各镇(区)集中输入材料时数量大,时间集中,导致网速慢,效率低,且经常“死机”,严重影响了网上审批进度。为此,在不能马上增加容量,提高网速的情况下,我们通过划分“时间窗口”,将一天24小时划分成若干时段,结合各国土所(办事处)发证工作进度情况,合理安排各国土所(办事处)具体操作时间段,由我局总服务器进行控制,较好地解决和克服了上述矛盾和问题,大大提高了联网审批速度。同时,为加快工作进度,我局多次组织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协调推进,确保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到组工作按照时序进度推进。
为了加快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国土分局每半月编写一期《工作简报》,对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进行点评,并对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激发和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集体土地所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完成。
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经验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面广量大、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能够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全区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高度重视。2011年8月,区政府就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XX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专门成立了由区分管区长担任组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区、园)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全力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国土分局作为主要责任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多次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级领导对此项工作的重视,是搞好登记发证工作的前提。
2、部门密切配合。区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主动配合,民政部门负责提供有关行政界线资料,农委、水利、交通等部门负责提供相关权源资料,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工作经费。各镇(区、园)按要求积极组织好村民代表的推举工作、镇村干部业务培训的组织工作、试点村的权属界线核对工作。各村和国土所以“三员组合”(即:各村居主任为业务联络员、大学生村官为业务操作员、国土所人员为业务指导协调员)为手段,有效推进工作的开展。
3、经费落实到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工作量大、任务重、技术性强,为有效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选择了二调合作单位XX省地质测绘院和XX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作为内业作业单位,负责部分权属界线外业核查、修改和内业处理工作。同时,区、镇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在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落实工作经费120多万元,为调查及确权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证。
4、工作人员的无私奉献。确权登记发证环节中最重要、最艰苦的工作都是由村、组干部和国土所人员承担,他们工作的成效直接决定本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质量与进度。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他们这种不计报酬、忘我工作的精神,在整个确权发证工作中树立了榜样,起到了表率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开展。据不完全统计,加班加点达400多人次,最多连续加班七天,每天加班6个小时以上。
通过本次确权登记发证,基本查清了全区组集体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地类、面积等状况,依法界定了产权关系,切实维护了农民集体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本次确权发证过程中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的土地权属矛盾和纠纷,维护了农村的社会稳定与和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要求,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全力以赴做好村、镇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前,各镇(区、园)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力争在4月底前完成村、镇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结合所有权发证,着手开展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力争6月底前结束。
2、集中精力完善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材料。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集中时间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证书不得发放,不留后遗症、不发问题证,确保所发放的证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3、做好确权登记材料的档案整理工作。各国土所(办事处)应根据档案管理的要求将本次确权登记发证材料整理归档。档案整理的过程也是一次质量检查的过程,各国土所(办事处)应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档案整理工作。
4、建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是一项长期的、动态的工作,国土所应以本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起点,进行动态跟踪,加大管理力度,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地籍管理的日常工作来抓,真正发挥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作用,使我区农村地籍管理工作上升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