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机构改革工作总结
一、机构改革基本情况
3月底完成县依法治县办、县法制办、县司法局机构改革重组工作,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设在县司法局,重组后的司法设8个内设股室、2个下属事业单位、17个司法所派出机构,相比重组前增加2个内设股室。重组后核定政法专编39名,无增加行政编制,重组后司法局相比原司法局和法制办编制总数数减少3个,县依法治县办无编制,现目前超编2人运行。原领导职数为1正2副,重组后2正2副。
二、存在的问题
(一)编制少、任务繁重。县司法局编制政法编制39名满编运行(其中司法所22名,局机关17名),改非干部4名,抽调4名(何富民、尚国兵、黎泽平、高建花),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3名,下属事业单位2个(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编制5名,实际在编3人。
(二)专业人才紧缺。重组后司法局编制无增加,只专隶原县法制办2名工作人员(其中一名任党组书记),增加4个内设股室,其中合法性审查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三个股室工作只能由1名原县法制办工作人员承担,抽调1名司法所同志暂时负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律师和公证人员也存在紧缺、稳定性差问题。
三、建议
(一)依法治县工作是全县的一项重点工作,需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故建议增加事业编制专职负责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二)鼓励引进创新型、高端律师人才,着力解决律师专业人才紧缺的问题。
(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一批辅助人员,协助参与司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