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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总结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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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总结2020

一、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开展情况简述

1、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总体进展情况

一是抓好运行调度,动态监测行业发展。建立健全化解过剩产能情况调度机制,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列入统计口径的17家产能过剩企业进行跟踪调度,坚持“一季度一调度、一季度一分析、一季度一上报”,全面摸清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考核指标运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适时研究提出应对措施,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抓紧整改。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按照“四个一批”,即“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途径,推动相关企业通过科技创新、市场开拓、产能转移等方式,在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上实现产量提升,为化解过剩产能科学发展考核打好基础。

二是严把准入关口,遏制违规新增产能。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化解过剩产能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轮胎、玻璃、船舶3个产能过剩行业市场监管力度,坚持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对确需新上项目一律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格控制过剩行业产能规模,确保全市有效产能维持在合理区间。深入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形成了从生产、制造、使用环节全链条闭环检查的工作机制,有效打击了“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了我市化解过剩和淘汰落后工作成果。

三是坚持“双轮驱动”,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充分运用政府参与和市场调节的“双轮驱动”作用,坚持“一企一策”分类制定处置方案,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愿主动实施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减量化兼并重组,依法解决兼并重组、产能退出的资产债务处置和职工安置等问题,积极稳妥推进企业多渠道实现市场出清。截至目前,成功推动三进船业与浙江小可控股有限公司重组成功;神飞船舶与浙江舟基集团重新启动重整程序,已陆续承接造船订单开工运营;荣喜集团与鑫发集团重组方案通过法院裁定,正在按计划清偿债务和恢复经营。

四是盯住关键行业,实现重点突破。重点围绕船舶行业开展集中攻坚,积极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关于加快船舶工业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鲁政发〔201X〕6号),继续做好船舶行业产能化解和转型升级工作。一方面,用心做好“加法”。继续培育壮大中航威海、黄海造船等骨干龙头船企,引导船企开展工艺流程改造提升,支持船企适应国际新规范、新标准,建立海外销售服务基地,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另一方面,注重实施“减法”。引导中小船企建立协作体系,鼓励小型船企为大型船企开展配套服务和转型转产;加大对只修不造、只造渔船企业剔除或产能调减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使我市船舶行业有效产能压减到127.25万载重吨。

2、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X年,全市轮胎行业完成子午胎产量2749万套,按照3378万套的产能计算,产能利用率达到81.4%,玻璃行业完成产量876万重量箱,按照1080万重量箱的产能计算,产能利用率达到81.1%,均完成80%的产能利用率目标值。船舶行业完成产量96.7万载重吨,按照127.25万载重吨的产能计算,产能利用率达到76%,完成73.3%的产能利用率目标值。

3、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原因分析及下步打算

因受工程机械轮胎需求量下降、房地产市场疲软、大宗商品交易量下降、国际航运市场持续低迷等因素制约,我市轮胎、玻璃、船舶企业都会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产业发展前景仍不明朗,化解过剩难度仍然较大。下一步,我市将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市场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化解过剩产能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加强对轮胎、玻璃、船舶3个行业市场监管力度,严格控制过剩行业产能规模,坚持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新增产能项目,防治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加强对“地条钢”等违法违规项目的查处力度,将涉钢企业生产、流通和应用情况纳入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钢铁行业规范运转。

二是注重宏观调控,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来化解产能过剩,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的硬约束,加快对不符合条件的造船企业剥离和关停造船产能,力争2020年轮胎、玻璃产能利用率均保持在80%以上,造船行业产能利用率继续提升,加快市场出清。

三是坚持兼并重组,优化供给结构。按照中央“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思路,坚持“一企一策”的方式,加快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激励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愿主动实施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减量化兼并重组。主动开展招商对接、职工分流安置、协调产品销售、保障企业运转等一系列举措,积极稳妥推进神飞造船、荣喜造船等企业完成破产重组,预计可盘活企业资产12亿元,安置企业职工400余人,盘活后可实现销售收入11亿元。

四是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产能输出。充分利用 “一带一路”等政策契机,引导我市过剩行业向外有序转移,在全球市场释放新供给。充分依托中国轮胎行业在美国双反案胜诉的利好机遇,鼓励三角轮胎、固珀成山等轮胎行业加大对外出口力度,加快建立海外销售服务基地,提升国际市场份额。

五是注重创新培育,推动转型升级。针对当前行业供需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在严把过剩行业准入关口的基础上,鼓励企业按照“淘汰落后和减量置换”的原则,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在不突破现有产能基础上,对标行业的新规则、新公约、新标准,加速转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能,重点推动三角集团和成山集团总投资31.1亿元的技改项目建设,计划年内完成投资20.4亿元。

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自评意见

自201X年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开展以来,全市轮胎、玻璃2个行业年度产能利用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201X年分别完成产能利用率81.4%和81.1%,均已提前完成了到2020年产能利用率80%的目标值。船舶行业作为我市的重点产业,产业规模大,产能基数高,化解过剩产能压力较大,但我市连续多年压减船舶产能,提高船舶产量,持续加大船舶行业转型升级力度,支持企业进一步开拓国际国内市场,201X年度船舶完工量96.7万载重吨,同比增加了6.6万载重吨,可以完成73.3%的年度目标值。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深刻认识到当前在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中存在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被动应付等问题。下一步,我市相关部门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X〕41号文件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鲁政发〔201X〕4号),严格执行《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X〕4号文件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威政发〔201X〕15号),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和督导力度,深入抓好涉企服务,帮扶企业转型发展,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改进化解过剩产能考核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对产能实行年度动态管理

随着市场形势的调整变化,产能过剩企业基于生产经营需要,会对原有过剩产能进行转型转产和淘汰压缩,一些经营不善的企业还可能破产重组,进而导致行业产能发生变化。建议省里有关部门在年终考核时,应对产能实行动态管理,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提升考核的时效性和权威性。

(二)对不同行业实行区别对待

船舶工业产能过剩具有全球性、周期性和结构性的特点,其与其他行业最大区别是市场恢复周期长,特别是在国际大宗商品交易量下降、国际航运市场低迷、银行收紧银根等不利因素制约下,船舶行业转型升级和并购重组进程受到一定影响。如果仍执行原定产能利用率目标且逐年增长目标值,不符合船舶行业市场趋势。因此,建议把船舶考核作为特殊情况给予特殊考虑,进一步降低船舶行业产能利用率目标值。

另外,某些行业虽然在全国和全省存在过剩问题,但是在某个区域实际上并不过剩,比如说我市的轮胎和玻璃行业。建议省里在综合调控产能过剩行业时,应从地市实际出发,坚持“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对提前达到2020年目标值的行业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鼓励发展高附加值产品和替代进口产品,为全省产业转型升级作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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