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民政局生产救灾工作总结
各单位要把生产救灾作为当前农业部门的中心工作,各尽其职,全力以赴,做好生产救灾工作。
民政局2020年生产救灾工作总结
2020年我办在局党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紧密围绕全年工作目标整体部署,分阶段安排,以认真实践“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1.救灾款发放情况。2020年第一季度我股室通过民救〔2020〕12号文件下拨救灾资金580万元,重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目前,此笔资金已通过“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到户,全县共救济18739人,圆满完了我县冬春救助工作。
2.救灾应急准备工作情况。为做好我县救灾应急准备工作,极大地提高救灾物资储备能力,有效弥补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单一、不足等问题,我局实行救灾物资储备社会化运作,借助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物资储备。今年,县民政局已与好又多、家之都两家超市签订了救灾物资紧急采购协议书,可随时提供救灾应急物资,确保灾害发生后灾区人口的基本生活保障。
3.省级代储点管理情况。按照代储点管理制度,对代储点现存351顶救灾帐篷进行例行安全检查,制定了仓库管理制度等,确保救灾帐篷能够按省厅要求在第一时间内“调得出、撑得开、用得上”。
4.开展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根据六安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推荐工作的通知》(六减办字〔2020〕4号)文件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城关镇、岔路镇到金安区的安丰、阳光和康乐社区进行实地考察,并督促指导城关镇玉泉社区和岔路镇岔路社区争创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软硬件的制作。两个社区已完成省、市实地检查和第三方评估,目前,已上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展示管理系统”。
5.201X年度救灾款物自查工作。按照《关于开展救灾政策落实和救灾应急准备工作综合检查的通知》(皖民电〔2020〕26号)文件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积极联系县财政研究制定自查方案,根据方案成立了由县民政、财政两家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检查组于3月28日-29日深入到长集镇、岔路镇、夏店镇、彭塔乡、冯瓴乡、潘集镇、孟集镇、新店镇、城西湖乡、石店镇等10个乡镇进行核查,检查组根据每个乡镇上报的花名册随机抽查10户,到乡镇财政所调取打卡记录,核实上传信息数据的一致性,并对该乡镇10户救灾款受益人逐户进行走访调查,核实每笔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领款情况,所抽查乡镇生救款全部打卡发放到位,没有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6.防灾减灾日宣传情况。我县在5月8日至14日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以“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为活动主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灾减灾活动。据统计,宣传周期间减灾委成员单位共悬挂宣传横幅50余条,张贴宣传海报20余处,县电视台和手机台发送防灾减灾知识科普信息,并进行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报到,并于5月12日上午减灾委成员单位在城关镇玉泉社区健身广场搭建宣传台,展出宣传展板4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为近千名过往群众在卫生、消防、交通等日常生活方面的咨询做出指导。
7.灾害信息员填报更新情况。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灾害信息员数据库填报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县乡村两级内招录灾害信息员,以满足减灾救灾报灾工作和新老灾害信息员更替的需要。目前,新增和更新的灾害信息员已达六百余位,并按照要求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系统》上报此批信息员的基本信息。
8.应急值守。按照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灾情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通知》(六民救函〔2020〕4号)文件要求,从6月1日至8月31日,严格执行汛期 24 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特别是双休日和节假日值班工作,确保工作不断档。
9. 冬春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根据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皖民电〔2020〕84 号)和市民政局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我县冬春救助工作,我局通过霍民救电〔2020〕2号下发了紧急通知,通过《霍邱县2020-2020年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统计表》建立需救助人员台帐,力争精准救助,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