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普查工作2020年自查总结
在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我乡普查机构及各村组干部共同努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真抓实干,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工作得到顺利推进,较好地完成普查各阶段工作任务,取得了较为显著效果。现将我乡普查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一、普查登记
(一)狠抓落实,奠定了推进农业普查工作的基础。一是抓机构落实。我乡于201X年4月成立了以乡长任组长的农普领导小组及农业普查办公室。各村于201X年11月底以前成立了由村组干部为成员的农业普查工作组,形成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办事机构,为农业普查的顺利推进奠定了组织基础。二是抓人员配备。乡农普办从乡各科室抽调4名普查指导员负责各村日常工作,精心选调了4名普查员,为组织实施普查各项工作奠定了人力基础。三是抓普查物资落实。及时分发县农普办统一制作的各类普查表、宣传品等物资,乡农普办统一采购了签字笔、文件夹等工作必须品,把普查物资及时足额发放到普查员的手中,提供了开展工作必须的物资保障。
(二)合理安排,培训了高素质的普查队伍。一是科学制定培训计划。为适应农业普查信息量大、指标体系复杂、对普查队伍素质要求高的特点,制定了分阶段、分层次、分对象、因地制宜逐级培训的科学规划。二是精心组织业务培训。农业普查动员的普查人员、指导员8人。我乡采取由乡农普办先训练师资、摸索经验,通过先乡后村再组的模式直接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保证了不同层次普查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培训与工作有机结合。农业普查工作环节多、业务性强,将培训与工作有机结合,不仅提高了培训效率,扩大了培训面,也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四是加强业务交流。强化乡、村普查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适时组织业务讨论,把国家方案与我乡具体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有效保证了工作质量。
(三)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普查氛围。首先,落实机构,完善规划。乡普查机构设立宣传组,落实了人员和责任,联合村组对全乡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宣传规划。其次,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发挥领导的影响力,通过讲话、调研等形式扩大宣传效果。发挥政府的号召力,通过印发农业普查公告、县普查办统一印制的致被调查单位、农户的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增强宣传功效。采用散发普查宣传材料、挂横幅、贴墙报、出板报、刷些标语、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站等形式,形成宣传声势。据统计,全乡张贴普查公告十余份,制作悬挂各类宣传横幅标语4条,散发致调查对象公开信100余张。广泛的宣传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发挥了不可估量作用。
(四)周密部署,保证了清查摸底高质量。清查摸底是农业普查调查登记的工作基础,关系到农业普查的成败。根据普查方案要求,乡农普办制定了详细的清查摸底日程安排,层层建立了质量控制责任制度,于201X年12月上旬及时召开全乡农业普查清查摸底会,对全乡清查摸底工作进行了交流检查和再部署;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工作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落实任务,夯实责任,交流不同村组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在清查摸底工作进行中,区普查办设置专职业务答疑人员加强工作指导。组织工作督查,深入基层村社检查指导,促进了摸底工作的开展。认真审核摸底表,对摸底资料进行普查员自审、互审和会审,确保数据真实。对摸底汇总结果进行认真分析评估。安排查遗补漏,开展清查摸底“回头望”工作,力争实现“村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人”的普查目标。
二、数据处理
克难攻坚,普查登记工作进展顺利。在农业普查现场登记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的普查方案和市农普办的统一规定开展工作。明确区普查办各职能组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落实分管领导。及时召开业务人员协调会,研究解决基层在现场操作中的难点和问题,认真组织农业普查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农业普查登记阶段,为确保普查登记顺利进行,乡办落实了4名农业普查指导员,分村包干,落实责任,以数据质量为核心,从2020年元月1日开始,对3个村进行全面指导登记,乡党委书记、乡长与普查员一同至农户家中实地视察指导农业普查登记工作。在登记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严格佩带或主动出示证件,认真填写登记表,字迹工整、清晰,避免指标的漏填。对登记资料进行认真审核,逐一签名以明确责任。在实施登记填表过程中,及时了解和掌握登记进度及存在问题,采取应对措施,规范操作,避免随意性和人为错误。为确保普查登记工作顺利进行,排除人为干扰,保证普查质量,我乡普查人员将法制宣传与普查登记相结合,耐心细致地做好普查对象的宣传解释工作,较好地消除调查对象的思想顾虑,确保了普查登记资料真实可靠。
三、数据验收
严把审核和验收关,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为确保数据登记质量,我乡组织开展本辖区内自查,加大审核力度,强化抽查验收工作。全乡共普查普通农户487户,单位26户,规模户13户,经过近四个月的反复审核纠错,将差错消灭到了最低限度,确保了普查数据质量,并严格按照时间截点上报至县农普办,圆满的完成了XX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2020年度工作目标,省、市、县交叉检查验收顺利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