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乘着年轮循序往前,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首这段不平凡的时间,大家都有不一样的收获,一起来制定一份工作总结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餐饮安全工作总结报告的内容,欢迎阅读借鉴!
区食品__大队自接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来,认真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扎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努力解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坚决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自1月7日开展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以来,大队高度重视,成立了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区食品__大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将“百日行动”与“放心早餐”、“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小饭桌)”等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开展地毯式的排查摸底、网格化的督导检查,把责任分解到中队、分解到岗位、分解到个人,真正做到“人人身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有责任”。以重拳出击的高压态势彰显魄力与信心、以“餐饮监管五统一”的创新举措凸显方法与能力,夯实我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成果,让我区餐饮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取得让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吃得到的成效。
二、细化措施、标本兼治
在此次行动中,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充分发扬“敢于担当、甘于奉献、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新时期食药监工作精神,集中力量,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进行全面巡查,确保不留盲点,不留死角,特别是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进行突击检查或暗访调查。
一是规范持证亮证经营,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将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在店堂的醒目位置,餐饮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双证”(健康证、上岗证)上岗,经过全面细致的检查工作,共查处2户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对其进行依法取缔处理。
二是利用动态等级评定,认真梳理辖区内317户餐饮单位的量化分级情况,保证日常的监督资料的真实、客观、完整。
三是逐家检查、一一核对台账,对各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台账登记制度、进货查验、食品采购溯源情况,火锅店、烧烤店是否统一悬挂“生肉来源公示栏”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14户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存在违规现象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下达整改通知。
四是着重对火锅店、烧烤店提供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情况进行严格排查,督促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工作制度,并要求餐饮单位在明显区域公示火锅等汤料成份,说明未使用非法添加剂等;
五是重点检查各餐饮服务单位是否配备了能正常运转、清洗、消毒的设施设备,对消毒保洁设施不合格的5户餐饮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勒令其进行及时整改。
六是在检查督导过程中与餐饮服务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317份,约谈负责人23人次。
截至目前,辖区内共有餐饮服务单位415户,其中包含季节性餐饮单位98户,此次行动中,我大队共出动餐饮监管执法人员82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80台次,监督检查餐饮单位317户次,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68份,整改户数68户,承担重大活动保障2次。真正做到了辖区内所有餐饮单位监督检查率达到100%;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承诺率达到100%;餐饮单位有关添加剂公示率100%;对辖区内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率达100%。
三、抓重点、破难点、出亮点
(一)让安全饮食伴随孩子的成长
为进一步加强春季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我大队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为契机,在开学前期对辖区内31户托幼机构(小饭桌)进行一次彻底的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区“小饭桌”供餐二十条标准》进行逐一验收排查,督导“小饭桌”从业人员认真落实“硬件五统一、软件五规范”的规范化管理。截至目前,共有26家“小饭桌”符合备公示制管理,依法取缔不符合备公示案制管理“小饭桌”5家,通过张贴与区文化教育广播新闻出版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区“小饭桌”综合整治情况的通告及不符合备案公示制管理“小饭桌”通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营造良好的齐抓共管的监管氛围,确保“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
同时加大对学校食堂的稽查和监管力度,督促、指导辖区内4所大中专院校食堂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制作食品,并将量化分级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效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餐饮消费环境
(二)让安全饮食从早餐开始
区食品__大队以规范早餐餐具消毒方法为抓手,严肃整治早餐行业经营不规范行为,着力提升辖区内早餐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我大队对辖区内57家早餐摊店的负责人组织召开了“餐具消毒效果达标座谈会”,对餐具的热力消毒效果进行统一要求,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根据每日就餐人数配备相应数量的餐具,严禁出现未经消毒和消毒不合格的餐具二次上桌使用;二是早餐店必须配备相应的消毒保洁设施,按要求进行消毒保洁;早餐摊点必须配备带盖热力消毒保洁桶,统一进行热力消毒;三是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四是统一张贴由大队免费发放写有“餐具已消毒,请放心使用”及举报电话的食品安全小贴士。同时,积极与区城管局进行沟通联系,形成联动,对不符合经营要求、多次整改仍不合格的早餐摊点依法进行取缔,对4户存在问题的早餐店依法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使我区早餐的经营行为逐渐规范化、科学化。
(三)让创新举措从实践出发
我大队以“思路有突破、工作有创新”为工作理念,率先提出餐饮监管“五统一”的监管方法,将制度摆在明处、将监管落到实处。一是统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更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并要求辖区内各餐饮单位将统一编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张贴悬挂。二是统一公示牌。督导各餐饮单位将统一设计制作集合餐饮服务许可证公示、主要管理制度、量化等级评定于一体的公示牌、餐饮具消毒监督公示牌、生肉来源公示栏、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公示栏在店堂显著位置张贴、悬挂或摆放,便于公众监督。三是统一食品安全知识岗前培训。不仅制定了培训月活动实施方案,还组建了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教材编撰、考卷出题印制工作。通过召开培训工作动员会等宣传方式,使餐饮管理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培训工作的重要性,科学安排时间积极参加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覆盖面达到100%。四是统一建立许可监管信用档案。为提升餐饮监管的科学化与规范化水平。我大队督导各餐饮监管单位建立包括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档案、供货资质档案、许可审批档案、量化分级管理档案、行政处罚档案、信用等级档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生产承诺书、食品添加剂备案表等组成的综合性许可监管信用档案。五是统一餐饮服务食品进货记录台账。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第一关”。我大队对全区餐饮服务单位统一印制并下发了餐饮业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食品添加剂采购、餐厨废弃物处置等八类台账;并印制台账登记规范,详细说明各类原料如何分类登记,台账内的登记项目如何填写及索证索票的归类粘贴保存等内容,让经营者切实把住食品原料采购“第一关”。
随着暑期的临近,又适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质改革的关键之时,我大队将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势头,始终秉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心齐风正、监管为民”的大队队训,不断夯实我区餐饮服务监管成果,为争创全省食品安全县区而努力奋斗。
为预防餐饮场所气瓶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局要求及县委县政府要求,泗县质监局开展了餐饮场所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县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精心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局长在每周一调度会均对该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挥协调,分管局长亲自带队进行了整治落实。成立稽查队和特设股2个工作组进行专项整治。
二、整治检查情况。
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辆次,检查液化气充装站6家,餐饮经营单位16家,发放宣传彩页300份,撰写网站稿件3篇,制作宣传展板1块,收到自查自纠报告19份,发现隐患8处,当场整改8处,出具气瓶查验证明11份。
三、整治内容。
根据省市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本次整治对象主要包括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和使用液化气石油气的餐饮经营单位。针对液化气石油气充装单位我们要求充装单位要完善气瓶使用登记和自有气瓶充装制度。在用气瓶需办理《气瓶使用登记》,所充装气瓶应是自有产权和托管气瓶。气瓶充装单位须持有效许可证充装;要设立专职安全管理员对瓶体颜色和永久性钢印标识、安全警示标签、安全附件是否完好齐全及充装前后进行逐只检查;充装应有可追踪性的记录,建立餐饮服务单位用户供气档案及用户安全检查制度;建立送检气瓶和报废气瓶台账,保证气瓶在检验有效期内;严禁充装擅自改装的气瓶、报废气瓶和超检验期气瓶等,防止气瓶错装、混装、超装;不得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或擅自加入不明化学添加剂;加强对本单位供气的餐饮服务单位安全用气指导,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书面整改建议,对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为完成整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停止供气并向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对于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餐饮经营单位,我们要求使用单位应建立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责任制度、紧急处理措施,设立专职或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做好气瓶的管理工作;使用单位必须在具有充装许可资质的充装站或具备经营资格的经销单位充气或购气,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不得入库和使用;气瓶的放置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防止瓶体腐蚀;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使用时必须直立,并采取防止倾倒措施,严禁卧放使用;严格按照气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气瓶,气瓶在使用中如出现附件故障(如瓶阀漏气、瓶阀开关失灵等),应立即报告消防部门或充装单位做进一步处理;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灌装,不得向气瓶充装其他物质,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四、整治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宣传液化气钢瓶安全知识和本次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人人关注的浓厚安全氛围,创造有利整治环境。二是加强与安监、公安消防、住建、商务、工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形成联动协作机制,整体推进气瓶安全整治工作,确保各司其职消除餐饮场所气瓶安全隐患。三是对当场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及时排查的当场予以排除。需要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当场予以查封或扣押。四是对液化气充装站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吊销其充装许可资格。
五、存在问题及下部打算。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我们看到当前在液化气钢瓶充装、使用环节还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充装单位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的情况还存在,个别钢瓶超期检验的行为还时有发生,向民用液化气钢瓶掺入二甲醚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使用单位不能建立专职或兼职管理员、不能正确使用液化气钢瓶的现象仍然存在。
针对上述现象,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液化气钢瓶安全使用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对餐饮经单位进行重点培训教育,力保作业人员能够争取操作;对液化气石油气充装单位进行重点整治,对构成犯罪的已送公安机关,对不构成犯罪但不具备充装资格的充装单位建议有关部门予以吊销资格证,进行停业整顿,研究建立液化气钢瓶长效监管机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整顿重点
我局充分认识开展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克服了人员少经费紧张等困难,,迅速开展整顿治理工作。我局结合本地实际,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在开展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重点,明确整顿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要求,落实责任,重点对餐饮单位肉和肉制品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整顿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采购管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
在日常监管中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对肉和肉制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采购索证索票台账管理规定。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肉及肉制品,查验、索取并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肉及肉制品。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鲜肉及肉制品安全
我们要在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的同时,重点对使用肉和肉制品数量较大的学校食堂、小餐饮等重点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不落实索证索票管理制度的餐饮服务单位,及时监督整改,共检查餐饮单位187户次,出动执法人员132人次,出动车辆42辆次,经过整治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基本能落实索证索票管理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使用含“瘦肉精”及私屠乱宰鲜肉及肉制品现象。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开展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规标准知识宣传,不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的风险防范意识。结合各类宣传活动,大力开展肉及肉制品安全常识宣传,确保餐饮服务环节肉和肉制品安全。
一、工作成效
1、领导重视为做好我县的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局将这项工作列为今年工作重点,依据省局制定的办法,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以主管局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具体部署和统筹安排,将具体的工作任务、实施办法、操作步骤等进行了划分。
2、宣传法规为做好我县的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局专门召开了有县城有关餐饮单位负责人会议,对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使餐饮企业对在餐饮单位实行的A、B、C、三个信誉等级的评定、实行信誉等级挂牌经营等有了感性上的认识和理论上的了解。在倡导消费者知情选择的同时,调动了餐饮单位争创A级单位的积极性,促使企业主动改进自身食品安全管理和提高诚信水平,营造了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3、强化培训我局遵照全面贯彻、认真执行、集中培训的工作原则,对有关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统一接受了食品安全与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培训。通过对餐饮业推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有关实施办法透彻的分析和认真的讲解,使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理论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对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4、指导到位我局首先选定对县城一家大型餐饮单位和一所中学校食堂做为试点,各有侧重,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餐饮单位和学校的领导非常重视此次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成立了组织,责任落实到人,对职工进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培训,使职工认识到此次工作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根据量化分级管理标准进行自我检查和自我评分,找出不足并立即进行整改,建立健全各项适合自身特点的制度和自查制度,并具体落实每一项工作。局领导亲自带队,加大指导力度,主要是指导企业从食品安全的角度出发,积极开展工作。
5、公平、公开、公正评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关系到餐饮业的切身利益以及事业的发展,关系到规范餐饮行业、净化餐饮行业、保护广大消费者身心健康等等一系列的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不仅能充分调动广大餐饮业户的诚信自律、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同时,也能使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效、扎实、长期地开展下去,更便于让广大消费者在知情的情况下,做出自己的消费选择。
截止到目前本月底,经过评定,获得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优秀单位31家,良好单位80家,一般档次35家,。
二、存在问题
1、通过摸底检查发现,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尚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致使量化工作无法及时进行;
2、部分餐饮服务单位由于规模和其他条件限制,不能完全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的标准;
3、仍有部分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配合度不够高,对量化分级工作表现不积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全面展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区段树立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示范店,以点带面,全面辐射辖区,及时完成全辖区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分级评定工作;今后还要继续加强对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各单位负责人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同时,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餐饮服务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寻找笑脸就餐”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健康消费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创造良好的餐饮消费环境。
为规范我县小餐饮行业经营行为,保障小餐饮食品安全,建立规范、健康、有序的餐饮环境,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小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相关并下发到各所,以“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完善,安全基本保障”为目标,在全县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小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重点,精心组织。
为了保证“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整顿规范”工作有效开展,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我局上下积极行动,结合实际,制定了整顿规范工作方案,召开工作部署动员会,明确了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了整顿规范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主要道路、建筑工地、医疗机构、学校、旅游景区及其周边为重点区域,对专项整治行动提出了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二、调查摸底,分类建档。
对小餐饮经营单位摸底掌握的信息,按照持证情况分类造册,详细记载餐饮单位的经营场所、业主基本情况、从业人员情况、餐饮服务范围等内容。摸清了全县小餐饮单位本底数,目前全县共有持证小餐饮242家。在摸底工作中,注重宣传引导,在讲解餐饮食品安全知识的同时,鼓励各餐饮单位加强硬件建设和经营设备的投入,改善经营环境,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开展经营活
三、疏堵结合,分类治理。
我局结合实际,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存在的重点问题,分类制定整治规范标准和措施,做到打扶结合、疏堵并举,既要关停一批无证照、存在严重餐饮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餐饮单位,又要努力帮扶一批小餐饮单位使其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对“布局基本合理、程序基本规范、店面基本卫生、服务基本满意”的小餐饮店予以发证;对无法整改的,劝其转行;针对烧烤店的特殊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可行的方案和标准进行规范,有效解决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这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97人次,排查小餐饮117家,责令限期改正32家。
四、完善机制,巩固成果。
开展针对小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风险高低确定巡查频率,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问题的排查力度。
下步工作我局将对已完成整规任务的,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防止出现漏网和反弹,确保小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有效巩固。进一步加强对以整顿工作的总结提炼,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整规工作的对策措施,确保小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
我局自开展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关于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在阶段性工作中紧紧围绕打击药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总结,在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范围内开展了该项行动。现将开展全面检查阶段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准备,认真筹划
局领导高度重视“两打两建”专项工作,经常召集相关股(室)的工作人员召开会议,及时总结和了解“两打两建”工作的进度和所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以确保“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取得更大的实效:一是及早成立机构,制订方案。成立“两打两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和具体指导全县药品强化组织领导。二做到精细管理,责任定位到人。在行动前,对具体操作进行演练,并在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
目的明确,精心实施。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突出了重点内容,细化了工作措施。本次主要任务是针对我县目前药品生产流通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对全县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两个重点,一是把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作为重点,二是把建立和完善制度机制作为重点。通过这次专项行动,进一步整治规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在药品购进、存储、养护及票据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全面开展检查,注重法律宣传
1、在打击药品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行为方面情况。执法人员共出动执法人员215人次,对辖区内1家药品生产企业,2家药品批发经营企业,30家乡镇卫生院,73家村卫生室进行了监督检查,在药品生产未发现有从非法渠道购用提取物、使用假冒伪劣中药材、药材的非药用部位和被污染或提取过的中药材生产药品、中药饮片生产中增重染色和掺杂掺假、外购非法加工的中药饮片或半成品改换包装标签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药品生产企业在执行GMP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在2家药品批发经营企业未发现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挂靠”、“走票”、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检查发现存在使用过期失效药品、未按规定存储药品等违法行为。我局执法人员依法给与警告,立案处理。
2、对全县药品零售药店进行了监督检查,查处不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执行以及无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药品零售药店进行了严厉打击,给予警告、责令整改立案查处;
3、互联网和广告网站的监管情况。我县无取得互联网交易药品资格的企业,尚未发现提供药品交易的互联网信息和广告,未发现我县其他有提供药品交易信息、广告的网站。我县无药品中药材专业市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乡镇医院及卫生室对药品规范管理的意识薄弱,票据管理混乱,药品存储,养护制度不够健全,仓储设施无法达到要求,养护不及时。药品拆包装存放和使用过期药,一次性医疗器械使用后不按规定消毒,毁形的情况较为突出。
(二)部分单体药店和乡村药品零售企业管理不规范,门店环境条件差,药品存放混乱,防虫、防鼠、防尘和温控设施差,从业人员法规意识淡薄;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针对现场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1、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一是督促药品生产企业对所生产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负完全责任,建立完善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责任到人,严把原材料购进关、生产质量关、产品检验关。二是加强日常监管。以药品分类管理、药师在岗在位、药械进销存台帐、经营场所管理等为重点,组织开展日常监管活动,不断规范药品经营行为。积极开展日常监管,提高监管效果,确保按要求完成检查频次、覆盖率达到100%。三是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大新修订GMP和GSP贯彻实施力度,加快对软硬件设施的改造、升级,不断提高药品生产和流通环节质量控制水平;
2、探索药品监管机制建设。立足,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企业分级分类监管、药品安全风险防控等机制。逐步建立完善药品监管制度:一建立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制度;二是建立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制度;四是推行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制度,增加消费者获得药品质量安全信息及药品安全监管的途径;五是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制度,发挥媒体监督的积极作用,规范信息发布,科学、准确、及时、有序的发布有关信息。
预防群体性聚餐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宽城分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重点开展专项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食品监管责任
针对会议时间安排,成立食品安全保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及保障措施,根据职责分工,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人。并通过加大工作力度,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消除监管盲点,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会议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零事故。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餐饮安全监督检查
加大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力度,针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薄弱环节,重点检查了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贮存保管、操作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内容。强调各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认真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一次监管漏洞和食品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同时针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特点,严格落实了《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加强对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的检查、巡查,有效地保证重大活动的餐饮安全,严防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为确保会议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万无一失,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首报负责制等各项制度。领导干部亲自带班,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各自工作岗位,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确保一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能够迅速按照规定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值班人员并于每天下午4点前按规定及时、积极、如实向有关单位汇报当日值班有关情况。
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 123人次,执法车辆12台次,监督检查 370 余户,下的执法文书76份,对14户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
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止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照市局《关于转发省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__食药监食[2012]7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积极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好应急和宣传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食品监管责任
针对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消费特点及重大活动期间安排,我局高度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把保障餐饮食品安全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并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及保障措施,将食品安全监管任务落实到人。同进,通过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消除监管盲点,确保各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要求落实到位,有效保证了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零事故。
二、突出重点,强化餐饮安全监管
为深入落实“两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局结合餐饮服务环节私屠滥宰、“注水、注胶”肉和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项活动的开展,加大了对各类学校食堂、农家乐旅游接待点、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承办集体性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接待单位为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针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薄弱环节,重点检查了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贮存保管、操作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方面内容,严查各单位是否按照许可范围开展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是否落实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加工制作是否规范,餐饮具是否清洗消毒等情况。加大对以畜禽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食用油、蔬菜、酒类、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节日消费量大、食品安全风险高的重点品种的监管,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一次监管漏洞和食品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针对节日期间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的工作特点,我局强化对定点接待单位的接待资质和接待能力的前期审查,加强对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的检查、巡查,有效地保证重大活动的餐饮安全。对于农村自办酒席、群众性集体聚餐活动,我局依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做好指导工作,发挥社会监督网络作用,增强了群众风险防范意识,严防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在元旦、春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366户次,立案查处违法经营1户,警告并责令改正42户次。同时,积极参加县食安办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3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节日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
三、强化宣教,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在做好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我局积极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一方面加强《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别是提高餐饮经营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印制了《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册和宣传单,共计发放宣传材料150余份。积极联系县内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另一方面密切结合节日餐饮食品特点,加大关程序要求,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能力,引导和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掌握和落实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餐饮服务行为,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切实把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同时,我局及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投诉餐饮单位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为确保“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万无一失,我局在节前组织执法人员对节日期间供应“年夜饭”的单位进行了详细登记,要求相关单位全面做好食品原料采购和加工供餐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同时,我局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各自工作岗位,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通过深入开展元旦春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了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规范了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行为,进一步消除了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提高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反应能力,“双节”期间我县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为全县群众的饮食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
今年以来,__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上级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深入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成果显著,现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安全大检查的总体要求
根据《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以及创建文明城市方案的要求,为更好地协助落实小餐馆、小咖啡店消防管理制度,我局在餐饮业行政许可、日常检查、量化分级管理等方面完善消防设施管理制度。以防范各类事故为目标,以落实个体工商户主体责任为重点,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落实个体业主、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以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章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认清检查对象和范围
安全生产工作涉及的对象是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范围是:人员密集场所、餐馆、快餐店、饮品店、农家乐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等场所。
一是行政许可把关严。餐饮单位在向我局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项目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置消防设施作为一项
必备申报条件,在食品处理区内装修要求使用防火材料,并与就餐区独立分隔,无消防设施的一律责令配备,并要求拍照留存。二是设为食品安全日常检查重点项目。在食品安全日常检查中,将消防设施检查列为重点检查项目,同时督促负责人在厨房显眼处张贴禁烟标语警示,禁止从业人员在厨房内吸烟。三是消防安全在量化分级管理列为考核指标在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基础上,经检查发现消防器材不完备或无效,除责令整改外,当年量化分级评定将降级。
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以安全生产无小事原则,在楚雄市范围开展了生产经营安全、消防安全以及特种设备安全情况。
经检查发现,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场所、容易出现安全隐患场所为重点,共检查了18户可能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个体工商户,其中:宾馆3户、大餐饮门店2户、小餐饮37户、农家乐8户、小餐饮门店5户。
在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一是被检查的个体经营主体存在安全意识淡薄问题;二是普遍存在使用消防灭火器过期问题;个性问题:一是部分场所存在消防灭火器数量不够、消防灭火器放置不明显处问题;二是部分场所存在应急灯坏、疏散通道不符要求问题;我所对上述存在的一些列问题,高度重视,负起责任的态度,对灭火器放置不明显处、应急灯坏、线路未固定等轻微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建议,对使用消防灭火器过期、数量不够等限期整改的问题,通报给安监办进行整治。
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深入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深入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生产经营一线,督促其严查彻改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和中心任务,作为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大事来抓。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商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局全面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经过艰苦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力度
为了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局加强执法检查,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两证”、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白板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同时,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规范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猪疫病标识追溯制度,统一的台帐和证章制度,对私屠滥宰等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对流通环节以制度形式进行程序监控,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现象,私屠滥宰现象得到遏制。在重大节假日或其它地区有重大疫情发生时,我们坚持对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确保节假日、疫情控制期市民们吃上优质肉、放心肉。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依照国务院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职责、整治内容、整治目标等,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肉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及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其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一是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
(三)强化规范屠宰,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在专项整治中,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厂重点检查了肉品检疫检验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台账登记情况、屠宰操作规程规范情况等。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抽查,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在活动开展以来,充分利用信息报送、网络发布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采用宣传活动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参与开展了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2幅,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余份。
二、加强酒类市场工作的监管力度
今年,我局酒类商品市场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工有关精神,以整顿酒类市场为重点,严把市场准入关,狠抓《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活动,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商品市场。
(一)做好酒类产销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为规范我县酒类行业的经营主体资格,维护酒类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酒类产销许可证的核发工作。今年度新办酒类产销许可证39家。通过换发证进一步加强对酒类经营企业主体资格、经营范围、经营条件和经营地址等的清理工作,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对于证照不符者,要求其办理换证手续;对已停止经营业务企业的酒类产销许可证予以注销;对办理的证件,进行年检,确保证件登记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逐步建立健全全县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档案。
(二)坚决溯源制度,规范经营行为。
严格执法,以检查随附单制度、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执行情况为重点,今年我局已向酒类批发户企业发放随附单57本,向酒类经营者发放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195张。通过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随附单填写不规范。在检查中往往看到有相当一部分经营者随附单填写内容不全,或不填备案登记号或未加盖企业有效印章。
二是对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的警示作用认识不够,张贴位置不符合要求。有一部分经营者找种种理由不将标志张贴到醒目位置,致使标志的警示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针对出现的问题,我们积极应对,对随附单的填写进行现场指导,加大对《随附单》的宣传力度,对相关经营者进行培训,保证《随附单》制度深入实施;同时运用教育、督促、处罚等手段,教育经营者自觉执行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严肃查处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并在醒目位置明示警示标志。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全年我局出动执法人员475人(次),车辆112台(次),共检查酒类商品零售商381户(次),酒类批发户13家(次),查封过期和不合格酒类商品127瓶,销毁不合格酒类商品354瓶,检查生猪屠宰企业12家(次),检查生猪销售摊位254户(次)。责令停业整改21户,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行政处罚11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力量薄弱,执法队伍有待于加强。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三是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全面展开难度较大,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其人口稀散,实施定点屠宰后,成本提高,肉品价格上扬,老百姓难以接受。
四是酒类商品经营点多面广,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加之小店时开时停,这就加大了执法监管的难度。
四、20__年工作打算
(一)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切实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定点屠宰向纵深发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定点屠宰规划管理,加快机械化屠宰进程。进一步提升改造机械化屠宰,逐步淘汰和关闭落后的手工操作,实行规模化经营,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瘦肉精”猪、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发挥各自管理职能的优势,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活动,从严查处不法行为。建立多部门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出现生猪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全面推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学习检验业务知识,提高检验人员检验能力。
四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场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屠宰厂设立和退出制度、生猪及肉品运销和检验检疫制度以及执法检查制度等。
(二)强化酒类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舆论宣传。进一步强化对《条例》、《办法》及酒类商品知识的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鉴别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增强酒类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的能力。同时和新闻媒体合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公示整治结果。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对辖区内销售的酒类商品进行抽样检验,特别是对诚信经营者及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监测结果定期在新闻媒体及时予以曝光,从而形成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格市场准入。要建立严格的酒类商品备案登记、随附单制度和购销登记制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销货台帐,做到票随货走,货票相符,对来源不清,销售去向不明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酒类经销商须从证照合法的生产、批发企业购进酒类商品,从而依法规范酒类商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规范的酒类商品市场体系,完善酒类商品质量准入规则。
三是加强对酒类商品广告的管理。对新上市的酒类商品,必须持相关资料到县商务局登记备案,持有《酒类商品备案登记表》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销售。
四是加大随附单的查处力度。按照程序对证照齐全的经销户发放随附单,工作向一线倾斜,对零售经营户加大随附单的查处力度。由零售商向批发商索取《随附单》,批发商向生产厂家索取《随附单》,逆向查处,顺向管理,充分维护“三者”的合法利益。
五是建立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整治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