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
在省市安监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市安全监管局信安监管﹝2020﹞34号文件及信安监管〔2020〕18号文件要求,严格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复产复工情况,我局年初督促矿山企业自行聘请专家进行了复产复工前的检查,除银岗采石厂、万德矿业有限公司、永海采石厂外,其余9家企业都按要求向县安监局报送了开工报告及复产复工报告。由于受环保整顿大气候的影响,县政府发文要求全县矿山企业停产整顿,至今无一家企业复产复工。
二、汛期安全情况,由于全县矿山处于停产状态,为加强汛期监管工作,局执法队分两个组对12家矿山进行了检查。并要求矿山企业上报汛期值班表、汛期自查报告。
三、矿山重点县整顿情况,按省市局要求,我县列为矿山重点县后,县政府按省安委会年终考核要求成立了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为组长,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矿山所在地主要乡镇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府办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截止目前领导小组已将任务分解到各个相关单位,并要求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争取扣分项不扣,加分项加分,确保完成目标考核。
四、联合执法情况,自县政府成立矿产资源指挥部以来,已开展两次联合执法大检查,要求各矿山企业按各个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规范开采,目前所有手续合法企业已全部同县安全监管局签订了安全生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