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重点工作攻坚克难抓突破
1.扎实推进困难群众统筹救助工作。出台了《关于开展困难群众统筹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统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救助工作进行有机整合,发挥救助资源的整体优势,着力提升全区民生服务工作水平。目前拟定了家庭经济状况评估标准,软件平台正在研发。
2.扎实推进生态殡葬。推进全区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目前已完成规划选址意见书、可研报告、环保预审、发改立项、土地证办理等前期工程手续。推行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已为67名不留骨灰的逝者家属申请生态安葬补助6.7万元。通过印发2000份文明祭祀告知书、悬挂标语横幅、播放公益宣传片等方式营造文明祭奠氛围;推出免费发放3000份祭祀心愿卡、5000束鲜花换纸钱等特色活动,引导群众文明祭扫。
3.扎实推进校地合作及三联三服工作。与山大(威海)合作,计划在社会组织双创园建立山大社工专业学生实习基地,目前已拟定合作方案;与哈工大(威海)合作,开展了“公益,让感动常在”的户外团建、全国助残日活动,促进社会组织能力提升。邀请三联三服重点企业、人才、项目相关人员到社会组织双创园园参观,并建立有机联系。走访区属养老机构,对养老扶持政策等进行宣传解读。
4.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加快政策创制,修订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重点突出对医养结合型机构的补助;拟定了《XX区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暨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制定出台《XX区“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XX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全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开展中央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累计投入试点资金700余万元,重点扶持6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7个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和其他养老服务创新项目的开展;以XX楼街道沐浴阳光老年公寓为试点,打造智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累计开展服务500余次;建设3处“健康小屋”,为社区老人提供健康检测服务,推动养老医疗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50余次,开展消防演练20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12次;开展非法养老机构排查整顿行动,共排查出4家非法养老机构,目前,2家已基本整改完成,剩余2家将采取联合执法方式予以关停。承接威海市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常规工作常抓不懈促提升
1.基本民生保障持续改善。社会救助工作不断提标扩面,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580元和每人每年4500元,截止6月累计保障低保对象2579人次,发放低保金111.35万元;复核252人,清退77人,新增28人。将城乡特困基本生活标准分别确定为每人每月870元和每人每年5850元,城乡集中护理标准按照完全丧失自理能力、部分丧失自理能力、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年分别补贴10990元、5495元、3297元,共保障特困人员619人次,累计发放保障金81.56万元。通过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慈善大病救助和一事一议救助为571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506万元。福利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出台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放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7892人次、 72.87万元。使用冠名基金24.06万元,救助困难群体463人。开展了以“慈善献爱心、情系千万家”为主题的慈善宣传活动,为“慈心一日捐”活动打下基础。防灾减灾能力大幅提升,新增1个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 “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我区荣获“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称号。
2.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有力。持续抓好双拥工作,春节前走访慰问驻威部队17家,发放慰问金69万元。广泛开展优抚对象精细化服务活动,为各类优抚对象发放优抚经费823.93万元;为75岁以上优抚对象送生日蛋糕158个,为各类优抚对象解决实际问题97个。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为102名2020年底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金219.6万元;组织退役士兵参加市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宣传省优秀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先进典型,激发广大退役士兵的创业热情。稳妥做好“两会”、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等重大会议、活动期间的退役士兵安保维稳工作,未发生不稳定因素。
3.社会治理手段和水平不断创新提升。加大社会组织监管力度,开展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存在社会团体换届不及时、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20家社会团体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启动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应检社会组织211个,参检社会组织203个,其中年检合格202个,基本合格1个,未参检8个。组织开展和谐使者选拨,共推荐“威海和谐使者”10名、“齐鲁和谐使者”8名。目前,5名人员进入了“齐鲁和谐使者”候选人员名单。加大社会工作宣传,联合市民政局开展了以“牢记社工心,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的第12个国际社工日活动。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委托市外第三方评审机构开展政府购买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审,23个项目将获得扶持资金158万余元。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开展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核对更新数据信息约8400余条,已发放证书149份。对我区内插手村(居)级事务、妨碍基层群众自治、侵吞集体资产等涉黑涉恶势力进行深入、细致、全面的梳理排查,目前未发现此类问题。
4.专项社会事务工作规范发展。今年上半年共办理结婚登记 2514 对,离婚登记 1014对,补领婚姻登记证 956对,办理收养登记1件,解除收养登记1件,登记合格率100%。办理火化3057具。以购买服务形式委托专业人员编撰《威海地名志》,修改完善我区地名词典词条,做好地名普查成果数据整改工作。
5.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加强。完成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共完善制度11项、收回违规发放资金71884.95元;开展民政领域“微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对自查发现的5个问题及市局巡查督导反馈的14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7件,完成31件信访件的答复,处理群众热线158件,党的建设、扫黑除恶、“五类风险”防范、安全生产等工作有序推进。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社会救助工作。继续做好全区统筹救助工作,对救助系统进行试运行,做好贫困户信息采集。待系统相对成熟后,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系统使用培训。开展好教育救助、慈善大病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冠名基金扶贫助困等救助工作。根据市级安排做好“慈心一日捐”工作。根据市级要求,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二)社会养老工作。开展中央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中期评估和省级社区治理暨养老服务创新实验区终期评估工作。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对全区留守老年人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开展乡镇敬老院整合提升行动,推进中心敬老院社会化改革,计划将三个镇特困人员统一集中供养,让农村养老服务资源更加整合高效。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转型升级,推广温泉镇小庄村农村居家养老照料模式;拓展农村敬老院服务范围,在三个镇打造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年底前完成2处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申请省、市、区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组织好八一、元旦等节日的走访慰问活动,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不断完善优抚对象贴心服务机制,认真做好优抚对象节日走访和抚恤定补的定期发放,提高民政协理员的服务水平,确保服务质量。扎实做好退伍安置工作,完成2020年度退役士兵的档案接收和审查,为退役士兵办理落户手续,协助退役士兵搞好档案托管及相关的安置工作。
(四)社会组织工作。在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登记工作的同时,继续做好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配合教育局做好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非法社会组织排查)专项行动。做好区级“和谐使者”选拔工作;指导通过项目立项的社会组织在社区开展“情系桑榆”老年人服务、“快乐同行”儿童青少年成长服务、“暖心港湾”特殊家庭增能服务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服务社区居民。校地合作方面,与哈工大(威海)开展1-2次团队建设活动;完成山大社工系与双创园实地挂牌,开展2次主题专业培训,并邀请专家对双创园及组织开展督导活动。
(五)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督导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修订《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道德评议会》等村级自治组织制度,采取逐镇(街)抽查等方式指导各村及时完成建章立制。深入指导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镇(街)针对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修订、村务公开以及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全面掌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如实反馈,督导村(居)整改,确保得到实效,群众满意。
(六)社会事务工作。区划地名方面,完善数据库内信息,确保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顺利完成国家级验收。继续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词典》(山东省)、《威海市XX区地名志》,根据省市部署,开展《国家标准地名志》、《山东省标准地名词典》的编纂工作。开展荣成-XX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界桩更换工作。殡葬方面,推进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开展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按照市局要求,规范殡葬用品销售市场,严禁销售、焚烧封建迷信等殡葬用品。婚登收养方面,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七)基层基础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抓好民政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提升民政窗口单位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综治信访、政务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树立民政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