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管理局2020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中心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同时,局长与分管局长签订法治建设责任书,分管局长与分管部门签订法治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出台了《XX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了法治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各项工作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一是出台了《XX市公共资源交易开标评标现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评标现场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须知》、《评标专家行为规范》,加大公共资源交易开标评标现场管理力度,规范进场交易行为,防止评标专家不客观、不公正评标,规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行为,防止权利滥用。二是我局代市政府草拟了《关于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简化招标投标程序,实行招标容缺受理,全面推行公共服务“网上办、一次办”,建立 “市县一体化”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创新评标方法,实行“评定分离”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加强招标投标现场监管,加强招标投标信用监管,加强标后履约监管,加强投诉和举报管理;开展联动执法,进一步加大对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加大对评标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违规处罚力度。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做好公平竞争文件清理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主体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黄政发〔2020〕7号)和XX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报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展情况的通知》(黄公审联办〔2020〕3号),做好公平竞争增量文件审查和公平竞争存量文件审查统计工作,2020年至2020年7月,我局公平竞争存量文件10件,经过认真梳理,均为继续有效,没有公平竞争增量文件。二是强化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湖北元初律师事务所熊虎朋为我局法律顾问,并按规定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今年上半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6次,授课1次,确保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行政决策的科学性与合法性。四是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保障措施。认真学习贯彻《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建设规范化,促进依法行政。上半年,我局受理听证1起,行政诉讼应诉和局负责人出庭应诉为0件。五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今年有5人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其中张超群88分、陈少平76分、冯丽琴76分、陈志兵72 分、周林64分,全部合格,取得了行政执法证。截止目前,我局取得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有9人。六是强化政务公开。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许可范围和办事程序。在局官网网站首页专门设立“信用诚信信息公开”专栏,公开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公开监督邮箱、信箱、电话等监督方式,自觉接收社会监督。利用局官网网站,受理举报投诉和微博建议投诉,向社会畅通投诉。
(四)严格招标投标市场监管。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出台了《2020年XX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按照“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的要求,对进场交易招标项目按一定比例实施随机抽查,重点抽查规避招标、弄虚作假、招标程序不规范、围标串标等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二是实行“五制”强化开标评标现场监督。实行开标评标现场巡查制。局交易监管科、市场监管科、政策法规科轮流对开标评标现场进行巡查,重点对交易中心驻室工作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台账记录情况等进行检查,协助处理现场突发事件和及时报告重大情况。巡查人员统一佩戴巡查工作牌。明确规定巡查人员不得干预正常开标评标程序,不得非法干预评标专家独立评标,禁止在评标区域谈论跟项目有关的情况。实行开标评标现场见证制。交易中心开标评标部工作人员对每个项目进行跟标见证,从开标到评标结束全程负责。明确了工作人员见证职责,规定跟标工作人员严禁擅离职守,严禁非法干预评标专家评标,严禁随意走动,严禁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评标室。实行评标现场“一标一记”制。明确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对每个跟标项目如实进行记录,重点记录是否做好评标前准备工作、是否核验评标专家身份信息、是否落实评标专家评标前信用承诺、是否维护好评标现场纪律和秩序、是否督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报告进行形式核查等“八大事项”,强化评标现场纪律和秩序管理力度,防止评标专家不客观、不公正评标。实行招标代理机构评标环节退出制。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评标前准备工作后,退出评标室,在指定区域等候,确需其协助的,方可进入评标室,规范招标行为,防止权利滥用。实行评标专家独立评审制。明确评标专家应当独立评审,不得发表倾向性等不当意见,不得相互抄袭,对主观评分完全一致的,应作出书面说明。应遵守评标现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串岗或做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事宜。应认真核实评审结果,不得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强化评标专家执业行为规范,杜绝评标专家不客观公正评标现象发生,减少人为因素影响。三是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对湖北师范大学田径运动场改造工程、市第四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串通投标问题进行了依法查处,对11家投标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共罚款人民币35.94万元。对26 名评标专家违规行为进行量化记分并全市通报。对4家招标代理机构违规行为进行量化记分并全市通报。在评标环节,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对6家严重失信投标人当场取消投标资格。
(五)强化法治学习宣传教育。一是强化集中培训。5月3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登记流程和开标评标现场管理业务培训班,对房建、市政、交通、水利、政府采购和PPP项目进场招标登记和开标评标现场管理进行全员业务培训。5月10日,我局邀请市发改委信用科负责人来我局进行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培训,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招投标行业监督部门和市场主体近100多人参加此次培训。5月16日,我局开展了“以案说法”反腐倡廉暨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培训,市本级和县(市)、区招标投标监管部门、部分行业监管部门近5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6月28日,邀请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导协调处副处长汪琦对全市招标投标系统进行了信用体系建设知识培训。市本级和县(市)区招标投标监管部门、部分市直单位以及相关市场主体工作人员共120余人参加培训。6月27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共42人进行了“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促使干部职工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培养和增强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水平。二是强化招标代理机构培训。已举办6期培训班,对53家入黄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共120 名学员进行了分期分批全员轮训。培训围绕招投标政策、代理行为规范、开标评标系统使用操作、电子交易平台使用操作、综合评标专家抽取系统使用操作、开标评标现场突发情况处理六个方面进行培训,让从业人员更精准的掌握公共资源招投标政策法规,让从业人员真正熟练使用电子化交易系统,让从业人员现场问题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规范招标代理从业行为。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进行了相关业务知识考试,考试成绩进行集中公布,考试不合格的重新考试直至合格。三是强化评标专家培训。从5月21日起,将用2个月左右时间,对全市评标专家进行分期分批、高质量全员轮训,全面提高评标专家政策、业务水平,强化评标专家职业道德。5月24日、6月7日,举办了两期评标专家培训班。以行为规范培训为着重点,增强履职“正能量”。重点对评标专家行为规范进行学习,让专家坚守法律底线,绷紧职业操守高压线,严守评标纪律,廉洁自律,坚持独立评审,不得发表倾向性等不当意见、不得相互抄袭,不得玩忽职守、收受贿赂和扰乱秩序,做到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以系统使用操作培训为着力点,打造评标 “行家里手”。针对部分专家对电子评标系统操作不熟练问题,由系统开发人员进行“一对一”个性化培训,狠补电子评标应用水平参差不齐短板,切实提升专家电子化评标操作能力。以评标基本流程培训为切入点,提升评标水平。从初步评审、澄清和说明、详细评审到推荐中标侯选人整个评标工作流程进行详细讲解,全面提高专家履职能力,确保评标工作全过程公平、公正。四是强化业务学习培训督促检查。印发了《关于开展上半年学习培训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围绕各中心、科室是否制定年度学习方案(计划)、是否建立学习培训台帐、是否开展新进人员职前培训、是否做个人学习笔记、是否开展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培训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并严肃通报、强化整改。通过学习培训检查,加强和规范业务培训工作,督促各中心、科室落实学习培训主体责任,提升全体工作人员业务素养,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存在问题
我局在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行政执法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比较简单,有待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执法检查监督机制,进一步净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二是普法工作有待完善,研究开展有新特色的普法活动有待加强,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做得不够,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提高。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抓规则,着力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力争年内出台《建设工程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指导规则(试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后评估工作规则(试行)》,等制度。
(二)抓规范,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 。加强规范性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并按规定上报备案。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抓好依法办案和案卷评查工作。
(三)抓监督,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简政放权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制度,遏制任性检查、检查扰民、检查不公等现象。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确保出庭应诉率100%。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行政复议听证工作。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诉。依法加大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对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信用成果。
(四)抓基础,着力夯实依法行政根基。推进政务服务规范运行。优化办事流程,完善网上办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继续依规完善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加强动态管理和公开。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大力推行上门服务、跟踪服务,构建起政府便民桥梁。做好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确保持证执法。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切实提高公共资源交易依法管理水平。
(五)抓普法,着力营造法治交易环境。按照普法要求,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落实好完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完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通过领导班子会议会前学法、法治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普法教育,加强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组织对机关干部、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人员举办集中培训活动,各单位也要结合工作需要,经常性地组织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学习,促进执法人员扎实掌握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结合实际,注重方式方法,加大对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及消费者法律法规的培训。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管理工作,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