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0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总的工作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我县深入实施“四县”战略,大力发展“五大”产业,着力打造“两个基地”的伟大目标,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的落实。今年上半年,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依照《XX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分府办字〔2020〕53号)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2020年XX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分司发〔2020〕10号)要求,我局好做了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好“七五”普法承上启下关键年,为法治XX建设添砖加瓦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2020年3月,举办第一期“周末学习讲堂”,邀请杭州市政协常委、市农办副主任娄火明同志为全县领导干部讲授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举办全县科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参加“百万网民学法”考试,如水法、税法、宪法等专项考试。5月下旬,举办全县第二期“周末学习讲堂”,邀请中国林科院分党组书记叶智同志讲授森林城市建设。县委党校在举办领导干部学习班时都安排了法治建设方面的内容。通过法治理论的学习,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能力,为法治XX建设起到示范带领作用。5月,经县政府同意,XX县正式建立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为推动国家机关在司法执法过程中切实做好普法工作,进一步推动“谁执法 谁普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是坚持“法律六进”活动主动化、常态化。3月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配合综治宣传月,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为落实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战略,4月印发《XX县“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广大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及涉农法律法规,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都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如4月24日,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15个单位的法律专业人员,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展板、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在人员密集的广场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共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发挥法治宣传流动车的作用,由司法局领导分组带队深入各乡镇村组,为期一周集中宣传十九大精神、宪法修正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及法律进乡村等有关内容,发放法律进乡村普法读本1500余份。5月初,县文广新局组织文化、科技专业人员,走进XX一小开展“拒绝盗版 从我做起”主题宣传活动,使学生从小树立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5月15日,县公安局等部门组织人员在金豪财富广场开展5·15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5月中旬,印发《XX县法治XX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宣讲活动的通知》,掀起学习宣讲宪法的热潮,如,XX镇举办“学习宪法知识 弘扬宪法精神”主题讲座,并发动乡村、社区集中开展宪法宣讲活动。编写了《XX县以案释法读本》共收集典型案例51例。
三是坚持法治阵地建设纵深化。继续办好《XX报》普法专栏,定期开展法治宣传;4月,与大江网签订协议,开辟XX普法专栏和XX法治宣传集锦,每年发布12期,宣传普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现已发布4期。县万年湖法治文化公园做好设施维护,在县法治文化公园、机关单位法治文化橱窗、乡(镇、办)法治文化长廊、村委宣传栏、村小组宣传标语更新宪法修正案内容。重点打造法治长廊、农民法律读书角,全县11个乡(镇、办)均建立了法治长廊,110个村委会设有法律图书角,法治宣传已覆盖了全县每个角落,实现了县城有法治公园,乡镇有法治宣传长廊,村级有法治宣传栏,村组有法治宣传标语四级全覆盖的目标。
二、深入推进公证、律管、司法鉴定和法援等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全面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常态
一是落实公证机构自主管理权。积极抓好公证处事业编干部的招录工作,努力构筑管理有序、诚信执业的公证服务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公证工作的质量与水平。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民事经济公证事项171件,公证收费106400元。
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律师管理工作。上半年我县3家律所18名律师共办理327类案件,其中刑事案件24件,民事案件303件。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公安局公职律师办公室和岗位公职律师的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全县各单位共聘请法律顾问74名,各乡镇共聘请法律顾问18名,共120个村委签订了《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实现了法律顾问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在全县农村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一组一调解员、一家一法律明白人”工程。
三是司法鉴定工作稳步发展。上半年江西亚林林业鉴定中心共完成各类林业司法鉴定案件113起,其中非法占用林地案件23起;非法采伐、毁坏、运输野生保护植物案件40起;非法猎捕、运输野生保护动物案件22起;盗伐、滥伐及林木价值案件28起。XX钤阳司法鉴定中心共完成各类鉴定2100件,其中交通事故技术鉴定1480起,交通事故痕迹鉴定116起;法医临床鉴定63起;法医病理鉴定83起;法医毒物357起;事故车辆损失鉴定1起;未出现错误鉴定和鉴定当事人不服鉴定意见的情况。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得到了社会好评和各级司法机关的有效采信。
四是认真推进精准法律援助专项行动。上半年来,为低保户等经济困难群众以及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大力提供法律援助,办理诉讼、非诉讼案件,通过办案化解矛盾纠纷和实现合法诉求。半年共办案92件,其中诉讼71件、非诉讼21件;刑事案件40件、民事案件51件、行政案件1件。接待来访、来电以及开展活动解答法律咨询1700余人次,涉及农民、农民工、老人、妇女、残疾人等多类人群和婚姻家庭、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交通事故赔偿、提供劳务受害等多个类型。配合妇联下乡村、进社区举办讲座以及开展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年集中宣传月活动,宣讲法律援助以及法律知识,受听群众600余人,散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13条,出动宣传车4次,撰写报道5篇。加强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并发挥一定作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检察支持起诉机制。提高了法律援助补贴标准。
三、创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提高服务基层新水平
一是多措并举,抓好基层司法所建设。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支持,落实司法所业务用房配齐司法所办公设施。近年来我局非常重视司法所建设,多次与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协商司法所的用房问题,最后采用费用担半的方式打造司法所,目前为止共打造了6个司法所,投入资金70余万元。另外我局出资30余万元,统一购买统一下发的方式为10个乡镇司法所配齐了电脑、打印机、指纹仪、人脸识别仪、执法记录仪、空调等,夯实司法所基础。上半年指导10个司法所统一制定司法所法律服务工作站标牌和上墙制度,司法所各项工作组织、制度、流程统一上墙。
组织了社区矫正审前调查业务、人民调解案件信息管理平台、司法所信息化建设等各类培训。召开了全县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会议、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讨论会议、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会议、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等各类会议。组织司法所长参加省厅的第8期全省人民调解业务骨干培训。
去年我县积极争创特色司法所,申报湖泽司法所为“法律援助型”特色司法所,杨桥司法所为“和谐平安型”特色司法所,双林司法所为“爱心帮教型”特色司法所,今年年初督查三个特色司法所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司法所的特色建设。
二是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显著。截至2020年6月份,我县监管社区服刑人员295人(其中管制41人,缓刑234人,假释14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开展审前调查50份,集中教育2122人次,个别谈话教育950人次,进行心理辅导21人次,组织社区服务685人次,落实低保1人,指导就业1人次。全国春节及“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在全国春节及“两会”期间,在市司法局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县共排查走访295人,并对2名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佩戴了电子手环。严格对社区服刑人员请假外出、居住地变更进行审批把关,对社区服刑人员确需变更居住地的,严格变更手续。全国春节及“两会”期间未发生社区服刑人员恶性案件、未发生群体性事件、未发生重大负面舆情。
省厅每月对我县社区服刑人员的指纹签到进行督查和通报,市司法局每月对我监管中心和10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进行督导。我局根据工作安排对各司法所进行月中、月末两次督查,认真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做到每月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到位。
2020年春节前夕,我局积极开展对困难社区服刑人员的走访慰问活动。通过摸排走访多种渠道了解到社区服刑人员真实的生活状况,对生活确实困难的且平日表现良好的8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帮扶慰问。对辖区内的8名社区服刑人员送去慰问金,鼓励他们树立生活信心,积极接受改造,回报社会。
我县开展发挥社区矫正职能,积极参与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活动期间,各司法所要集中组织一次社区服刑人员摸底排查,了解掌握辖区内有无因涉黑涉恶犯罪被适用社区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有无与涉黑涉恶案件有关联的社区服刑人员、有无与黑恶势力有联系的社区服刑人员,对涉及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涉赌涉黄等可能关联黑恶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重点关注排查,重点掌握,逐人登记造册,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今年上半年,我县共开展社区矫正审前调查50份,相当于往年的总数。联合入矫宣告4次,宣告人数达122人;组织安排2次全县的集中点验活动,共点验521人次;各司法所自行组织6次集中点验活动,共点验1601人次。近期,准备出台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
三是“六个方面”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截止目前我县今年刑释人员共47人,无缝对接47人,接送率100%。安置47人,安置率100%,帮教47人,帮教率100%。
1. 落实无缝衔接机制,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利用安置帮教大数据库,查询刑释人员信息并做好接收准备工作。每月月底之前认真核实信息,并及时向监所反馈核实情况。今年上半年全县摸排新入监人员56人,共核实到56人,核查率达 100%。
2. 强化日常监管工作,加强重点人员管控。成立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刑释人员及其家属进行走访,并针对性地建立完善的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3.落实教育帮扶措施,健全帮困解难措施。一次性告知其领取生活补助需要办理的各种手续,及时做好生活补助发放工作,严格落实刑释人员生活补助费申报、审核、领取等相关规定,确保刑释人员生活补助费发放手续齐全、程序规范、管理到位。
4. 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社会氛围。远程帮教中心的会见窗口是一项惠民工程,解决了服刑人员家属探监难的问题。今年以来我局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扩大群众对这一民生工程的认知度。今年共会见244人次,春节期间就安排了60余人次,为他们”特殊的团聚”创造条件。
5. 安置帮教基地安心解决就业。司法所工作人员抓住无缝对接的机会宣传我县的安置帮教基地,指引刑释人员尽快解决就业,从而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今年上半年我县共无缝对接47人,做到了人人都宣传到位。
6.规范安置帮教经费管理机制。一是对于出监后第一次报到的刑满释放人员一次性告知其领取生活补助需要办理的各种手续。二是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接送经费和生活补助费申报、审核、领取等相关规定。三是根据省市有关规定,适时调整刑满释放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今年我县刑满释放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进行了一次调整,农村户籍补助300元/月,城镇户籍500元/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目前共发放刑释人员生活补助经费67600元。
四是人民调解工作开创新局面。今年以来,按照省厅的安排部署、市局的要求在全县开展了人民调解案件管理信息平台的录入工作,历时一个月完成基本录入。借助我局开展的“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主题宣讲教育活动,落实“一乡一法律服务站”、“一村一法律顾问”、“一组一调解员”“一家一法律明白人”工程,在洞村乡楼下村委会组织了一次村组调解员培训班,对新当选的村干部了村小组组长进行了一次人民调解技能的培训。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缺乏长效机制,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实际普法过程中,容易呈现出短期性、临时性、阶段性、分散性的特征,缺乏系统性、连续性。一些领导对法治宣传教育的认识不够,或多或少认为没有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以研究、部署和推进,致使工作责任不能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依赖于上级机关部署,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创新不足,针对性不强。标语式、广场式、广播式、传单式的法治宣传教育虽然也有一定的宣传教育效果,但是缺乏针对性、长远性和系统性,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与建设法治国家的宏观要求不相适应。
二是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分布不平衡。全县仅有3个律师事务所18名律师,1个公证处1名公证员,且全部集中在县城。由于法律资源不足,多数律师或法律服务者担任几个单位、乡镇(社区)或几个村的法律顾问,时间、精力有限,每月到单位、乡镇、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较少,在解决群众法律诉求时出现不及时情况,难以满足群众需求。“江西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全覆盖、深度应用还未达到要求。
三是基层工作存在“三大难”。一是管理体制不顺畅。社区矫正工作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主管、基层司法所负责日常管理,而人财物由乡镇保障,10个基层司法所均属这种情况,县区司法局在业务指导时面临“指挥难”困境。二是工作经费不到位,基层建设仍需要资金支持,各项工作“开展难”。三是工作力量不充足。大部分基层具体工作是由乡镇司法所负责,而司法所普遍存在人手少、兼职多、人员不稳定、专业人员缺乏等情况。我县10个司法所只有2名司法所所长,其他司法所都是由一名司法专干负责日常工作,而司法专干大部分是由乡镇干部转岗而来,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同时还身兼数职,使基层工作“做实做细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