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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分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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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分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分局深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上级各项工作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稳步推进督察整改、三五共治、体制机制改革等各项工作,全力打好污染防治组合拳,努力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一、坚持环境质量改善核心,以督察整改和三五共治为重点,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一)高标准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了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制定了区督察整改工作方案和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针对丁兰绕城高速、德胜互通高速噪声扰民、餐饮油烟等问题,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开展专题调研活动,部署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全面巩固提升整治成效。组织部门、街道开展了“回头看”全面排查和不定期抽查。按要求定期上报“回头看”检查情况和交办信访件的办理进度。重点关注餐饮油烟等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建立了餐饮油烟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60余家餐饮店餐饮油烟净化装置调查,不断巩固餐饮油烟整治成效。三是推进未办结信访件办理。目前尚余7件未办结信访件,其中6件涉及丁兰绕城高速噪声,隔音屏已合拢,正在开展扫尾工作;1件涉及德胜互通高速噪声,已多次对接市交通部门,该区域隔音屏安装将列入沪杭甬高速总体抬升方案。

(二)高质量打好“三五共治”攻坚战。一是打好蓝天保护战。制定《江干区2020年“清洁排放区”建设暨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统筹推进“五气共治”。推进企业VOCs治理方案制定和减排工作,已完成VOCs减排17.834吨。开展印刷、涂装、生活服务行业VOCs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130人次,检查44余家,责令整改4家,立案处罚1家。做好冬春季节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按要求做好8个街道大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和调试,已正式投入运行。二是协同推进水污染防治。制定《江干区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20年实施方案》,协调推进运河(顾家桥)国控断面水质提升改善。配合开展城市黑臭水体专项整治检查及上塘河流域排污口摸排,对2家违法排污企业进行立案查处。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立案查处11家。制定了《江干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及钱塘江、贴沙河“一源一策”管理机制,按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完成饮用水源地标志牌、道路引导牌以及宣传牌的新增和完善。定期做好水质监测预警,完成运河(顾家桥)自动监测站建设,协调推进和睦港、彭埠备塘河2处自动监测站相关工作。三是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继续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梳理确定需调查重点企业16家,并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调查。配合市局完成爱大制药、胡庆余堂退役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验收,以及晨光塑化退役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验收报告、西子丝绸印染和建华助剂厂退役场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景芳加油站和利明印染退役场地土壤污染监测报告等的评审。开展长江经济带固废大排查行动,现场核查了3家产废企业和3个一般工业固废存放点。

(三)多层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推进规划实施。结合区“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制定《江干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江干”建设)2020年度行动计划》,并着手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推进规划内容落实落地。二是完善目标考核。结合市对区考核任务和区重点工作,制定下发了《江干区2020年度街道(管委会)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江干”建设)目标责任书》《江干区2020年度街道(管委会)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江干”建设)目标责任书考核细则》《江干区2020年度部门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江干” 建设)目标责任书及考核办法》等,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考核内容纳入区对部门、街道综合考评,每月向考评办通报预扣分情况。三是强化环保宣传。联合部门、街道开展了“水韵钱塘”“塑战速决”等主题宣传活动。做好网络宣传,共发布微博300余条、微信100余篇。做好环境教育基地、绿色学校等的评选和推荐工作。四是对接财政、街道等单位做好2020年度生态补偿资金拨付,发挥好生态补偿资金激励保障作用。

二、坚持环境安全底线,不断强化执法检查和风险防范,打造最严环境监管城市升级版。

(一)摸清底数,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和普查工作办公室,下设宣传组、技术组和综合组,积极对接区委区政府落实8名专职人员和170万普查资金,已完成第三方普查单位招投标工作。二是开展学习培训。组织人员赴乐清开展学习交流。多次组织街道、社区人员开展学习培训,并邀请市环科院专家对173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行业务培训。三是顺利完成清查。完成4000多家污染源的清查工作,明确下步需纳入普查的304家工业源和65台生活源锅炉名单。

(二)源头防范,提升风险管控能力。严格落实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保护红线要求,严禁违法项目准入。加强环境安全重点监管企业的风险源排查,及时消除各类环境安全隐患。加强危废、辐射、饮用水源地安全监管。共转移危险废物838起,转移总量756.282吨,立案查处1家。核实辐射许可证申领、变更、注销14家,备案 27 家,每季度开展4家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单位检查。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机制,及时处置各类突发情况。开展企业工作人员、社区网格员等环保知识培训,提高环保业务水平。

(三)执法保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一是强化公检法环联动。加强公检法环联动,与区检察院开展座谈交流,共同签署《关于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意见》。成立了区公检法环联合办公室,下设公安联络室、检察官办公室、法院与环保协调联动办公室,制定下发《关于成立江干区公检法环联合办公室的通知》,明确各办公室工作规程,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二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制定下发了《杭州市江干区环保执法“百日会战”行动方案》《2020年江干区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方案》等,已完成“双随机”检查40家,信息公开40家。结合“护水斩污”“蓝天保护”等行动,共立案查处33件,罚款50余万元。

三、坚持服务民生宗旨,推进审批改革和效能提升,打造良好环保形象。

(一)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省厅“八统一”要求对分局所有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归类,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全力推进“创新性”改革。对资料不齐等环评问题开展“容缺预审”。通过实施资料提前查验、即报即受理、实时进程反馈等“精办化”措施,全面落实“公示期同步审查制”,大幅压缩审查时限。整合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与“一窗受理”平台的对接,实现四级便民服务体系“一窗受理”平台全覆盖。大力推行“受办分离”改革,在区级层面实现受理、出件与办理、审批环节相剥离,为环保审批向基层延伸、实现就近可办、同城通办打下坚实基础。

(二)全方位做好审批服务工作。一是做好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分局领导带队主动服务各建设主体,做好道路、安置房、留用地等涉及民生或环境基础设施类重大项目的审批服务。对医疗机构等市区重点项目,主动向上汇报,并联系省市专家共同把脉,推进审批。截至6月底,共完成初步设计等联合会审48次,审批项目12个,梳理并告知、反馈双告知推送清单936个。二是推进丁兰智慧小镇规划环评。完成丁兰智慧小镇规划环评编制,并通过市环保局审查。已完成了规划环评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并报区政府正式发文。三是严格做好夜间施工审批。严格做好夜间施工审批,尽量减少噪声扰民现象,共开展敏感工地踏勘97件次,审批夜间施工508件次,做好地铁九号线、博奥隧道、综合管廊等重点工程夜间施工审批,办理新申报工地28家,妥善处理夜间施工信访76件次。四是做好排污申报及验收等工作。已完成符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名单及2020年到期的浙江省排污许可证企业名单梳理。完成年检企业93家,新发证1家。不断探索验收新规程,共完成验收项目2个,并委托市监测站对12个项目进行监测。

(三)妥善做好信访调处工作。积极做好环境信访处置工作,严格落实分片管理制度,做到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调处、第一时间反馈。截至6月底,分局共受理环境信访件433件。重点做好110KV三卫输变电工程(129件)、110KV百安输变电工程(57件)信访处置工作,办理率和办结率均为100%。

四、坚持队伍建设根本,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兵。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及时组织学习十九届二中全会、全国生态环保大会、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全市作风建设大会等最新会议或文件精神,已组织集中学习4次。结合固定日活动,组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红色电影等。利用支部微信群及时开展学习交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局系统十九大学习培训。

(二)强化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AB岗、资金使用、请销假等内部管理。严格按照OSM现场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窗口管理、接待礼仪等,荣获区行政服务中心月度金牌服务窗口和服务之星称号。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成立2个党小组,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和档案规范化自查。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捐款6000元。开展“结对帮扶”走访慰问,送去慰问金、慰问品等3000余元。组织全体党员完成微心愿认领14个。深入基层,根据市局部署开展“百千万”蹲点调研活动。

(三)强化从严治党和廉政风险防范。制定了《2020年度江干环保分局党建工作要点及相关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工作安排和学习计划。制定分局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人一单”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科室长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组织开展四风问题自查和全体人员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结合每周例会和重要节点,经常性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谈心谈话提醒。

五、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圆满完成各项年度任务。

(一)标本兼治推进环保督察整改,确保整改成果“零反弹”。一是推进中央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实施,按照方案要求和时间安排,稳步推进各项整改工作。二是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迎检。不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做好省市环保督察迎检工作。三是全面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整改切实落到实处。

(二)全力攻坚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确保环境质量“稳提升”。一是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统筹推进扬尘污染、餐饮油烟、工业废气、汽车尾气治理。全面推进涉挥发性有机废气“散、乱、污”企业整治,完成年度VOCs减排任务。加大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检查力度,做好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油烟监管和监督性监测。发挥好街道大气自动站考核倒逼作用。二是协同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加大涉水企业执法监管,严禁违法排污行为。继续做好饮用水源地排查整治。及时开展水质监测预警。协调推进运河顾家桥闸等重点断面和新塘河、和睦港等重点河道水质提升工作。三是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根据省、市要求做好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调查详查工作。配合市固废中心做好退役场地调查和修复等工作。

(三)突出重点推进环境安全监管,确保环境违法“零容忍”。一是全面推进污染源普查。做好前期污染源清查的核查督查工作,强化“两员”(普查员和指导员)选聘,指导做好入户调查、数据采集、审核和汇总、上报等相关工作。二是强化执法检查。进一步发挥公检法环联合办公室作用,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成效,保质保量完成“四个配套办法”适用案件实施。三是妥处环境信访。进一步完善环境信访处理相关制度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加强联动联处,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环境信访处理的效率。四是做好危废、辐射、饮用水源地监管,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四)立足民生推进环保服务保障,不断提高辖区群众“三率”。一是加强与各建设主体的对接服务,配合建立区行政服务中心重大建设项目联系会议制度,有序推进钱江新城二期、艮北区块、钱塘智慧城等重点区块项目以及市区安置房等重点项目的审批服务。二是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等工作。继续优化办事流程,完善办事指南,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培训。结合新实施的法律法规以及污染源普查等重点工作,开展多层宣传培训。全面推行街道环境质量报告制度。四是提升队伍素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认真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和日常管理,着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的环保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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