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2020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20年以来,全市各级应急管理系统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4大攻坚行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有力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2020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应急管理综合业务平台行政执法系统应用情况
2020年1至3月份,市、县应急管理系统应用综合监管平台行政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企业363家,出动行政执法人员784人(次),使用执法文书389份(其中,现场检查347份,责令整改38份,强制执行1份,行政处罚3份),全市立案处罚3起,共处罚款0.27万元。(见附表)
其中,市本级各执法单位共开展执法检查16起,除监管一科4起、监管二科6起、监管三科6起外,其它执法单位未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各县区除XX高新区、潢川开发区、南湾风景区、鸡公山管理区、上天梯管理区外,其他9个县区及羊山新区(不含固始县)均按照省(市)要求应用执法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应用执法系统检查企业数较好的县区分别为罗山县92家次、新县66家次、商城县61家次,县区(不含开发区)应用系统后三名分别为淮滨县16家次、平桥区9家次、浉河区4家次;全市立案处罚除新县立案3起罚款0.27万元外,其它县区及市本级系统显示均为“零立案、零处罚”。
二、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不重视。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是应急管理部门抓好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最有力的手段,但从统计数据来看,今年1至3月份全市大部分县区能够按照省市要求积极主动严格执法,但个别县区、管理区(开发区)没有将执法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谋划部署,仍然存在着站位不高、重视不够、主观不强、推进不力及“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现象;二是执法不严格。市县执法检查人员缺乏责任担当、不敢动真碰硬,监管执法缺位和宽松软问题非常突出,只检查不执法、检查多立案少、检查应付敷衍假检查现象没有得到根本纠正。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一季度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63家企业,作出的责令整改38家,仅占检查企业数的十分之一,行政处罚只有新县立案3起罚款2700元,其它县区仍然是“零立案、零处罚”,“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重虚化;三是录入不全面。省安全生产监管综合平台行政执法系统自去年开通运行以来,我市执法信息录入不及时、覆盖不全面、漏填执法信息等现象大量存在,大量行政执法数据游离于系统之外的问题非常突出,个别县区系统统计人员职责不清、统计数据相互矛盾,不能全面客观反映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安全监管,责重如山。二季度历来是事故的多发期、高发期,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不查处、不打击甚至放任自流,是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严重亵渎,也是对职工生命安全的极其不负责任。市县应急管理系统务必要在思想上更加高度重视、在措施上更加切实有力、在工作上更加求真务实,铁制度、硬执行、真较真。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对于重大执法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切实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大执法力度。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人,检查千家不如重罚一次。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省市县对接的2020年度“高危行业全覆盖、一般行业覆盖率不低于1/3”的执法任务要求,科学编制并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充分发挥执法拳头和尖刀作用,突出对非煤矿山、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环节、高危作业、高风险部位的监察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对于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敢于说“关”、敢于叫“停”、敢于“亮剑”,坚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依法处罚、应罚必罚,坚决杜绝“零执法、零处罚”,通过“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有效维护安全生产的法治秩序。
(三)提升执法能力。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业务技能为核心,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举办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案卷评查、案例分析、执法交流等各项活动,着力解决不会执法、不想执法、不敢执法的问题,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同时,鼓励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大胆探索执法工作的方式方法,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协同执法、派驻执法和委托执法,大力开展解剖式、观摩式、交叉式执法。
(四)加大督查力度。市应急管理局即日起将对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实行“十天一调度、一月一讲评”,建立督导定期通报制度,并逐县区开展监督督导工作。同时,市应急管理局将把各县区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应用情况和执法计划执行情况纳入2020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长期落后的县区以及“零处罚”的县区,将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