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0月脱贫攻坚行业扶贫工作总结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就业扶贫
1、加大就业扶贫产业园建设。2020年共打造县级就业扶贫产业园(县级创业园)115家,落实补贴资金345万元。创业园带动就业235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25人。形成了创业园带动就业创业,不断孵化,不断转化的局面。
2.大力开展精准扶贫培训。县人社、就业部门与2020年拟退出贫困村所在的乡镇共同开展乡村旅游、餐饮厨艺和有机农业种植等实用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共开展精准扶贫就业创业培训20期,培训贫困劳动力1860余人。
3.动态完善就业扶贫“一库五名单”。以贫困村为单位,建立贫困劳动力基础信息库,完善“就业培训、转移就业、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安置”五个名单。
4、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示范村建设。在97个贫困村建立了就业扶贫工作站,并认定晋城镇白鹤观村、滴水岩村、金泉乡大神庙村、太平镇楠木庙村4个贫困村为就业扶贫示范村,进一步推动了我县就业扶贫工作。
5.大力开发精准扶贫公益性岗位。1-10月在全县2020年拟脱贫的34个贫困村中开发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社会治安协警、保洁保绿等公益性岗位103个,补贴资金36.96万元。
6.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共开展以“一人就业,全家脱贫”为主题的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11场。达成就业意向的贫困家庭劳动力4120人,累计转移就业3805人,其中:市内转移就业940人,市外转移就业2865人。
(二)医疗保险扶贫
1.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参保并标识。2020年10月底,县扶贫移民局提供的全县贫困人员动态数据48453人,我局全部办理了参保,已标识48360人,无法标识93人(其中医保职工参保无法标识63 人,死亡无法标识24人,在顺庆区参保无法标识3 人,户口迁走到外地无法标识1人,重复参保无法标识2人)。除客观原因无法标识人员外,全县贫困人员已100%在系统进行了标识。应由财政代缴的参保费用已全部入账。
2.落实了医疗保险扶贫待遇
①.门诊医疗保险扶贫: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按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政策实施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基础上,贫困户慢性疾病346人、重大疾病319人全部登记,全年报销门诊大病34人次128939 元,报销门诊慢病4人次 937 元。
②.住院医疗保险扶贫: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发生住院26679人次,医疗费用共12191万元,医保基金付10915 万元(其中兜底3278万元),大病保险支付384万元。
③.规范医疗就诊管理效果明显:开展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巡查118次,对全县59家次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处理 66人次,拒付医保基金80067 元。县域外就医贫困人员报账只有1258人次,县域内贫困患者就医报账人次占95.5%。
(三)居保扶贫方面
1.扶贫代缴政策。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贫困人口,地方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即100元/人·年)养老保险费,已享受其他代缴政策的人员不累加享受,所需经费由省、县级财政各负担50%。
2.代缴完成情况。2020年,省市下发我县符合代缴政策的三类人员共计81104人,基中60周岁以下22601人,60周岁以上58503人。截止9月30日,60岁以下已完成21484人代缴操作,其它原因未办理标示1117人(享受其他养老保险446人、已领取养老金待遇1人、参加机保1人、审核地与户籍地不一致32人、无户籍信息146人、现役军人3人、死亡90人、无参保意愿311人、在校学生75人、身份证错误9人、判刑3人),完成率达100%;60岁以上参保覆盖57202人,其它原因未办理标示1301人(无参保意愿1132人、死亡92人、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2人、无户籍信息69人、审核地与户籍地不一致6人),完成率达100%。
3.资金配套情况。5月16日省级配套370.25万元到达县财政专户,9月28日县级配套107.42万元到县居保局基金专户。至此,2020年度实际代缴资金214.84万元已全部进行代缴配套,进入三类人员城乡居保个人账户。全面完成我县2020年度扶贫代缴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一)就业扶贫方面
1、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矛盾突出。我县劳动力数量庞大但整体素质偏低,造成“就业难”和“招工难”的问题并存,“有事没人干”和“有人没事干”的现象同在。
2、创业层次不高。受资金、项目、管理经验等条件限制,导致创业层次较低,创新意识不足,发展滞后,发展无力等问题。
3、培训难和培训效果不强的问题。由于留在农村的大部分都是老年人及留守儿童,这部分人理解能力不强,接受新兴事物慢,造成了技能培训难以开展,效果不强的问题。
(二)医疗保险扶贫方面
1.贫困人口住院率居高不下,医保基金不堪重负。1-10月,全县参保居民50.11万人,而贫困人口48453人占全县参保居民9.7%,贫困人口住院人次率达到了57.7%,占参保居民当期总住院人次(53798人次)的51.9%,基金支出占当期总支出(19135万元)的57.1%,10个月支出已占全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32070万元)的35.2%。按照目前的进度,2020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仍将出现较大缺口。
2.从2020年7月1日起调整贫困户县域内住院报销政策后,贫困户县域内住院的个人支付比例超过了10%的部分有些医院已经退费,但退费人数不超过一半。建议由县政府或脱贫办通知各乡镇,要求各乡镇、村委会核实贫困户县域内住院报账情况,通知贫困户到原住院医院退超过了10%的部分。
3.医保信息系统反映,贫困户11种慢病和21种大病的报账人数较少,请卫计局再次通知各乡镇卫生院核查本辖区内贫困户11种慢病和21种大病的筛查和治疗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居保扶贫方面
主要存在未参保人员地址信息不一致、低保对象参保意愿不高、外出务工人员参保信息不准、人员身份信息有误、特殊困难人员无力缴费等问题。
三、省级验收考核准备情况
就业、医保、居保行业扶贫的迎检资料已分门别类装订成册,将对照验收考核细则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人社系统行业扶贫顺利通过达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