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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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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久治安。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通过开展为期3个月的“扫黑除恶XX林业在行动”专项行动,进一步使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林区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林业管理秩序更加规范,林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发展。

林业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根据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反馈意见,我局高度重视林业系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2020年1月3日,召开了全市林业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宣四平再三强调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发动全市林业系统内职工投身为期三个月的“扫黑除恶XX林业在行动”专项行动,对前期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进一步推动林区扫黑除恶向纵深推进。

二是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经过局党组研究,在全市林业系统内印发了《关于印发在全市林业系统开展扫黑除恶XX林业在行动方案的通知》,行动紧紧围绕林业扫黑除恶八个工作重点,要求全市林业职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线索摸排,浓厚林区宣传氛围,确保此次行动落到实处。

三是明确专项行动工作内容。“扫黑除恶XX林业在行动”主要结合正在进行的各类专项行动和日常工作,做好涉黑涉恶线索的摸排,并全面开展“回头看”梳理工作,严格排查林业系统内是否存在保护伞、黑后台。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3月31日,全市林业系统共梳理“回头看”案件1483件,林业项目279个,信访件87条,未发现涉黑涉恶和存在保护伞、黑后台情况。

二、全面深入林区,加大摸排力度

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人员3783人,其中森林公安1982人,出动车辆1264台次,摸排、巡查木材加工厂522个,采矿场37个,林地560处,饭店42家,家具店3个。核查各级扫黑办、公安局等单位移交涉黑涉恶线索7条,移送涉黑涉恶线索一条(祁门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章想木材加工厂业主报警,称倪五斌敲诈勒索,该线索已经移交祁门县公安局)。

一是加强日常巡查,针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开展线索摸排。全市森林公安通过翻阅林区台账资料、辖区巡查巡护、调查走访等方式,对辖区内林木采伐情况、林地征占用项目审批情况、木材运输重点路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重点区域等进行了全面清查,还结合近期开展的“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动”、“2020守护餐桌”行动,严查长途汽车、邮寄等流通渠道,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和出售、收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行为;各地林业站也结合近期开展的清理枯死松树工作开展了系统性的梳理工作。

二是结合党组生活会,加强林业系统党员干部日常工作作风管理。全市各级林业部门,都相继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专项会议、行动,全市林业系统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源头提高党员干部的反腐败之风,杜绝林区“保护伞”、“黑后台”的出现。

三是依靠群众,加强部门之间合作,探索线索摸排新方法。各区县林业系统充分发挥基层站、所、场、圃的优势,通过核实群众举报、深挖案件线索、排查行业场所等手段,深入摸排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特别是森林派出所与林业站、检查站和国有林场之间、林业局和乡政府、同级地方公安、水利部门、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勤联动,进一步推动了林业系统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效开展。

行动期间,各区县林业局和同级市监局联合对农贸市场、饭店等地点的野生动物资源贩卖进行了检查。黟县碧阳森林派出所联合碧阳镇政府对辖区内的木材加工厂进行垄断森林资源和侵吞集体林业资产的检查,黟县宏村森林派出所联合XX区九龙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进行反盗猎巡护;徽州区林业局在全区村居“两委”换届工作中,严格按照《徽州区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条件》对全区52个村居换届候选人及部分村后备干部人选进行逐个审核,对其中1名存在严重违法用地、损害生态环境行为的违法人员提出不宜作为候选人的审查意见;对一起举报反映岩寺镇某村干部涉嫌毁林霸占林地问题,查清了事实,还了当事人清白。XX区张贴了30份“关于进一步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等,各级部门之间的联动,丰富了林区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的方式方法。

三、加大宣传力度,浓厚行动氛围

行动期间,全市林业系统共设立举报箱64个,悬挂横幅标语315条,开展林区调查问卷1877份,开展专项斗争宣传教育600次。

一是充分利用标语、电视、网络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内容,发动群众举报。二是加强对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木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及森林防火的依法管理和宣传巡查力度,不断提高公民知法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在林区加大宣传力度,让林区群众明白黑恶势力和“保护伞”、“黑后台”的社会危害性,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举报,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进一步将林区扫黑除恶宣传氛围推向高潮。

四、紧密结合林长制,创建林区治安新机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为指导,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我市全面推行建立了“林长制”。其中,为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建立了“河道、湖泊(库)、森林警长制”,以及“一林一警责任制”,进一步从制度上加强了林业生态保护和执法监管,保护了森林和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维护了生态安全。

五、存在问题

一是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目前在林业系统内,依旧有少数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视程度不高,没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也没有摆在日常工作的突出位置,政治站位明显不足,看齐意识不强。部分干部职工对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深度理解,思想和行动还没完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和各项工作要求上来。自我学习不够,认为长期以来林业方面还未发现有黑恶势力,总感觉本系统不是重点单位,有认识不够高的问题。单位部门间协作意识不强,缺少信息沟通和联动配合,工作主动性不足,工作合力没形成一股绳,影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进度和实效。

二是线索摸排需进一步加强。在线索摸排工作中,少数部门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不实,存在走过场情况,没有把心思沉、懂法、守法和护法意识,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入专项斗争的工作中去。深入林区深度不够,排查面存在一定局限性,也没有围绕如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想点子、出主意,责任心不强,只单纯从办理案件、信访举报入手,“回头看”梳理工作也有走走过场现象,深入研判各类信息和深挖犯罪网络不够,对林业系统内部的“黑后台”、“保护伞”、“人情网”梳理不细致。

三是宣传模式需进一步创新。虽然宣传发动工作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宣传氛围还不够浓,方法都比较简单,缺乏与主流媒体、新媒体沟通互动,信息发布和宣传模式过于老旧。广大林区群众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还仅仅停留在知晓上,关注度不够高,了解的不彻底。群众发动不够深入,林区偏远村、组的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仍存在死角和不到位,没有做到全覆盖,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涨,远没有形成“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四是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虽然大部分区县都和相对应的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执法和宣传工作,但日常执法、宣传发动等协作过程浮于表面,缺少相应的工作机制。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聚焦重点,明确摸排思路。在近期的线索摸排工作中,全市林业系统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摸清线索摸排工作思路。一是坚持对日常开展的工作进行检查,梳理是否有涉黑涉恶信息的漏洞;二是对现行开展的各类工作进行梳理、摸底,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林业管理秩序规范化。三是深入排查系统内可能出现的“关系网”、“保护伞”、“黑后台”等,清查林业系统内职工干部是否有利用公权力包庇、纵容、以及充当黑势力“保护伞”的行为。

二是深化线索摸排范围。根据近期开展的“2020春雷”、“宣传质效提升月”、“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等专项行动,结合林业案件、项目“回头看”梳理,系统性地分类、分块对林区线索摸排工作进行梳理。要注意培养和引导辖区护林员、森林资源保护积极分子提供有价值的案件线索,要安排专人密切注视林木采伐管理系统,打赢一场信息战、线索战。

三是丰富宣传内容和方式。市、县两级局机关及基层派出所、林业站、林场等所有涉林单位都要公开举报途径,将扫黑除恶的宣传标语横幅广泛覆盖各个林区。在做好传统宣传工作的同时,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优势与影响力。同时结合日常法治宣传、森林防火、林企、林业从业人员培训、涉林工作任务部署等工作,突出强调林业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深入林区,把扫黑除恶宣传资料、问卷调查发到林区群众手上,通过面对面的方式,把林业系统在林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传播开。

四是建立联勤联防协作机制。深挖案源,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和耳目布建。做好与地方公安、工商、渔政、水利等相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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