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落实工作总结
为了确保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落实工作真正取得实效,根据陇组发〔2020〕158号文件《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强化党建引领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落实工作六项措施〉的通知》精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时部署安排,紧紧围绕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依据“六项措施”,扎实开展了“五个再一遍”和“三个大起底”活动,针对脱贫攻坚包抓帮扶的河北镇白石村“两委”班子、村干部、全体党员有无涉黑涉恶涉伞问题,结合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政策宣传工作的开展,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到村入户走访排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民主评议等形式,重点排查了村班子成员是否有曾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突破“五选八不选”要求的情况,排查党员干部有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情况,排查群众有无政策不知晓、矛盾纠纷未化解、积案冤案未了结、遭受暴力欺压威胁的情况。现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开展好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落实工作,我局成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整改落实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阶段性工作安排。同时指导包抓帮扶村抓好村级扫黑除恶监督长效机制的完善工作,从源头上消除涉黑涉恶问题在白石村“两委”班子、村干部、全体党员中滋生的苗头。
二、大造声势,营造氛围。
结合今年7月初迎接国家扶贫办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检查,我局多次组织党员干部到村召开“扫黑除恶”工作会议,向白石村全体党员及村干部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局审计工作实际,分析研究村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特点、面临形势、目标任务,并帮助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为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氛围,我们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斗争的号召力、影响力、动员力,我局还向村民印制发放了扫黑除恶宣传材料,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
三、尽责履职,狠抓落实。
一是严把关口。严格审查了村干部及预备党员人选、资格审查、选举程序“三个关口”,防止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民委员会班子。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县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排查规定,认真排查、做好梳理,对排查发现行业领域的监管问题和漏洞,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协调推动、加强监管,坚决铲除涉及民生领域特别是基层政权方面的黑恶势力,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二是加强监督。指派我局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加强对村级事务的民主监督,发挥民主评议作用,规范村委会成员用钱用权行为,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利益,防止村委会及其成员“作恶”和“变黑”。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与政法委、组织等部门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完善监管制度措施,推动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性、协同性。加强与组织和政法部门的配合协调工作,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对发现的有关线索及时上报组织,坚决防止涉黑人员进入村两委。认真核实参与人员有关资料,对有问题的人员进入选举程序的及时予以劝阻,对接到群众举报线索的及时与政法部门沟通联系,加强配合联动。
四、发动群众,彻底清查。
为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们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制度的基础平台作用,把党的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 一是指导村两委会宣传扫黑除恶有关法规政策,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 二是有计划地宣传报道典型案例,向村民讲清楚涉黑涉恶、贿选等问题的巨大危害和处理结果。 三是引导村民把扫黑除恶等方面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帮助他们树立正气,勇于同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确保举报通道安全、畅通。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局扫黑除恶整改落实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守责,坚持定期研究白石村扶贫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生成。
截止目前,局扫黑除恶整改落实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共召开帮扶包抓村白石村扫黑除恶专题会议3次,组织党员干部走访群众213户806人,对村“两委”班子、村干部、全体党员开展了民主评议并听取了村两委会扫黑除恶相关工作进展情况。通过我们深入排查,暂未发现白石村“两委”班子、村干部、党员有涉黑涉恶涉伞问题,村班子成员中没有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没有突破“五选八不选”要求的情况,党员干部没有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情况,群众对扫黑除恶政策知晓率普遍较高,不存在矛盾纠纷未化解、积案冤案未了结、遭受暴力欺压威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