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交通安全的总结一般是怎么写的呢?总结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社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10月14日,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文大队(以下简称“龙文交警”)深入辖区口社村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
宣传民警组织村里60岁以上老人开展以“关爱老人 平安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面对面讲解、分发交通安全知识材料、以案释法等方式展开宣传,重点提醒老人安全出行时注意事项,强调骑行电动自行车应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抵制随意横穿道路、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文明交通,平安出行。同时加大宣传举报酒醉驾有奖,最高奖励5000元,营造人人拒绝酒后驾驶的良好氛围。
“进村入户”送安全到家门口。宣传民警走进群众家中一对一地讲解交通安全知识,重点讲解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叮嘱群众出行时不忘交通安全,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借助农村“大喇叭”奏响交通安全主旋律。宣传民警借助村里应急广播及村委会“大喇叭”广播系统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切实推进“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把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声音传到农民耳朵里,送到群众心坎上,做实做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农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 依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和汽车驾乘人的安全防护水平,10月11日,叶县公安交警在叶廉路与昆阳大道交叉口开展交通秩序整顿和道路安全宣传活动。
当天,公安交警在每日人流、车流量较大的重点路段、路口,对电动车乱停乱放、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戴安全头盔等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行为,进行劝导纠正,并发放宣传页,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为道路安全敲响警钟。
“以前不戴头盔,经过宣传引导,知道了好处坏处。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以后一定积极戴上头盔。”市民说。
近日,叶县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持续开展“一盔一带”查纠活动,通过现场查纠及电子监控取证等方式,依法查处汽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叶县交警大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骑电车戴好安全头盔,开车系好安全带,是对自己的安全,也是对家人的安全。下一步,交警大队会对城区加大管理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出行意识。”叶县交警大队四中队执勤人员刘思佳说。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上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7月25日,安徽省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解集派出所组织民警辅警深入村居开展道路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该所民警辅警深入辖区重要路段及人员密集等场所,向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细心的`讲解无牌无证、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严重后果,并结合典型事故案例,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养成良好出行习惯。
此次活动,解集派出所民辅警和义警志愿者共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120余份,纠正交通违章5件(次),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成效,并得到辖区群众的支持与肯定。
为持续推进“百日行动”和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宣传力度,有效遏制秋季突出交通违法多发势头,及时消除风险隐患。连日来,五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聚焦百日行动重点整治内容,持续开展百日行动交通安全宣传,积极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根据秋季群众出行特点和大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宣传民警深入城区居民小区着重针对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饮酒驾驶、逆行、违法占道、无牌无证等农村常见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向广大市民普及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承担的法律后果,不断提醒过往车辆驾驶人要严格遵规守法,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以及法律知识,引导社区居民树立正确的文明交通理念,养成遵法礼让的出行习惯。9月8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交管大队城镇一中队民警到西山咀社区,为广大居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大力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理念,营造人人懂法、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
活动中,民警针对社区居民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安全警惕性低、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通过一个个真实的事故案例,讲授了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分心驾驶等常见的驾驶人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以及穿拖鞋开车、开车接打电话、频繁变更车道等常见的危险交通陋习。提醒社区居民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驾驶,安全出行,现场发放了事故案例宣传彩页、宣传海报等,并面对面和社区人员建立交通安全提示群。另外,民警针对社区电动自行车数量多,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的实际现状,向群众宣传驾驶无牌无证危害。活动受到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一致好评。
“您好,请收下这份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同时请大家自觉把车停好,电动车不要占用人行道……”近日,大祥区红旗路街道工作人员在辖区进行交通知识宣讲,引导市民学习宣传资料内容。并提醒大家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注意平安出行、文明驾驶,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
自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以来,红旗路街道采取多种宣传教育手段和方法,广泛深入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宣传工作,有效提升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将宣传深入到各社区,努力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告知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并对驾驶三轮车、电动车上路要悬挂车辆号牌、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佩戴安全头盔、不逆向行驶、不违法载人等内容进行宣传;在利用微信群、qq群等线上阵地进行宣传的同时,鼓励群众通过微信群、qq群对酒驾、超载、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共同织就干群联动的监督网格,形成全民参与、共同监督的浓厚氛围。
据了解,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通过宣传,不仅提高了居民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同时也为辖区打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市民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开展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增强了自身出行安全意识,今后在出行时一定会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下一步,红旗路街道将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持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等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为了切实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有效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全国122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峪口中队于12月1日深入峪口镇西村村委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教育宣传活动。
12月1日下午,峪口中队组织宣传警力前往辖区西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中,宣传警力在村委会议室醒目位置粘贴了交通安全宣传挂画,向村民发放了《农村交通安全知识手册》,并紧紧围绕当前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报废机动车等重点工作,结合乡村道路交通实际情况,详细诠释了交通基础法律法规,分析了典型农村交通事故案例,针对农村面包车、农用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讲解了酒驾醉驾、闯红灯、超员、涉牌涉证等重点违法行为的危害,普及了报废机动车相关政策要求,积极引导村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力争通过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教育一个人带动一个家庭,教育一个家庭带动多个邻里,共同营造和谐的交通环境。